iVOD / 162905
黃珊珊 @ 第11屆第3會期財政、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
| Index | Text |
|---|---|
| 0 | 黃委員珊珊:(11時47分)謝謝主席,我想請代秘書長。 |
| 1 | 主席:好,代秘書長,謝謝。 |
| 2 | 王代理秘書長增華:委員好。 |
| 3 | 黃委員珊珊:秘書長,我上一次在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有跟你溝通過,其實憲法立憲以來,監察權是中華民國獨步全球,然後從三權分立變成五權分立,現在在7次修憲之後,其實也走回所謂的三權分立。同樣的,監察院當時是被定義為國會,所以它是民意機關、它是民選,而且不管是直接選舉或間接選舉,它都是一個所謂的政權機關,但經過修憲之後,現在是一個治權機關,也就是行政機關監督行政機關,這個體制不管怎麼樣它就是現實。但是我看到的是秘書長在104年跟周陽山教授曾經寫過一篇文章,你還記得嗎? |
| 4 | 王代理秘書長增華:記得。 |
| 5 | 黃委員珊珊:整個的過程,你當時說監察權發展到現在,碰到很多制度性跟法制面亟待解決的問題,首先就是因為監察委員改成非民選之後,拿掉了所謂的言論免責權,因為沒有言論免責權,所以就不敢公開所有的會議,立法院現在討論的叫做法庭直播,國會直播已經在立法院實現了,因為立法委員有相關的權利保障,有言論免責權,所以國會直播不是問題,我們現在連協商都直播了。我想問問秘書長,在你原來的立場裡面,認為取消言論免責權造成監察委員沒有辦法暢所欲言,所以必須要用密件來處理相關的案件,你的意見是什麼?你的意見是這個對監察權的行使是有問題的,對吧? |
| 6 | 王代理秘書長增華:是的,就是我跟周老師104年一起寫的,因為我長年在監察院服務,其實我也看過整個從第一屆增額一直到現在,其實監察權…… |
| 7 | 黃委員珊珊:所以監察權到現在為止,其實還是暗藏在秘密會議裡? |
| 8 | 王代理秘書長增華:我在寫的時候,當時有關於彈劾權的審查還是不記名的。 |
| 9 | 黃委員珊珊:無記名。 |
| 10 | 王代理秘書長增華:無記名的,那…… |
| 11 | 黃委員珊珊:所以可以保護相關的言論?我現在要講的是,我今天要講的是,現在大家都在討論法庭要不要直播,說有個人隱私、說有相關的這些問題,但我現在要說的是,中華民國監察院在彈劾公務人員有違法失職的情況下,它具有100%的公益性,你同意嗎? |
| 12 | 王代理秘書長增華:當然是跟公益性有關。 |
| 13 | 黃委員珊珊:沒錯,也就是到底有沒有個人隱私、到底有沒有所謂的公益性、公益的必要性,法庭直播有沒有這些可以討論,但是監察委員在彈劾一個不適任或者是違法失職公務員的時候,它就具有100%的公益性,這一點我認為真的該公開的應該是監察院的彈劾過程,甚至最後到職務法庭,包括所謂的法官、檢察官這些相關的程序反而更應該公開。在你的立場上,這應該也是你會同意的吧? |
| 14 | 王代理秘書長增華:對,就是說,有關職務法庭或是懲戒法院,法院的那個部分…… |
| 15 | 黃委員珊珊:沒錯。 |
| 16 | 王代理秘書長增華:原則上是公開。 |
| 17 | 黃委員珊珊:如果大家對法庭直播有爭議的話,反而是公務員彈劾的這些相關程序應該優先直播,這是我認為至少它具有100%的公益性。另外我想問你,去年你去日本考察,你也寫了一份考察報告,我們很認真地看完了,裡面說101年7月6號到113年9月30號,監察院在12年間總共彈劾了34個法官。這個過程,職務法庭判決免除法官職務喪失公務人員任用資格的有1個、撤職的有3個、免除法官職務轉任法官以外職務的有7個,這是一個我們國家處理不適任法官的結果,但我要問秘書長的是,最近我們看到很多媒體大幅報導,惡劣的檢察官製造證據入人於罪,對於這些狀況,請問你們這幾年彈劾了多少個檢察官? |
| 18 | 王代理秘書長增華:這部分的數據…… |
| 19 | 黃委員珊珊:你不知道?會後補給我。 |
| 20 | 王代理秘書長增華:好的。 |
| 21 | 黃委員珊珊:這應該有吧? |
| 22 | 王代理秘書長增華:有。 |
| 23 | 黃委員珊珊:12年彈劾34個法官很驚人啊!現在的問題是監察委員是不是有自請調查的主動權? |
| 24 | 王代理秘書長增華:依照監察法施行細則的第二十四條是…… |
| 25 | 黃委員珊珊:現在有沒有人針對這些媒體大幅報導,妨害違反司法偵查不公開,還有所謂的製造假證據,有沒有監察委員自請調查? |
| 26 | 王代理秘書長增華:有關於偵查不公開的issue,其實監察院…… |
| 27 | 黃委員珊珊:現在有沒有監察委員自請調查過? |
| 28 | 王代理秘書長增華:有關偵查不公開其實有多數的調查案,記憶所及就有9個。 |
| 29 | 黃委員珊珊:我是說針對最近的報導,有沒有人申請自請調查? |
| 30 | 王代理秘書長增華:目前沒有。 |
| 31 | 黃委員珊珊:這些是要有人檢舉你們才受理嗎? |
| 32 | 王代理秘書長增華:監察院有主動調查權,我們也有…… |
| 33 | 黃委員珊珊:是,監察院就如同剛剛講的,它以前是國會所以有言論免責權,然後它應該受到程序保障,但是現在有這麼多媒體大幅報導的,以前監察委員都會拿過來自己寫一個我要調查。到今天為止,這麼多報導司法官相關的,所謂的他的行為有不適當或違法的情況,監察委員現在都不動了是嗎? |
| 34 | 王代理秘書長增華:就跟委員說明一下,在自動調查之前,其實監察院依照「監察院收受人民書狀及處理辦法」…… |
| 35 | 黃委員珊珊:我要說的是,秘書長,如果監察院要繼續保持糾正、糾舉、彈劾都是監察委員主要權限的話,我建議監察委員們現在就應該針對這個社會上發生的重大事件,發現公務員有可能違法失職,不要再發生謝宜容、不要再發生陳宗彥這種事情好嗎?如果看到這些人已經被指控,媒體也大幅報導哪個惡檢,那至少也查一下,還他清白也好啊!現在是不動啊!監察院是完全不動啊! |
| 36 | 王代理秘書長增華:委員,我剛剛就是要說明並不是不動,我們會依照「監察院收受人民書狀及處理辦法」先去發函瞭解、先去蒐集資料,因為在調查之前要先蒐集資料…… |
| 37 | 黃委員珊珊:蒐集資料可以啊!但我的意思是,剛剛講了,監察院彈劾了34個法官值得肯定,但是現在聽到了這麼多,我們希望如果真的要恢復監察院的公信力,可能監察院要更主動一些。尤其是剛剛講的,如果法庭要直播,職務法庭跟監察院的彈劾會議才是真正應該要開放的好嗎?謝謝。 |
| 38 | 主席:謝謝黃珊珊委員,謝謝代理秘書長。 |
| 39 | 接下來是徐欣瑩委員。 |
公報詮釋資料
| page_end | 136 |
|---|---|
| meet_id | 聯席會議-11-3-20,36-1 |
| speakers | ["賴惠員","林德福","吳秉叡","賴士葆","郭國文","黃國昌","鍾佳濱","沈發惠","羅智強","莊瑞雄","顏寬恒","吳宗憲","翁曉玲","李坤城","陳玉珍","吳思瑤","李彥秀","陳培瑜","王世堅","黃珊珊","徐欣瑩","王鴻薇","林倩綺","林思銘","羅明才"] |
| page_start | 75 |
| meetingDate | ["2025-06-26"] |
| gazette_id | 1146401 |
| agenda_lcidc_ids | ["1146401_00003"] |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財政、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紀錄 |
| content | 審查行政院函為監察院114年度辦理「2025年第37屆澳紐及太平洋地區監察使年會暨人權國際研 討會」所需經費不敷,請同意動支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第二預備金750萬元支應案 |
| agenda_id | 1146401_000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