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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育敏 @ 第11屆第3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8次全體委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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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王委員育敏:(10時1分)謝謝主席,請次長及能源署代理署長。
1 主席:請次長、李代理署長。
2 沈次長志修:委員好。
3 王委員育敏:次長,今天環境部及能源署都有來,我要關心高雄大樹和山光電案場的情況,這個案場是超高強度開發,高達51公頃,而且這樣的山坡地其實有超過一半是四級坡,也就是它的坡度是30%到40%,所以它必須鏟平山頭、填平窪地,讓整個山谷可以放置太陽能板,這樣的毀林種電還可以稱為是綠電嗎?童子賢是總統府的國家氣候變遷對策委員會副召集人,他說這種破壞植被、森林的方式產生能源,不應稱為綠能,因為這是「綠色不利」,我請教次長跟署長,你們同意這句話嗎?次長,作為環境部次長,你同意嗎?
4 沈次長志修:當然要依法,當然要依法,這個違法的話,就不是我們所……
5 王委員育敏:他是破壞環境!
6 沈次長志修:是,的確是這樣子。
7 王委員育敏:署長,你同意嗎?
8 李代理署長君禮:是的,這是一個違法的案件,所以我們撤銷他的籌設許可,高雄市政府也取消他的開發。
9 王委員育敏:好,這個案子不在於它是一個違法的案件,接下來,我要讓大家看到這個始作俑者是誰。這一件事情是始於2020年9月,當時為了達到行政院院長蘇貞昌的6.5GW光電目標,經濟部所屬的自來水公司就去招標土地,所以現在大家看到的這一大片51公頃地是誰的?署長,你說,這塊地是誰的?
10 李代理署長君禮:自來水公司。
11 王委員育敏:自來水公司去招標的,所以是政府的經濟部所屬的自來水公司主動去招標土地,為什麼招標這麼大片的土地?為什麼?
12 李代理署長君禮:招標是完全合法的,也是希望得標的廠商要合法合規去做,所以……
13 王委員育敏:合法的?
14 李代理署長君禮:這個程序是沒有問題,但他後來違法了,所以才有處分。
15 王委員育敏:合法的?面積高達51公頃,我剛剛講過了,那裡的四級坡(坡度30%到40%)超過一半,所以造成的後果就是他必須砍平山頭才有可能種電。
16 李代理署長君禮:報告委員,整個基地的面積是51公頃,但是當時並不是全部核准種電,所以他才有今天違規的這個事實。
17 王委員育敏:我再問你,當時他可以申請的裝置容量是多少?署長,你說。
18 李代理署長君禮:是,我們……
19 王委員育敏:我就看你們要說謊到什麼時候!
20 李代理署長君禮:不是,我們這個有資料,是25……
21 王委員育敏:你的裝置容量高達多少?他的是51公頃喔!
22 李代理署長君禮:是。
23 王委員育敏:你的裝置容量是不是70MW?
24 李代理署長君禮:沒有,那是……
25 王委員育敏:如果70MW,是不是要開發高達超過40公頃以上的土地?
26 李代理署長君禮:不是這樣子,我們核准鋪設的面積是21公頃,他現在超過了,他有兩個,一個是……
27 王委員育敏:你總共只核准21公頃?
28 李代理署長君禮:設置太陽光電,對。
29 王委員育敏:那為什麼會通過51公頃的山坡地開發?
30 李代理署長君禮:整個土地面積是51公頃,但當時沒有核准他全部……
31 王委員育敏:那他現在超出多少?
32 李代理署長君禮:他現在開發的範圍已經超出我們核准的範圍,所以我們做兩個……
33 王委員育敏:他超出幾公頃?請告訴大家。
34 李代理署長君禮:因為他現在還沒有,他現在違反的其實是……
35 王委員育敏:他現在開發幾公頃?
36 李代理署長君禮:他整地的範圍已經超過21公頃了,所以……
37 王委員育敏:多少?
38 李代理署長君禮:這個可能要問高雄市政府,因為他現在是在整地,還沒有設置。
39 王委員育敏:你到現在還沒有掌握?媒體講的好像只超出2公頃,是不是?
40 李代理署長君禮:我們會跟高雄市政府……因為現在有兩個部分,他還沒有設置……
41 王委員育敏:你們會跟高雄市政府……
42 李代理署長君禮:合作。
43 王委員育敏:我今天要告訴大家的就是,這件事情的始作俑者叫做經濟部,經濟部要求自來水公司標租土地……
44 李代理署長君禮:報告委員,不是,我們是要他……
45 王委員育敏:2022年12月21號內政部許可開發,所以他是有經過合法程序的,2022年12月21號的公文都在這邊,內政部行文給高雄市政府,高雄市政府也很配合,12月21號發文,12月29號高雄市政府就公告了。為什麼當時你們在審理程序的過程當中,沒有人去質疑這個四級坡占比高達53%的土地真的適合嗎?
46 李代理署長君禮:報告委員……
47 王委員育敏:你們在這個過程當中好好審理嗎?
48 李代理署長君禮:這個程序是沒有問題的,這是山坡地開發,所以他要做水土保持,他也送了水土保持計畫,今天這個案的問題是他沒有依照他的計畫來執行,所以才會開罰,高雄市政府開罰過7次,我們也開罰過1次,罰150萬,要他恢復原狀,因為他都沒有改善,所以高雄市政府取消他的開發許可,我們也取消他的籌設許可……
49 王委員育敏:是因為這樣子嗎?
50 李代理署長君禮:是,政府的核准程序是沒有問題的,是因為他違法。
51 王委員育敏:是因為這樣嗎?如果今天不是國民黨的議員跟立委帶隊去考察,媒體報的這麼大,請問這整個案子會這樣子終止嗎?高雄市政府會發聲嗎?經濟部會發聲嗎?自己回去看「上下游新聞市集」之前的報導,在5月份的時候,高雄市政府還說這個還要評估看看,就是沒有覺得這個業者有什麼不對的地方,你們是有開罰,但是不覺得應該要終止,為什麼現在終止了?
52 李代理署長君禮:報告委員,高雄市政府是有很認真在處理,它開罰了7次,因為業者一直沒有改善……
53 王委員育敏:你們也沒有要終止啊!你們只是開罰,不痛不癢,你們罰到目前的金額對照未來巨大的獲利根本就是不痛不癢,所以是什麼原因你們才會立刻終止?因為民意的反彈,輿論的壓力,你們現在才出手去廢止嘛!我今天要點出來的問題就是,當時為什麼會覺得這麼大規模51公頃的開發案可以呢?然後也都不用徵詢環境部的意見。環境部次長,從頭到尾,針對這個開發案,你們有被邀請過去表示一下意見嗎?
54 李代理署長君禮:報告委員,因為這個是早期的開發案,現在的環評有規定……
55 王委員育敏:多早期?這個是2022年12月29號高雄市政府才公告的,三年前是有多早期?
56 李代理署長君禮:當時不是因為土地面積,現在環保署已經修正,開發超過15公頃就要做……
57 王委員育敏:所以過去就是一個錯誤!政策的錯誤引領而造成這樣的後果,而這樣的代價是高雄市民要去承擔的,你根本回復不了!
58 另外一個案子,我要繼續問的是,台糖嘉義東石案場的規模更大,毀林種電高達77公頃,如果按照你們現在的環評標準,只要位於政府核定補助或獎勵實施造林之土地,經能源主管機關同意者,不在此限,所以嘉義東石的鄉親已經起來抗議,這個案場要毀林種電高達77公頃,對當地的破壞非常的大,我就問你,這個案子要不要環評?新的辦法已經通過了,這個正在進行中的案子要不要終止?要不要比照高雄的案子停下來?
59 李代理署長君禮:這個我們會來評估,因為這個案子我們還沒有核准。剛才委員提到的這個法令上的規定,主要是過去規定的造林地是行政院核定的經濟林,本來經濟造林就是一定時間之後要砍伐再重新種植,但是我們會來評估,如果林相已經很好、形成生態的話,那我們就不會讓他去做了。
60 王委員育敏:我坦白講,經濟部的評估我們都不相信,我要求環境部次長表態。
61 次長,像這個這麼大規模的、高達77公頃,在現行的環評裡面,你為什麼給經濟部能源主管機關一個尚方寶劍?就是只要是他們的造林土地,屬於國有土地、公有土地、國營事業土地或公營事業土地,能源主管機關只要同意就不在此限,就沒有你的角色,就把你們踢開了,這個合理嗎?這是一個非常大的漏洞啊!如果按照這個標準,坦白講,剛剛高雄的那個案例就是自來水公司的土地,一樣也沒有環境部的角色,都是經濟部說了算,這樣子合理嗎?環境部現在升格之後,你的角色應該要展現出來吧?你覺得這一條是不是應該要再修,為什麼要給予能源主管機關這麼大的權限?
62 沈次長志修:跟委員報告,當時有特別提到因為整個國家的政策在推動綠能,經濟部也會嚴格的把關……
63 王委員育敏:沒有嚴格把關。
64 沈次長志修:我們是相信他要……
65 王委員育敏:不可以用相信,現在就是前面高雄的案例已經看出來了,由他一手主導的就是造成破壞環境的元兇,你們都沒有角色。這個部分我要求,環境部回去要重修整個環評的標準,要不然就是一個大漏洞。你什麼都交給經濟部,但經濟部是以衝綠色光電為第一目標,根本不顧環境正義,他就是努力往前衝,所以你可以看到高雄的光電廠這麼的離譜,就是因為他主導的嘛!那個源頭就是經濟部嘛!而這當中都看不到環境部的角色。部會之間是要發揮彼此各自的角色,然後共同去監督,結果我們沒有看到環境部的角色,所以這個我要求。
66 第二個我的要求是,現行到底還有多少案場其實是有問題的,經濟部自己主導免環評,但是他可能還是存在一些環境影響評估的問題。署長,你能回答嗎?你現在自己去盤點你手上有多少案例,我剛剛已經講了一個,東石大規模要毀林種電的77公頃,這是一例,現在還有多少案例也是大規模的開發?
67 李代理署長君禮:委員如果需要,我們可以來盤點,因為現在整個光電案,連屋頂型加起來……
68 王委員育敏:好,我要求你們盤點,要多久可以盤點出來送給委員會?
69 李代理署長君禮:我們大概一個月的時間盤點出來,那……
70 王委員育敏:好,一個月要盤點出來。
71 李代理署長君禮:因為我們現在核准的案件大概有九萬多件,但大部分是屋頂型的,那我們會盤大型的地面型……
72 王委員育敏:這種毀林種電的,好不好?毀林種電,無論是造林或者是山坡地的,這種大規模開發一定要列出來
73 李代理署長君禮:好,就是在這個……
74 王委員育敏:然後我要求經濟部盤點出來之後,環境部要召開會議,你們要評估這當中有沒有涉及到跟高雄這個光電場案很像的。
75 李代理署長君禮:不會,跟委員報告,在人工造林地,我們一定是在林相不佳的地方才會做。雖然人工造林是經濟林,但是我們現在的政策是,如果已經形成一個生態了,那我們就不會去砍伐了,一定是在林相不佳的地方,所以我們會跟農委會來檢討什麼叫做林相不佳的地方,才會來利用。
76 王委員育敏:好。我們現在在發展綠能,發展綠能是一件好事,但是做過頭了、衝過頭了、不顧環境正義就是一件壞事。我們已經看到陸續的情況都出來了,包括漁電共生,最近大家也看到這個議題,只種電不養魚其實也造成一個很大的問題,所以我要求環境部,這個部分你們的角色要出來。
77 最後我再提醒環境部一點,剛剛提到中火的部分,次長,我希望你在表達上面要以一個環境部次長的高度來回答問題。你有沒有看過北高行真正的意見?他說空污防治是環境保護的重要項目,因為各地方地理環境、自然條件、社會發展狀況、產業結構等都不同,因此環境保護事項有因地制宜的必要,空污防治為臺中市地方自治範疇,臺中環保局裁處中火罰鍰並廢止許可證屬於地方自治事項,所以他要釐清的就是,這是臺中市政府環保局的地方自治事項,我覺得環境部就是自己跳進來,跳進來公親變事主,而且還要繼續上訴,我真的覺得這件事,你們到此為止吧!你們這樣干預地方政府執行空污防治作業,你們這樣子根本就違反了環境部基本的職責所在。針對這個部分,我認為環境部失職,你們應該去支持臺中市環保局,對於任何的空污可以嚴格查緝,而不是出來阻擋他們要裁罰過度燃煤,這樣的情況你們還要出來阻止,我覺得環境部是做錯了。好,以上,謝謝。
78 主席:好,謝謝。
79 接下來請涂權吉委員詢答。涂委員詢答完,我們就先休息10分鐘,謝謝。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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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1-3-26-18
speakers ["劉建國","陳昭姿","林月琴","陳菁徽","邱鎮軍","王育敏","涂權吉","王正旭","黃秀芳","林淑芬","麥玉珍","陳瑩","楊曜","廖偉翔","蘇清泉"]
page_start 119
meetingDate ["2025-06-25"]
gazette_id 1146302
agenda_lcidc_ids ["1146302_00003"]
meet_name 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8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邀請環境部部長、交通部、教育部、衛生福利部、經濟部就「因應歐盟管制超細懸浮微粒 (PM0.1),我國空污管制政策如何精進、提升,保障國人健康安全」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agenda_id 1146302_0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