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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宇甄 @ 第11屆第3會期司法及法制、內政委員會第3次聯席會議

Index Text
0 許委員宇甄:(11時23分)謝謝主席,我們請吳次長,還有移民署林署長以及人事總處的蘇人事長。
1 主席:麻煩次長、署長、蘇人事長。
2 吳次長堂安:委員好。
3 蘇人事長俊榮:委員好。
4 林署長宏恩:委員好。
5 許委員宇甄:次長、署長、人事長,好。請教一下次長跟署長,我們的新住民基本法其實在去年的8月12號就已經正式公告了,當然這一部法是為了保護新住民,而且是對於我們多元的族群跟包容社會的一個承諾。從通過、公告到現在,其實已經差不多快要10個月,但是目前都還沒有訂定施行的日期,甚至連專責的機關目前成立的時間也都還沒有下文。
6 請教一下次長,我知道在去年7月這個法一完成三讀之後,其實當時的政務委員史哲就已經有召開一次的會議,針對這個部分,他也說要落實新住民基本法第四條所訂定的,應該設置新住民事務專責的中央三級行政機關,並於適當的時機陳報行政院審議。請問次長,當時負責這個的政務委員史哲,因為他現在已經高升離職去當高鐵董事長,坐領高薪,針對之前政務委員負責的部分,是不是又要再重來一次?新的政務委員接了之後是不是又要重開一次會議?
7 吳次長堂安:謝謝委員。去年在史哲政委的邀集下,其實我們也都有跟行政院報告我們未來成立三級機關的進度,所以後續的部分是由我們這邊成立的專案小組……
8 許委員宇甄:所以當時的政務委員史哲只主持過那麼一次,就是7月的時候召開的,是嗎?
9 吳次長堂安:應該有兩次吧?
10 林署長宏恩:沒有,在今年的5月27號有第三次的召開,以上。
11 許委員宇甄:也是由史哲政務委員召開的嗎?
12 林署長宏恩:是的。
13 許委員宇甄:所以光是他召開的會議有三次,剛剛我看你們的報告裡面寫總共召開過七次,是有包含這三次嗎?
14 吳次長堂安:沒有,跟委員報告,那七次是我們內政部跟移民署,我們針對要成立三級機關……
15 許委員宇甄:好,所以表示已經有跨部會的……
16 吳次長堂安:都有,我們都有。
17 許委員宇甄:院會去協調,為什麼到現在還沒有辦法成立這個專責機構的施行日期?
18 吳次長堂安:謝謝委員。我想是因為基本法裡面的條文內容部分,第一個我們要先確認它未來的業務職掌,所以有包括文化、教育、勞動跟衛福部的分工,有些既存業務是在他們各個部會,我們開會就是針對哪些業務是收整到由我們新成立的三級機關。
19 許委員宇甄:如果這樣講的話,其實包含政院的已經開了十次會,都還沒有討論好誰負責跟誰分工相關業務嗎?
20 吳次長堂安:跟委員報告,其實我們自己內部的部分,未來新住民發展署我們已經大概規劃完,就是4個組12個科,然後……
21 許委員宇甄:那其他部會呢?因為我在內政委員會,我很清楚,請問其他的部會呢?
22 吳次長堂安:其他部會就是來參加我這邊的小組會議,然後來釐清業務。
23 許委員宇甄:好,請問什麼時候可以施行?
24 吳次長堂安:我想這部分相關後續我們都已經有跟行政院報告。
25 許委員宇甄:什麼時候呢?因為拖了快一年了嘛,一點進展都沒有。
26 吳次長堂安:跟委員報告,組織法……
27 許委員宇甄:連這個籌備小組感覺上都沒有太大的進展。
28 吳次長堂安:不會,其實我們進展幾乎都已經差不多了。
29 許委員宇甄:那好,差不多了嘛?
30 吳次長堂安:行政院如果一旦施行的時候……
31 許委員宇甄:預估大概什麼時候?你們已經送行政院了嗎?
32 吳次長堂安:我們都有把資料先跟行政院報告過了。
33 許委員宇甄:好,大概什麼時候呢?
34 吳次長堂安:這個可能還要問行政院。
35 許委員宇甄:行政院今天有人來嗎?還要問行政院?
36 吳次長堂安:當然。
37 許委員宇甄:也就是說你們都送給行政院,但是行政院還沒決定嗎?
38 吳次長堂安:我們都有跟行政院討論,我們只有針對討論,包括新住民發展署組織法的內容。
39 許委員宇甄:這樣子,每個部會如果這樣,大家都推來推去,你主管什麼、我主管什麼、你負責什麼、我負責什麼,都不知道,最後再推給行政院,那請問這部法大概什麼時候可以正式施行?
40 吳次長堂安:委員,其實我們沒有推啦!第一個就是我們把我們分內事情都先做好了,等到施行法出來的時候……
41 許委員宇甄:好,也就是說內政部的部分沒問題了,是其他部會的問題囉?
42 吳次長堂安:其他部會的話,其實有些是業務收整跟實施而已。
43 許委員宇甄:好,聽你這樣講應該很快囉?因為內政部已經好了,其他部會都在收尾了,所以應該很快會好。
44 吳次長堂安:我想照顧新住民的權益是我們應該做的。
45 許委員宇甄:其實我們有一個對照組,我們可以看到運動部的組織法在114年1月24號才公告,但卓榮泰院長在短短數個月之間就高調宣布9月9號要正式掛牌成立運動部,籌備的進度令人十分吃驚。但是相較於新住民基本法,照理說,運動部是行政院的二級機關,它所牽扯的範圍可能更大,需要了解的事情可能更多,而且新住民專責機構不過就是三級機構,照理說,也應該比較容易設立。高層如果有意就快馬加鞭,如果沒有關注就無限拖延,我甚至懷疑,如果啦,如果我們的新住民基本法可以對大罷免加溫的話,也許早就通過了,就是因為它對大罷免沒什麼影響,甚至是負面的影響,所以到現在可能都沒通過的原因是在這裡。
46 另外再請教一下,行政院網站也把新住民基本法列為重要的政策,我請教一下次長,我們常常說要照顧新住民,把新住民當作我們的家人,可是現在看到好像只是把新住民當成宣傳工具,根本就沒有要落實基本法的誠意,也請內政部跟人事總處清楚地回答新住民基本法的實施日期為什麼還沒辦法決定?是誰在擋?剛剛次長已經回答過,請人事長。
47 蘇人事長俊榮:謝謝委員。我想新住民的權益照顧是大家都有共識,事實上也沒有在擋,因為在整個審議的程序,我們必須要按照一定的程序進行,大家就按照整個程序,當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將組織法通過以後,其他就一步一步來,我們一定支持。因為對新住民權益的保障,大家都有很高的共識。
48 許委員宇甄:人事長既然說沒有在擋,那就是在拖囉?
49 蘇人事長俊榮:也不是在拖,事實上很重要的就是之前在基本法第三條,所有新住民權益的業務推動還是回歸到主管機關,比如像衛福部相關部會,現在內政部在做的就是要把這些原來各個部會主管的,再把它細緻化,因為既然成立這個新的機關,我們就是要做得比以前更好。
50 許委員宇甄:好,我知道你們都非常的細緻,所以到現在已經將近快一年了,其實看起來,我覺得這種事實上已經涉及行政怠惰,所以還是希望各部會大家要共同的加快腳步,為我們的新住民爭取權益,謝謝。
51 蘇人事長俊榮:好,謝謝委員。
52 主席:下一位請翁曉玲委員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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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聯席會議-11-3-36,15-3
speakers ["吳宗憲","麥玉珍","羅美玲","張智倫","黃國昌","蘇巧慧","王義川","黃捷","張宏陸","王美惠","陳培瑜","沈發惠","吳思瑤","李柏毅","羅智強","許宇甄","翁曉玲","王鴻薇","莊瑞雄","葉元之","徐欣瑩","牛煦庭","吳琪銘"]
page_start 57
meetingDate ["2025-06-19"]
gazette_id 1146101
agenda_lcidc_ids ["1146101_00003"]
meet_name 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司法及法制、內政委員會第3次聯席會議紀錄
content 一、併案審查(一)委員鄭天財 Sra Kacaw 等21人、(二)台灣民眾黨黨團、(三)委員張智倫等17 人、(四)委員葉元之等21人及(五)委員羅美玲等18人分別擬具「內政部組織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 案」案;二、併案審查(一)台灣民眾黨黨團、(二)委員鄭天財 Sra Kacaw 等21人、(三)國民黨黨 團、(四)委員張智倫等17人、(五)委員葉元之等21人及(六)委員羅美玲等18人分別擬具「內政部 新住民發展署組織法草案」案
agenda_id 1146101_0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