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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菁徽 @ 第11屆第3會期內政委員會第26次全體委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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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07,406 00:00:34,595 主席各位委員還有媒體先進大家早安大家好本席這次提出住宅法第四條的條文修正草案主要是希望我們能從制度面做出調整真正回應台灣當前少子化的國安挑戰我們都知道少子化的問題已經不是趨勢而是妥妥的現實根據內政部統計112年我國總生育率已經崩跌到0.87
00:00:36,636 00:01:02,078 我們今年一到五月每個月幾乎也生不到一萬的新生兒甚至是八千到九千幾乎是世界最低代表年輕世代對於婚育保持高度保留態度而在影響婚育意願諸多因素中經過許多的民意調查居住的負擔無疑是最核心也最迫切的一項沒有房大家完全不敢生養
00:01:03,139 00:01:22,097 現行住宅法第四條雖然有將育有未成年子女二人以上的家庭列為社會住宅保留比例的對象原本利益是要協助育兒還有鼓勵生育然而當整體生育率已遠低於世代的更替水準卻仍堅持兩名以上子女作為門檻
00:01:23,338 00:01:49,762 這樣子的規定其實已經和現實脫節也限縮了政策的效果我們可以參考德國的做法根據德國聯邦住房與都市發展部的規定只要家庭育有子女就可以作為社會住宅資格的考量條件並沒有對子女的數量設下門檻他們看重的是家庭的實際負擔而不是機械性的訂出數字限制
00:01:50,562 00:02:08,997 這樣的彈性設計更能貼近家庭的需求也更具政策的包容性因此本席此次提案的重點就是將條文中二人以上的門檻放寬為育有未成年子女讓只育有一名子女的家庭也能受到社會住宅的支持
00:02:10,598 00:02:29,168 來減輕年輕家庭的居住壓力少子化目前是不分黨派朝野屬於這片土地這個國家的挑戰希望大家都能支持這樣子的提案讓我們用更具包容性的社會住宅制度共同打造年輕世代敢婚敢生敢養的社會環境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