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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雅琳:(12時44分)謝謝主席,我們邀請部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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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部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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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部長申翰:張委員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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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雅琳:部長好。今天一樣跟部長討論關於女性職場的勞動參與率,我先用幾個數字來跟部長聊聊我們現在面對的狀況。根據行政院主計處的資料,2019年的已婚婦女中,因為結婚而離職的人大概占了21%,生育離職的大概是22.7%,其中有60%曾經復職,那他們離職到復職的間隔大概是4到4.5年。這是第一個數字,所以我們大概可以瞭解,他們是會重返職場的,但是間距比較長。第二個數字是他們回到職場之後,根據1111人力銀行的調查,有46.9%認為頗為困難,有38%的人覺得相當吃力,只有6.8%的人覺得可以順利回來,等於他們有想要回到職場上,可是難度非常的高,我們待會會問的就是有關婦女的再就業計畫,這是第一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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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個主題是我們女性的勞參率跟男性來比,我們可以看到深色的那條黑色線,男性的職場參與率到50歲以前,都還是維持在將近90%的參與率,可是女性是從29歲以後開始一路往下掉,這件事情我們可以非常清楚知道是結婚或生小孩了嘛!可能要照顧家庭,這是第一個。再來我們跟其他亞洲國家相比,我們除了29歲是一個年紀,45歲以後我們是雪崩式下跌,而且是遠低於日本、新加坡跟韓國。這個是什麼?這是因為長照的問題可能又進來,他會面臨到必須要離開職場的問題,這是第二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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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先回來第一個題目,我們現在的婦女再就業方案,其實是有提供了一系列的就業措施、育嬰留停,或者是推動企業參與員工子女等等。可是依據2019年中高齡婦女的需求研究評估報告,雖然婦女可以回去職場,但是有39.5%的人認為自己的專業度不夠,高達50%的人感到焦慮、缺乏信心。同時他們也認為,因為必須承擔育兒或長照的責任,所以工作彈性不足,造成他們必須離職,這也是其中的第二個原因。第三、雖然婦女有保障彈性工時,但是多數的企業實踐不到位。第四、很多雇主對於育兒女性,其實疑慮是偏高的,也造成他們的招聘率偏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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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現在雖然有三年期的婦女再就業計畫,從112年9月1日上路到115年8月31日,預計就要結束了。我看了一下,我們的目標是在2026年的8月要達到53.5%,可是2023年我們的女性勞參率才51.82%,經過了一年半,大概也才到51.9%,這個中間增加不到1%。我們如何在只剩下的一年半要提升到增加將近2%呢?這個部分我是蠻質疑的,是不是可以請部長來告訴我,我們有可能達到這個數字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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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部長申翰:其實就這個時間點來看,當然挑戰是滿大的,但我們現在其實也跟法案組在討論,勞發署現在有很多的就業計畫,在執行率上我也請法案組再做一輪的檢討。甚至一些計畫如果該整併的部分就整併,就是希望能夠把就業計畫執行的效能提升,這部分我們會盡力來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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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雅琳:所以聽起來是,我們正在重新檢討我們過去的再就業計畫,是檢討之後修正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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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部長申翰:應該說我們不只是檢討婦女再就業計畫,我們其實有滿多相關的就業促進計畫,其實我都請法案組用一個總體檢的方式,再做一次重新的整理,希望能夠把執行的效果跟效率能夠提升。之前陳菁徽委員其實也質詢過,這個總體檢的部分目前也正如火如荼的進行中,就是希望把效能再做一些提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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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雅琳:這個總體檢大概是什麼時候會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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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部長申翰:我們那時候是希望三個月的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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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雅琳:所以是預計在何時?到時候能否把這份報告提供給我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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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部長申翰:當然,可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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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雅琳:因為剛剛提到的是,我們過去發現婦女回去職場的時候會遇到的一些困難,所以我認為總體檢應該都要去盤點現在所做的一些相關計畫,不管是不是婦女再就業計畫都應該去回應這個問題,不然勞參率永遠都只能龜步向前,最終犧牲的還是女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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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部長申翰:是,沒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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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雅琳:再來下一個題目,我也想分享一下日本改革的政策重點,其實他們也是擴大育兒支持與托育服務,但是他們有一點我覺得滿重要的,就是他們的柔性工時,以及他們提供產後爸爸育休的育嬰假,允許男性在產後八週內分兩次請假,政府補助薪資100%。我認為這兩件事情是非常重要的,因為臺灣的現況是配偶分娩的時候,他只有7天陪產假,7日內領全薪,剩下的再由政府補助2天,可是坦白說這樣子的一個制度,就間接的讓男性認為、讓雇主認為,育兒是女性的責任。所以我認為,我們是不是可以比照日本的機制,讓爸爸也可以參與育兒,有更多的休假,這部分是不是可以往這個方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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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部長申翰:跟委員說明,我們當然是希望這個方向,所以不管是剛才講到的育嬰留停彈性化,這也是爸爸可以來參與的。事實上我們也看到,當你把可以申請的時間再縮短,他可以更彈性的時候,爸爸來申請參與的比率是顯著提高的,這也是其中一個很重要的誘因。包括之前講到育嬰留停6個月再加1個月,為什麼是希望雙親都要請滿6個月才能夠再加1個月,也是希望不要變成最後都是女性在承擔照顧小孩的狀況,而是雙親之間可以平均分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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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雅琳:你剛剛講的是彈性育嬰假,所以現在這個彈性育嬰假同樣適用在爸爸這個機制,我先確認一件事情,彈性育嬰假是否包含產假?還是不包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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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部長申翰:當然不包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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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雅琳:是分開的嘛,對不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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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部長申翰:當然分開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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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雅琳:那這個是一樣的,就是爸爸的產後育休是不是也可以再更多呢?因為你們現在是分開的,你懂我意思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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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司長琦雅:我們現在針對爸爸的部分是家庭育嬰留停,爸爸就可以用育嬰留停的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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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雅琳:所以爸爸目前在你們的規劃裡就是只有育嬰留停?沒有像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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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司長琦雅:家庭照顧的部分他也是可以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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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雅琳:好,瞭解。那我再回到剛剛講的柔性工時,因為日本柔性工時其實對他們的幫助非常大,我們看到日本部分工時的就業比率達到25.6%,而且南韓也是16.1%,臺灣現在只有3.2%,其實是非常低,也遠低於OECD的平均1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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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在想,如果今天有彈性工時的話,其實前面很多委員也都有提到,他可能為了要照顧小孩、照顧很多事情,最後因為沒有辦法fulfill企業的需求,他就會選擇離開。如果我們今天有更多彈性工時的工作模式,設計這個工作制度,是不是就可以讓這些女性可以更有機會能夠留在職場?所以我想請問一下,我們能否針對部分工時這件事情再去做一些鬆綁?因為我知道現在我們在討論彈性育嬰留停的時候,其實也是往這個方向來努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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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部長申翰:其實包括日本所謂的柔性工時,我們都看到一個狀況,跟現在臺灣很多勞工的需求也是很相近的,都是希望能夠給更多勞工需要的彈性。因為過去談到彈性,常常都是指企業想要的彈性、雇主想要的彈性,這個彈性可能是針對他的排班,可能是針對他希望的生產週期。所以我們的法規裡面做了很多部分,是要去限縮或者是去管控企業,不能夠讓他的彈性太大,變成可能會造成勞工加班或者是過勞的問題,過去其實方向是這樣。可是我們陸陸續續看到,現在很多的勞工有勞工期望的彈性,跟雇主期望的彈性可能是不太一樣的事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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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們其實也是想要藉由這次的彈性育嬰留停,在這個部分去嘗試,因為這就是一個明顯的例子,這個是勞工期望的彈性。怎麼讓企業的職場制度能夠包容勞工需要的彈性,現在這個命題,我們希望先從這個地方開始做,未來如果我們開始有些成果,企業開始有一些相關的適應,也開始理解到這件事情的重要,我們的配套也可以運作的話,當然我們不排除把這個勞工所需要的彈性,能夠擴及到更多的層面。雖然都是用彈性兩個字,可是如果仔細去細究,你會發現企業要的彈性跟勞工要的彈性,可能是很不一樣的概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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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雅琳:對,我理解。你剛剛說的是跟企業再溝通,因為育嬰留停這件事情我們希望彈性,這件事情是往這個方向溝通。那我們是不是有個規劃,就是大概可能多久之後,我們可以有機會再來跟企業進一步討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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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部長申翰:其實現在就是在跟企業討論,我再舉個例子,委員這邊有提到像彈性工時的制度,過去所謂的彈性工時制度,主要都是在規範企業所需的彈性,是在這個標的下,所以雖然用同樣兩個字,但我們把它分開。我自己也很期待,如果這一次我們可以往前走這一步的話,開始讓企業理解,或者是相關的配套,讓大家知道勞工所需要的彈性,我們可以怎麼樣去支持,跟企業要如何包容。而且我們也讓企業知道,當你越能夠包容的時候,其實你在員工的招聘上面可能更容易,更不會面對缺工的問題,我們也逐步的在跟企業溝通這個概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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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雅琳:我知道,我的意思是說,我們有沒有規劃一個時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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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部長申翰:我是希望我們先把彈性育嬰留停的這個腳步踩穩,這個腳步踩穩了以後,這個概念大家開始比較熟悉了,我們希望慢慢的,就像剛剛委員提到包括柔性工時,因為柔性工時可能包括在很多面向上,有沒有可能哪些部分再設定一個優先順序,再來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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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雅琳:好,這樣我懂你的意思,現在基本上就是跟企業談完之後,我們其實也會盤點一下哪些是勞工需要的彈性工時模式,然後開始慢慢跟企業溝通跟討論,對不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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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部長申翰: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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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雅琳:好,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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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謝謝委員,謝謝部長關心婦女再就業計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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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瓊瓔委員改書面質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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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著請張啓楷委員質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