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VOD / 162505
黃珊珊 @ 第11屆第3會期第16次會議
| Index | Text |
|---|---|
| 0 | 黃委員珊珊:(9時37分)院長、全體國人。今天台灣民眾黨提出一個非常重要的議案,柯文哲主席在2024年選總統的時候講得非常清楚:把國家還給你,把權力還給人民。 |
| 1 | 中華民國憲法長期以來採取五權分立,但是從國民政府到撤遷來臺,甚至到7次的修憲,政府的體制早就從五權憲法走向三權分立,但是臺灣仍然保有所謂監察院的情況,憲法本來應該秉持的權力分立,卻在政治實際的運作之下變得十分的扭曲。而且憲法最早的設計,立法跟監察都是政權機關,由人民直接或間接選舉,司法院大法官跟考試委員也都是由監察院同意產生,五院之間的權力分立是相互制衡,但是這些制度在修憲之後全部都被改掉。 |
| 2 | 所以如今監察院在我國的憲政體制之內,處於一個非常尷尬的狀況,監委由總統任命,與行政權關係密切,但是又去監督執行行政權的職務,這是十分矛盾。更何況總統作為監察院的上級機關,監察院對於總統是無力做任何處置的,總統又可以指揮整個行政機關,我們要問,監督機關如何指出自己的上司、自己的老闆、甚至它自己的錯誤? |
| 3 | 現在連監察院的秘書長跟監察委員違法亂紀的情況,監察院告訴我們,它無能為力,沒辦法處置,甚至要移送司法機關,這樣的監察院還有辦法成為所謂中華民國體制下面的監督機關嗎?更何況監察院的存在,割裂了國會本來就應該有的對於政府財政的監督,依據憲法的規定,立法院要對預算做審議,監察院設的審計部要對決算做審議,這樣分開的形式,嚴重侵犯了所謂民意機關的監督權,這樣的權責不符也是中華民國獨步全球的一個審計制度。 |
| 4 | 今天我們要問的是,監察院的存在對於臺灣的三權分立有沒有幫助?如果有,就不會再發生現在監察委員連對自己人都沒有辦法處理的狀況。監察院的核心是對行政權要予以監督,對立法、司法、考試三權予以協助,但是監察院失去了民意基礎之後,不再是政權機關,我們的監察權不適合再交給跟行政權如此緊密關係的機關,也就是說,所有的監察權都應該回歸三權分立,回歸到立法院。所以今天我們希望修憲的案子提出來之後廢除監察院,希望民進黨別再騙。 |
| 5 | 主席:謝謝黃珊珊委員的發言。 |
| 6 | 報告院會,所有登記國是論壇發言的委員均已發言完畢,現在休息。 |
| 7 | 休息(9時40分) |
公報詮釋資料
| page_end | 562 |
|---|---|
| meet_id | 院會-11-3-16 |
| speakers | ["韓國瑜","許宇甄","陳菁徽","林倩綺","葛如鈞","陳昭姿","林國成","張啓楷","劉書彬","林憶君","黃國昌","麥玉珍","黃珊珊"] |
| page_start | 555 |
| meetingDate | ["2025-06-13"] |
| gazette_id | 1145801 |
| agenda_lcidc_ids | ["1145801_00006"] |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第16次會議紀錄 |
| content | 國是論壇 |
| agenda_id | 1145801_000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