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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坤城 @ 第11屆第3會期交通委員會第15次全體委員會議

Index Text
0 李委員坤城:(12時58分)謝謝主席,我請陳次長。
1 主席:好,請陳次長。
2 陳次長彥伯:委員好。
3 李委員坤城:次長好。今天討論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本席也有提案,不過今天是詢答,當初我提案是針對無照駕駛,但是現在除了無照駕駛的問題之外,還有高齡駕駛的問題,甚至有兩者合在一起的問題,可是交通部的版本還沒送過來,對不對?我是說有關無照駕駛還有高齡駕駛的部分。
4 陳次長彥伯:這個條文我們又稍作修正,會在6月底送到行政院去。
5 李委員坤城:6月底?好。我先講無照駕駛好了。針對無照駕駛,我的提案本來只有加重罰則,但是後來發現不曉得為什麼這類事件層出不窮,不知道是因為之前媒體沒有關注到還是怎麼樣,直到三峽那件事情之後,大家才注意到無照駕駛、高齡駕駛的事情。按照陳部長所講的,這個處罰條例會將無照駕駛比照酒駕,當場吊扣車輛及牌照,車主連帶重罰,而且累犯罰鍰無上限。大概是這個方向嗎?
6 陳次長彥伯:朝這個方向在做處理。
7 李委員坤城:朝這個方向處理,所以是像我剛剛所講的,如果無照被抓到了,就當場吊扣車輛還有牌照?
8 陳次長彥伯:車輛會移置保管,並吊扣牌照。
9 李委員坤城:吊扣牌照?
10 陳次長彥伯:對。
11 李委員坤城:罰鍰呢?
12 陳次長彥伯:對於罰鍰,我們規劃分為無照駕駛機車與汽車,有不同罰鍰額度。
13 李委員坤城:然後罰鍰沒有上限?
14 陳次長彥伯:然後接下來是累犯,設計上就是跟酒駕一樣,第一次就是按照剛才講的,汽、機車分開;接下來累犯第二次會給他一個額度,第三次以後就是一直加,所謂加是把第一次、第二次再加第三次,然後如果第四次犯就一、二、三、四一直這樣往下加,所以叫做罰鍰沒有上限,以上。
15 李委員坤城:這是無照駕駛部分,還有要補充說明的嗎?
16 陳次長彥伯:剛才有提到,原則上就是駕駛跟車輛是一併做處理的,所以如果是無照駕駛除罰鍰無上限以外,另外會對無照情節來做吊扣駕照或者是吊銷駕照的處理,至於無照駕駛開的車子,在當場移置保管後就會有吊扣,而吊扣也會有期限的不同。如果汽車駕駛人開的這一部車不是本人的,對汽車所有人該做的處罰我們會一併罰。
17 李委員坤城:跟行為人同樣嗎?車主跟行為人一樣?
18 陳次長彥伯:跟行為人同樣,當然就是一套的,也就是說行為人跟車主是不同一個人時,相關的處罰其實是一樣的。
19 李委員坤城:這是無照駕駛的部分,高齡駕駛的部分呢?
20 陳次長彥伯:高齡駕駛的部分,部長有特別提到,原則上在未來3個月內會提出相關的配套措施,相關方向不外乎就是提升高齡駕駛的安全,以這樣的觀點去研擬後續的規劃,這裡面會希望提高高齡駕駛人的危險感知或相關安全的知識、對法規的瞭解,所以會有相關的講習。另外,我們會跟醫生、醫學會或是專家學者組成交通部駕駛人醫療諮詢委員會,我們會對於相關的認知功能如何更精進去做討論。第三個部分就是大家經常提到的,如果是高風險的駕駛人,我們如何認定、如何判定、然後如何來換照、如何來限制他駕車等等的配套?當然還有特別提到是不是要安裝其他的設備?我想這個我們都一併在考量。
21 李委員坤城:換照年齡就是確定從75歲下修到70歲?
22 陳次長彥伯:原則上大家對於年齡的問題都持續在關注,這部分我們會聽聽看大家的意見來做處理,原則上是以高風險的駕駛人來做處理。
23 李委員坤城:因此關於無照跟高齡駕駛兩部分都是6月份會送出來?
24 陳次長彥伯:6月份是有關無照駕駛處罰條例的修正條文,高齡的部分大概8月底前會提出來。
25 李委員坤城:最後一個問題,現在有關微型電動二輪車的駕照制度,請問你們現在對於微型電動二輪車有在做管理嗎?
26 陳次長彥伯:微型電動二輪車不管是從登記、領牌或者是保險,大概都有一系列的管理規定。剛才我也特別說明,就是有關駕照,現行的汽、機車管理上是有缺這個,這部分我們後續會去跟教育部或相關單位或地方政府研究,如何來對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的駕駛朋友做一些相關的講習或訓練。
27 李委員坤城:現在是年滿14歲的國中學生免訓練、無駕照就可以騎微型電動二輪車?
28 陳次長彥伯:因為現行把微型電動二輪車定位為慢車,慢車就是跟腳踏車一樣,所以沒有駕照。
29 李委員坤城:這部分你們要怎麼去做修正?
30 陳次長彥伯:駕照這部分,我們會去跟相關單位討論,看如何讓訓練落實,譬如說學生跟學校或跟教育單位,或是賣車的人對賣出去的車子,如何讓車輛所有人能夠有一些相關的訓練
31 李委員坤城:所以原則上還是可以騎,只是多了教育訓練嗎?
32 陳次長彥伯:是、是。
33 李委員坤城:這樣子也是蠻奇怪的!
34 陳次長彥伯:因為它是慢車。
35 李委員坤城:我會後再跟你們討論一下因為這個還衍生出蠻多問題的,好不好?因為時間有限,謝謝主席,謝謝次長。
36 陳次長彥伯:謝謝委員的指教,謝謝。
37 主席:謝謝李坤城委員的質詢。
38 鍾佳濱委員、鍾佳濱委員,鍾佳濱委員不在。
39 現在請牛煦庭委員質詢。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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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1-3-23-15
speakers ["林國成","林思銘","林月琴","廖先翔","牛煦庭","游顥","羅廷瑋","林德福","洪孟楷","李昆澤","黃國昌","陳素月","徐富癸","何欣純","魯明哲","黃健豪","蔡其昌","邱若華","許智傑","陳雪生","王育敏","鄭天財Sra Kacaw","陳俊宇","李坤城","楊瓊瓔","葉元之","林俊憲","徐欣瑩","麥玉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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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5-06-11"]
gazette_id 1145802
agenda_lcidc_ids ["1145802_00005"]
meet_name 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交通委員會第15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審查一、委員徐巧芯等23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七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二、委員 邱鎮軍等21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二條及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三、委員吳 沛憶等18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四、委員廖先翔等18人擬具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五、委員牛煦庭等23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 處罰條例第十六條及第十六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六、委員顏寬恒等23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 處罰條例第十六條及第四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七、委員林思銘等18人、八、委員林月琴等23 人、九、委員魯明哲等21人、十、委員陳俊宇等18人、十一、委員羅智強等16人、十二、委員陳 菁徽等18人、十三、委員黃健豪等19人、十四、委員李坤城等24人、十五、委員邱若華等17人、 十六、委員羅廷瑋等16人、十七、委員張宏陸等18人分別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二十一 條條文修正草案」、十八、委員蔡其昌等20人、十九、委員林俊憲等26人分別擬具「道路交通管 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二十、委員陳素月等17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二十 一條、第二十一條之一及第八十五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二十一、委員顏寬恒等21人擬具「道 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二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二十二、委員林德福等17人擬具「道路交通管 理處罰條例第三十條條文修正草案」、二十三、委員廖先翔等18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三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二十四、委員林德福等 16 人、二十五、委員邱若華等18 人、二十 六、台灣民眾黨黨團分別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二十七、委 員黃健豪等19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五條、第三十五條之二及第六十七條條文修 正草案」、二十八、委員顏寬恒等16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四十四條及第四十五條條 文修正草案」、二十九、委員林俊憲等23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四十五條條文修正草 案」、三十、委員牛煦庭等18人、三十一、委員魯明哲等16人分別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五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三十二、台灣民眾黨黨團 (11-1-13) 、三十三、台灣民眾黨黨團 (11-1-21)分別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六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三十四、委員羅智強 等16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七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三十五、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七十八條及第八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三十六、委員魯明哲等16人 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八十條條文修正草案」、三十七、委員林俊憲等20人、三十八、 委員廖先翔等19人、三十九、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分別「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九十二條條文 修正草案」及四十、委員林思銘等23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增訂第九十二條之二條文草 案」案【本日會議僅進行詢答】
agenda_id 1145802_0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