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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天財Sra Kacaw @ 第11屆第3會期交通委員會第15次全體委員會議
| Index | Text |
|---|---|
| 0 |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12時38分)召委、各位委員。有請次長和臺鐵公司的代理董事長。 |
| 1 | 主席:請陳次長,請伍政次。 |
| 2 | 陳次長彥伯:委員好。 |
| 3 |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你好,大家辛苦了。0403地震之後,已經很久很久了,整個臺鐵宜花東地區鐵路設施安全改善計畫目前進度怎麼樣? |
| 4 | 伍代理董事長勝園:跟委員報告,剛剛講我們大概分幾個部分,有短期的,我們針對一些排水設施有加大,我們做一些告警的設施,還有包括一個阻隔設施,這邊都有在做。另外,在畫面上所講的是屬於中期的部分,64.1億這個計畫目前已經報到部裡面去。 |
| 5 |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次長,報院了嗎? |
| 6 | 陳次長彥伯:我們會來加速相關的處理。 |
| 7 |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次長,6月4日臺鐵公司有函復,在6月4日之後,我也質詢過部長。交通部在5月1日審查之後,臺鐵公司也很快地把公文送到交通部了,現在到底發文了沒有? |
| 8 | 陳次長彥伯:我再跟委員確認一下,關於這個文,我剛才跟同仁討論,我們已經報院了。 |
| 9 |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已經報院了? |
| 10 | 陳次長彥伯:是。 |
| 11 |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好。也請交通部次長轉達部長,請他親自跟院長表達趕快核定。 |
| 12 | 接下來,臺鐵漲價,2月5日公告臺北到花蓮調漲32.51%,高雄到臺東調漲34.41%,臺北到臺東自強號票價高達935元。花東沒有高鐵可選擇,公路常常中斷,蘇花公路因為0403地震的關係常常中斷,也沒有其他替代方案,所以本席一再地質詢交通部、質詢過伍次長也質詢過部長,希望不要調漲。我質詢過很多次,從3月5日開始一直質詢,包含3月5日、4月7日、4月9日、4月14日、4月30日、5月15日,但是交通部、行政院還是調漲,然後再做一些優惠,而這個優惠對我們來說……尤其是要集點數必須有會員資格,但以前鄉親從來不加入會員的,很少!你們可以調查啊!有加入會員的很少很少,所以這部分等於沒有什麼實益,若現在才開始加入會員,實益非常有限。而且根據你們的規定,只有戶籍在花蓮、臺東者可以,依照過去的花東實名制,身分證字號U、V開頭者可以、戶籍在花東者可以,現在都沒有了,只有設籍在花蓮跟臺東的才可以。本席也發文給臺鐵提醒:第一,身分證字號U、V開頭者可能在西部工作、就學啊!還有,他們的鄉親、配偶以及在花蓮、臺東就學的學生呢?這些都是學生,對於這些人,既然達不到不漲價,最起碼要把優惠會員的部分擴大。 |
| 13 | 而經費來源我一再地講,就是花東基金嘛!沒有要臺鐵承擔,你們也不應該承擔,政府若要優惠,就由花東基金支應。你們有協調國發會嗎? |
| 14 | 伍代理董事長勝園:跟委員報告,花東基金事宜的權責在行政院,當然我們也會盡力爭取。 |
| 15 | 至於剛剛提到身分證字號U、V開頭這件事,我想跟委員報告,事實上,以我來講,我是P開頭,雖說是P開頭,但我現在都住臺北,也沒有住在雲林,如果雲林那邊有什麼優惠要給我,我會覺得拿得不太好意思。我們希望真的是給當地的,也就是在那邊有居住行為者,因為我們認為這樣比較合理啦!畢竟那是對外交通…… |
| 16 |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我來說。這不是我開創的,過去買花東臺鐵票的實名制就是這樣啊!對不對?適用身分證字號U、V開頭的民眾,但只針對去臺東、去花蓮的時候才有這個做法。而且沒有要你們虧錢,而是去協調能夠申請花東基金,既然是花東基金支應,那你們就擴大,包括在花蓮、臺東就學的學生,好不好? |
| 17 | 伍代理董事長勝園:我們來研究,謝謝。 |
| 18 |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好,謝謝。 |
| 19 | 主席:謝謝鄭天財委員的質詢。 |
| 20 | 現在請陳俊宇委員質詢。 |
公報詮釋資料
| page_end | 406 |
|---|---|
| meet_id | 委員會-11-3-23-15 |
| speakers | ["林國成","林思銘","林月琴","廖先翔","牛煦庭","游顥","羅廷瑋","林德福","洪孟楷","李昆澤","黃國昌","陳素月","徐富癸","何欣純","魯明哲","黃健豪","蔡其昌","邱若華","許智傑","陳雪生","王育敏","鄭天財Sra Kacaw","陳俊宇","李坤城","楊瓊瓔","葉元之","林俊憲","徐欣瑩","麥玉珍"] |
| page_start | 327 |
| meetingDate | ["2025-06-11"] |
| gazette_id | 1145802 |
| agenda_lcidc_ids | ["1145802_00005"] |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交通委員會第15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
| content | 審查一、委員徐巧芯等23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七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二、委員 邱鎮軍等21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二條及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三、委員吳 沛憶等18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四、委員廖先翔等18人擬具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五、委員牛煦庭等23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 處罰條例第十六條及第十六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六、委員顏寬恒等23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 處罰條例第十六條及第四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七、委員林思銘等18人、八、委員林月琴等23 人、九、委員魯明哲等21人、十、委員陳俊宇等18人、十一、委員羅智強等16人、十二、委員陳 菁徽等18人、十三、委員黃健豪等19人、十四、委員李坤城等24人、十五、委員邱若華等17人、 十六、委員羅廷瑋等16人、十七、委員張宏陸等18人分別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二十一 條條文修正草案」、十八、委員蔡其昌等20人、十九、委員林俊憲等26人分別擬具「道路交通管 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二十、委員陳素月等17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二十 一條、第二十一條之一及第八十五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二十一、委員顏寬恒等21人擬具「道 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二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二十二、委員林德福等17人擬具「道路交通管 理處罰條例第三十條條文修正草案」、二十三、委員廖先翔等18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三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二十四、委員林德福等 16 人、二十五、委員邱若華等18 人、二十 六、台灣民眾黨黨團分別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二十七、委 員黃健豪等19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五條、第三十五條之二及第六十七條條文修 正草案」、二十八、委員顏寬恒等16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四十四條及第四十五條條 文修正草案」、二十九、委員林俊憲等23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四十五條條文修正草 案」、三十、委員牛煦庭等18人、三十一、委員魯明哲等16人分別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五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三十二、台灣民眾黨黨團 (11-1-13) 、三十三、台灣民眾黨黨團 (11-1-21)分別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六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三十四、委員羅智強 等16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七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三十五、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七十八條及第八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三十六、委員魯明哲等16人 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八十條條文修正草案」、三十七、委員林俊憲等20人、三十八、 委員廖先翔等19人、三十九、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分別「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九十二條條文 修正草案」及四十、委員林思銘等23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增訂第九十二條之二條文草 案」案【本日會議僅進行詢答】 |
| agenda_id | 1145802_000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