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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智傑 @ 第11屆第3會期交通委員會第15次全體委員會議

Index Text
0 許委員智傑:(12時2分)謝謝主席。請伍次長。
1 主席:請伍次長。
2 伍代理董事長勝園:委員好。
3 許委員智傑:次長好!不好意思,又要交付您任務,因為我們看到報載臺鐵的新董事長已經決定了嘛!
4 伍代理董事長勝園:我今天有看到文。
5 許委員智傑:對,所以很快地,次長就不會再兼任臺鐵董事長了。
6 伍代理董事長勝園:但是我還是交通隊的一員,所以臺鐵的事情我還是會協助。
7 許委員智傑:當然,因為新的董事長來了之後,我不知道他會不會延續舊的政策,所以我還是要拜託次長、代理董事長,我們鳳山車站的問題,我一直都非常的關心,其實目前鳳山車站招標一直都不順利,我看到它的時程是6月26日第三次招商截止收件,所以時間也快了。臺鐵總經理跟次長也都跟我提過,如果是分段招標有沒有可能?就是分期、分區招標有沒有可能?我也跟次長表達過,第一個,一定要有電影院;第二個,如果時間上確定可以標得出去的話,第一期就要有電影院的這個部分,我還可以接受。但是我再分析,如果6月26日有人來領標或是有人來投標,那機會可能就比較大一點,萬一沒有人來領標,當然他不會來領著玩,對不對?如果有機會分期、分區,那第一期就是照我們之前給選民的承諾和對臺鐵的要求,如果這個部分都有如期、如這樣的方向完成的話,那是最好的。但是如果沒有的話、萬一沒有的話,我是強烈建議「1+1」啦!我希望這個不要再三心二意了啦!因為時間拖越久,你就越難決定。
8 我看臺北車站是7月26日,距離現在還有1個月的時間,所以這個公告是不是有機會可以變更?或者是補充公告?事實上,這個部分法規上是沒有問題啦!但是交通部跟鐵路局有沒有可能做這樣子的決定?我覺得這是很重要的承諾,要不然我一直在等,臺鐵已經3次跟我說沒有問題了,這個再等下去真的是遙遙無期,會被人家笑說你車站蓋得那麼漂亮,結果變成蚊子館。所以這個部分,次長跟總經理是不是可以在這邊給我一個比較明確的答復?
9 伍代理董事長勝園:是,我跟召委報告,剛才講這大概有兩個方向:第一個就是剛才委員有提到的「1+1」的問題,其實「1+1」的問題我們有去問過財政部促參司,促參司說2個合併的時候,那個程序就要重來,這個部分我們已經跟它確認過,這是第一個,重來時間就會比較久一點,當然這也是我們的方案之一;第二個就是我們提到的分期、分區這樣的概念。
10 許委員智傑:分期、分區。
11 伍代理董事長勝園:對,現在這部分已經在研擬,我們先不管6月26日的事情,這個部分我們現在正在研擬。剛才提到第一期一定要有電影院的這個部分,這個我們一定會朝這樣的方式來做,我們現在也在協調這些訊息……
12 許委員智傑:這些原則上都OK!我現在要跟次長和總經理報告的是,如果626沒有,那分期、分區是不是就要再規劃?
13 伍代理董事長勝園:我們現在已經在研擬了。
14 許委員智傑:不是,如果626沒有,你就要趕快設方案,我已經聽了3次,你們說:「沒問題,有信心!」結果卻沒有,第二次又說:「沒問題,有信心!」結果又沒有,這次626是第三次了哦!
15 伍代理董事長勝園:對,6月26日我看起來應該是不樂觀,沒有錯,所以我現在要求同仁,就是剛才講的分區、分期的部分……
16 許委員智傑:對,如果626沒有的話,你才要來規劃分期、分區,那要規劃到什麼時候?
17 伍代理董事長勝園:不會,這個比較單純。
18 許委員智傑:坦白講,次長,我一直覺得理想上是都沒有問題,但是我要看到務實的狀況真的是有效。其實臺北車站跟鳳山車站,坦白講鳳山車站即使是分期、分區,它還是要花建設的成本,所以這對廠商來講,它要OT還要花好幾億元;然後之前的問題,他們還要考慮到整個商圈周遭,包括LaLaport等等的這些問題,他們都要一併來考量,坦白說我還是不敢抱太樂觀的態度,所以我認為其實「1+1」是最快的。說實在的,臺北車站一定是賺錢的,我們鳳山車站前面有可能要投資,但其實這是有願景的,坦白說如果它跟三井LaLaport合在一起,其實是可以互相拉抬的,但是初期會比較辛苦,所以我認為有時候這是決策的果斷性跟前瞻性,如果626沒有結果的話,我就快刀斬亂麻,就果斷一點決定「1+1」,我相信臺北車站一定會有人投標。
19 伍代理董事長勝園:對。
20 許委員智傑:臺北車站不可能沒有人投標,臺北車站加鳳山車站、「1+1」,那就一定標得出去,你用邏輯來思考。其他的細節,臺鐵跟我說還要評估,「1+1」要評估2年,我火都熄了,所以我認為其實這在邏輯上就可以做這樣的思考,就是標下臺北車站一定賺錢,一定會有人來投標,這個邏輯沒問題吧!
21 伍代理董事長勝園:是。
22 許委員智傑:鳳山車站跟臺北車站「1+1」,坦白講鳳山車站初期還要建設,我一直在講,之前BOT中「B」跟「OT」的觀念沒有連接在一起,所以才會造成現在的問題。現在新的廠商來投標,雖然是分期、分區,但是它初期還是要做建設嘛!要花好幾億元嘛!所以坦白講,我真的沒有那麼樂觀,所以我要拜託次長、董事長、總經理跟未來的董事長,站在鳳山車站的角度,你用「1+1」,我保證它標得出去,而且假設是知名品牌來標,會來投標臺北車站的基本上應該都是比較知名的品牌,知名品牌可以經營臺北車站和我們鳳山車站,我覺得這樣很好。所以我強烈建議,次長、總經理,甚至是未來的董事長,雖然我不知道他什麼時候要進來,為什麼我要特別請伍次長,因為臺鐵換新的董事長也是你要幫忙監管的,對不對?
23 伍代理董事長勝園:是。
24 許委員智傑:我先將希望放在你一個人身上,3個和尚沒水喝,這個和尚就讓伍次長來擔啦!好不好?
25 伍代理董事長勝園:好。
26 許委員智傑:如果626真的沒有的話,我覺得就趕快快刀斬亂麻,「1+1」就果斷決定了,好不好?
27 伍代理董事長勝園:好。
28 許委員智傑:好嗎?
29 伍代理董事長勝園:好。
30 許委員智傑:謝謝次長。
31 伍代理董事長勝園:謝謝召委。
32 主席:謝謝許智傑召委。
33 請陳雪生委員質詢。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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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1-3-23-15
speakers ["林國成","林思銘","林月琴","廖先翔","牛煦庭","游顥","羅廷瑋","林德福","洪孟楷","李昆澤","黃國昌","陳素月","徐富癸","何欣純","魯明哲","黃健豪","蔡其昌","邱若華","許智傑","陳雪生","王育敏","鄭天財Sra Kacaw","陳俊宇","李坤城","楊瓊瓔","葉元之","林俊憲","徐欣瑩","麥玉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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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5-06-11"]
gazette_id 1145802
agenda_lcidc_ids ["1145802_00005"]
meet_name 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交通委員會第15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審查一、委員徐巧芯等23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七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二、委員 邱鎮軍等21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二條及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三、委員吳 沛憶等18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四、委員廖先翔等18人擬具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五、委員牛煦庭等23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 處罰條例第十六條及第十六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六、委員顏寬恒等23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 處罰條例第十六條及第四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七、委員林思銘等18人、八、委員林月琴等23 人、九、委員魯明哲等21人、十、委員陳俊宇等18人、十一、委員羅智強等16人、十二、委員陳 菁徽等18人、十三、委員黃健豪等19人、十四、委員李坤城等24人、十五、委員邱若華等17人、 十六、委員羅廷瑋等16人、十七、委員張宏陸等18人分別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二十一 條條文修正草案」、十八、委員蔡其昌等20人、十九、委員林俊憲等26人分別擬具「道路交通管 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二十、委員陳素月等17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二十 一條、第二十一條之一及第八十五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二十一、委員顏寬恒等21人擬具「道 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二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二十二、委員林德福等17人擬具「道路交通管 理處罰條例第三十條條文修正草案」、二十三、委員廖先翔等18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三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二十四、委員林德福等 16 人、二十五、委員邱若華等18 人、二十 六、台灣民眾黨黨團分別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二十七、委 員黃健豪等19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五條、第三十五條之二及第六十七條條文修 正草案」、二十八、委員顏寬恒等16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四十四條及第四十五條條 文修正草案」、二十九、委員林俊憲等23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四十五條條文修正草 案」、三十、委員牛煦庭等18人、三十一、委員魯明哲等16人分別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五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三十二、台灣民眾黨黨團 (11-1-13) 、三十三、台灣民眾黨黨團 (11-1-21)分別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六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三十四、委員羅智強 等16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七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三十五、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七十八條及第八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三十六、委員魯明哲等16人 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八十條條文修正草案」、三十七、委員林俊憲等20人、三十八、 委員廖先翔等19人、三十九、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分別「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九十二條條文 修正草案」及四十、委員林思銘等23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增訂第九十二條之二條文草 案」案【本日會議僅進行詢答】
agenda_id 1145802_0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