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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欣純 @ 第11屆第3會期交通委員會第15次全體委員會議

Index Text
0 何委員欣純:(10時54分)好,今天特別謝謝召委剛剛休息10分鐘。請次長。
1 主席:好,請陳次長。
2 陳次長彥伯:委員好。
3 何委員欣純:次長好。我們曾經共同推動微型電動二輪車的強制納管,從法規的修改到制度的建立,甚至到所謂的過渡期、宣導期,已經在去年12月正式上路強制納管。次長,正式納管已經半年了,我先講我的看法,當初我主張要強制納管,就是因為本席提案認為在實際的交通道路狀況上面,很多的微型電動二輪車常常發生事故,尤其很多外籍移工來到臺灣後,他們的第一部車可能是所謂的微型電動二輪車,過去常常發生事故糾紛,肇事後可能是肇逃或者是事後的賠償等等,常常在地方發生爭議而不知道該怎麼處理跟面對,所以我認為其中一個解方應該是要強制納管、掛牌上路。
4 現在做了,我認為這是對的,但是看到的這個報導,卻跟我當初的想像有一點不太一樣,當然這個數據我們可以再來討論。就臺中市我得到的數據來說,臺中市境內的微型電動二輪車事故發生率是有降低,但是在公視跟道安總動員的報告裡面,全國的微型電動二輪車事故是往上提升,事故的發生數是年年增,這個部分我不知道次長或是交通部有沒有掌握。現在看到的這個表上,國、高中生跟高齡者的事故數是提高的,尤其國、高中生的事故數比例又更高。次長,你知道這一件事嗎?
5 陳次長彥伯:可以請黃司長說明一下?
6 何委員欣純:司長。
7 黃司長運貴:跟委員報告,基本上就如同委員所說的,自從微型電動二輪車開放以後,因為它使用的數量增加,所以事故的數量就跟著增加。
8 何委員欣純:我可以請問一下嗎?在我搜尋到的道安總動員裡的數據,有包含新住民或者是外籍移工的事故發生數嗎?
9 黃司長運貴:這個資料基本上是total加總起來的。
10 何委員欣純:是total加總起來的,那有包含……
11 陳次長彥伯:要的話還要再細分。
12 何委員欣純:還要再細分,是不是?我現在要提的這個問題就是,當時我們認為應該要建立制度、強制納管、要掛牌,就是希望:第一個,知道車流流量;第二個,掌握人車是可以對比起來的,找到車子就可以找到人;第三個,我們認為有強制納保,起碼在事故發生的時候,能夠給予一定的保障。這個部分本來是立意良善,而且現在也確實在執行。不過我再提醒,在這個法規制度面裡,新型的就是新購買的,一定要強制納保跟掛牌上路,在法規修法之前已經存在的是用鼓勵性質的。次長,在修法之前既存的舊有微型電動二輪車的掛牌、納保,我們現在掌握的數據是多少?
13 陳次長彥伯:公路局說使用中的車輛有25萬。
14 何委員欣純:全臺灣的微型電動二輪車大概有幾輛?有掛牌跟沒有掛牌的?
15 陳局長文瑞:跟委員報告,使用中的我們都要求都要強制掛牌……
16 何委員欣純:這當然知道,所以你好掌握數量嘛!
17 陳局長文瑞:對,去年12月之後,如果沒有掛牌的話,其實已經是違法,那違法的微型電動二輪車,因為使用上有些壽命,所以有些部分可能會報廢。
18 何委員欣純:我建議交通部應該要再更細項地去掌握狀況,因為剛剛的回答就讓我知道,事實上只有掛牌的、新購的車輛已經強制納管,這當然可以精準地掌握數字,這也是當初修法要有這個法規制度最重要的目的。但是我也必須再講,沒有在修法之後如期掛牌納保的既存微型電動二輪車,全臺灣到底數量有多少?這個就是我們有沒有辦法從源頭去掌握整個大數據,我為什麼要要求源頭掌握?第一個,你才能夠清楚地知道全臺灣到底有多少在路上的微型電動二輪車;第二個,你不是只有放任性地,有稽查到、有事故發生的,你才可以掌握。如果沒有的話,你可以去我們中南部的路上走一走、看一看,有許許多多未掛牌或是變形的微型電動二輪車在路上走,這些都是我們現在討論交通安全,不管是行人安全也好或是我們道路設計的路口安全也好,你如果沒有辦法實實在在地掌握在路上到底有哪些交通運具在行駛,你要怎麼去調整我們的道路規範,還有你要講的交通安全整體的推動,次長,你懂我的意思嗎?這個在中南部,你去走一趟就會看得到,這個在鄉下很多耶!
19 陳次長彥伯:對,我跟委員報告……
20 何委員欣純:也不是只有鄉下。
21 陳次長彥伯:委員剛才特別提到微型電動二輪車納管,其實我們當時有訂一個目標,現在又特別提到使用中的、既有的是怎麼樣在處理,我想這部分再麻煩公路局跟地方縣市政府及警察單位去討論一下,如何去做一些像稽查等等的作為,其實以前剛開始要納管的時候,也對於那些店家或是源頭的一些處理……
22 何委員欣純:有去宣導過嘛,對不對?
23 陳次長彥伯:或者是工廠等等去做過相關的宣導,甚至去開罰,我想可能還是需要再一波這樣的作為。
24 何委員欣純:我們希望你去輔導,我希望你去源頭掌握,我們希望在路上都是合法的微型電動二輪車。針對電動二輪車在道路行駛上的安全問題,我們很關注,尤其14歲以上就可以騎微型電動二輪車,14歲以上就是我剛剛講的國、高中生,但看起來國、高中生的事故比例是年年攀升,而且爬升得很快,所以我為什麼要你精準地去掌握?是因為我們要對症下藥。
25 召委在給我使眼色了,我最後就是要告訴你,不管是青少年或是高齡者,他們的事故主因到底是什麼?我們要有分析,因為我知道在道安總動員裡面,你們有針對細項去做事故肇因的統計,你們既然有統計數字,你們就應該要去分析,有分析才知道找解方嘛!譬如說,少年這一部分,看起來對於交通規則、標誌標線的優先順序或者是怎麼樣,好像比較不清楚,我們該怎麼跟教育部或者是跟校園、地方政府合作,怎麼讓少年、青少年能夠安全地行駛微型電動二輪車。至於成年人的部分,高齡者的事故比例有稍微、稍微增加,對於高齡者在使用微型電動二輪車的時候,我們又應該有什麼樣的解方或是宣導?次長。
26 陳次長彥伯:我們會責請路政及道安司也好或者是跟工務局或跟各縣市政府,針對這種成因來研擬相關的配套措施。
27 何委員欣純:是啦,好不好?
28 陳次長彥伯:好,是。
29 何委員欣純:你需要多久時間,一個月內給我初步的好不好?
30 陳次長彥伯:我們一個月內給一個初步方向的書面報告。
31 何委員欣純:好,給我一個初步的研析和規劃,好不好?謝謝。
32 陳次長彥伯:是。
33 主席:謝謝何欣純委員的質詢。
34 現在請魯明哲委員質詢。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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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1-3-23-15
speakers ["林國成","林思銘","林月琴","廖先翔","牛煦庭","游顥","羅廷瑋","林德福","洪孟楷","李昆澤","黃國昌","陳素月","徐富癸","何欣純","魯明哲","黃健豪","蔡其昌","邱若華","許智傑","陳雪生","王育敏","鄭天財Sra Kacaw","陳俊宇","李坤城","楊瓊瓔","葉元之","林俊憲","徐欣瑩","麥玉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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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5-06-11"]
gazette_id 1145802
agenda_lcidc_ids ["1145802_00005"]
meet_name 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交通委員會第15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審查一、委員徐巧芯等23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七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二、委員 邱鎮軍等21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二條及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三、委員吳 沛憶等18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四、委員廖先翔等18人擬具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五、委員牛煦庭等23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 處罰條例第十六條及第十六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六、委員顏寬恒等23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 處罰條例第十六條及第四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七、委員林思銘等18人、八、委員林月琴等23 人、九、委員魯明哲等21人、十、委員陳俊宇等18人、十一、委員羅智強等16人、十二、委員陳 菁徽等18人、十三、委員黃健豪等19人、十四、委員李坤城等24人、十五、委員邱若華等17人、 十六、委員羅廷瑋等16人、十七、委員張宏陸等18人分別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二十一 條條文修正草案」、十八、委員蔡其昌等20人、十九、委員林俊憲等26人分別擬具「道路交通管 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二十、委員陳素月等17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二十 一條、第二十一條之一及第八十五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二十一、委員顏寬恒等21人擬具「道 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二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二十二、委員林德福等17人擬具「道路交通管 理處罰條例第三十條條文修正草案」、二十三、委員廖先翔等18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三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二十四、委員林德福等 16 人、二十五、委員邱若華等18 人、二十 六、台灣民眾黨黨團分別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二十七、委 員黃健豪等19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五條、第三十五條之二及第六十七條條文修 正草案」、二十八、委員顏寬恒等16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四十四條及第四十五條條 文修正草案」、二十九、委員林俊憲等23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四十五條條文修正草 案」、三十、委員牛煦庭等18人、三十一、委員魯明哲等16人分別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五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三十二、台灣民眾黨黨團 (11-1-13) 、三十三、台灣民眾黨黨團 (11-1-21)分別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六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三十四、委員羅智強 等16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七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三十五、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七十八條及第八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三十六、委員魯明哲等16人 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八十條條文修正草案」、三十七、委員林俊憲等20人、三十八、 委員廖先翔等19人、三十九、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分別「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九十二條條文 修正草案」及四十、委員林思銘等23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增訂第九十二條之二條文草 案」案【本日會議僅進行詢答】
agenda_id 1145802_0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