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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昆澤 @ 第11屆第3會期交通委員會第15次全體委員會議

Index Text
0 李委員昆澤:(9時57分)謝謝召委,請一下陳次長。
1 主席:陳次長。陳次長我特別提醒一下,針對問題來回答,不然的話時間會拖得很長,好不好?
2 陳次長彥伯:是,謝謝委員。
3 李委員昆澤:次長好。
4 陳次長彥伯:委員好。
5 李委員昆澤:今天要討論的主要是針對路口的交通事故,其實我們看相關的數據,它是很嚴重的道安危險熱區,交通部今年1月至3月有針對路口事故統計,造成死亡人數達到310人,行人的路口事故受傷人數達到2,390人,高齡者的路口事故,受傷人數更是高達1萬1,320人。
6 我們也針對相關的行人穿越道這些路口,推動相關行人穿越道的安全庇護島,但是設了安全庇護島之後,我們看看近期設置這些庇護島之後有一些重大事故的整理,也有相關的數據,再來是新聞媒體有報導的,我們做了一個簡單的整理。
7 為什麼路口發生這麼多的重大事故,造成傷亡這麼嚴重,我們在設置安全庇護島之後,又發生這麼多的自撞事件,次長簡單說明一下。
8 陳次長彥伯:跟委員報告,這些案例裡頭,當然除了設置上會有一些在相關工程上應該需要再檢討之外,我想整體用路人的使用可能也要一起考量。
9 李委員昆澤:我認為必須要更具體,第一個,我認為應該參考成效良好的交通安全改善設計,要建立這種改善範本,來建議做採用,例如庇護島的設計範本,我們也要考慮可以建議高度或是應該要有反光的設計,或者是要有防撞的設計等等。次長,簡單說明一下。
10 陳次長彥伯:我想跟委員說明一下,有關委員建議要有推動的範本是很好的建議,現行本部的交通工程規範或內政部市區道路相關規範裡頭,都已經有明確規定要求設置像是反光導標、危險標記或路障障礙路線等等,當然這些已經有相關的規範,相關縣市在使用上或許還不是很了解,這部分我們會提供相關指引給用路人及工程機關瞭解。
11 李委員昆澤:當然施工最主要是各地縣市政府,交通部有責任製作相關的指引跟規範,讓各地縣市政府來做參考。
12 陳次長彥伯:是,我們會來做。
13 李委員昆澤:另外一個就是要加強教育宣導,為了避免駕駛的不良習慣造成嚴重車禍,我們要建立良好的駕駛文化,部分的駕駛有一些不好的駕駛習慣,例如違規轉向或逕行壓線、甚至未依規定減速等等這些嚴重的問題,面對這種長久錯誤的駕駛觀念跟行為,我們對於安全設施的識別宣傳必須要加強,請說明一下。
14 陳次長彥伯:是,委員剛才特別提到駕駛人在行經路口的時候,有大家俗稱切西瓜的現象這種情形,所以我們現在在很多庇護島都會搭配路口的行車導引線,爾後我們會加強宣導駕駛朋友到了路口時應該要用這樣的方式來行駛。
15 李委員昆澤:除了要加強宣導之外,這種安全庇護島的臨時識別裝置跟指揮人力這部分也要加強宣導跟訓練,針對改善完成的這些路口,要加強識別性或者是臨時性的引導措施,必須要去做處理,例如在改善完成的路口擺設三角錐等等,用這樣的處理。另外,我們跟警政署和地方政府也要加強合作,對於因為駕駛習慣不良所造成的事故,我們必須針對這些熱區加派臨時性的指揮人力,加強宣導跟勸導,讓民眾能夠了解相關路況改變的狀況,請次長說明一下。
16 陳次長彥伯:是,關於委員這個建議,尤其是在很多設施剛做好的或者是有時候相關的設施也會做相關的交通工程,所以有關人力指揮或是三角錐的放置甚至照明等等,我們都會配套來做。
17 李委員昆澤:好,因為我們推動交通安全不是光靠罰單或者是光靠一個工程的改善就能夠提升交通安全,次長也很清楚,我們必須針對交通的改善工程、教育宣導、還有執法管理所謂的「3E」這三個方面,具體地跟中央、地方縣市政府通力合作,這樣才能全面性提升交通安全,這個部分再給次長時間說明。
18 陳次長彥伯:委員剛剛也特別提到有關工程、教育、執法、監理等等面向,也就是在這裡特別提到,希望提升國人交通安全文化這一部分,其實是交通部近幾年來一直持續在努力的,而且我們也透過道路交通安全週或季等等方式來宣導,這部分我們會結合地方跟各縣市政府大家共同來努力。
19 李委員昆澤:次長,最後的時間,我們來質詢更重要、更嚴肅的一個議題,都是一樣重要的交通安全議題。交通部統計,無照駕駛的人次在2024年達到28萬人次,2022年時有31萬人次,都是很嚴重。2024年無照駕駛的因素分為兩類:第一個,就是沒有領駕駛執照,達到17萬7,974人次,占比62%;吊註銷駕照的駕車也有10萬1,723人次,占比達到35.63%。無照駕駛的累犯件數跟人數在5年內,2023年累犯件數是21萬6,222件,累犯人數也高達14萬5,318人,這很嚴重,次長,我們交通部針對無照駕駛現在有什麼具體的規範?
20 陳次長彥伯:謝謝委員特別提醒,無照駕駛確實在最近我們有看到它的嚴重性,所以我們大概分幾塊,第一塊大家比較關切的就是相關的處罰,今天也有很多委員都有提出,所以我們在相關的處罰裡,大原則是比照酒駕,我們會針對無照駕駛汽車、機車分別予以處罰,另外也有罰鍰累犯上限的處理。
21 李委員昆澤:次長,提高罰則當然是一個提升安全的重要防範手段,但是我有幾個具體建議:第一個,我們要建立對於吊扣、吊銷駕照者的追蹤機制,提醒他們要重新考照;第二個,我們目前好像只有針對未成年無照駕駛進行講習,是不是?成年的部分,除了開罰之外是不是也要進行講習?請說明一下。
22 陳次長彥伯:應該也有一起的,只是未成年人的監護人要一起參加講習。
23 李委員昆澤:相關的這些規範,必須要更具體地去提升。
24 陳次長彥伯:是。
25 李委員昆澤:我們要防範無照駕駛,不管他是未成年或者是被吊註銷駕照的累犯,非常嚴重,每天大概有10萬或是10萬以上的無照駕駛人在街上亂竄,這是非常嚴肅的議題,必須更具體地防範,以上。
26 陳次長彥伯:是、好,謝謝委員的指教,我們會來努力。
27 主席:謝謝李昆澤委員的質詢。
28 現在請黃國昌總召質詢。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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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1-3-23-15
speakers ["林國成","林思銘","林月琴","廖先翔","牛煦庭","游顥","羅廷瑋","林德福","洪孟楷","李昆澤","黃國昌","陳素月","徐富癸","何欣純","魯明哲","黃健豪","蔡其昌","邱若華","許智傑","陳雪生","王育敏","鄭天財Sra Kacaw","陳俊宇","李坤城","楊瓊瓔","葉元之","林俊憲","徐欣瑩","麥玉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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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5-06-11"]
gazette_id 1145802
agenda_lcidc_ids ["1145802_00005"]
meet_name 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交通委員會第15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審查一、委員徐巧芯等23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七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二、委員 邱鎮軍等21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二條及第二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三、委員吳 沛憶等18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四、委員廖先翔等18人擬具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五、委員牛煦庭等23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 處罰條例第十六條及第十六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六、委員顏寬恒等23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 處罰條例第十六條及第四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七、委員林思銘等18人、八、委員林月琴等23 人、九、委員魯明哲等21人、十、委員陳俊宇等18人、十一、委員羅智強等16人、十二、委員陳 菁徽等18人、十三、委員黃健豪等19人、十四、委員李坤城等24人、十五、委員邱若華等17人、 十六、委員羅廷瑋等16人、十七、委員張宏陸等18人分別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二十一 條條文修正草案」、十八、委員蔡其昌等20人、十九、委員林俊憲等26人分別擬具「道路交通管 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二十、委員陳素月等17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二十 一條、第二十一條之一及第八十五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二十一、委員顏寬恒等21人擬具「道 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二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二十二、委員林德福等17人擬具「道路交通管 理處罰條例第三十條條文修正草案」、二十三、委員廖先翔等18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三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二十四、委員林德福等 16 人、二十五、委員邱若華等18 人、二十 六、台灣民眾黨黨團分別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二十七、委 員黃健豪等19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三十五條、第三十五條之二及第六十七條條文修 正草案」、二十八、委員顏寬恒等16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四十四條及第四十五條條 文修正草案」、二十九、委員林俊憲等23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四十五條條文修正草 案」、三十、委員牛煦庭等18人、三十一、委員魯明哲等16人分別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五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三十二、台灣民眾黨黨團 (11-1-13) 、三十三、台灣民眾黨黨團 (11-1-21)分別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六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三十四、委員羅智強 等16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七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三十五、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七十八條及第八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三十六、委員魯明哲等16人 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八十條條文修正草案」、三十七、委員林俊憲等20人、三十八、 委員廖先翔等19人、三十九、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分別「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九十二條條文 修正草案」及四十、委員林思銘等23人擬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增訂第九十二條之二條文草 案」案【本日會議僅進行詢答】
agenda_id 1145802_0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