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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冠廷 @ 第11屆第3會期第15次會議
| Index | Tex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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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陳委員冠廷:(13時8分)主席、各位同仁,大家好。關於國民黨團提出的國軍退役官兵輔導條例增訂第二十七條之二的條文草案,要求明定退役官兵的子女教育補助,我必須表達比較審慎一點的立場,這項政策適不適合直接入法需要謹慎的評估,不應該經過沒有足夠的在委員會的討論就直接貿然入法,因為直接入法會讓政策失去彈性,其實政策跟法律不見得一定要放在一起,很多東西能夠透過政策的方式去調整的話,因應財政的變化去做調整的話,我想對於國家的彈性會更大。各位都知道,國家的財政是有週期性的,有寬裕的時候也有緊縮的時期,在近8年、近9年,大家可能習慣臺灣的黃金10年,這黃金10年裡面,不管是我們的經濟成長、我們的產業成長、我們的稅收成長,大家或許是習慣;但是我們也有緊縮的時期,大家回想在馬英九時期那8年,那時候的財政是困難的時候,政府是會動彈不得的,如果我們把所有的福利設施都寫進法律的話,財政困難,政府就沒有辦法去執行這些政策。相反的,當財政狀況改善的時候,我們也沒有辦法快速的來提升補助標準,來更好的照顧我們退役官兵,這種僵化的作法我認為不見得有利於退休官兵的長遠利益。 |
| 1 | 目前的作法是由輔導會依據行政院的規定來執行,這樣的機制其實到目前是運作良好的,它能夠根據國家的整體財政狀況、物價水準、經濟發展的因素適時調整補助標準,這種行政的彈性對退役的這些官兵幫助會更大。除此之外,我們還必須要考慮軍、公、教的衡平性,退役軍人的福利政策必須要跟退休公教人員的福利通盤考量,它不能夠造成職域之間的不公平,這需要行政院跨部門的通盤研議,不是零星的、零碎的修法。 |
| 2 | 各位同仁,照顧退役官兵是我們的責任,但是我希望我們用正確的方法,不要讓政策僵化入法,我們要保持適度的彈性,讓政府能夠因時制宜,在財政允許的範圍內給予退役官兵最好的照顧,我相信這才是最負責任的作法,謝謝大家。 |
| 3 | 主席:謝謝陳冠廷委員的發言。 |
| 4 | 報告院會,吳沛憶委員發表聲明,對今日之表決與民進黨黨團意見一致,列入公報紀錄。 |
| 5 | 請丁學忠委員發言,郭昱晴委員請準備。 |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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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eet_id | 院會-11-3-15 |
| speakers | ["韓國瑜","王鴻薇","張啓楷","沈伯洋","林德福","王定宇","徐巧芯","林楚茵","翁曉玲","陳冠廷","王育敏","陳俊宇","丁學忠","王義川","謝龍介","李坤城","洪孟楷","張宏陸","廖偉翔","沈發惠","羅廷瑋","蔡易餘"] |
| page_start | 225 |
| meetingDate | ["2025-06-10"] |
| gazette_id | 1145501 |
| agenda_lcidc_ids | ["1145501_00003","1145501_00004"] |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第15次會議紀錄 |
| content | 軍人待遇條例修正第六條條文─完成三讀─ |
| agenda_id | 1145501_000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