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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廷瑋 @ 第11屆第3會期第15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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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羅委員廷瑋:(12時7分)從去年1月開始,一年制的義務役恢復了,軍人24小時待命,薪資卻低於最低工資,有合理嗎?今天的修法,這不是喊價,如果國家連最基本的軍人待遇都做不到,還有什麼資格喊最照顧軍人?過去義務役的軍人薪水很低,以前舊制4個月的軍事訓練役月薪6,510元,就算後來的薪資,一年期義務役的月薪加上加給也大約兩萬出頭而已,還是比最低工資還要低。以前薪水低,很多人覺得當兵浪費時間,沒有價值,甚至覺得自己像廉價勞工;現在薪水若提高到最低工資,國家任何義務役的軍人付出,能提升軍人的尊嚴與認同。剛剛也有其他委員提出軍人能夠優先搭機,這是小事,他們都如此重視了,那今天呢?我們在提升這樣的薪資、在照顧他們,不也是其中一環嗎?
1 今天軍人待遇條例第六條條文修正案,增訂義務役軍人薪資不低於最低工資的標準,以確保其生活需求,讓他們的薪水能夠達到最低工資的水準,有助於確保役男在服役期間能夠維持基本生活。我們要知道,最低工資是保障勞工基本權益的重要指標,將義務役軍人納入最低工資的保障範圍,有助於縮小役男與社會其他勞工之間的待遇差距,落實社會公平正義,讓每一位服役的青年能夠無後顧之憂,專心的投身軍旅,所以我們更要保障大家。在這個時機點,我們還是要講,反共產、反共最好的方法就是增加兵力,照顧國軍。大惡罷若成功,國軍加薪一場空!
2 主席:謝謝羅廷瑋委員的發言。
3 接下來請黨團推派委員最後一位,蔡易餘委員請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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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院會-11-3-15
speakers ["韓國瑜","王定宇","徐巧芯","林憶君","沈伯洋","王鴻薇","林楚茵","牛煦庭","陳冠廷","翁曉玲","陳俊宇","黃健豪","王義川","許宇甄","莊瑞雄","黃建賓","鍾佳濱","李彥秀","羅美玲","廖偉翔","吳思瑤","羅廷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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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5-06-10"]
gazette_id 1145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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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name 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第15次會議紀錄
content 討論事項 軍人待遇條例修正第五條條文─完成三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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