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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天財Sra Kacaw @ 第11屆第3會期財政委員會第15次全體委員會議
| Index | Text |
|---|---|
| 0 |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13時20分)主席,各位委員,有請主計長。 |
| 1 | 主席:主計長。 |
| 2 | 陳主計長淑姿:委員好。 |
| 3 |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主計長,你是公務員出身,包括財政部部長,都是公務員出身,很清楚立法院審查預算的運作。立法院審查預算,委員會之後,黨團會有協商,由立法院院長主持朝野協商。而這一次114年度的預算審查,韓國瑜院長主持朝野協商,但是柯建銘總召就不協商,一直在談大罷免、大罷免、大罷免,所以你都在場,你都很清楚,這個就是政治的考量。預算三讀通過之後,行政院呱呱叫,韓國瑜院長主動在114年2月14日再召開了一次朝野協商,公文是2月14日發的,2月18日下午召開朝野協商,針對中央,不是針對地方政府的,因為我們很清楚立法委員不可能去刪中央補助地方的補助款,不可能嘛!何況又是法律義務支出,行政院也說這是法律義務支出,我們不會刪,也沒刪,但是因為行政院認為很難處理,所以韓國瑜院長主動在2月18日下午召開朝野協商,但是柯總召繼續杯葛,韓國瑜院長請行政院秘書長來說明預算到底有什麼困難,柯建銘總召不讓他說明,才造成韓國瑜院長受罵,還挨罵,這個媒體都有報導,你也在現場,對不對? |
| 4 | 所以在這樣一個情形之下,作為事務官出身的主計長或是部長就應該要怎麼樣去說服行政院院長,因為他們很政治。我過去也是當公務員,我當常務副主委的時候,我常常說服主任委員,所以這個部分是這樣,當然包括主計總處的其他同仁、事務官,也要勸主計長,也要讓他知道一下,所以這個部分要建議主計長回去跟行政院院長報告,中央不是要去砍,你絕對要趕快撥給地方政府,如果真的有困難,提追加預算,不是針對一般性補助款提追加預算,立法院不會接受用一般性補助款去追加預算,你要用中央機關所要支應的經費有困難的部分提追加預算,這才是正辦,所以這個部分做這樣的建議。 |
| 5 | 另外就是基本設施維持費,這個部分你的理由是什麼?就是因為這個636億,你減了地方一般性補助款,現在又減原鄉的基本設施維持費,不是超越了嗎?那你不是多賺了嗎?所以這個部分要趕快撥給地方原鄉基本設施維持費,這是原鄉最需要的經費。最後一點,禁伐補償,卓院長同意禁伐補償要追加預算,立法院也做了決議,禁伐補償要追加預算,原民會在今年3月10日就送到行政院了,到現在還在主計總處身上,趕快送來,主計長,什麼時候可以送來? |
| 6 | 陳主計長淑姿:因為總預算必須要看我們要追加哪些項目…… |
| 7 |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這個跟總預算沒有關係,主計長。 |
| 8 | 陳主計長淑姿:是,追加預算看要追加哪些項目,然後要做彙整。 |
| 9 |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很清楚的部分…… |
| 10 | 陳主計長淑姿:彙整之後再確認追加預算的時程,因為項目的多寡會影響到作業時間,所以等於說如果將來追加預算…… |
| 11 | 鄭天財Sra Kacaw委員:兩回事,你可以分兩次,這是兩回事。第一個,113年11月7日卓院長承諾禁伐補償要追加預算,你不要跟別的扯在一起,好不好?趕快送來,謝謝。 |
| 12 | 主席:謝謝鄭委員,主計處趕快按照立法院的決議做。 |
| 13 | 接著請許宇甄委員。 |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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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meet_id | 委員會-11-3-20-15 |
| speakers | ["賴士葆","吳秉叡","鍾佳濱","李坤城","林德福","陳玉珍","黃珊珊","王鴻薇","賴惠員","郭國文","李彥秀","顏寬恒","王世堅","黃國昌","羅明才","鄭天財Sra Kacaw","許宇甄","張啓楷","葉元之","徐欣瑩","邱鎮軍","林思銘","蘇清泉","王美惠","陳冠廷"] |
| page_start | 299 |
| meetingDate | ["2025-06-04"] |
| gazette_id | 1145601 |
| agenda_lcidc_ids | ["1145601_00007"] |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財政委員會第15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
| content | 一、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有鑑於行政院主計總處行文各縣市政府,將中央編列給地方政府的一 般性補助款自114年度5至12月份分配及撥付數全數改為未分配數,已嚴重違反立法院通案刪減、 促進政府資源有效配置之決議精神。中央政府預算編列浮濫,原編列三兆一千億元,立法院通案 刪減後仍有二兆九千億餘元之數,為中華民國史上最高之中央政府總預算,本院本於職責審議預 算,以督促中央政府增進財務效能、減少不當經濟支出甚至浪費之目的,中央政府不思檢討如何 有效節用分配資源,卻意圖慷地方政府之慨,緊縮一般性補助款補助事項,將直轄市、準用直轄 市規定之縣及縣(市)基本財政收支差短與定額設算之教育、社會福利及基本設施等改為未分配 數,此舉不僅違反原預算刪減提案之意旨,更將嚴重影響地方財政及運作,對地方長期建設造成 劇烈衝擊。爰建請院會作成決議:「行政院主計總處應依立法院審議中華民國114年度中央政府 總預算案通案刪減之決議意旨,由中央各機關及所屬編列之預算刪減調整,並立即將一般性補助 款足額撥付予地方政府。」請公決案;二、邀請行政院主計總處陳主計長淑姿、財政部莊部長翠 雲、內政部劉部長世芳及法務部就「近十年中央政府依財政收支劃分法、地方制度法等地方政府 之補助情形及對均衡地方經濟發展之成效」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
| agenda_id | 1145601_000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