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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宇甄 @ 第11屆第3會期內政委員會第24次全體委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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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許委員宇甄:(10時54分)謝謝主席,我們請內政部劉部長。
1 主席:劉部長有請。
2 劉部長世芳:許委員好。
3 許委員宇甄:部長好。我想先請教您,近日內政部有依據促進轉型正義條例公開表示,各地方政府要檢視跟威權相關象徵的街道名稱,像中正路、經國路、介壽路也不排除全面更名。但我要提醒部長,這不是一聲令下換個名字就沒事,除牽扯到數以萬計的門牌更換之外,對於民眾來說,身分證要換,健保卡要換,連戶口名簿要換,甚至房屋權狀、土地權狀可能都要換,牽扯的層面很廣。對於公司來說,商業登記、營業執照等各項相關的都要換,有藥廠還告訴我,他們的製藥證照也要換。其他如地圖導航,郵務系統的更新等等。請問部長,您目前掌握的全國各地名為中正路、經國路的街道名稱總共有幾條?
4 劉部長世芳:報告委員,目前跟中正街路巷有關的是311條,介壽路是29條,經國街路巷是9條,總共349條。
5 許委員宇甄:這是你們在113年12月13號的書面報告所提出的。我想請教部長,這349條分別會影響多少戶籍、地址、營業登記跟建物門牌?還有,這項政策的實施範圍、規模跟預估的成本大概是多少?請具體說明。
6 劉部長世芳:謝謝許委員。目前我們手上沒有掌握您所要的這些數據,但我們都知道我們所處理的轉型正義、程序正義非常重要。所以我們才一再對外強調,中央政府跟地方政府要顧慮到兩點,包括從法定任務來處理的話,需要與社會溝通的時間。也就是說,讓大家能夠知道……
7 許委員宇甄:也就是內政部針對這部分並沒有先就相關資訊做整理,甚至沒有預估所可能花費的成本就開始推動,是嗎?
8 劉部長世芳:報告委員,我們是依法推動,並非內政部無來由推動!而且這是促轉條例第十一條之二所規範,要求內政部跟各級政府機關應配合辦理。
9 許委員宇甄:雖是應配合辦理,但對內政部來說也要先了解在要求各級機關、縣市政府去做這樣一個動作時,其影響層面到底多廣?需要的成本是多少?如此才能要求縣市政府。為什麼現在縣市政府一片反彈?部長之前說,沒關係,如果不夠錢的話內政部來出,最後還說一案10萬。請問一案10萬有辦法做到這些事情嗎?
10 劉部長世芳:報告委員,這太過簡化。所謂的一案10萬塊是指目前民政司能夠處理的部分,譬如某一個蔣中正的塑像要移到……以前可以移到桃園大溪園區。在移除過程當中,所需要的……
11 許委員宇甄:所以剛剛部長講的10萬,是指移銅像的10萬?那改路名呢?
12 劉部長世芳:目前我們在討論。至於改路名部分,公務預算無法支出,但在……
13 許委員宇甄:為什麼公務預算無法支出?
14 劉部長世芳:您聽我說明。促轉條例有規定,在處理過程當中,如果需要動用國發會的促轉基金預算的話,內政部當然會協助地方政府執行……
15 許委員宇甄:所以錢不是問題是這個意思嗎?
16 劉部長世芳:跟委員報告,所謂的錢不是問題,這樣講太簡化。其實是在處理過程中,如果涉及委員剛剛所提的戶籍……
17 許委員宇甄:我剛剛提到的可多了,不只戶籍問題,還有營業登記問題,建物門牌問題,甚至個人,比如你們沒有評估到的個人身分證、健保卡,所有個人的權狀、地契全部都要更改,還有公司……
18 劉部長世芳:但是在行政程序法上面,如果是因為公務機關要變動……
19 許委員宇甄:所以可以跟政府申請嗎?
20 劉部長世芳:您聽我說明。在變動過程當中可以兩種同時存在,然後慢慢隨著時間的遷移……
21 許委員宇甄:我大概算了一下,目前四都會影響38個行政區、41萬人,粗估成本大概要九千多萬,將近一億,這還不包含民間成本!為什麼這件事會引起那麼大的反彈?就是因為大家知道這件事情……請部長看一下最新的網路民調。到6月4號為止有7.8萬人……
22 劉部長世芳:這只是一種意見表達。
23 許委員宇甄:我可以讓你看看這7.8萬人的意見表達是什麼,有86%人是反對,覺得浪費公帑。你再看一下網友留言的意見,「政府不是在唉沒錢嗎?話都給你講就好」、「預算不是被砍了,還有錢改路名,真是說謊的爛政腐」……
24 劉部長世芳:非常謝謝委員……
25 許委員宇甄:再來就是「做這種事情浪費錢,也毫無意義,納稅人的血汗錢不是讓這些官員亂花的」,還有「真的是吃飽太閒,不是改路名,就是罷免,用的都是國家的錢」,你可以看到網友的心聲。剛剛部長就講說……
26 劉部長世芳:是,也有縣市長表達出不同意的看法,然後直接在批評說:這是五四三。但是我也要強調,因為促轉條例是在2017年的時候由立法院通過的,並規範內政部就需要這樣處理,內政部的處理步調不夠快、不夠好,那是另外一回事,但是在價值的選擇以及依照自由民主憲政的處理方向……
27 許委員宇甄:部長,我這邊有一個建議啦!我覺得你既然要做所謂的促轉條例……
28 劉部長世芳:如果不處理的話,也是一個怠惰的立場。
29 許委員宇甄:你覺得要去除威權的象徵,我給你一個建議,其實最大具威權的象徵就是現在的總統府,也就是以前日本的總督府,所以我覺得你應該要建議賴清德總統搬離總統府,來去除這樣一個最大的殖民跟威權的象徵,要做就要做大一點,不要柿子挑軟的吃,只是在欺負我們的民眾。
30 另外,你還提到經國路也要改,事實上我們都知道蔣經國先生對於臺灣的貢獻很多,不管是他在擔任總統、行政院副院長跟經建會主委的時候主導的十大建設,或是他在1986年的時候邀請張忠謀從美國回來擔任工研院院長,之後才創辦了台積電,也才有現在的護國神山,此外,蔣經國總統在晚年也開放報禁、黨禁、解除戒嚴,開放臺灣民主轉型。他有這麼多的貢獻,可是你們現在卻說,因為轉型正義、因為威權的關係,所以我們要改名,你有想過他這些對臺的偉大貢獻到現在大家都還津津樂道。
31 所以請問部長,民進黨為了轉型正義,可以如此抹煞蔣經國對臺灣的貢獻嗎?路名的存在是會影響選票,還是衝擊選情,不然為什麼要逼迫政府花大錢改路名呢?
32 劉部長世芳:報告委員,我剛剛有提過,這是大院所通過的促轉條例,我們是根據促轉條例裡面所提到的,出現在公共建築或場所中紀念、緬懷威權統治者的象徵,都應予以移除或改名。
33 許委員宇甄:部長,這個條例大家都知道,但是我覺得現在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比如說,我們從詐騙來看好了,詐騙是內政部主管的吧?是內政部警政署主管的吧?
34 劉部長世芳:不是,是五個部會,詐防條例是五個部會一起。
35 許委員宇甄:那內政部有沒有?
36 劉部長世芳:我們的警政署在第一線處理有關防詐的部分,警政署非常辛苦。
37 許委員宇甄:好,請問警政署是不是有個打詐儀錶板?
38 劉部長世芳:是,我們沒有要對外隱瞞,所以每次只要有報案,我們就會po上去。
39 許委員宇甄:好,我們看一下打詐儀錶板,今年1到5月國人累積被詐騙的金額超過391億元,所以我們現在看到行政院當初高喊要打詐,不是通報率的提高、破案率的上升,而是詐騙金額屢創新高。而且就在這個時候,我們看到內政部所管轄的替代役制度……
40 劉部長世芳:但是金額跟人數也在下降當中,也謝謝立法院通過防詐的四個條例。
41 許委員宇甄:金額和人數沒有下降,是一直在上升喔!
42 劉部長世芳:沒有,跟委員報告一下……
43 許委員宇甄:表示我們詐騙的問題一直都沒有好好的處理。
44 劉部長世芳:我們應該一起努力,謝謝。
45 許委員宇甄:剛剛你講有五個部門,現在我們來看一下,內政部所管轄的替代役制度也出現重大的醜聞,一名外交替代役男可以在服役期間主導暗網毒品的交易,涉案金額高達30億元。
46 劉部長世芳:他是外交替代役。
47 許委員宇甄:所以是屬於內政部嗎?
48 劉部長世芳:他是替代役的役男,但是是外交替代役,當時他是在外交部的聖露西亞……
49 許委員宇甄:好,請問是誰要管理?
50 劉部長世芳:都是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51 許委員宇甄:所以你是說這是外交部的問題,不是內政部的問題嗎?
52 劉部長世芳:我們會一起負責。
53 許委員宇甄:對,你們要一起負責嘛!
54 劉部長世芳:是,所以謝謝委員的指教,這是我們應該討論的,也需要有檢討的空間。
55 許委員宇甄:請問當時他的內控和背景審查是怎麼做的?
56 劉部長世芳:報告委員,我們在做書面審查的時候,他不會提出他要犯罪,所以在書面審查的時候,他是臺大的高材生,當時沒有任何的犯罪紀錄。
57 許委員宇甄:那你們的內控呢?他可以做到30億金額的毒品交易,表示是很長的一段時間,顯示內控制度出現很大的問題……
58 劉部長世芳:是,在虛擬世界的犯罪裡面,確實非常難,我們也是臺灣跟美國共同來處理這件犯罪的事實。
59 許委員宇甄:部長,我們不能什麼都推給虛擬世界,我們不能什麼都推給這可能是境外犯罪。
60 劉部長世芳:我沒有講境外,我是說虛擬。
61 許委員宇甄:我覺得內政部必須要好好的去檢討相關的問題,不管是詐騙或是役男管理的問題。
62 劉部長世芳:是,謝謝委員的指教,我們會來檢討、會來改進。
63 許委員宇甄:對,但是什麼時候呢?大概需要多久時間?因為這樣的話,我從上任以來到現在已經一年多了……
64 劉部長世芳:報告委員,詐騙的部分,大概有人類以來都會有,但是這需要我們很大的努力,尤其警政署在識讀方面其實是盡了最大的努力,包括推出打詐儀錶板,所以現在包括很多刑事、行政警察幾乎都投入,我們從歷年來、從這個法案通過,我一直感謝詐防條例……
65 許委員宇甄:部長,我相信我們現在有做了一些改善,但是詐騙金額還是一直不斷的提高,表示一定有某些地方我們還沒有做好、還沒有做到。
66 劉部長世芳:是,因為目前統計出來,還有一些子法沒有完全公告。
67 許委員宇甄:麻煩部長要好好的去針對這部分,不管是詐騙或役男的管理。
68 劉部長世芳:好,謝謝。
69 許委員宇甄:當然,為什麼今天會跟部長講這個?我最後要語重心長的跟部長講,如果連保護百姓人身安全都做不好的話,還來談什麼人權轉型?是不是應該先把治安做好,我們再來談一下轉型正義?謝謝。
70 劉部長世芳:報告委員,轉型正義本來就是24小時需要去處理的人權問題,而且轉型正義是一種價值的選擇……
71 許委員宇甄:部長,我們把百姓的人身安全先管理好,好嗎?
72 劉部長世芳:轉型正義絕對不是今天做、明天可以不做……
73 許委員宇甄:部長,不要讓民眾感覺怎麼整天在做這些吃飽沒事幹的工作,而真正該做的詐騙工作、防制工作都沒有做好,謝謝。
74 劉部長世芳:這不是大部分民眾的想法,我是依法來處理有關轉型正義應該處理的事項,謝謝。
75 許委員宇甄:謝謝部長。
76 主席:謝謝許宇甄委員。
77 我們休息3分鐘。
78 休息(11時6分)
79 繼續開會(11時11分)
80 主席(許委員宇甄代):請牛煦庭委員。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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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1-3-15-24
speakers ["牛煦庭","陳菁徽","顏寬恒","麥玉珍","蘇巧慧","張智倫","王美惠","張宏陸","高金素梅","黃捷","李柏毅","許宇甄","吳琪銘","鄭天財Sra Kacaw","徐欣瑩","丁學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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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5-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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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enda_lcidc_ids ["1145601_00006"]
meet_name 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內政委員會第24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一、建築法:(一)審查委員賴瑞隆等16人擬具「建築法第九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審查 委員顏寬恒等21 人擬具「建築法第七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 三) 審查委員伍麗華 Saidhai Tahovecahe 等16人擬具「建築法第九十九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審查委員黃建賓等16 人擬具「建築法第五十六條、第五十八條及第八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五)審查委員徐巧芯 等22人擬具「建築法第八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六)審查委員陳菁徽等20人擬具「建築法第 九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七) 審查委員顏寬恒等17 人擬具「建築法第九十七條條文修正草 案」案、(八)審查委員林岱樺等17人擬具「建築法第五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九)審查委員 陳超明等18人擬具「建築法第七十七條之二及第九十五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十)審查台灣 民眾黨黨團擬具「建築法第七十七條之二及第九十五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平均地權條 例:審查委員牛煦庭等18人擬具「平均地權條例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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