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VOD / 162178

賴惠員 @ 第11屆第3會期第14次會議

Index Text
0 賴委員惠員:(11時24分)主席、各位同仁。2025年6月3號立法院三讀通過保險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這一次的修法最令人興奮的亮點是,大幅強化了保戶在面對債務壓力的保障,特別是針對保單遭強制執行的情況之下,提供了更明確的法律保護。當然,我們要提到保險法在民事大法庭108年度台抗大字第897號裁定說明裡頭,講得非常清楚,保單作為強制執行的標的物,造成實務民事執行處在執行上有很多困難的情形,相關的作業流程塞車,甚至有書記官出走的這些問題。
1 為了解決實務上的執行問題,也為了平衡債權人跟債務人的權利,這一次我要非常感謝賴士葆召委,還有黃珊珊委員、所有財政委員會的委員,大家同心協力。我們也經歷召開公聽會,要求金管會進行報告,也質詢了相關的議題並諮詢專家學者以後,我們去研擬符合債權人、債務人並且符合學理的條文,增訂條文規定將傷害保險、健康保險還有契約排除於強制執行的標的物之外,並且規定保險契約的解約金債權沒有達到一定的水準以上,一定不得強制執行。原先金管會擬具的條文有造成不同地點、不同水準差別待遇的問題,也經由本席跟財政委員會委員的共同努力擬具了修正條文,在大家的努力之下,我們去解決了相關的問題,謝謝。
2 主席:謝謝賴惠員委員的發言。
3 接下來我們請羅廷瑋委員發言,李坤城委員請準備。
公報詮釋資料
page_end 260
meet_id 院會-11-3-14
speakers ["韓國瑜","黃珊珊","鍾佳濱","王鴻薇","賴惠員","羅廷瑋","李坤城","賴士葆"]
page_start 18
meetingDate ["2025-06-03"]
gazette_id 1145301
agenda_lcidc_ids ["1145301_00002","1145301_00003","1145301_00004"]
meet_name 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第14次會議紀錄
content 討論事項 保險法增訂第一百二十三條之一、第一百二十三條之二、第一百二十九條之一及第一百三十二條 之一條文;刪除第一百六十八條之七條文;並修正第一百三十條、第一百四十八條之三、第一百 六十七條之一及第一百七十一條之一條文─完成三讀─
agenda_id 1145301_0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