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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鴻薇 @ 第11屆第3會期第14次會議
| Index | Text |
|---|---|
| 0 | 王委員鴻薇:(11時21分)主席、各位委員。這是一個遲來的修法,大家都知道,事實上從111年開始,很多的銀行跟債權公司開始做保單的強制執行,整個社會大亂,包含法院裡面出現了大量的案件,而我們所有的民意代表也得到大量的投訴和陳情。事實上,行政院早就應該修法,但是一直延宕。去年本席在財政委員會數度質詢,要求行政院儘快修法來解決這個亂象,而且也應該解決所有這些債權人、債務人的困擾。 |
| 1 | 在這次修法裡面,我個人認為有兩大重點:第一個就是對於免於強制執行的部分,立法院把這個門檻從原來最低生活費1.2倍乘以3個月的標準(行政院版本),提高到6個月,比較符合這些債權人、債務人的需求,也就是應該要留下棺材本給這些欠債的人,不會因為保單被強制執行而讓他們的生活陷於困頓。第二點就是對於健康保險跟傷害險,也列入了不可扣押、強制執行的範圍,讓一般人民的這些保單有一些基本保障。 |
| 2 | 所以這樣的修法只是第一步,我們未來還是要更加地關心所有這些債務人,到底經過修法之後,能不能滿足他們的需要,但是我們至少先行做第一步的修法。以上。 |
| 3 | 主席:謝謝王鴻薇委員發言。 |
| 4 | 接下來我們請賴惠員委員發言,羅廷瑋委員請準備。 |
公報詮釋資料
| page_end | 260 |
|---|---|
| meet_id | 院會-11-3-14 |
| speakers | ["韓國瑜","黃珊珊","鍾佳濱","王鴻薇","賴惠員","羅廷瑋","李坤城","賴士葆"] |
| page_start | 18 |
| meetingDate | ["2025-06-03"] |
| gazette_id | 1145301 |
| agenda_lcidc_ids | ["1145301_00002","1145301_00003","1145301_00004"] |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第14次會議紀錄 |
| content | 討論事項 保險法增訂第一百二十三條之一、第一百二十三條之二、第一百二十九條之一及第一百三十二條 之一條文;刪除第一百六十八條之七條文;並修正第一百三十條、第一百四十八條之三、第一百 六十七條之一及第一百七十一條之一條文─完成三讀─ |
| agenda_id | 1145301_000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