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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琪銘 @ 第11屆第3會期內政委員會第23次全體委員會議
| Index | Text |
|---|---|
| 0 | 吳委員琪銘:(10時42分)召委,與會同仁。請陸委會邱主委。 |
| 1 | 主席:請主委。 |
| 2 | 邱主任委員垂正:委員好。 |
| 3 | 吳委員琪銘:主委好。今天審查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及香港澳門關係條例,我們都知道現在社會中,不管是宗教或公職人員,在我們內政部所建構的資訊透明化,包含赴中國大陸,一定要透過這個部分來登記,但目前整個登錄的案件還是非常少,本席這邊的資料才只有250件。主委,你是不是有掌握到未來要怎樣讓我們所有到對岸交流,大家都能夠透明化,這就是要靠陸委會多加宣導,包含透過媒體宣導,我們前往對岸,不管是從事任何交流,這個資訊還是要透明化,這部分有沒有掌握? |
| 4 | 邱主任委員垂正:謝謝委員,這也是我們努力的目標。有關於揭露赴陸交流的資訊,現在包括內政部在內,都在呼籲宗教團體、各個社團踴躍登錄。昨天我們開委員會議的時候,我們也做成了希望各部會就它所屬的公協會赴陸,為了整個交流的安全,以及交流的透明化、公開化,讓國人能夠了解,儘量去揭露。當然,我們也呼籲國人,赴陸時要注意他的人身安全風險,也歡迎到陸委會的動態登錄系統,多一份登錄就多一份安全。 |
| 5 | 另外,教育部也在精進赴陸交流的整個網路平臺,未來各級學校,包括老師也好、學生也好,學生或者轉發各種的交流活動,都必須要在這個登錄平臺登錄、揭露。這個都是除了確保自己安全之外,也能夠跟家長交代,讓社會有一個公開、透明的、可以監督,這也是替國人負責任。至於未來,也跟委員報告,未來我們的修法重點,也希望我們從政府官員到民意代表,從立法委員到村里長,都能夠納入這一整套赴陸的時候都要依規定審查,還有請假。這個規定政府從高階官員到基層人員都必須一律遵守,以確保我們赴陸交流秩序非常的完整,也可以做好安全的保障,以及我們對於各種統戰風險的提醒,謝謝。 |
| 6 | 吳委員琪銘:主委剛才提到,前往對岸時,不管是交流、不管任何的行程都是公開,必須登錄,既然必須登錄,我們就是要嚴格的執行,畢竟這樣才可以確保他在那邊的安全性嘛,還可以確保統戰的部分也可以減少。是不是可以做到整個透明?不管是任何的團體,包含學校老師,我們是整個團體都要去登錄,因此登錄部分,你們還是要多加宣傳,不然本席在這裡看到的資料才250件…… |
| 7 | 邱主任委員垂正:是,目前還是鼓勵性質,未來修法時我們是不是要有一些規範,我們可以跟大院一起討論,讓大家踴躍來登錄。登錄對大家有好處,對我們民主憲政的正常運作也有幫助。 |
| 8 | 吳委員琪銘:這樣做國人前往對岸時,他的安全性我們才能追蹤得到,否則的話,本席這裡還有一個資料,赴陸被扣押的有102件,失聯遭限制人身自由的有89件,所以在這個部分,國人到對岸去的時候,事前必須登錄整個行程,這是一個非常重要的作法,我們一定要落實下去實施。 |
| 9 | 邱主任委員垂正:謝謝委員提醒,來跟我們報案的有102件,沒有報案的那些黑數搞不好更多,這些人都在大陸失蹤,被強制拘押、盤查,或者是被他們的刑法限制人身自由,從去年到現在有102件,這個數字不斷在增加,所以國人赴陸的風險是增加的,這也是兩岸互動我們最在意的地方,所以我們為什麼要提高旅遊警示,而且希望大家都能夠到陸委會也好、教育部也好,來登錄我們這個系統。剛剛委員也提到,為了我們民主政治的正常運作,希望大家都能夠揭露,我們也鼓勵各界人士能夠揭露、能夠去填報詳細的資訊,讓社會了解,同時也獲得一份安全保障,我們會努力。 |
| 10 | 吳委員琪銘:謝謝,謝謝主委。 |
| 11 | 邱主任委員垂正:謝謝委員。 |
| 12 | 主席(吳委員琪銘代):下一位請我們的召委張宏陸召委。 |
公報詮釋資料
| page_end | 420 |
|---|---|
| meet_id | 委員會-11-3-15-23 |
| speakers | ["張宏陸","沈伯洋","林楚茵","蘇巧慧","麥玉珍","李柏毅","張智倫","王美惠","黃捷","高金素梅","許宇甄","牛煦庭","吳琪銘","徐欣瑩","丁學忠"] |
| page_start | 381 |
| meetingDate | ["2025-05-29"] |
| gazette_id | 1145501 |
| agenda_lcidc_ids | ["1145501_00008"] |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內政委員會第23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
| content | 一、審查委員邱志偉等16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及第九十一條條文修 正草案」案;二、審查委員王定宇等16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之三條 文修正草案」案;三、審查委員王美惠等17人擬具「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九條之 三、第九條之四及第九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審查委員林楚茵等20人擬具「臺灣地區與 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九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五、審查委員沈伯洋等20人擬具「香港澳門 關係條例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六、審查委員張宏陸等20人擬具「香港澳門關係條例第十四 條、第十四條之一及第四十七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
| agenda_id | 1145501_000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