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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瓊瓔 @ 第11屆第3會期司法及法制、經濟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
| Index | Text |
|---|---|
| 0 | 楊委員瓊瓔:(13時49分)謝謝主席,請個資會。 |
| 1 | 主席:請李主任。 |
| 2 | 李主任世德:委員午安。 |
| 3 | 楊委員瓊瓔:主任好。我想對於公私部門,都應有這樣的應對措施,本席也極力支持務必成立專責機構,推動和執行保護政策跟監管措施。首先要請教,外界很多人在質疑,目前個資會是偏重在諮詢以及政策建議,草案內有提到是掌管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案件之處理及處分,但外界有很多的聲音,認為欠缺像是調查權、裁罰權、行政指導跟命令權,還有監管的力道以及整個職權範圍,都認為是限縮到很極限。在這樣情況下,請問目前現況有辦法有效能的執行個資保護法嗎?請做說明。 |
| 4 | 李主任世德:是,跟委員報告,在作用法的設計本來就有賦予未來的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有六年對於非公務機關逐步回收,但在行使職權時,我們第三章之一對公部門、私部門,兩邊都有監管法規的規定。未來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成立之後,會依照新修後的個人資料保護法做監督責任。尤其個資法的第十八條對公務機關的安全維護義務,第二十條之一對非公務機關,兩邊都有授權條款訂更詳細的個人資料…… |
| 5 | 楊委員瓊瓔:這個子法非常重要,第十八條跟第二十條之一。 |
| 6 | 李主任世德:是,這是很重要的兩隻手。 |
| 7 | 楊委員瓊瓔:但重點在於,既然成立,我們希望要有效能,個資會在得知資料外洩之後才需要通知當事人。 |
| 8 | 李主任世德:是由公務機關跟非公務機關他們要去通知…… |
| 9 | 楊委員瓊瓔:已經知道有才通知嘛!但國際的做法是看到異常登入或是交易等,就能提前預警通知,甚至調查。 |
| 10 | 李主任世德:對,那是安全維護義務,是一種措施。鼓勵用這種措施提早預警,我剛剛說的雙因子認證就很好。 |
| 11 | 楊委員瓊瓔:那你認為呢? |
| 12 | 李主任世德:不錯啊!假如各個行業在設計資料蒐集、處理、利用的過程裡面,有多因子的這種方式,會減少…… |
| 13 | 楊委員瓊瓔:有一個預警效果,當然成效會更好啊! |
| 14 | 李主任世德:是,沒有錯。但這不用修法,在剛才說的第十八條跟第二十條之一…… |
| 15 | 楊委員瓊瓔:子法會這麼做嗎? |
| 16 | 李主任世德:對,他要去採取安全維護措施…… |
| 17 | 楊委員瓊瓔:請教會不會這麼做? |
| 18 | 李主任世德:是,我們會去定子法…… |
| 19 | 楊委員瓊瓔:會不會這麼做?會不會做預警措施? |
| 20 | 李主任世德:我們會把請各個…… |
| 21 | 楊委員瓊瓔:會不會這麼做? |
| 22 | 李主任世德:我們會往這方面來前進。 |
| 23 | 楊委員瓊瓔:往這一方面來訂定之。 |
| 24 | 李主任世德:是。 |
| 25 | 楊委員瓊瓔:我們還要特別強調,如果賦予主動調查、命令矯正以及暫停處分,有實質的監理權限,是不是更加的讓人民得到保障,也就能夠真正落實這個效能,請說明。 |
| 26 | 李主任世德:是,在我們目前的權限設計第三章之一,公部門跟私部門兩邊都有賦予剛剛委員所提到的相關權限。公部門發現的時候我們會去調查、命令改正,非公務機關也一樣會有這樣的機制同時進行。 |
| 27 | 楊委員瓊瓔:我們看看GDPR的做法,他們在監管單位有建立舉報、申訴、處理以及跨境合作機制,請教我們在這方面有納入這些功能進來嗎? |
| 28 | 李主任世德:是,這部分本來就包含在我們最傳統所看到人民陳情的功能裡面,所以有人會來檢舉跟舉報,那個本來就依…… |
| 29 | 楊委員瓊瓔:跨境合作機制。 |
| 30 | 李主任世德:跨境合作機制就是有關涉及資料國際傳輸,我們有沒有要進行限制,裡面會有一些合作機制,現在我們國家已經加入GDPR、APEC GDPR還有Global CBPR,這方面我們都有加入。 |
| 31 | 楊委員瓊瓔:跨境合作機制在目前來講是非常非常的重要,所以我們要審慎為之。 |
| 32 | 李主任世德:是,謝謝委員。 |
| 33 | 楊委員瓊瓔:個資會未來的角色是什麼?我們往前看到重大個資外洩事件頻傳,輔仁大學連附設醫院都個資外洩,也包括健保署、華航、iRent、誠品,都有這樣的事件。還有一個最嚴肅的面向,也就是2023年在暗網的論壇裡,販售全國戶政資料2,300萬筆,而且它的雷同度非常的高。但是到目前為止,政府也不查源頭,只告訴社會大眾非來自官方,就這樣子,就像是一個無頭公案,告訴我們非官方來的。人民要知道到底有沒有這回事?到底我們的個資有沒有得到保護?都得不到政府告訴我們。在這種情況下,個資會的角色相對是非常非常的重要。 |
| 34 | 最後我還是要強調,個資會是多元跟獨立的,但我也希望能讓公民參與,他們的聲音務必要加入,才能夠真正達到一個公開透明的制度。 |
| 35 | 李主任世德:對,這個我們會…… |
| 36 | 楊委員瓊瓔:我具體建議,除了公開透明的制度之外,我們是不是應當在未來個資會成立的時候,要定期發布調查報告、開放會議紀錄,甚至有人提建議希望讓公民、讓民間的聲音能夠加入進來,才能夠真正的完善個資保護機制,你的看法呢? |
| 37 | 李主任世德:我們在第八條本來就有設計,開會是應該公開的,開會紀錄都會公開透明。 |
| 38 | 楊委員瓊瓔:公開透明,好,謝謝。 |
| 39 | 李主任世德:是,謝謝。 |
| 40 | 主席:好,謝謝楊瓊瓔委員。 |
| 41 | 接下來請鄭天財委員質詢。 |
公報詮釋資料
| page_end | 346 |
|---|---|
| meet_id | 聯席會議-11-3-36,19-1 |
| speakers | ["莊瑞雄","吳思瑤","賴瑞隆","吳宗憲","陳亭妃","沈發惠","鄭正鈐","楊瓊瓔","鄭天財Sra Kacaw","黃國昌","羅智強","蔡易餘","王義川","陳培瑜","張嘉郡","謝衣鳯","李坤城","邱議瑩","邱志偉"] |
| page_start | 245 |
| meetingDate | ["2025-05-28"] |
| gazette_id | 1145402 |
| agenda_lcidc_ids | ["1145402_00003"] |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司法及法制、經濟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紀錄 |
| content | 併案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二)委員王美惠等18人、(三)委員羅廷瑋等18人、(四)委員李坤 城等16人、(五)委員吳秉叡等18人、(六)委員陳亭妃等16人、(七)委員蔡易餘等17人、(八)委員 何 欣 純 等 2 2 人及 ( 九 ) 委員 吳 思 瑤 等 1 7 人 分 別 擬具 「 個 人 資 料保 護 委 員會 組 織 法 草 案」 案 |
| agenda_id | 1145402_000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