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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委員富癸:(11時13分)謝謝主席,有請陳代理主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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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好,陳代理主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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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代理主任委員崇樹:委員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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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委員富癸:主委早,辛苦!主委,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的委員已經空轉5個月了,當然我們知道行政院長卓院長最近有明確提出要確定人選的提案,但是到目前為止還在等候名單,剛剛許多委員也都有特別關切這件事情。主委,我們還是期待行政院趕快提出名單,但是也請藍白委員不要惡意杯葛,沒有人就沒辦法做事情啦!我們也是儘快,希望這個名單能夠確定,讓整個監理制度、讓整個NCC的運作能夠正常順利。到目前為止,主委,目前貴會剩下3席委員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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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代理主任委員崇樹: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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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委員富癸:這段時間面臨的實質決策跟推動有困難的問題,我們怎麼去克服這些狀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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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代理主任委員崇樹:我們在去年7月31號以前有修改了一些相關的授權規定,就是在組織法第九條第二項第六款規定,除法律保留的事項之外,我們有授權代理主委或者委員會議無法組成的情況之下,一樣可以處理,所以目前大概是就可以處理的部分都持續處理;不能處理的部分,如委員會保留事項部分,我們也會請同仁一定要做到,上委員會前幕僚階段的作業都要完成,就像我一直跟外界舉的例子,假設到委員會是要跑100公尺,我們都希望能跑到90公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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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委員富癸:就是我們還是照該走的程序在進行,然後到最後再處理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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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代理主任委員崇樹: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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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委員富癸:主委,當然我們也是希望問題能夠儘快解決,不過貴會確實不管是交通部……在整個內閣來講,看起來好像是在野黨很有興趣的一個單位,我想這個當然有一些時空背景,不過真的不能再拖延下去啦!畢竟我們百姓、鄉親的權益很重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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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我想針對新聞更正跟答辯權的制度,再請教一下主委。我自己本身也是媒體出身,我認為新聞自由是民主的根本價值,所以說話的自由應該是雙向的,不是只有單向的一個回應。目前我們的新聞更正跟答辯制度多數仰賴媒體自律或是NCC的行政指導,跟德國、法國還是不一樣。主委認為我們這個部分是不是應該參考歐陸的制度,建立一個更明確的程序跟時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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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代理主任委員崇樹:跟委員報告,這一部分在報告裡有提到,權利救濟的部分其實有往前優化,目前因為發動方都必須要是被報導人物這一塊,在衛廣法第四十條有答辯的一些規範,第四十四條有更正的規範,如果覺得他的權利有受到損害,在民事上其實也可以運用衛廣法第四十五條做一些賠償損害的訴求跟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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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委員富癸:主委,這一點也是我覺得過去NCC一直會被攻擊、被質疑的點,所以我覺得這個東西真的很重要,要不然未來你們在執法上面,人家總是找麻煩、吹毛求疵,你們不管怎麼判、怎麼處理都會有問題,所以是不是應該要趕快把它制度化,做一個比較明確的規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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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代理主任委員崇樹:有,衛廣法已經有相關的規範,倒是無廣那邊相對應比較沒有那麼明確,未來我們廣電三法修法也會拉齊這兩部法,但是目前主要的新聞頻道大概都是拿衛廣執照,所以這邊大致上比較沒有問題,規範都已經到位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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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委員富癸:主委,我還是建議一定要建立制度化、公開化、程序明確的更正跟答辯機制,這不但是對媒體的一個保障,也是民眾信賴、社會進步的一個象徵,這點我想我們繼續努力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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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代理主任委員崇樹: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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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委員富癸:最近媒體有報導中國的平臺小紅書,主委知道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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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代理主任委員崇樹: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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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委員富癸:最近陸陸續續出現我們空軍花蓮基地部署的影片,甚至也有民眾在平臺上發現大量學童正面的影像,甚至有疑似中國直播主在校門口拍攝的狀況。我想這個不是單一事件,這很明顯是數位偵蒐跟認知作戰的具體證據。主委,我們目前有掌握相關的狀況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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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代理主任委員崇樹:有,相關部會大家都有協力,這一塊因為主要涉及國安體系的單位,也跟兩岸關係有關,我們都有跟相關的主管機關保持一些聯繫。在通案上,我們希望平臺還有民眾端必須要有一些正確的素養培力,素養上必須要不斷的提升,才能避免思想、想法被影響而不自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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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委員富癸:對,主委,這些平臺已經不是單純下載娛樂媒體的一個平臺,而是一些認知作戰,甚至是惡意置入的一些處理機制,我想這就是資訊戰,很嚴重的木馬屠城,這點未來我們也會要求行政院必須跨部會整合,針對敵對平臺的即時通報跟澈查機制,應該把一些軍事、校園,甚至交通的一些因素,整個調整並做一個因應,主委認同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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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代理主任委員崇樹:認同,我們都有協力相關部會做相關法令規範,一些制、修訂的時候,我們都有參與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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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委員富癸:另外,我還是要再建議,NCC應該與教育部建立一個學童影像的保護方案,甚至孩童影像不得上傳到敵對的平台,這個部分有沒有做相關的規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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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代理主任委員崇樹:關於兒少的保護,在我們NCC主管的iWIN部分有持續進行,至於民眾端素養的培力或親師的部分,我們也有在處理。如果是間接轉入廣電媒體的部分,我們也有相關的一些法令規範給既有衛廣業者進行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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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委員富癸:最後,主委,賴總統在國安17策的第七項提到,防範中共利用AI與應用程式危害資安的情形。我想我們還是要積極推動數位中介服務法,尤其是針對有敵意來源的平台,應該要有揭露義務,標示來源及推播的限制。我們的孩子絕對不是中國AI練習的樣板,臺灣的社群生活也不是統戰的練習場,針對這一點,我想我們應該要正視這個國安嚴重的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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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代理主任委員崇樹:針對數中法的部分,先前外界比較缺乏共識,但我們在109年之後還是持續蒐集相關資料,未來也會持續往這方面進行,無論是國際趨勢走向的研析或是與對外第三方或公民團體的溝通,我們都有持續在進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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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委員富癸:主委,如果你做了這些事情,可能又會招致在野黨委員批評是進行敵對的行為,這點當然是很辛苦,不過我們還是要堅持做對的事情,該做的還是要做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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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代理主任委員崇樹:是,109年之後較具急迫性的,目前都採分散式立法,在兒少保護或相關的一些放諸四海皆準的迫切議題,其實都已經在衛福部相關的法令,像是性剝削條例等等,大概都已經完成立法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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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委員富癸:對於有做的事情也應該要積極宣傳,這樣大家才會知道NCC的定位在哪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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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代理主任委員崇樹:針對這個部分,我們會再加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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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委員富癸:好,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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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代理主任委員崇樹:謝謝委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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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邱委員若華代):下一位登記質詢的委員是林國成委員,請林國成召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