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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雅琳:(11時4分)謝謝主席,我們有請部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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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有請部長備質詢,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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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雅琳:部長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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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委員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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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雅琳:首先我還是要針對臺大性平事件來請教部長。因為我想部長應該非常清楚我非常關心這個議題,我從一開始就一直不停地在關切這件事情,這次之所以引發這麼多的爭議,是因為教育部處理的速度太慢了!教育部作為最高的性平主管機關,應該要樹立典範,所以我認為還有精進的空間,不曉得我這樣子說,部長您認同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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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我想我同意委員的說法。確實,教育部怎麼責成臺大有更積極的作為,在對學生權益的維護,包含事後對受傷害的學生有更多的心理或者輔導上的支持、力量,我想確實臺大是可以有精進的空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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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雅琳:好,我想不只是臺大,包含教育部都還有精進的空間,所以我想接下來在這件事情上面,我們有一些要檢討的地方。目前葉次長已經請假,正準備要調查,所以我想要知道,雖然性平會已經正式立案調查,但可不可以簡單說明一下目前的調查進度?什麼時候可以有調查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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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跟委員報告,性平會確實在上個禮拜五已經召開,而葉次長應該接受調查,也組成專案,至於星期一的會議決議也讓性平委員都看過了,等於說已確定會議紀錄,所以現在調查小組也正式在下禮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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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雅琳:下禮拜一就會有調查小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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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下禮拜一就會召開第1次的會議進行調查,在調查期間,我們希望為了公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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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雅琳:沒問題,我只是想了解一下,我也知道部長大概要說什麼。現在我們還是回到現實上面我們可以處理的事情,既然下禮拜一會有調查小組,有沒有預估什麼時間會完成調查結果呢?因為我希望這個結果是可以越快越好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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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現在教育部的立場也是希望越快越好,因為某種程度來說,這個調查期間對葉次長相當程度,他也是……事實上也是相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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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雅琳:我想還是回到學生啦!從學生的角度來看,大家現在關切的就是這件事情到底有沒有影響到學生?為什麼我希望它可以儘快出來?因為我們要保障的還是這個學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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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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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雅琳:所以重點應該是放在學生身上。我想知道現在有沒有規劃,什麼時候會有調查結果呢?因為在性平法的規定大概是2個月要完成,必要時可延長2次,每次不得逾1個月,但我知道今天的情況可能不一定適用。所以我想知道你們有沒有抓時間點?希望什麼時候可以得到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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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誠如委員所講的,因為涉及到政務官,所以我們希望能夠在公平、公正、不受干擾的情況下,在1個月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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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雅琳:好,1個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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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能夠有完整的調查報告出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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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雅琳:好,了解。我也想再請問一下,現在對這個學生,臺大有沒有提供給他相關的心理輔導資源呢?因為根據性平法是應該要提供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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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司長林輝:跟委員報告,這個學生基本上是輔導中心長期協助的對象,因為他本身就有一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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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雅琳:所以在這次的事件之後有再多給嗎?還有再多給是不是?有再多給一些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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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司長林輝:是的,心理師都有在持續提供心理諮商的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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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雅琳:OK。這一次我們看見整個教育部的性平意識不足,所以我想請教,現在對部裡的人員有沒有進行常態的性平教育訓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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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謝謝委員提醒。確實,就整個案件來說,我們也在深切檢討整個行政過程到底疏漏在哪裡?也希望能夠導正、強化整個機制,希望這個事件不會再發生,我想這是屬於我們內部……當然,包含性平意識或者課程,或者我們教育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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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雅琳:目前是有常態的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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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過去是主要的主管機關,但是如果我們同仁在這部分有所不足,我們應該怎麼樣去增能,我想這個確實是我們要努力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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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雅琳:我剛剛的問題就是說,現在教育部裡面到底有沒有定期做這件事情?因為我們有要求學校老師要定期回訓,那我們對自己部裡的人員到底有沒有做這些要求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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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司長林輝:有,我們人事單位每年都固定辦理員工培訓,尤其最近性平法、性工法、性騷法修正之後,有很多新的規定,以及當中的一個法的差異,針對這部分其實有做了蠻多詳細的說明,而且邀請的講師都是性平會裡頭非常有經驗的學者專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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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雅琳:你們有沒有一些相關的評估機制來看這個成效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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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司長林輝:我們都有請他們填回饋問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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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雅琳:讓我們來看一下回饋的問卷好不好?提供給我一下回饋問卷還有結果,好不好?大概一個禮拜之內應該可以提供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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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司長林輝:我們請我們的人事處來協助,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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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雅琳:好。我想問一下,剛剛說你們有定期做這件事情,但是這件事情就顯示是不足的,應該要再增能,有關增能的部分有相關的計畫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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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我想我們會整體來看,哪一個地方有疏漏,我們就先從那個地方來補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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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雅琳:好,沒問題,今天我大概還會有一些要求,希望待會都可以得到部長比較正面的回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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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個部分,我想請教有關個資保護與洩密,教育部在2019年修訂教育部個資保護管理要點,明定各單位應指定專人協助辦理個資保護相關事項。我想問一下,在這次的事件上,有應循這個要點來做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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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司長林輝:有,確定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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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雅琳:好。我想問一下,因為承辦有洩漏個資的問題,所以我們看到承辦已經被懲處,對不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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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司長林輝: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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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雅琳:但是我想問一下,學特司司長吳林輝是否也應該對這件事情負起一些監督不周的責任呢?因為我現在沒有看到您的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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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跟委員報告,事實上吳司長也自請處分、他有自請處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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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雅琳:也有處分是不是?好。其實學特司是最重要的,因為它就是性平事件最重要的教育主管機關,可是這次的事件,我覺得會對於基層的信心打擊很大,所以我們必須要採取更積極的作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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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這一次的個資洩漏事件,除了懲處之外,我認為應該要再加強個資保護的制度,是不是有更嚴謹的資料管理流程,或是加強資安保護、個資保護的訓練?這個部分是我的第二個訴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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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個部分,在這次事件上面,我覺得教育部也應該要建立相對應的問責機制,確保未來我們可以更謹慎地來處理性平與個資的相關事務。關於這三點,是不是可以提出相關的精進計畫或檢討報告?因為我認為不只是對立法委員要交代清楚,最重要是要對社會,而且也要讓學生很清楚地知道我們是如何應對這件事情,讓這樣子的事情未來不要再發生,這個部分部長可以承諾我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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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謝謝委員提醒。確實也因為這個事件,我們內部已經在內控內稽的部分做了一些流程調整,過去可能當事人本於分層負責,他就直接回應那一個陳情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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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雅琳:我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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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我們現在在程序裡面加一個流程,就是科長一定要整個看過、檢視過,這個文才可以出去。我們加強了內控內稽這樣的程序,希望能夠遵循性平法所有的規定,而不要讓所有關心性平工作,或者讓這個受傷害的人受到再次傷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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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雅琳:我知道,不要再受第二次的傷害。所以相關的檢討報告,還有剛剛有提到的在個資保護上多加了一個層級,這些是不是也都可以提供?大概什麼時候可以提供給我們辦公室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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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司長林輝:我想我們會後就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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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雅琳:檢討報告嗎?我是說整個機制的檢討報告,會後就可以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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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司長林輝:因為我們先前內部已經有做檢討,而且也強化了相關人員的培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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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雅琳:好,那就會後提供給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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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一件事情,我想請教關於臺大這件事情,我們要一直不停地關心,其實最關鍵的問題還是在臺大。我知道部長已經發了公文,一直不停地在跟臺大做溝通,但顯然臺大還是認為它的處置沒有問題,接下來我們到底該怎麼辦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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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司長林輝:跟委員報告,我們性平會已經成立專案小組,會協助我們從監察院的糾正文、從法院的起訴書,重新檢視學校處理流程有沒有缺漏。如果當中有涉及到重大違失,我們會去評估是不是需要重啟調查,專案小組會再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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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雅琳:所以專案小組現在已經成立了,什麼時候可以有下一波的進度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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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司長林輝:我們會努力在一個月內把整個審視的過程,對於部裡頭後續如何督導學校來改善,提出完整的評估建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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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雅琳:所以一個月內這個外部的調查小組就會提供一個結果?如果他們認為裡面有疏漏,你們就會重啟調查,對不對?是會由部的性平會還是由臺大來調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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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跟委員報告,目前這是部的性平會作成的決議,第一個決議就是這樣,所以我們會整個審視。當然,如果臺大有疏漏,我們一定要重啟調查,這是無庸置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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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雅琳:對,我是說到時候是誰來重啟調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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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目前是由教育部裡邊的性平會組成調查小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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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雅琳:對,我知道,但這個調查小組是來看流程有沒有缺失,看完如果覺得有問題就要重啟調查,那是由誰來重啟這個調查呢?如果有疏漏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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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司長林輝:跟委員報告,依照性平法,這部分還是學校性平會的權責;但如果將來真的需要重啟調查,我們會對調查小組的成員提供建議,希望另組一個不是原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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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雅琳:為什麼我要再確認這一點?因為我怕到時候的結果……我想司長也非常清楚,民間一直在講,在很多性平調查資料庫裡面,其實很多人都不一定真的有更新的性平意識,所以這件事情會非常、非常地重要,這件事情我也會持續追下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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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來還是回到行動載具這件事情,這也是最近很多學生所關心的,包含我之前也有幫學生跟教育部召開協調會,學生其實非常強調一個重點,我也想問一下教育部對於這件事情的看法。也就是他們希望可以比照服儀委員會的規範,建立諮詢委員會,確保他們的聲音可以被聽見。服儀委員會其實已經行使多年了,學生也蠻習慣的,當天是說會帶回去討論,現在已經一個多禮拜了,我不曉得你們有沒有討論?是不是可以簡單說明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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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部長英耀:跟委員報告,這個草案目前還在預告,6月1號還有一個實體跟線上討論,我們也希望能夠廣聽高中職學生的意見。會後我們會把委員的意見一併都納入我們的草案裡面,看怎麼樣去做一些必要的調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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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雅琳:因為不管是之前我跟部長在提這件事情,或是當天我們開協調會,或是今天早上學生開記者會,其實這些學生蠻在乎的就是他們的聲音會不會被聽見?尤其是在學校裡面,而不是只有這一次教育部的會議,是在學校裡面。所以他們非常希望可以以服儀委員會的方式來進行,這個部分教育部的態度到底是什麼呢?我覺得這是學生非常、非常堅持的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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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司長穎沺:跟委員說明,因為我們這次蒐集的是參採各方意見,如果學生對於這方面的意見非常強烈,我們就會慎重考慮把它做這樣子的版本調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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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雅琳:所以我可以解讀為你們有意願接受的,對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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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司長穎沺:跟委員說明一下,這是一個社會溝通的過程,所以必須在參採各方的意見之後,我們去做這樣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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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雅琳:我懂你的意思。其實我們可以聽到學生非常在乎這件事情,當然,到底要不要收手機,這裡面還有很多的爭議,但是他們希望在學校裡面可以用這種方式來進行。我這樣問好了,如果你們在6月1號開完會,學生都極力要求這個部分,教育部就會支持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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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司長穎沺:跟委員報告,我們會跟現場執行面再做一些協商之後,想辦法把這樣的訴求納入原則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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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雅琳:好,了解,謝謝司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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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後快快問,再耽誤一點點時間,我本來其實很想問學生輔導法,但今天可能時間不太夠。我先問體育署,我們過去一直不停在講的就是如何展現體育署會監督單項協會,3月的時候,今周刊也專題報導民間對於體育改革後的國體法修法,其實都還是有很大的疑慮,特別是針對單項協會這件事情。過去我們也曾看到冰球協會疑似暗槓補助款,或是足協浮報過高的轉播費,甚至去年我還處理過幾件與協會有關的事件等等,其實我知道這些體育署都有進行調查,我們也有提出主決議希望可以公告。但是體育署給我的回復還是說,會把這個懲處放在訪評報告當中,而不是公告來讓民眾知道體育署的確是有在監督的。我想問一下,我們還是希望這件事情可以公告,到底可不可以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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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署長世忠:報告委員,因為這部分如果要公告的話,它算是行政罰,所以這部分必須要有法源依據。我是建議,會後我們是不是來努力看看?如果國體法要修法來公布這件事情,那我們要從它的適宜性、原則比例、最小侵害性,還有是不是有達到它的目的、公益性等等,我們來做評估,未來再修法。因為如果沒有修法,我們的確沒有辦法直接公布在網站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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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雅琳:所以這件事情你們是要跟自己的法務單位?還是要再跟法務部討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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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署長世忠:目前是一定要修法,只是說修法的過程還要做評估這件事情,接下來我會再跟委員這邊討論,如果真的有必要,我們再來啟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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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雅琳:好,我們就儘快約,好不好?因為接下來9月體育署就要掛牌了,而這件事是一直以來、長期以來,民間都非常關心的重要議題。好,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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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署長世忠:謝謝委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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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謝謝張雅琳委員的質詢,官員請回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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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請伍麗華委員質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