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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委員先翔:(10時38分)謝謝主席,麻煩邀請陳代理主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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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好,陳代理主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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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代理主任委員崇樹:委員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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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委員先翔:請教一下,今天還滿多委員關心NCC委員哪時候要提名、要補人的問題,之前在這邊其實也討論過,您有說過相關的權責不在你們身上,對不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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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代理主任委員崇樹: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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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委員先翔:請教一下主委,在現在NCC委員沒有補足的情況下,NCC或是您在推動業務的時候,目前有遇到哪一些實質上的困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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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代理主任委員崇樹:我們在組織法第九條第二項第六款所列相關的處分案、公告案跟許可案,特別是處分案裡頭涉及業者經營權的得喪變更部分沒有辦法處理,但是沒有辦法處理不代表我們完全沒有處理,只是處理到上委員會議前的幕僚作業階段,就像是跑100公尺,跑了90公尺,剩下最後10公尺沒有辦法跑,大概是這樣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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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委員先翔:所以就是會有一些業務確實在委員沒有補齊的情況下,造成NCC沒有辦法完全執行完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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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代理主任委員崇樹: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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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委員先翔:是不是也對主委造成了一些困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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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代理主任委員崇樹:我們都是跟同仁大家一起努力,儘可能在法律許可的範圍內維護廣大收視聽眾的權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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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委員先翔:主委會不會期待行政院趕快把NCC的缺額補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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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代理主任委員崇樹:我相信業者跟大眾應該都滿期待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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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委員先翔:都滿期待的,您也很期待,所以大家都在等行政院,您也在等行政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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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代理主任委員崇樹:我們的看法大概都一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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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委員先翔:好,謝謝主委,我就不為難你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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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我們看一段影片,怎麼沒有聲音?反正也有字幕,請再播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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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播放影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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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委員先翔:您知道這個片段嗎?這大概是在前一、兩天的政論節目的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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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代理主任委員崇樹:知道,因為王委員昨天有來函NC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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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委員先翔:主委,先不論你是不是NCC的主委,還有人說你在NCC待了這麼久,對於一些新聞節目或政論節目,你自己可能都會有一些期待。你看到這個節目的內容,主持人有這樣的發言,你自己有怎樣的感想?先不要扯到法令,說你自己的感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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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代理主任委員崇樹:我的感想是,政論節目本身的自由度、空間比較大,只要在沒有違反法令的前提之下,其實相信全世界都一樣,主管機關都會尊重媒體編輯自主跟言論自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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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委員先翔:你會樂見我們臺灣的新聞節目或政論節目可能針對特定的個案,預設立場地說未來要報導什麼,然後提出什麼批評?我們對新聞的期待應該是,我們的時事有什麼事情,我們的新聞媒體當然有它的權力在,就是說它想要報哪一則新聞、它要做怎樣的評論,這是新聞媒體的自由,但是在還沒有任何事情發生的時候,我的新聞就已經先告訴你未來要針對某一個人多加關注,關注完之後,我不只是關注,還要評論,但我也不是客觀地評論,而是要批評、要修理,「修理」的意思應該是負面的吧?我已經先預設立場了,未來針對有這一個人的新聞出現的時候,我就是會報導、就是會批評,不管它出現什麼樣的內容。主委期待我們臺灣的媒體生態是這樣子的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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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代理主任委員崇樹:我相信大家的共識都形諸在法令裡頭,無廣法施行細則第十三條說新聞報導或評論要注重客觀、公正、確實;然後衛廣法第二十二條說新聞跟新聞評論要注重正確、平衡、品味,如果業者違反的話,經民眾檢舉我們就會受理,並以一定的SOP處理。比方說,對於這一塊我們會促請它、提醒它,如果是違反事實查證,我們會請業者的倫委會先來表達意見,然後檢討,我們再提供給委員。我們內部受理完之後,要進一步往下走的話,會到自省會議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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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委員先翔:所以對於「修理」這兩個字,主委聽起來是認同還是不認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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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代理主任委員崇樹:在新聞評論的節目裡頭,我個人常常聽到,我覺得這應該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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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委員先翔:事情還沒有發生喔!也還沒有說要報導什麼,就決定來修理你,這樣是一個健康的媒體生態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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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代理主任委員崇樹:如果是純粹新聞報導,我相信一般是不會出現,但這是新聞評論節目,它的自由度會比新聞報導要稍微大一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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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委員先翔:所以主委贊同所有的政論節目都可以預設立場評論社會事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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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代理主任委員崇樹:我們希望它不要違法,如有違法會有民眾檢舉,我們就會來處理,這是多元價值判斷的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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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委員先翔:主委,拿出你的風骨,拿出公務人員……拿出一個新聞媒體監理主管機關的風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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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類似的事情也不是沒出現過,在108年的時候NCC就針對過中天新聞。那時候NCC對中天新聞就某特定人物有違反公平的原則,可能就是過度集中報導,然後相關的報導都是你們認為平衡沒有做好,可能都是負面的批評,所以你們發函給該家電視台,希望他們維護觀眾視聽的權益,也對電視台祭出多項裁罰,發生這件事情那時候你在NCC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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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代理主任委員崇樹: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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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委員先翔:是嘛!如果未來有相關類似的情形,不只是……它現在只是宣示,會不會做我不知道,如果它真的做了,節目過度集中報導,在報導之前也先跟你講,我都已經預設立場了,你認為這樣有沒有違反第四十三條第二項類似的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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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代理主任委員崇樹:有幾點意見跟委員報告,第一點,剛才委員講的關鍵字是它宣示了,宣示跟後來會不會做,跟這個當年的個案其實還是有落差的。當年的個案是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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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委員先翔:宣示不違法啦!但假設真的做了的情況下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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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代理主任委員崇樹:假設在做了的情況之下,我們當然是依據NCC自我拘束的前……一定會根據過往的慣例處理。另外跟委員特別報告,108年的這個個案還有一個特別之處,它當年在103年換照案的時候有一個附款,附款是要請它好好處理他們的新聞內控,要設立獨立審查人,但那時候始終都沒有設立,後來在某些報導過於偏頗的情況之下,我們認定你就是內控機制失靈,因為換照的附款要求你做的都沒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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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委員先翔:主委,我認為很多新聞台目前的內控都是失靈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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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代理主任委員崇樹:但因這個機制,當年這個個案是連附款的部分都沒有履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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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委員先翔:沒關係,請主委拿出主管機關的風骨,期待我們有一個公平、公正的新聞環境,我們尊重評論的自由、報導的自由,但如果是惡意性的報復或是已經有預設立場的相關評論的話,我覺得不是我們國人所樂見的。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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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代理主任委員崇樹:謝謝委員指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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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謝謝廖先翔委員的質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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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休息10分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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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息(10時4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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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續開會(10時5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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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各位請就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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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請黃健豪委員質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