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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欣純 @ 第11屆第3會期交通委員會第13次全體委員會議

Index Text
0 何委員欣純:(10時26分)首先謝謝召委的體貼,剛剛我在衛環委員會針對兒童托育專法進行提案說明,有點delay,總而言之,謝謝召委,我趕到了!先請主委。
1 主席:請陳代主委。
2 陳代理主任委員崇樹:委員好。
3 何委員欣純:主委好。我剛剛提到衛環委員會今天排審兒童托育專法,本席也有提案,因為我長期以來非常關注兒少議題,在NCC的部分,就如同剛剛其他委員關注到的,兒少現在跟網路的連結已經深入到生活的每一個層面,兒少的詐騙、性剝削等等,現在看起來網路就是主要管道,也嚴重影響兒少的身心健康。這邊有幾個數據,5月2號有媒體報導,據內政部警政署及衛福部統計,2024年有3,555名遭性剝削的兒少,七成案件都是透過網路媒介。家扶基金會也告訴我們他們的調查報告,兒少數位足跡被掌握,存在安全風險,有半數兒少、五成左右認為可以在社群媒體上公開個資,這是他們的認知;半數、五成以上的兒少不知道如何設定社群平臺隱私權限。這個我上次質詢時也跟您提過,有些數位媒體平臺可以讓兒少設定隱私,但是大多數的平臺好像兒少都不知道;另外,有四成兒少家長從未跟他們討論過網路安全議題,這些數字看起來好像沒什麼,但如果細細思量,會讓人家很擔憂。臺灣對於兒少網路數位治理政策,在NCC的部分,到底有沒有納入兒少保護的考量?另外,優活健康專題報導,兒童身心科門診近三年成長56%,性私密影像外流是自傷最嚴重的危險因子,自傷風險亦即自己傷害自己,增加5.16倍。這些數字讓我們更擔憂,身為兩個孩子的媽媽、家長,我很擔憂,面對這樣的個資外洩、性勒索風險,NCC有沒有協助的角色?又該如何協助?主委認為呢?
4 陳代理主任委員崇樹:關於自戕的這一塊,我們今年3月14日已經跟衛福部合作設置自殺防治專線,目前已受理八十多件,這部分我們會持續來努力。另外,剛剛提到兒少的數位足跡在社群媒體上會被掌握,這個我們也在宣導上、素養培力上不斷提醒。
5 何委員欣純:你講到這個,接下來我就要跟主委討論,根據兒少法第四十六條規定,NCC要召集各機關,並委託民間團體成立內容防護機構,目的就是防止兒童及少年接觸有害其身心發展之網際網路內容,這就是所謂的iWIN,我們透過網路google,現在兒少的生活層面就是上網,什麼事不懂,也許不敢跟老師講、也許不敢跟家長講,那他會問誰?他會跟誰講?他會問網路、跟網路講。我們google了一下,目前在網路上,如果有人上網搜尋兒少遇到網路事件需要求助時,AI給他三個方式,一個是實體的113專線;第二個是線上「關懷E起來」平臺通報;第三個就是iWIN,所以iWIN有沒有它的使命?有,但iWIN誰管?NCC管。主委,如果兒少碰到網路詐騙、勒索、不當內容,可以向iWIN尋求協助嗎?
6 陳代理主任委員崇樹:詐騙的話,打165專線其實是最快的,因為……
7 何委員欣純:165是詐騙專線,對不對?
8 陳代理主任委員崇樹:對。
9 何委員欣純:問題是兒少分得清楚嗎?有時候詐騙就衍生到性剝削,那他到底要打哪一支電話?
10 陳代理主任委員崇樹:如果他透過iWIN申訴,iWIN那邊也會轉接到相關的機關165,或者……
11 何委員欣純:來,接下來我就要跟你討論這個問題,我剛剛提到兒少法第四十六條,對不對?第四十六條規定NCC要成立iWIN外,這個iWIN想當然爾有法令上要求要辦理的事項,包括兒童及少年使用網際網路行為觀察、申訴機制之建立及執行、內容分級制度之推動及檢討、過濾軟體之建立及推動、兒童及少年上網安全教育宣導、推動網路平臺建立自律機制還有其他防護機制的建立。既然NCC主掌iWIN平臺,我認為以現在只有申訴表單是不夠的,應該還可以做更多,因為這是跨部會一起參加,由NCC主掌的iWIN平臺,既然有跨部會,那它的功能性應該要再加強。我們看到有專家表示,三成的青少年被網路詐騙之後不敢說,就是我剛剛講的,他不敢跟老師講、不敢跟家長講,只有找網路講,所以當他google的時候,你知道嗎?我們可以理解青少年擔心被責罵、不被諒解,那建議呢?青少年如果真的不敢跟家長說,至少可以跟信任的第三方訴說,尋求協助。我們認為現在的孩子生活中最常接觸,也是最多面向的,就叫做網路管道,而iWIN這個申訴平臺、這個管道,可以成為兒少信任的第三方申訴管道嗎?主委,可以信任嗎?
12 陳代理主任委員崇樹:iWIN的實績跟credit其實是相當不錯的,剛剛委員提到的這一塊,iWIN做的不僅僅是申訴,包括剛剛第四十六條第一項所提到的一些執掌事項,它也有跟我們NCC協力做很多宣導,像我們……
13 何委員欣純:主委,我有進去看啦!裡面確實有宣導,但是就是密密麻麻一些敘述性的文字宣導……
14 陳代理主任委員崇樹:沒有,還有走出去到現場、到機關、學校……
15 何委員欣純:對,到現場,可能有到學校、社團或者一些青少年會到的場所,你們會去宣導,但那個都是不定期,而且沒有規律,只是像抽查式的找一個地方去宣導,一年可能就幾場。我現在要講的是,你們的iWIN平臺事實上是可以做更多,你看你們的申訴平臺,我點進去就是這樣一個表單,如果一個兒童或少年看到這個表單,第一,不知道要怎麼填。除了不知道怎麼填外,第二,如果要尋求協助,也許不是要提供不當內容,那我可以如何尋求協助?在這個表單裡,我看不到可以向誰尋求協助啊!
16 陳代理主任委員崇樹:跟委員報告,iWIN的申訴管道至少有兩種,一個是網路介面,就是這邊簡報所提出的,另外是電話,透過電話他就可以……
17 何委員欣純:是哪一支電話?
18 陳代理主任委員崇樹:好像2577……我查一下。
19 何委員欣純:我點進去你們那個iWIN網站,從頭到尾也沒有看清楚是哪一支申訴電話。
20 陳代理主任委員崇樹:這部分我們會提醒iWIN改進。
21 何委員欣純:你是現在才告訴我有申訴電話,不然在那個網站裡,從頭到尾都沒有提及,包括你們宣導的那個按鈕按下去,介面都是一些敘述性的政令宣導,也沒有重點!再者,如果我要申訴、要尋求協助,點進去就只看到這個申訴表單,上面也沒有告訴我有哪一個申訴專線啊!
22 陳代理主任委員崇樹:專線是25775118,我們會提醒他再來……
23 何委員欣純:在這個申訴表單裡面,我建議可不可以再優化得更接近、貼近兒少使用的生活習慣跟他們的語言?
24 陳代理主任委員崇樹:好,沒有問題。
25 何委員欣純:讓他們能更容易地尋求協助,好不好?可以嗎?
26 陳代理主任委員崇樹:沒問題,我們會請他持續優化改進。
27 何委員欣純:不是這樣硬梆梆地只要求提供然後通報啦!有些青少年、青少女就已經不敢跟老師說,也不敢跟家長說,他想要尋求協助,但卻碰到一個冷冰冰的申訴表單,我跟你講,連我都不知道該怎麼寫,對不對?
28 陳代理主任委員崇樹:是。
29 何委員欣純:我認為這個可以更優化,這是一定做得到的啦!
30 陳代理主任委員崇樹:好,我們……
31 何委員欣純:最後,保障兒少權益和在網路上的隱私,我一直在提,4月2號我也是在本委員會質詢你,我要求你的政策白皮書應該納入兒少保護的相關內容跟宣示你們的決心,還有未來的規劃,我講完不久就有其他媒體在4月25號說,NCC白皮書兒少的網路隱私未入列。其實在你們之前白皮書的一些公聽會上,跟相關社會團體溝通的場域裡面,兒少及人權團體的代表就曾經提過意見了,兒少應該是公聽會的重點,但是沒有聽到更多國際趨勢跟國際上最新的見解。
32 第二個,美國兒童網路隱私保護法上路二十多年了,2.0版也在美國國會審議當中,這個臺灣可以參考,可是到目前都沒有看到。而且兒少跟人權團體也說過,建議可以先從「軟法」的形式,要求平台進行兒少影響評估,落實兒童權利公約,可是問題是,我們到現在在NCC的政策白皮書裡面都沒有看到。
33 陳代理主任委員崇樹:跟委員報告,在公聽會之後,兒福聯盟的意見我們……
34 何委員欣純:有修正調整了嗎?
35 陳代理主任委員崇樹:我們已經在整理,待委員會組成之後會再來處理。
36 何委員欣純:已經在整理了是不是?
37 陳代理主任委員崇樹:對,已經整理了,我們未來也會再跟衛福部、相關機關討論要如何適切地呈現。
38 何委員欣純:要多久的時間?我什麼時候可以看見?
39 陳代理主任委員崇樹:在我們組織法中,這部分也是重大的政策。
40 何委員欣純:這當然是重大政策啊!
41 陳代理主任委員崇樹:所以要在委員會成立之後處理,但是在目前的幕僚作業階段我們也持續在處理、整理。
42 何委員欣純:好吧,在委員會還沒有成立之前,你總可以告訴我你的幕僚作業需要多久的時間吧?你不會一直拖到委員會成立之後才要做、才要公開?
43 陳代理主任委員崇樹:我們會儘快,公聽會的意見現在已經整理得差不多了,我們可以提供資料給委員參考。
44 何委員欣純:好,我希望在最快的時間內可以看到你們整理出來的草案。
45 陳代理主任委員崇樹:好。
46 何委員欣純:謝謝。
47 陳代理主任委員崇樹:謝謝委員。
48 主席:謝謝何欣純委員的質詢。
49 現在請廖先翔委員質詢,廖先翔委員質詢完畢,休息10分鐘。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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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1-3-23-13
speakers ["林國成","洪孟楷","黃國昌","李昆澤","蔡其昌","魯明哲","林俊憲","陳素月","何欣純","廖先翔","黃健豪","許智傑","徐富癸","林國成","邱若華","林月琴","游顥","王鴻薇","黃健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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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5-05-28"]
gazette_id 1145501
agenda_lcidc_ids ["1145501_00009"]
meet_name 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交通委員會第13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一、處理 11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關於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管預算凍結案計 15 案;二、審查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關於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預算凍結案計2案;三、繼續審查 (一)委員黃健豪等19人擬具「電信管理法第五條、第八條及第七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 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電信管理法第五條及第八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委員鍾佳濱等21 人擬具「電信管理法第五條、第九條及第七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 「電信管理法第九條及第四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及(五)委員陳俊宇等19人擬具「電信管理法第 七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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