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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素月 @ 第11屆第3會期交通委員會第13次全體委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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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陳委員素月:(10時15分)謝謝主席,請主席邀請陳代理主委。
1 主席:請陳代理主委。
2 陳代理主任委員崇樹:委員好。
3 陳委員素月:主委早安!本席今天要跟主委討論有關兒少使用網路的狀況。我們知道因為網際網路的便利性跟方便性,根據統計,國人使用手機的年齡大概是平均10歲就開始有自己的手機,當然開始使用的年齡可能會更小,因為我發現現在很多父母可能從小孩兩、三歲、幼稚園開始,就會透過平板讓他們看一些節目。根據兒福聯盟的統計,針對臺灣兒少社群媒體影響的概況有一個調查報告,平均10歲就擁有自己的專用手機,然後11歲就自己創社群媒體的帳號,高達九成五的兒少有在使用社群媒體。針對這樣子的狀況,我們也知道網路上的訊息非常複雜,也有很多負面的訊息,這樣對整個兒童的成長、身心的成長,事實上都會有很大的影響。我們也看到,根據統計,有過半數的兒少,大概有56.6%在網路上有過負面經驗,超過兩成的兒少曾經收到假訊息,有超過兩成的兒少曾經看到不符合年齡的廣告,也有超過兩成的兒少收到色情的影音或訊息,所以這樣的比例是滿高的。
4 本席也曾經受理過一個陳情,就是當事人才國一而已,他是國一或國二,但這樣的一個學生就已經在做網拍,也就是網路拍賣,真的是讓人家非常的震驚,現在小孩子使用網路的年齡層透露出他們真的很早熟。這個個案,也就是我受理的這個陳情,他是類似、疑似被設局詐騙,所以我覺得面對這樣子的狀況,對於整個兒少的身心成長真的有很大的影響。我想請教一下,NCC如何處理網路上有害兒少身心的內容?
5 陳代理主任委員崇樹:幾點跟委員回報:第一個,我們根據兒少法第四十六條的規定,召集相關機關成立iWIN這個組織、機構,來處理保護兒少的身心健康。另外,剛剛委員提到過早使用的部分,我們也依據衛福部一些相關的法令,在射頻器材、3C產品裡頭會貼一些標示,提醒他們對於一天使用上網的時間,要有提醒跟注意,上網時間不要過多,避免網路成癮。第三個,網路上的訊息有很多種,如果是有害的部分,實體事件會有相關主管機關做一些法令上的處理,在還沒有構成違法之前的部分,會有一些平臺相關的自律社群守則跟使用規範,我們會要求平臺業者持續自律。當然,在民眾端、兒少端、家長端、親師端,我們都會做一些素養培力方面,每年都會進行一些宣導,像我們今年也會在某些縣市的國中聯絡簿裡頭放一些宣導,就是有關兒少使用上網安全的一些相關宣導。
6 陳委員素月:剛剛主委有提到iWIN這個民間團體嘛,不過我們也看到,這是我查到112年跟113年的統計數字,在網路上兒少會接觸到的類型大概有色情、暴力、血腥、恐怖或者是網路霸凌等等這些類型的申訴案,我們有發覺到,113年跟112年受理的案件數相比,真的是呈現非常大幅度的成長,其中又以色情的申訴案件是最多的。當然在受理之後,我們看到有分成未違反法令跟有涉及兒少的部分,我們單看涉及兒少的色情部分,件數就成長了將近快三倍,兩倍多,這個數字其實是滿驚人的。在這個部分,目前透過這樣的一個民間機構,委外處理這些案件,我不曉得對於要去處理這麼多的案件,它在人力上足夠嗎?在專業度上足夠嗎?
7 陳代理主任委員崇樹:先回答委員最後的提問,所以我們NCC有規劃要把iWIN法制化,變成一個法人,這部分我們會繼續努力。剛剛委員提到為什麼112年、113年申訴案落差那麼大,主要原因是因為113年有幾個重大個案,特別是日本有一些動畫被檢舉,等於是海量檢舉到iWIN那邊;另外一個原因是,有個幼稚園狼師的案件,那個被檢舉很多,所以造成113年的檢舉量遠遠高於年平均,在過往一年大概三千多件,去年大概六千多件。
8 陳委員素月:我們也看到iWIN在受理這些申訴案之後的處理狀況分成處理跟不受理這兩個類別,有處理的話,可能就是由NCC通知業者改善,或者是轉給權責機關,或者是轉黑名單;在不受理的部分,可能就是有一些理由不受理,可是我們也發現不受理的比例也是非常高,所以我們希望能夠了解,在判定不受理的件數上是不是會有漏網之魚?這就是牽涉到專業度的部分,我們要怎樣讓這個部分能夠做到更完善?當然剛剛主委有提到要法制化嘛,這個法制化有沒有一個期程,大概什麼時候會法制化?
9 陳代理主任委員崇樹:我們大概去年就有提到院裡頭,院裡頭現在有些意見,我們還要持續跟相關部會溝通,這是第一點回報。第二點回報,因為案件的類型很多,在處理上的量能,除了法制化之外,先前我們也依據兒少法第四十六條,處理機構iWIN的權責部分,有些涉及不確定法律概念,我們已經弄了一個例示框架,在判定上、在處理上會有一個準則。有例示框架出來之後,目前處理的速度大概都還可以在預期的期間內處理,重大案件的話,大概都可以在當天或是一天、兩天內處理掉。當然現在網路越來越發達,使用人口的年齡一直往下降,這方面的量勢必是會往上成長,所以我們也期待iWIN法人化的部分能夠儘快完成,未來能夠圓滿達到。
10 陳委員素月:好,我再提最後一個問題,兒少上網使用網路當然就是會留下數位足跡,或許他是不經意分享或按讚或者是有打卡等等行為,這個可能就是會涉及他的個資外洩,包括他的年齡或者是相關的一些個資,居住地也好或者是他的生日等等。在這部分,你們有沒有去關注到?我們看到網路受害者的年齡是0到17歲,這就是屬於兒少的年齡層,受害比例也增加了33.2%,所以這個狀況真的也值得我們關注,以及去思考怎麼樣解決這樣子的問題。這部分請問NCC有沒有什麼想法?
11 陳代理主任委員崇樹:委員的提問很好,除了幾個國際平臺,例如BigTechs,其實各國,先進國家、歐盟也好,都很嚴正關注他們的個資保護必須要做到,他們會有相關的法遵,如果處理不當的話,會有一些團訟,賠償金額都非常的巨量。至於國內的部分,我們也會持續定期、不定期跟平臺相關業者有一些溝通,告訴他們法遵事項,以及兒少個資保護等等。民眾端的部分,我們也會做宣導,希望使用者包括家長都要注意個資風險的一些處理,提醒他們要注意。
12 陳委員素月:是,有鑑於目前使用網路的年齡層真的是從很小就開始,這是我們真的要去正視的問題,希望針對目前已經有顯現出來的問題,我們要好好思考相關對策。謝謝!
13 陳代理主任委員崇樹:好,我們會繼續努力,謝謝委員。
14 主席:謝謝陳素月委員的質詢。特別跟委員會報告,廖先翔委員質詢完後,休息10分鐘。
15 現在請何欣純委員質詢。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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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1-3-23-13
speakers ["林國成","洪孟楷","黃國昌","李昆澤","蔡其昌","魯明哲","林俊憲","陳素月","何欣純","廖先翔","黃健豪","許智傑","徐富癸","林國成","邱若華","林月琴","游顥","王鴻薇","黃健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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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5-05-28"]
gazette_id 1145501
agenda_lcidc_ids ["1145501_00009"]
meet_name 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交通委員會第13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一、處理 11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關於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管預算凍結案計 15 案;二、審查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關於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預算凍結案計2案;三、繼續審查 (一)委員黃健豪等19人擬具「電信管理法第五條、第八條及第七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 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電信管理法第五條及第八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委員鍾佳濱等21 人擬具「電信管理法第五條、第九條及第七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 「電信管理法第九條及第四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及(五)委員陳俊宇等19人擬具「電信管理法第 七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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