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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俊憲 @ 第11屆第3會期交通委員會第13次全體委員會議
| Index | Text |
|---|---|
| 0 | 林委員俊憲:(10時6分)感謝主席。本席邀請NCC代主委。 |
| 1 | 主席:請陳代主委。 |
| 2 | 陳代理主任委員崇樹:委員好。 |
| 3 | 林委員俊憲:主委好。主委,5月19日新北三峽發生重大車禍,你還記得嗎? |
| 4 | 陳代理主任委員崇樹:記得。 |
| 5 | 林委員俊憲:駕駛不只肇事,還有人不幸死亡,甚至有學生罹難,這是5月19日發生的。這當然是重大新聞,幾乎全國所有媒體都做了很大量、很仔細的報導,但NCC在5月21日於臉書發布聲明,要求廣電媒體製播新聞要有一定的原則與自律。為什麼NCC會在5月21日發布這樣的聲明?因為在事件發生後,各媒體的報導包括現場有血跡的、還有肇事者臉部很清楚、滿臉是血的樣子,這種畫面適合媒體播送嗎?所以NCC訂出原則,對不對? |
| 6 | 陳代理主任委員崇樹:有。 |
| 7 | 林委員俊憲:應該說你有提出呼籲。 |
| 8 | 陳代理主任委員崇樹:是,就是委員簡報寫的四點,其實通案來講,新聞報導應該是屬於普遍級的,如果過於血腥會違反節目分級,我們會開罰。 |
| 9 | 林委員俊憲:我要請教陳代主委,5月19日發生車禍,所以從5月19日開始的那一、兩天,新聞整天都在報導這件事,NCC到5月21日才發出四點聲明,我覺得這四點沒有問題,但為什麼要拖兩天?新聞報導已經快要……已經引起很多人議論,因為出現了很多不應該出現的爭議性畫面,然後NCC才出來講話。NCC提到四點:第一,避免過度呈現令人驚懼的畫面,對於意外災難現場拍到的影像,必須嚴格審慎篩選後才得以播出,這是NCC聲明的第一點;第二,對於意外災難事件的慘狀不做特寫拍攝,若無法避免,則應該在後製剪輯予以處理;第三,不要過度使用悲傷者痛苦的影像,若有必要應審慎過濾,且絕不濫用,並且不重複播放;第四,災難、悲劇發生一段時間以後,應該要考量受難者、災民的心理傷害,避免引起負面效應。你要補充什麼? |
| 10 | 陳代理主任委員崇樹:跟委員補充報告,其實這些只是我們針對個案的提醒,就通案來說,我們在108年就把…… |
| 11 | 林委員俊憲:那沒有用啊!有用嗎? |
| 12 | 陳代理主任委員崇樹:所以我們才在重大事件發生時提醒他們…… |
| 13 | 林委員俊憲:看19日當天的新聞報導時,你就應該要提醒所有媒體注意相關的播出畫面,對不對?為什麼會在21日才發出聲明?因為你發現報導已經有點超過原則了,所以才會在21日補聲明。我再給你看下一個新聞,這點你在聲明裡面也有提到,這應該是受難學生的同學或學姐,受訪時已經明顯情緒失控、痛哭,但畫面仍全程拍攝、播放,這是第二天5月20日的新聞,你在原則裡有提到,呼籲不要過度使用悲傷者痛苦的影像。 |
| 14 | 陳代理主任委員崇樹:跟委員報告,平常時期,我們在108年給他們自律規範,他們有一個公協會,所以我們要求他們要持續落實自律…… |
| 15 | 林委員俊憲:108年?你去年已經再發過一次,還108年?108年發什麼,現場有誰記得?NCC在去年(2024年)12月,即不到半年前曾發布網路新聞自律原則…… |
| 16 | 陳代理主任委員崇樹:對,這是網路的部分,傳統媒體的部分…… |
| 17 | 林委員俊憲:還扯到108年?你去年12月發的就沒用了,你講108年發的有什麼用? |
| 18 | 陳代理主任委員崇樹:去年是針對網路新聞,剛剛講的是衛廣、無廣的部分。 |
| 19 | 林委員俊憲:其實最容易觸犯的是網媒,所以才會特別針對網路新聞,畢竟目前針對網媒無法可管,才特別公布這樣的自律原則。不管什麼樣的媒體,我認為媒體針對重大事件的報導……國外怎麼做?不外乎自律和他律,即法律的規範和媒體的自律,而NCC能做的就是呼籲要自律,因此你提的都是自律原則,包括建議內控、申訴管道回應、保護兒少權益、維護新聞自由、尊重隱私、貫徹事實查核、錯誤報導更正,你寫了這些原則。我們來看一下國外的作法,IMPRESS是英國一個自律組織,德國是Pressrat,他們都有相關的新聞準則,也就是媒體在做相關報導時要彼此約束。至於臺灣,就像你講的,從108年開始,因為NCC很想做這方面的事,也很想成立這樣的組織,由各媒體自願加入。國際上都是自願加入、鼓勵媒體自願加入,而且加入就可以獲得組織的認證,如此對於媒體本身與新聞內容報導來說,代表有一定品質,而該新聞媒體的定位也可以得到組織的認證,屬於一種社會肯定。 |
| 20 | 陳代理主任委員崇樹:跟委員回報,其實國內也正朝這方向來做,委員提到的這兩個組織都是第三方,並非政府單位。我們預計在今年度推行網際網路新聞媒體防護機制,我們去年12月發布的網路新聞自律原則草案,將會進一步推動,將其組織化處理…… |
| 21 | 林委員俊憲:你們去年7月就開會討論,討論以後搞了半年,終於在去年12月發布你剛剛講的原則草案,但到現在已經快6月了,還是沒看到草案!不知道你的時間是以一年為單位還是以半年為單位?草案什麼時候要出來? |
| 22 | 陳代理主任委員崇樹:草案部分因為涉及到……剛剛說我們未來要推組織,即加入這個組織,所以在自律原則部分,我們就必須取得比較多數的共識,目前有一部分需要做細部處理。至於今年的防護機制,我們會有專案處理,今年會有相關單位來投標,相信今年在申訴的部分,網路新聞這一塊也會納入申訴的範疇,其中自殺防治部分已經在3月14號上線,網路新聞的部分也預計今年開始就要上路。 |
| 23 | 林委員俊憲:好,我們希望NCC在這方面,尤其在這一次的重大車禍事件上,我們可以看出這樣的必要性,好不好? |
| 24 | 陳代理主任委員崇樹:好,我們會繼續努力。 |
| 25 | 林委員俊憲:請加油、請努力!好,謝謝。 |
| 26 | 陳代理主任委員崇樹:謝謝委員。 |
| 27 | 林委員俊憲:謝謝主席,謝謝主委。 |
| 28 | 主席:謝謝林俊憲委員的質詢。 |
| 29 | 現在請陳素月委員質詢。 |
公報詮釋資料
| page_end | 514 |
|---|---|
| meet_id | 委員會-11-3-23-13 |
| speakers | ["林國成","洪孟楷","黃國昌","李昆澤","蔡其昌","魯明哲","林俊憲","陳素月","何欣純","廖先翔","黃健豪","許智傑","徐富癸","林國成","邱若華","林月琴","游顥","王鴻薇","黃健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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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eetingDate | ["2025-05-28"] |
| gazette_id | 1145501 |
| agenda_lcidc_ids | ["1145501_00009"] |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交通委員會第13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
| content | 一、處理 113 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關於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管預算凍結案計 15 案;二、審查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關於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預算凍結案計2案;三、繼續審查 (一)委員黃健豪等19人擬具「電信管理法第五條、第八條及第七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二) 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電信管理法第五條及第八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委員鍾佳濱等21 人擬具「電信管理法第五條、第九條及第七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 「電信管理法第九條及第四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及(五)委員陳俊宇等19人擬具「電信管理法第 七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
| agenda_id | 1145501_000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