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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清泉 @ 第11屆第3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4次全體委員會議

Index Text
0 蘇委員清泉:(10時26分)謝謝主席,我請部長。
1 主席:有請部長。
2 邱部長泰源:召委好!
3 蘇委員清泉:部長辛苦了!
4 邱部長泰源:謝謝。
5 蘇委員清泉:日內瓦我已經去過3次……
6 邱部長泰源:辛苦!辛苦!
7 蘇委員清泉:他們很硬……
8 邱部長泰源:是。
9 蘇委員清泉:又去伯恩,又去哪裡。我看每一個人都盡自己的本分,做得非常好,我每天都有在追蹤你們……
10 邱部長泰源:多謝委員。
11 蘇委員清泉:我還有發LINE給你鼓勵,對不對?
12 邱部長泰源:對,多謝、多謝,謝謝召委。
13 蘇委員清泉:好。關於兒童托育服務法,我把它整理出來,有這幾點:第一個、提高居家托育位階與保母執業資格;第二個就是違規記點制,違規托育人員究責,嚴重違規者可能終身不得任用等等;第三個是透明化機構的管理內容,包括列帳查核等。
14 我在這邊先打住,我是覺得我們托育人員的待遇太低了,你對人家要求一大堆,他們的薪水卻這麼低。我一再的講,那天在屏東榮總也是一樣,他們找不到護理人員,大家都推給健保,所以石崇良就比較倒楣,大家樣樣都賴給他。對於醫事相關人員、托育人員,我是覺得要匡列預算,真的,要匡列很多預算,提高他們的待遇,才能去對他要求。人家說不教而殺謂之虐,你們這個薪水給太少,他們連吃飯都成為問題了,還對他們要求一大堆,要給他公布,還要給他終身不得任用。每一個人都有他家裡的經濟因素,每一個人都有他的壓力,所以我是覺得讓這些人員能夠待遇好,現在1個月三萬多塊是要怎麼生活?現在托育人員的薪水是多少?
15 邱部長泰源:跟召委報告一下,在這方面,其實政府這些年來也在立法院的督促之下一直在努力往整個工作環境及尊嚴……
16 蘇委員清泉:當然有改善很多。
17 邱部長泰源:都有改善,至於改善到什麼程度,請同仁說明。
18 周代理署長道君:跟委員報告,目前公托的部分,原則上,是在3萬8,準公托的部分,依年資,可以從3萬2到3萬9,目前這個薪資水準大體上和幼教是相當的。
19 蘇委員清泉:你現在還把小孩子從15個減到12個嘛!
20 周代理署長道君:那個是幼兒園。
21 蘇委員清泉:那是幼兒園。因為有人跑到東港去跟我陳情,說這樣1個人頭才補助多少錢,那個都太少了,他們希望能夠到達2,000塊等等。
22 邱部長泰源:那是教育部的。
23 蘇委員清泉:那是教育部的喔!好,再來……
24 邱部長泰源:政府是一體的,我們會努力。
25 蘇委員清泉:對啦!對啦!那個都要調高,不然他們連機構都維持不下去,要怎麼做?
26 邱部長泰源:是的。
27 蘇委員清泉:我一再的講,健保這1年、2年、3年匡列很多預算,部長很厲害,石崇良也很厲害,弄很多錢來,你就把大部分都拿去調整醫事人員的薪水,讓他的薪水高一點,我們才能夠讓他留下來,讓他留下來,才有辦法照顧病人……
28 邱部長泰源:是、是。
29 蘇委員清泉:醫生已經犧牲很久了,繼續犧牲幾年,不然要怎麼辦?所以把醫事人員的薪資拉起來,讓他們能夠安心的上班。
30 邱部長泰源:是。
31 蘇委員清泉:好。第四個、保存錄影30天並上傳雲端,這個是堅持要做?因為機構說很怕這個被有心人士去網路抓下來,拿去做廣告、做什麼或是渲染,這個是很要不得的!但很多,你也無法可管……
32 邱部長泰源:這個當然我們會很小心來處理。
33 蘇委員清泉:這個是很嚴重,他們很擔心的就是這個。這樣等於都完全沒信任了,完全沒信任,才要他們放上去雲端,讓我們隨時可以看,這對那些從業人員是很大的侮辱,我是覺得這個要……
34 邱部長泰源:報告委員,這個就是我剛剛講的,如果我們共同為孩子的健康來思考,只要對孩子的安全照顧是好的,不管是托育機構的人員,不管是家長,大家共同往這個目標,就不會覺得好像被人當成什麼……
35 蘇委員清泉:對、對、對。
36 邱部長泰源:我們醫生在診療的過程當中也常常一直被要求很多……
37 蘇委員清泉:對、對。
38 邱部長泰源:包括健保署也在監督,對不對?但是如果我們想到讓制度可以完整、路可以走長一點、能夠符合人民的需求期望,也許心裡就會比較能夠……
39 蘇委員清泉:像醫療院所的公共走道有monitor,那是當然,但在病房裡面也要monitor,那些東西還要上網,還得了!所有的醫護人員全部不幹了,那個是很糟糕的事情!
40 邱部長泰源:沒有,當然這不是隨便就可以查,這還是很嚴謹的,就好像派出所在很多地方都有錄影,但也不是人家可以隨便去看的……
41 蘇委員清泉:對、對、對。
42 邱部長泰源:那個也是有特殊原因。這個是將來萬一有什麼狀況的時候,當然我也是希望預防醫學,當有在注意的時候,我們就會笑一下,有那種意思。
43 蘇委員清泉:最後一個是釋出場地,現在很多學校都沒有學生了,所以可以轉型,這個是很好,讓大家或是法人機構可以來使用。
44 邱部長泰源:是。
45 蘇委員清泉:好。下一個,講到ACP,這兩天有很多人打電話來跟我討論,現在的問題出在這裡,目前這要三千多塊,是自費,所以簽署率很低,這個3,500是不是由政府來付?支持的理由就是這樣可以提高它的普遍性,反對的理由是全民健保的資源有限。請問這個費用是健保出嗎?如果要出,是健保出嗎?
46 邱部長泰源:有部分的條件是健保出,這個部分石署長要說明嗎?
47 蘇委員清泉:是殘障的、生病的……
48 石署長崇良:跟委員報告,目前我們5月1日開始是針對65歲以上有重大傷病的,另外就是在家醫計畫裡面,65歲以上有多重慢性病的……
49 蘇委員清泉:所以你們已經開始付了?
50 石署長崇良:對,5月1日開始。
51 邱部長泰源:這些對象就是已經開始要注意到為未來準備了。
52 蘇委員清泉:我常常在說,醫療做好一點,讓國民活久一點,不要只能臥床,臥床少一點……
53 邱部長泰源:當然、當然、當然。
54 蘇委員清泉:我們的國民在死亡之前5、6年都在臥床,是真的那麼嚴重嗎?我是不知道啦!
55 邱部長泰源:那個就是要推展安寧緩和醫療的概念。
56 蘇委員清泉:對,不過我們國民的平均壽命也不是很長。至於要在什麼場地下去判定,現在是在醫療院所,要放寬到安養中心、護理之家都可以,部長,你的看法是怎樣?這樣醫界是反對的喔!八大醫事團體都跳出來說暫緩、暫緩、暫緩。
57 邱部長泰源:這種是有生命教育的成分跟未來醫療成分的綜合體,所以當然要容納社會各角度的意見,這個法討論的過程當中召委也付出很大的心力,我也有一點點參與,所以大概知道他的用意,那就是看看這個法的走向會偏向於生命教育,或者是在於實際上末期時醫療的狀況。不然他簽了預立醫療書以後,其實他真正面臨到五年後、十年後的狀況,我相信那個照顧的團隊還是需要再重新詢問,因為當時的科技會不一樣,可能個人的觀念也會有一點改變,當面臨的時候還是需要好好的由專家針對他的病情來跟他討論怎麼做才是對於這個老人家、這個病人最好的一個照顧模式,所以在臨床場域還是要好好的去解釋。
58 蘇委員清泉:對,所以還是要跟主席報告,主席,我是覺得這些評定的成員不能再簡化了,再簡化真的會失焦,至於場所是要在護理之家或是要在哪裡,是由這組人過去判定,但是這組人的配備跟結構要嚴謹,不能因為住在護理之家,只要一個、兩個人就能做決定,這個太草率,所以這個條文如果要出委員會,我們還是要好好的來討論,跟主席報告,我本來是反對,現在是可以來討論,這樣好不好?
59 邱部長泰源:報告召委,我們開這個會的目標就是要去簽預立醫療書,這裡面有幾個選項,是維持生命的治療措施,裡面有好幾種,這些在做的時候是醫療行為,但在講的時候當然不是醫療行為,這個是很專業的,因為我做了三、四十年,我在這裡可以說,10個醫師中恐怕沒有兩、三個醫師有辦法去把這個講得很準確。
60 蘇委員清泉:對、對、對。
61 邱部長泰源:所以各個醫院在成立預立醫療諮商團隊的時候,醫師一定是選擇有經驗的,不然你隨便叫一個他哪裡知道。
62 蘇委員清泉:好,時間到了,我問最後一個問題,醫師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施行細則現在送來立法院,裡面規定很多、很多,其中最有爭議的就是牙醫的部分,現在你送來之後,我們到6月中如果有意見就要審查,但因為我們現在都忙於預算解凍,劉建國召委跟我都很忙,不過現在整個媒體、網路都在罵,罵劉建國召委跟蘇清泉召委是擺爛、裝死,連部長也被罵了,對此你現在的看法為何?我們先再延三個月,我下個禮拜要排委員會的公聽會,我們再把他們全部都找來,尤其是牙醫界的,牙醫界真的是……我不知道你有沒有被罵,我是三不五時都常常要被罵一下,我也不知道劉建國召委有沒有被罵。
63 邱部長泰源:我想我們一切都按規定在處理,至於所謂細則的部分,我相信不管是醫事司、口腔司都已經做過很多的溝通,大家所擔心的幾點,那個也都是按照原來考選部的或教育部的辦法去做處理,我們完全沒有做任何放鬆的作法,而且真的也是溝通了很多次,如果要再討論,我覺得也可以來討論。
64 蘇委員清泉:下個禮拜我再排委員會的公聽會,再來說一下,不然我們受不了,太沉重了,整個牙醫……
65 邱部長泰源:我們尊重立法院。
66 蘇委員清泉:日本的牙醫還有歐洲牙醫大家……喔!那個講不清楚啦!所以部的原則還是……
67 邱部長泰源:像我個人的話,我家裡至少有20個唸醫學系、牙醫系,都是本土的,我完全是站在希望按照規定來做處理,但是如果真的有疑慮,我們也願意大家來討論。
68 蘇委員清泉:我們所有的下一代,因為父母親婚姻、遷徙、職務的關係,他在國外受教育,他是中華民國的國民,他回來臺灣,他是中華民國的國民,他當然受憲法的保障可以在這邊考執照、考什麼,你要怎麼考、多嚴格,那是另外一回事,但是你要有條件讓他們考,這個是一個國家保護國民應該做的,我就看到很多外交官的子女,爸爸調來調去、調來調去,那個小孩子就留在某一個地方一直升學、一直受教育,回來臺灣要考個律師、考個會計師、考個醫師執照,你不讓他考,天底下哪有這種事?你的資格考要多嚴格,那是你決定的,日本也是一樣,所以這個不能說他都不能考、他都不能參加,沒有這種事情,這樣也沒有公平正義,所以讓他們可以考,至於你要怎麼考、要怎麼實習,還有實習、PGY要多嚴格,那都是可以安排的,部長,你覺得怎樣?
69 邱部長泰源:對啊!我覺得最重要的就是要守住人民的醫療品質,還有公平性,所以他不管是入學、考試,或者是其他,都真的是要嚴格的規定,每一個學校都是一樣,在哈佛唸也是一樣,不管在哪裡唸,我們都要檢視他是不是真的有好好的接受過訓練,當然我們在名額上也會做限制。
70 蘇委員清泉:好,謝謝。
71 邱部長泰源:謝謝。
72 主席:謝謝蘇召委、謝謝邱部長,兩位醫療界的上人在溝通的時候,一般世俗之人只有可以冥想的份而已,所以剛剛去冥想了。
73 請王正旭委員做詢答。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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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1-3-26-14
speakers ["劉建國","林淑芬","王育敏","何欣純","王正旭","林月琴","黃捷","陳菁徽","蘇清泉","邱鎮軍","黃秀芳","陳培瑜","李彥秀","楊瓊瓔","張雅琳","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郭昱晴","陳瑩","楊曜","陳昭姿","張嘉郡","林德福","廖偉翔","涂權吉","李坤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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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5-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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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name 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4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一、處理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有關衛生福利部主管預算凍結報告案 64案(含報告事項51 案及討論事項13案);二、審查(一)行政院函請審議「兒童托育服務法草案」案、(二)委員林月 琴等16人擬具「兒童托育服務法草案」案、(三)委員何欣純等16人擬具「兒童托育服務法草案」 案、(四)委員王育敏等24人擬具「兒童托育服務法草案」案、(五)委員邱若華等16人擬具「兒童 托育服務法草案」案、(六)委員黃捷等21人擬具「兒童托育服務法草案」案、(七)委員蔡易餘等 17人擬具「兒童托育服務法草案」案、(八)委員李坤城等22人擬具「兒童托育服務法草案」案、 (九)委員陳培瑜等19人擬具「兒童托育服務法草案」案、(十)委員郭昱晴等21人擬具「兒童托育 服務法草案」案、(十一)委員陳素月等16人擬具「兒童托育服務法草案」案、(十二)委員鄭天財 Sra Kacaw 等18人擬具「兒童托育服務法草案」案、(十三)委員王美惠等19人擬具「兒童托育服 務法草案」案、(十四)委員林淑芬等25人擬具「兒童托育服務法草案」案、(十五)委員王正旭等 18 人擬具「兒童托育服務法草案」案、( 十六) 委員吳沛憶等18 人擬具「兒童托育服務法草案」 案;三、(一)繼續審查委員王育敏等18人擬具「病人自主權利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繼 續審查委員劉建國等16人擬具「病人自主權利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三)繼續審查委員邱志 偉等19人擬具「病人自主權利法第八條、第九條及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審查委員李 柏毅等16 人擬具「病人自主權利法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 五) 審查委員羅廷瑋等16 人擬具 「病人自主權利法增訂第十六條之一條文草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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