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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發惠 @ 第11屆第3會期第13次會議

Index Text
0 沈委員發惠:(16時1分)各位同仁,今天我們為什麼會在這裡討論這個案子?我想剛剛大家都講了很多了,就是因為去年我們在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的審查,整個行政院被刪除2,076億,這裡面的636億那時候立法院決議由行政院自行調整,行政院在經過衡量對中央政府的各項職能影響最小的情況之下,它決定調整了對地方的一般性補助,結果今天在野黨跳出來說不行!他們說這樣不行!那我們就來看到底行不行啊!
1 行政院今天所做的調整,我們看幾個指標:第一個,看它有沒有違法,如果有違法,那我反對行政院這樣調整;第二個,我看它有沒有違反立法院的決議,如果有違反立法院的決議,我們今天也反對行政院這樣調整;第三,我們看它是不是針對在野黨執政的縣市,要故意修理,如果只針對在野黨執政的縣市,那我也反對,我個人也反對,我覺得不可以這樣!
2 我們就一個一個來看,今天調整對地方的一般性補助,其法源依據是什麼?第一個,地方制度法第六十九條第一項規定「各上級政府為謀地方均衡發展,對於財力較差之地方政府應酌予補助」;第二個法源依據是財政收支劃分法,現行的財政收支劃分法第三十條第一項規定「中央為謀全國之經濟平衡發展,得酌予補助地方政府」,什麼叫「得」?就是它可以補助,可以不補助,什麼叫「酌予」?就是它來斟酌,斟酌現在它的預算被砍了多少,它的預算有多少,它斟酌之後,它來補助,所以行政院這一次這樣子的調整,它這是依法,我看起來就是沒有違法啊!更何況這一次的一般性補助款不是說全部刪除耶!它只刪除25%;第二個,它有沒有違反立法院的決議?我們立法院決議說它自行調整,刪減之後它可以自行調整,它就是自行調整啊!它也沒有調整到不是中央政府總預算的部分,所以它也沒有違法;第三個,它是不是針對在野黨?不是!所有甚至民進黨執政的縣市影響更大,它是統一一個公式下去,沒有辦法,因為預算被刪成這樣子,它只好這樣調整。沒有違法又沒有違反立法院決議,它又不是特別針對特定政黨,那今天到底在反對什麼呢?決議是你們做的耶!你們多數,是你們做的決議耶!你們今天決議自行調整,結果行政院這樣調整後,你們說不行!這個不能調整!即使今天通過了,要是行政院再調整另外一項,你們又跳出來說這個也不行調整,你們搞得行政院很亂啊!你們說預算要刪到人民有感,現在刪到你們自己都有感了,以上。
3 主席:謝謝沈發惠委員的發言。
4 接下來請賴惠員委員發言,羅美玲委員請準備。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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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院會-11-3-13
speakers ["韓國瑜","黃珊珊","徐巧芯","張嘉郡","吳宗憲","陳菁徽","廖先翔","王鴻薇","黃國昌","羅廷瑋","李彥秀","麥玉珍","林國成","張啓楷","翁曉玲","謝龍介","黃建賓","賴士葆","吳思瑤","陳秀寳","葛如鈞","陳培瑜","陳冠廷","蔡易餘","陳素月","葉元之","張雅琳","郭昱晴","許宇甄","林月琴","林岱樺","王義川","徐富癸","黃秀芳","吳秉叡","郭國文","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陳俊宇","沈發惠","賴惠員","羅美玲","王美惠","柯志恩","何欣純","莊瑞雄","賴瑞隆","馬文君","林宜瑾","吳琪銘","許智傑","邱議瑩","王定宇","林俊憲","李柏毅","徐欣瑩","蘇巧慧","羅明才","黃健豪","鄭正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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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5-05-23"]
gazette_id 1145001
agenda_lcidc_ids ["1145001_00002","1145001_00003"]
meet_name 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第13次會議紀錄
content 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建請院會作成決議:「行政院主計總處應依立法院審議中華民國114年度 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通案刪減之決議意旨,由中央各機關及所屬編列之預算刪減調整,並立即將一 般性補助款足額撥付予地方政府。」是否有當?請公決案─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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