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 |
邱委員志偉:(11時17分)謝謝主席,是不是請國發會高副主委以及經濟部郭部長? |
| 1 |
主席:請高副主委跟郭部長。 |
| 2 |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委員好。 |
| 3 |
邱委員志偉:副主委辛苦了。 |
| 4 |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不會。 |
| 5 |
邱委員志偉:副主委是這樣子的,我一直在關心國發基金的效能跟它資源的分配,我想國發基金可以改成北臺灣發展基金了,那麼多的基金項目,投資的這些企業或者天使創業投資,經濟委員會4個高雄立委、臺南1位、嘉義的坐在上面,中南部的都是經濟委員會主要的成員。但是你看,國發基金投資縣市的比例,全部都在雙北、新竹,北部占了87%;中部寥寥可數3.36%;南部加起來也只不過5.45%,這樣是不是可以改名叫北臺灣發展基金? |
| 6 |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委員,其實我們也有發現到有點重北輕南…… |
| 7 |
邱委員志偉:這是過去16個月的統計啊! |
| 8 |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是,所以委員也知道,在創業天使的投資方案,我們原來是準備在1月21號有一個南部服務辦公室…… |
| 9 |
邱委員志偉:是啦,我知道啦,但是因為你的預算被凍結,所以沒辦法…… |
| 10 |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沒錯,我們解凍以後…… |
| 11 |
邱委員志偉:解凍以後你們趕快去成立,但不是一個人的編制喔! |
| 12 |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當然,當然。 |
| 13 |
邱委員志偉:不是一個人編制,不是創投公會派一個人去那邊聊備一格喔! |
| 14 |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不會,不會。 |
| 15 |
邱委員志偉:我是希望國發基金撥一半的人力成立辦公室,或者國發基金全部移到高雄去! |
| 16 |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因為我們國發基金只有二十幾個人,恐怕…… |
| 17 |
邱委員志偉:三十幾位,我掌握比你還多? |
| 18 |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我們真正大概只有……其他,我們正式的…… |
| 19 |
邱委員志偉:你要拿出決心啦,移撥一半的人力去。 |
| 20 |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我想人不是很重要,功能要發揮才是更重要。 |
| 21 |
邱委員志偉:人為什麼不重要?執秘、副執秘、組長全部都在臺北,然後你委託創投公會去那邊設立,派一個人去找一個辦公室、坐一張椅子,這樣就是有服務嗎? |
| 22 |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不會,我們一定會讓功能確切發揮。 |
| 23 |
邱委員志偉:我是希望我不要用附帶決議,我要要求你們國發基金拿出具體的作法,不是光說不練。 |
| 24 |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是。 |
| 25 |
邱委員志偉:你看這個數據多讓人……我要怎麼對南部、對高雄、對臺南、對嘉義的這些做新創的年輕人交代?高雄市才2件而已,你過去16個月核准了51家,全部都在北部,高雄只有2家,加起來是1,100萬。 |
| 26 |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跟委員報告,其實我們除了創業天使以外,我們還有其他各部會的基金…… |
| 27 |
邱委員志偉:我瞭解,但我指的是所有投資的綜整,不是只有創業天使而已,你看這個表,這是你們所有的投資方案。 |
| 28 |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所以我們接下來也會責成各部會匡列的這些基金也要重視南部的這些新創。 |
| 29 |
邱委員志偉:你這樣講,好、好、好說要重視,但是重視哪裡?我就把數字給你看了嘛! |
| 30 |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是,所以我們會…… |
| 31 |
邱委員志偉:有沒有成果?數字會說話,所以我希望你們國發基金最好調撥一半的人力到高雄成立辦公室,不是還有南辦嗎?預算解凍之後,我覺得這個辦公處所也沒問題、人力也沒問題,你要拿出決心來!你看,新創那麼多,全部都集中在北部資源相對比較多的地方,那裡籌資的管道比較多、資源比較豐富,你還全部放在那裡!患寡也患不均啊!患不均也患不公平! |
| 32 |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委員,我們一定會讓南部的服務中心發揮它應有的功能。 |
| 33 |
邱委員志偉:你目前的規劃是派一位創投公會的人去。 |
| 34 |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應該不是吧! |
| 35 |
邱委員志偉:我瞭解的是這樣,我比你更清楚啦!高副主委,新創需要扶植,也需要法律支援,產創條例是我當召委的時候通過的,對不對? |
| 36 |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是。 |
| 37 |
邱委員志偉:我雖不滿意,但也還有精進的空間。 |
| 38 |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對。 |
| 39 |
邱委員志偉:包括還有更多……這個部分應該是經濟部的業務,但我希望這個產創條例能提出更多的優惠,包括租稅穿透率適用的門檻,這個需要跟財政部結合處理。另外,企業併購新創能不能夠納入投資抵減?這個也應該給予輔導,新創的投資人愈來愈少,因為你沒有給他這個土壤、沒有給他環境,他就不會投資新創嘛! |
| 40 |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這次產創條例裡面也有…… |
| 41 |
邱委員志偉:所以你抵減不夠…… |
| 42 |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這次產創條例裡面好像對新創也有一些…… |
| 43 |
邱委員志偉:不是,這次的修法也是我通過的嘛! |
| 44 |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是。 |
| 45 |
邱委員志偉:二讀發言的時候也只有我在嘛! |
| 46 |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對。 |
| 47 |
邱委員志偉:這個法律也是我主審的。 |
| 48 |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是。 |
| 49 |
邱委員志偉:所以希望下個會期針對產創條例不足的部分,我會再重新提案。 |
| 50 |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好,謝謝。 |
| 51 |
邱委員志偉:包括我剛剛說的租稅穿透率適用門檻、新創年限的定義要再調整、所得額的抵減優惠、對象跟上限也要再調整,這一點郭部長您支持嗎? |
| 52 |
郭部長智輝:支持。 |
| 53 |
邱委員志偉:好,部長支持。因為這個法案是經濟部主導的,我希望到時候跨部會協調時包括經濟部、包括國發會都要充分支持,讓下一步、下一個會期的修法可以讓產創條例更完整,提供新創產業更完整、更優質的投資環境。 |
| 54 |
郭部長智輝:是的,我們全力支持。 |
| 55 |
邱委員志偉:這是第一part;第二part,海水淡化廠很重要,大部分是離島,現在新竹跟臺南因為產業園區有高科技的需求,所以需要用海淡廠。針對海淡廠,我曾經在蔡英文總統時代把臺中的臨時海淡廠和一些設備遷到茄萣興達電廠隔壁,作為臨時海淡廠的處所。它提供海水淡化後的水我喝過,可以喝,在必要的時候可以提供民生用水,只是稍微鹹鹹的,蔡總統也有喝,所以它不僅能夠提供民生用水,也可以提供產業用水。原先規劃10萬噸,賴建信當署長的時候,我一再討論、一直在滾動式檢討,我一直關心這個問題,也是我提案的,不然就沒這個規劃了。本來只有臺南和新竹而已,我要求也要設一個,所以才把臺中的那個搬來北高雄。 |
| 56 |
你現在要設置永久性的海淡廠,要跟地方有充分地溝通,得到地方的同意,你不要因為海淡廠設了之後,把一個漁村的產業、把石斑魚的故鄉給毀了。你現在規劃設在永安,永安有LNG,中油有LNG廠,旁邊也有興達電廠,再加上永安的再生水廠,一個一萬多人的區域你有3個廠在那邊,而且大部分是養殖魚塭,是石斑魚的故鄉,這樣占地15公頃,你要人家魚塭怎麼做?所以今天你地點的選擇很重要,我是支持要蓋海水淡化廠的,但是對於區位的選擇也要讓我知道啊!結果我竟然是最後一位才知道的,里長跟我說的時候我說「我怎麼不知道這個計畫?」,原先不是在茄萣興達港的興達電廠裡面嗎?那邊已經規劃好10萬噸了,怎麼變成搬到永安來了?原來是那個計畫的地點改到永安了。部長,這事我不知道耶!這個案子是我提議才有這個海水淡化廠設在北高雄,我希望你們要檢討,是不是能夠多一點尊重?我竟然是最後一位才知道的。 |
| 57 |
郭部長智輝:是,我們會…… |
| 58 |
邱委員志偉:這樣我怎麼對我的鄉親交代? |
| 59 |
郭部長智輝:我們會改善。 |
| 60 |
邱委員志偉:這個區位已經得到地方上極大的反彈了,你們的區位要重新選擇。你要得到地方的共識,我才能讓你繼續推下去。 |
| 61 |
郭部長智輝:是。 |
| 62 |
邱委員志偉:如果因為蓋一個海淡廠就毀滅一個漁村,我死都不會接受!所以這個是很嚴肅的問題,這是他們生存權的問題,雖然我是最後才知道的,但我不在意,只是我希望不要再有這種情況發生,我覺得行政、立法部門要充分地溝通,你在我的選區蓋那麼大的工程,換了地點我竟然不知道,這個有一點詭異耶!現在也還不是農曆7月。 |
| 63 |
另外,東南亞臺商在印度跟菲律賓,郭部長對菲律賓也很熟,我希望可以再加強在菲律賓的布局。印度國內的市場很大,包括以前田弘茂院長在座談會裡面說,在南向國家裡面、東南亞國協裡面,印度跟菲律賓不論從關稅未來可能的演變,或者是它的市場,他認為這是非常有潛力的,所以我們要加強力道針對菲律賓跟印度輔導、協助東南亞的臺商在這邊能有更多的生產聚落,對此部長的看法呢? |
| 64 |
郭部長智輝:因為我來經濟部以後就有推動境外關內的想法,政府當然會在找到合適的地點以後,讓已經在新南向地區的廠商幫他們開始去做一些產業的集結,產業集結以後,政府給予一些關照,我想這樣就會提升他們的競爭力。 |
| 65 |
邱委員志偉:部長,請經濟部拿出具體的作為,針對這兩個國家提出更多的輔導作為。 |
| 66 |
郭部長智輝:是,我們會提出來。 |
| 67 |
邱委員志偉:最後30秒再請教高副主委,就業金卡的相關法規你必須去重視。 |
| 68 |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是。 |
| 69 |
邱委員志偉:有YouTuber因為非法工作遭裁處,被移民署禁止入國,但是他在禁止入國的管制期間又收到就業金卡,他就拿這個就業金卡入境,這個部分的行政作業跟法規適用會引起爭議跟扞格,對此你們知不知道這個問題,要怎麼去彌補? |
| 70 |
高副主任委員仙桂:我請我們處長來回應好不好? |
| 71 |
邱委員志偉:來,處長。 |
| 72 |
謝處長佳宜:謝謝委員的垂詢,有關這個案子,其實我們有跟移民署去瞭解,確實是移民署在審查的過程之中沒有檢視到他…… |
| 73 |
邱委員志偉:所以是移民署的問題? |
| 74 |
謝處長佳宜:就是在核發就業金卡最後一關的時候,沒有查證到他有一些先前被禁止入境的情況。 |
| 75 |
邱委員志偉:所以這個行政疏失是你要歸責於移民署嗎? |
| 76 |
謝處長佳宜:沒有,這個部分我們會…… |
| 77 |
邱委員志偉:還是你們法規上面有…… |
| 78 |
謝處長佳宜:我們後續也會再加強這個…… |
| 79 |
邱委員志偉:橫向的聯繫很重要,不完全是移民署,移民署絕對是照章去審核的嘛! |
| 80 |
謝處長佳宜:是。 |
| 81 |
邱委員志偉:是不是法規上面有所不足或是有遺漏之處?我希望你們要以最快的速度再跟移民署協調,避免類似的狀況再發生。 |
| 82 |
謝處長佳宜:好,瞭解。 |
| 83 |
邱委員志偉:好,謝謝各位。 |
| 84 |
謝處長佳宜:謝謝。 |
| 85 |
邱委員志偉:謝謝召委,我還滿準時的。 |
| 86 |
主席:這個我不敢苟同,謝謝邱志偉委員。 |
| 87 |
下一位請張嘉郡委員質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