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VOD / 161759
范雲 @ 第11屆第3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2次全體委員會議
| Index | Text |
|---|---|
| 0 | 范委員雲:(13時6分)有請次長。 |
| 1 | 林次長靜儀:委員好。 |
| 2 | 范委員雲:次長好。今天我是要關心臺大婦產科的事,我本來以為今天要問部長,因為我知道次長都有表達相關的意見,但不能每次有性別相關的事都叫女性首長出來,這樣很不公平。不過因為今天只有次長可以問…… |
| 3 | 林次長靜儀:抱歉,部長到WHO了。 |
| 4 | 范委員雲:這樣子?瞭解。其實今天滿多委員有關心到黃姓前住院醫師案,我知道衛福部剛剛有表達說你們會發函給各地公會,強調不需要判刑確定就能送懲處。我今天其實是想用我的投影片來問:第一案,即2023年的鄭姓醫師案,次長應該知道,當時是我辦公室接到陳情,知道這位醫師至少性侵或性猥褻6位女性;然後2024年爆出的陳姓醫師現在還是婦產科醫學會理事長,他被控性騷6位女醫師同仁;然後是今天很多人關心的黃姓前住院醫師性侵病人。我想問的是,這些都是在臺大婦產科!3年連環3大案!因為其中的性騷是情節嚴重的權勢性騷,另外2案都是性侵案,為什麼臺大婦產科3年可以爆3案?是內部除錯機制或者是組織文化出了什麼問題?婦產科發生這些對我們來講更嚴重,因為婦產科本來就會涉及到病患的性隱私,高度的敏感,當專業倫理或者組織文化出了嚴重的問題,我想社會信賴也會崩解。因為剛剛已經有人講過案情,我就不再重複,黃姓醫師案一審判決出爐,大家已經知道了。而比較少提到的,剛剛也有一位委員問到,就是我接到陳情人所指,就是這位陳姓理事長權勢性騷被臺大醫院調查,去年6月就已是「權勢性騷成立且情節重大」、「對多位」,臺大教評會讓他3年不得聘任為教師,這樣的人,次長您覺得他適合擔任婦產學會的理事長嗎?您個人會認為他適任嗎? |
| 5 | 林次長靜儀:報告委員,我自己也是婦產科醫學會的會員。 |
| 6 | 范委員雲:是,我知道,所以您感覺他適任嗎? |
| 7 | 林次長靜儀:所以這樣子的一個事件,在民眾的信任這件事情上,深深的傷害了不論是婦產科醫師或者是全部的醫師。委員,我們一起都處理過性平三法,法律事實上是所有道德的最低底線,醫師身為專業工作者,也接受在換證學分裡面應該有的性別學分,甚至我相信醫師有足夠的專業能力以及他的知能,知道他對於病患應該有的行為,所以這件事情事實上是真的非常不可接受。 |
| 8 | 范委員雲:所以您也不能接受他繼續擔任理事長嘛!而且還要帶隊出國!陳情人跟受害人可能是好朋友,甚至是受害人,因為他們都不願意公開揭露他的訊息。做為一位長期關心性平者,我真的對婦產科學會這種處理方式覺得不可思議,我也覺得相關的機制應該是哪裡出了問題。 |
| 9 | 當然臺大婦產科醫師的部分,我想我們今天是向衛福部請命,基層醫師公會也都已經發聲明了,我們要給年輕醫師一個怎麼樣的示範?我想就幾個問題請問,因為衛福部剛剛有講你們會發函給各地公會,可是這裡面臺大醫院說一月就已經發函給不只是衛福部、地方主管機關、醫師公會,所以臺北或新北衛生局到底有沒有移付懲戒?醫師公會、婦產科醫學會有沒有懲戒?衛福部在今天之前有沒有追蹤、監督?然後臺大醫院把他停聘三年,為什麼他還可以到其他醫院去任職?最後一個,謝謝次長,林靜儀次長已經回答說他不適任了,我自己也想問的是,我仔細讀了一下我們的醫師法跟相關的懲戒辦法,好像完全沒有說時限,即多久之內要調查完畢、懲戒完畢、開完會,也只有給相關當事人什麼20天之內要回應等等這一些,所以懲戒辦法是不是應該要做修正?既然部長人在WHO,林靜儀次長您今天就全權代表衛福部,您是不是能夠承諾大家你們會修正檢討,然後針對剛剛這幾個單位,也都能夠監督他們? |
| 10 | 林次長靜儀:謝謝委員關心。我想我們在這個事情,尤其是黃姓婦產科醫師這個案子,我們是看到判決之後立刻行文給地方衛生局,希望他們能夠移付懲戒,所以我們衛福部這邊知道的時候,動作是這個樣子。至於說現在的資訊,就我們所了解,地方衛生局接下來應該是預計在6月份會開懲戒,針對我們最近所關注到的3位婦產科醫師來開懲戒,我今天也在委員會再一次的希望,在懲戒的過程之中,醫界要能夠發現也能夠理解整個社會對於醫療人員,尤其是醫師的倫理應有的態度。至於說學會這邊…… |
| 11 | 范委員雲:這位被臺大解聘3年且不能夠當教授的人,為什麼他還可以……也就是不能當醫院的醫師嘛,因為這是教學醫院,為什麼還可以去別的醫院呢?且還可以當理事長。 |
| 12 | 林次長靜儀:學會內部的部分,我也跟委員報告,我跟部長在過去這幾個月其實也持續跟學會這邊提到這個疑慮。 |
| 13 | 范委員雲:你們提了疑慮,他們還可以不處理? |
| 14 | 林次長靜儀:學會一再強調他們內部的一些規定,以及包含學會說他們還要再等一些調查等等。 |
| 15 | 范委員雲:臺大醫院的調查說權勢性騷成立、情節重大,他們還認為沒有公信力!各位知道這樣的東西很難有證據,所以並不容易。 |
| 16 | 林次長靜儀:很不容易調查。 |
| 17 | 范委員雲:我覺得這是組織文化的問題,不知道次長同不同意? |
| 18 | 林次長靜儀:同意。我希望…… |
| 19 | 范委員雲:因為大家輕忽了,然後包庇這樣的醫師、然後讓一粒老鼠屎壞了……讓大家失去了對整個領域的信任,我真的覺得很遺憾。 |
| 20 | 林次長靜儀:這是非常需要正視、非常嚴重的一件事情,而且我也要在這個角色裡面去說,我認為整個醫界除了要重視或者是要保障所謂當事人的權益之外,也希望我們的學會跟醫界要能夠考慮到這個過程中的被害者權益,這裡面的被害者甚至很多是我們自己的同事。 |
| 21 | 范委員雲:以這位陳姓醫師的案子來講,受害的是女醫師,是住院醫師,而且權勢、地位上遠低於他。 |
| 22 | 林次長靜儀:遠低於他,所以在這個過程裡面我們希望醫界要能夠不斷地去提醒自己,這個過程中受害者的權益是更應該要被放在優先前提的。 |
| 23 | 范委員雲:今天是不是請次長也能夠去關切,因為我看了醫師公會的聲明,他們也認為臺大醫院雖然給了他相關的懲戒等等,但是對於其他住院醫師受害人的權益其實並沒有做得很好,好不好?所以次長願意修正懲戒辦法? |
| 24 | 林次長靜儀:我跟委員報告,在懲戒辦法的部分,事實上除了醫師之外,因為我們也發現各醫事人員的職種內部相關的倫理或懲戒都散在各個法裡面,所以我們醫事司正在研議是不是把這個部分全部做一個綜整,讓醫事人員的行為部分能夠有一個比較明確的準則。 |
| 25 | 范委員雲:好,那在多久之內可以給本席一個報告呢? |
| 26 | 林次長靜儀:是不是可以兩個月? |
| 27 | 范委員雲:兩個月內,那希望不要再讓這些學會、公會再有任何的藉口,好不好? |
| 28 | 林次長靜儀:是。謝謝。 |
| 29 | 范委員雲:謝謝次長。 |
| 30 | 主席:謝謝范雲委員、謝謝次長。 |
| 31 | 接續我們請楊瓊瓔委員質詢。 |
公報詮釋資料
| page_end | 138 |
|---|---|
| meet_id | 委員會-11-3-26-12 |
| speakers | ["蘇清泉","林月琴","陳昭姿","徐巧芯","盧縣一","黃國昌","劉建國","涂權吉","林淑芬","陳菁徽","陳培瑜","郭昱晴","黃秀芳","洪孟楷","張啓楷","范雲","楊瓊瓔","陳瑩","楊曜","賴惠員","葉元之","王育敏","陳冠廷","邱鎮軍","廖偉翔","黃捷"] |
| page_start | 43 |
| meetingDate | ["2025-05-21"] |
| gazette_id | 1145201 |
| agenda_lcidc_ids | ["1145201_00003"] |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12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
| content | 邀請衛生福利部、教育部就「性騷擾防治及外聘督導制度精進作為」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
| agenda_id | 1145201_000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