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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委員寬恒:(11時46分)謝謝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大家好。主席,有請財政部莊部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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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莊部長。我們11點50分開放用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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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部長翠雲:委員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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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委員寬恒:部長早。上個禮拜質詢你的時候有提到,新稅制上路一定要做好萬全的準備,避免造成民眾的困擾,但是房屋稅2.0新制上路大出包,許多民眾陸續接到金額暴增、內容錯誤的稅單,引發大規模的反彈。以臺北市為例,稅捐處發出107萬件稅單當中,就有5萬件誤列非自住稅率,導致稅額溢徵。新北市也出現大量類似的情況,受影響件數也達到萬件以上,甚至有民眾表示,原來的稅額6,000元卻暴增到2萬,增幅超過3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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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你們事後有開放補辦自住申報,延長申報期限到6月2日,但是我們也強調這不是技術性的錯誤啦!是因為制度設計本身就有問題。在系統推行前,請問部長,有沒有確實地要求地方稅務機關完成整合還有模擬測試?有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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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部長翠雲:跟委員報告,一定有的,在新法修正以後,我們多次地邀請地方政府來開會,相關的系統設計也都是多次地測試與驗證,這是沒有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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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委員提到臺北市的部分,臺北市這五萬多件主要是他有自住的房屋,他也有停車位,但是它把停車位用非自住的稅率2%來課,這個是不合理的,而主要的問題我們也去瞭解,是因為臺北市稅捐處的承辦同仁在加註上加註錯誤,臺北市發現以後也立即去做更正,而且通知各個納稅義務人,已經都重新開單了,繳款期限也都往後延,這是臺北市政府自己單獨的一個問題,發生了五萬多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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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新北市的部分,它是對於有單獨權狀的車位,不把它隨同主建物用途來做使用,這個部分我們會發通函告訴他們,公共設施應該要隨同主建物,雖然它有單獨的權狀,都應該隨同主建物用途的稅率來課徵,這個部分我們也都會再處理。事實上這涉及到新北市政府本身在認定的部分,因為新北市政府在過去我們修2.0之前,他們很晚才通過他們的房屋稅差別稅率,所以在實務執行上並沒有碰到過這樣的情況,這一次在他們那邊是因為沒有經驗而發生認定上的歧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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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委員寬恒:不是,部長,照你這麼講的話,這五萬多件再加上新北市的3萬件,這些好像都是個案,都是地方政府的問題,但是之前已經經過了很多的整合與測試,還是會發生這麼多的問題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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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部長翠雲:不,這個件數您說五萬多件、三萬多件,它的問題是同樣發生的,是同樣類型的問題,我們對於發生的情況都有去瞭解它的態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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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委員寬恒:對,瞭解之後就是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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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部長翠雲:要瞭解它的態樣,然後看看用什麼樣的方式來做解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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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委員寬恒:現在我要請教的是,這個是行政作業的疏失,還是因為配套的問題,造成這些民怨跟錯誤,雖然有補救跟延長申報,未來財政部有什麼更具體的作為,能夠讓大家有一致性,民眾繳的稅是國家的稅啊!這個是不容許發生的錯誤啊,對不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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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部長翠雲:謝謝委員的提示,對於第一年發生這樣的事情,第一年的開徵有些個別的狀況,我們都會持續的蒐集,然後及時的解決,同時也會把它彙整起來,未來會把它做成一個很好的指引,讓未來不要再發生相同的狀況,謝謝委員的提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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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委員寬恒:謝謝部長,部長請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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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有請金管會彭主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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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主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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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主任委員金隆:委員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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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委員寬恒:主委好。114年度金管會預算案在第2目金融監理編列預算2,367萬8,000元,主要是用於金融機構風險控管,推動防詐政策,但是國內的詐騙案件還是層出不窮,手法不斷的更新,成效並沒有呈現出相對應的改善,以臺北市打詐儀錶板的數據來看,光是上個月單月的財損金額就高達13億2,100萬元左右,而且這只是臺北市的統計數據,如果推估到全國各縣市的總額,不知道是幾倍以上。雖然金管會在系統建置跟KYC落實方面有投入資源,但是人頭帳戶總數還是持續在增加,到113年底,全國銀行及信合社的警示帳戶就高達14.93萬戶,尤其單個年度新增超過3萬戶,顯示出KYC作業可能存在著重大缺口。我想請教主委,是否已經針對不同銀行的KYC執行品質可量化的評鑑訂定標準?如何強化管理,可不可以告訴我們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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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主任委員金隆:謝謝委員,委員過去對這議題都一向非常非常的關心。去年打詐,損失金額最高應該是11月的126億,到了今年2月大概到60億,到3月70億,最近4月有調高到大概76億,在微幅的上漲,確實還有待努力。從最高峰經過各部會的努力,確實有一些減少啦,但是我們還要持續的努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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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才委員提到我們對警示帳戶的管制,這是我們現在管理的重中之重,自從我們3月開始要求所有金融機構應該設立打詐主管,我們有監控兩個指標,這兩個指標我們按月監控,其實我們在這部分也給銀行非常大的壓力,這部分我們會持續來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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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委員寬恒:主委,警示帳戶這部分其實關鍵還是在源頭,對不對?在開立帳戶的時候,如何去落實辨識跟風控的程序,銀行局在113年3月21日修正這個部分,但是我們不能讓金管會的打詐政策只是淪為一個形式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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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主任委員金隆:當然不會,我們其實也一直在用不同的方法來做這件事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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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委員寬恒:如何能夠制止嘛,對不對?現在人頭戶那麼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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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主任委員金隆:我們現在用內外夾擊的方式,第一個,我們在外部跟各個單位來合作,怎麼樣去辨識出警示帳戶的高風險群,透過通報還有彼此的警示以達到遏阻,當然剛才委員提到我們做KYC,落實KYC。另外,剛剛也有委員提到,比如我們對於一些數位帳戶的開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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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委員寬恒:現在不法集團很容易以冒名的方式來申請帳戶,沒有經過科技辨認,這樣子就變成他在控管不當金流帳戶的進出,你們要如何從這一端來把它制止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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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主任委員金隆:其實詐團也是推陳出新,我們的方法也要與時俱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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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委員寬恒:就是要強力的控管啊!好不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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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主任委員金隆:當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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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委員寬恒:好,謝謝主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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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主任委員金隆:謝謝委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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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委員寬恒:繼續請銀行局童局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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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局長政彰:委員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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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委員寬恒:局長,你們在113月3月21日修正高齡客戶自律規範第十四條,要求金融機構在向高齡者推銷這些金融商品時要錄音、錄影,留存銷售過程,以利未來進行查證爭議,但是到今天為止還是自律規範,對不對?是自律規範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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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局長政彰: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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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委員寬恒:沒有很明確的強制性執行力吧?沒有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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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局長政彰:跟委員報告,自律規範事實上等同於法律的一個部分,所以我們也會列為相關包括內稽內控的要求範圍之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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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委員寬恒:對啊,你們怎麼樣管控?是以日常監理、實地查訪、金融檢查這樣的方式加強控管,是不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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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局長政彰:報告委員,是的,我們會從日常監理的要求,金融檢查這個部分也會列為我們加強金檢的一個重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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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委員寬恒:因為對高齡者銷售的金融產品種類繁多,尤其因為資訊揭露的不對稱,還有風險揭示不足,銷售過程當中是不是有一些誘導性的話術?甚至於這些高齡者完全不知道他為什麼投保及所投為何,對於這些爭議的案例,錄影、錄音確實能夠有效保障高齡者的權益,事後如果有爭議的時候,金管會是否會對這些錄影、錄音進行語音分析或者是抽樣審核,來避免表面落實但是實質侵犯的這種狀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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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局長政彰:報告委員,檢查局在實地金檢的時候,針對錄音帶都會進行相關的調閱跟聽閱,然後從這個當中,如果發現有不符合自律規範的規定,都會提列金檢意見,我們銀行局都會依法來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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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委員寬恒:對啦,高齡者跟資訊是最不對稱的一個族群,所以他們需要的是強制性、可追溯、可問責的強制保障制度,好不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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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局長政彰:這個部分我們會持續來督促銀行要落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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顏委員寬恒:好,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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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謝謝顏寬恒委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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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著請黃珊珊委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