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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惠員 @ 第11屆第3會期第12次會議
| Index | Tex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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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賴委員惠員:(11時27分)主席、各位同仁。今天我們討論是否延長這個會期到7月31號,國民黨說是為了繼續審查福國利民的法案,但我們必須直率、坦白的講,這根本不是為了推動什麼法案的需要,而是一個徹頭徹尾的政治操作。我們的會期依據憲法第六十八條的規定,每年前一個會期2月到5月是法案會期,後面9月到12月是預算會期,如有需要延長會期必須是「必要時」。 |
| 1 | 什麼是「必要時」?就是突發重大事件攸關國家利益的情況,我們才可以動用憲法授權的例外機制。但是國民黨的提案書裡頭寫了什麼?只是很簡單的寫要延長會期到7月31號,連理由都懶得寫,請問這有符合憲法規範的「必要時」嗎?我們退一萬步來講,任何法案在你們藍白多數之下,哪一個法案是不能通過的,還需要延會呢?真的是「歹戲拖棚」,這不就代表你們其實都在混,這三個月以來都沒有做福國利民的事。 |
| 2 | 我們都還記得,在前不久的時候,國民黨跑去北檢外面違法集會、衝撞司法,鬧完了以後就急急忙忙地跑回來提議延會。這個不僅讓人懷疑你們是不是為了推法案、你們是為了推法案還是為了就是要拖,就是為了要想拉長會期讓自己繼續躲在保護傘底下,把國會變成了一個遮羞布,變成了你們的護身符,掩蓋了死亡連署還有偽造文書的違法亂紀呢? |
| 3 | 大家都參加過公祭,也都知道神主牌要移動的時候,我們要用黑傘把它蓋住,保護靈魂不受陽光侵害而散失。今天國民黨也是一樣,怕被罷免,也怕自己喪失了立委的資格,趕緊撐起了保護傘,保護自己,守護自己,可說是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一個連理由都沒有的延會提案是在浪費國家的資源,也是對民意的挑釁。你們說要處理重大法案,可是卻偷偷的違法開會,總質詢的延後,讓議案表決,強勢的輾壓,這種種的行為是真正在為國家打拚嗎?認真的立委不需要靠延會來證明自己的價值,如果你們真的有心,早就應該在正常的會期好好的審查法案。今天被民意追著走,才想把會期當成是防空洞。大罷免,大成功! |
| 4 | 主席:謝謝賴委員,下一位請王世堅委員發言。 |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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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eet_id | 院會-11-3-12 |
| speakers | ["韓國瑜","江啟臣","吳思瑤","莊瑞雄","王義川","張雅琳","陳冠廷","林楚茵","范雲","張啓楷","郭昱晴","陳培瑜","林國成","沈伯洋","林月琴","蔡易餘","羅美玲","王鴻薇","陳秀寳","陳素月","蘇巧慧","李坤城","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吳秉叡","賴瑞隆","李柏毅","徐富癸","何欣純","許智傑","黃捷","吳沛憶","陳俊宇","陳亭妃","林宜瑾","張宏陸","劉建國","王定宇","陳瑩","賴惠員","王世堅","黃秀芳","林淑芬","王美惠","邱志偉","林岱樺","郭國文","邱議瑩","沈發惠","鍾佳濱","林俊憲"] |
| page_start | 101 |
| meetingDate | ["2025-05-20"] |
| gazette_id | 1144801 |
| agenda_lcidc_ids | ["1144801_00004","1144801_00005"] |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第12次會議紀錄 |
| content | 討論事項 本院國民黨黨團,針對第11屆第3會期建請延長會期至114年7月31日止。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通過─ |
| agenda_id | 1144801_000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