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VOD / 161587

蘇巧慧 @ 第11屆第3會期第12次會議

Index Text
0 蘇委員巧慧:(10時15分)主席、各位同仁。現在我們立法院113位委員每位的桌上都有4份今天立法院發下來的提案,就是要討論的4個案子,大家可以看得很清楚,每一個都是有案號、案由、說明、提案人,這是每一個案子清清楚楚標準的方式。但是來看看我們現在討論的延會案,各位,你看到案由是:「本院國民黨黨團,針對第11屆第3會期建請延長會議至114年7月31日止。是否有當?敬請公決。」不好意思,「是否有當?」不是要說明嗎?你的說明呢?你的理由呢?白紙黑字的說明、理由呢?不要害羞嘛!說出來嘛!寫上來嘛!你剛剛可以說這麼多,那你為什麼不敢留下來作為外界民眾、人民檢視你真正真意的狀態呢?因為你不敢嘛!你不敢嘛!因為你每次寫、每次錯,總預算你案子提了那麼多,案子多寫多錯,多寫就是讓大家找到,啊!原來你根本學識不足、涵養不足,甚至沒有真心在為人民想啊!又或者,你根本不屑一顧,反正幹嘛遵守程序,等一下手一舉,人數那麼多,國民黨再加上民眾黨,表決一下就過了,何必遵照立法院的議事程序呢?何必遵照原來有的規程呢?各位,這就是這一屆、這一年來國會失序狀態最好的表現,從大的國會擴權法案到憲法訴訟法法案,隨便亂搞,只要手一舉就可以過;一直到現在這麼小的延會案,一樣實質內容不用管、程序不用顧,整個國會就是被藍白委員控制在手中,今天又再一次的展現給大家看。
1 剛剛所說的福國利民法案,還有從關稅到交通安全等等之類的,如果有本事,一進到立法院來的第一天你就提這些案子,我們還相信你一點;現在到5月了,你再說什麼兒少保護法,再說這些跟民生相關的法案、住宅法等等,就像剛剛沈伯洋委員說的,你來得及讓大家在7月審嗎?根本沒有辦法!
2 各位,憲法第六十八條明白的說,在有必要時得延會之。各位,如果國民黨真的要「請公決」,請把你的理由說出來,讓大家公決是不是應該延會!
3 主席:好,謝謝蘇委員。
4 下一位請李坤城委員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page_end 136
meet_id 院會-11-3-12
speakers ["韓國瑜","江啟臣","吳思瑤","莊瑞雄","王義川","張雅琳","陳冠廷","林楚茵","范雲","張啓楷","郭昱晴","陳培瑜","林國成","沈伯洋","林月琴","蔡易餘","羅美玲","王鴻薇","陳秀寳","陳素月","蘇巧慧","李坤城","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吳秉叡","賴瑞隆","李柏毅","徐富癸","何欣純","許智傑","黃捷","吳沛憶","陳俊宇","陳亭妃","林宜瑾","張宏陸","劉建國","王定宇","陳瑩","賴惠員","王世堅","黃秀芳","林淑芬","王美惠","邱志偉","林岱樺","郭國文","邱議瑩","沈發惠","鍾佳濱","林俊憲"]
page_start 101
meetingDate ["2025-05-20"]
gazette_id 1144801
agenda_lcidc_ids ["1144801_00004","1144801_00005"]
meet_name 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第12次會議紀錄
content 討論事項 本院國民黨黨團,針對第11屆第3會期建請延長會期至114年7月31日止。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通過─
agenda_id 1144801_00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