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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佳濱 @ 第11屆第3會期第12次會議

Index Text
0 鍾委員佳濱:(11時32分)主席、在場委員先進。今天國民黨的委員提出了一個反廢死公投,刑法有沒有廢死?大法官憲判有廢死嗎?根據吳宗憲委員的提案說明,他說113年憲判字第8號雖宣告死刑為有條件合憲,所以憲判就說死刑合憲啊!今天要反廢死到底是要反哪一個?
1 說到這個不禁讓人想到之前大法官有一個解釋也引起國人的注意,就是釋字第748號,在2017年的時候,大法官透過憲法解釋表示:民法規定未使相同性別兩人,得為經營共同生活之目的;與憲法第二十二條保障婚姻自由與第七條保障人民平等權意旨有違;在兩年內請立法院去修改。這是用什麼方式來達成婚姻自由的平等保障?由立法權來決定之。
2 結果在大法官解釋同性婚姻平權之後,在立法院之外,國民黨發動了三個公投,其中一個是「你是否同意民法婚姻規定應限定在一男一女的結合?」公投通過了沒?通過了!「你是否同意以民法婚姻規定以外之其他形式來保障同性別二人經營共同永久生活之權益?」公投通過了沒?通過了!大費周章搞了一個反對同性婚姻的公投之後,結果行政院訂定了一個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用這個法律保障了婚姻平權,8年的時間過去了,臺灣社會經歷了公投,臺灣社會經歷了立法院的修法,臺灣社會經歷了立法院重新訂定的司法院釋字第748號施行法,不同的性別、相同性別在婚姻關係上同樣的平等,請問大費周章的結果、國民黨發動這個公投,你們的目的在哪裡?社會被你們搞得烏煙瘴氣,結果呢?今天大法官在我們憲判字第8號怎麼說?它說,法院組織法就主文第一項案件,未明定應經合議庭法官之一致決始得科處死刑,與憲法保障人民生命權和正當法律程序有違,要立法院在兩年內來完成修正。很清楚啊!就像國民黨說的,憲判說的還是死刑合憲,但是立法院要制定法律,立法院捨自己的立法權不由,卻來指摘法院,卻來指摘大法官,就像我們看到憲法訴訟法第五條明定憲法訴訟法本身的審理規則是司法權專有,結果國民黨藍白多數亂修一通,現在捨自己的立法權不由,要發動全民公投,何其荒謬!全民何其無辜啊!我們堅決反對。
3 主席:謝謝鍾佳濱委員發言。
4 接下來請沈伯洋委員發言,王義川委員請準備。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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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院會-11-3-12
speakers ["韓國瑜","江啟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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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5-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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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name 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第12次會議紀錄
content 報告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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