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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宗憲 @ 第11屆第3會期第11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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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吳委員宗憲:(20時40分)謝謝主席,從2017年司改國是會議的關鍵條文,到現在2025年,我們終於通過了。過去我們非常重視這三個法案,對人民非常重要的這三個法案,公益揭弊者保護法、妨害司法公正罪以及棄保潛逃罪,非常非常開心地在今天我們終於都三讀通過了,我相信這對我國人民是一個非常非常重要的一天,也謝謝各位委員的支持,不管今天各位委員是屬於哪一個政黨,尤其在這個高度鬥爭的國會環境裡面,任何一個法案的通過都非常不容易,我希望大家心中永遠要知道人民是大於政黨、民生是大於政治,而不要到這邊來,每天腦子裡面想的都是政治、都是政黨。像剛剛有一些委員一直提到施壓、關說,其實還是要請大家回去稍微研究一下,我國的法律在制定上面有一個最基本的原則,叫做法律明確性原則,「關說」其實有非常多的定義,以及有非常多的判決裡面都有相關的解釋,但是「施壓」卻完全沒有,所以我們今天實在沒有辦法把一個法律不明確的東西定義在法條裡面,甚至科以刑責,這是立法者不應該犯的一個錯誤。所以今天不管是面對有一些人他不懂,那他的任何謾罵、嘲笑,其實我覺得就是不用去在乎,該有什麼樣的壓力就是把它扛下來,這是一個立法委員該有的責任。
1 民之所欲,天必從之,所以我們還是要去做人民需要的事情,人民的需求才是最重要的,人民就是痛恨權貴犯罪之後卻能逃之夭夭,在國外坐享他的犯罪所得,一樣,我們就應該要去補丁,把這個治安的破洞補起來,因為人民才是最偉大、人民才是最大,我們所有的權力都是他們委託給我們的,請不要忘記,請不要誤以為自己是政黨的代言人,謝謝。
2 主席:謝謝吳宗憲委員的發言。
3 報告院會,我們本次會議進行到此為止,非常謝謝林倩綺委員、陳玉珍委員、張智倫委員、鍾佳濱委員、吳宗憲委員一起陪同我們審查到最後,非常感謝,我們現在散會。
4 散會(20時43分)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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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院會-11-3-11
speakers ["韓國瑜","莊瑞雄","羅智強","黃珊珊","沈伯洋","羅廷瑋","黃國昌","王義川","徐巧芯","吳秉叡","許宇甄","鍾佳濱","涂權吉","林楚茵","翁曉玲","陳培瑜","洪孟楷","吳思瑤","吳宗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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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5-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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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name 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第11次會議紀錄
content 中華民國刑法增訂第一百六十一條之一、第十章之一章名及第一百七十二條之一至第一百七十二 條之三條文;並修正第一百六十一條條文─ 完成三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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