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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智強 @ 第11屆第3會期第11次會議

Index Text
0 羅委員智強:(18時5分)等了12年,我終於等到今天,等到今天妨害司法公正罪的立法及表決,只要今天妨害司法公正罪表決通過,從此高官關說將不是他們的特權,從此權貴關說司法將負擔刑事責任。在12年前、2013年9月,當時臺灣發生了一個司法重大的恥辱,民進黨黨團總召柯建銘透過當時的立法院長王金平,向法務部長、檢察官施壓他的全民電通案,檢察官接受施壓,針對他的案件不上訴,最後無罪定讞,他不但是一個關說司法,還是一個成功的關說司法。當時的羅智強擔任總統府副秘書長,我對此強烈批判,並且辭官明志抗議,辭官之後我失業5年,在那5年當中是靠寫作為生,但是從那一刻開始,我就把妨害司法公正罪的立法當作我畢生的職志,從不後悔、從不放棄。去年我參選立法委員也把制定關說司法罪當作我的第一政見,矢志要消除這個司法的奇恥大辱,立志不讓關說者在司法殿堂上橫行,一年的時間我做到了,我們做到了。
1 今天我們制定妨害司法公正罪,懲處關說司法的權貴,就是要告訴我們所有的老百姓,司法不該是有權判生、無權判死的權貴交易,司法的清白不容這些高官權貴玷污,今天只要立法通過,會展開我們司法的新頁,所以我今天是懷著感激的心情來向我的選民報告,羅智強做到了,我沒有愧對選民,也沒有愧對12年前的自己。最後,我要特別感謝民眾黨的黃國昌委員,還有吳宗憲委員,還有很多在野黨委員,我們一起推動了司法的公正─妨害司法公正罪,謝謝大家,感謝大家。
2 主席:謝謝羅智強委員的發言。
3 接下來請黃珊珊委員發言,沈伯洋委員請準備。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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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院會-11-3-11
speakers ["韓國瑜","莊瑞雄","羅智強","黃珊珊","沈伯洋","羅廷瑋","黃國昌","王義川","徐巧芯","吳秉叡","許宇甄","鍾佳濱","涂權吉","林楚茵","翁曉玲","陳培瑜","洪孟楷","吳思瑤","吳宗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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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5-05-13"]
gazette_id 1144405
agenda_lcidc_ids ["1144405_00002","1144405_00003"]
meet_name 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第11次會議紀錄
content 中華民國刑法增訂第一百六十一條之一、第十章之一章名及第一百七十二條之一至第一百七十二 條之三條文;並修正第一百六十一條條文─ 完成三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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