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VOD / 161262

何欣純 @ 第11屆第3會期第11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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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何委員欣純:(16時44分)主席、各位委員。今天非常遺憾,我們看到突然要討論及修正核管法,要讓核電廠延役,我們聽不到專業的討論,更沒有充分周延的討論過程,而在野黨就要挾人數優勢強行通過,非常遺憾也非常心痛。現在社會對臺灣能源議題當然有眾多的討論,科技也在進步,行政院卓榮泰院長更在去年10月就曾表示過,在技術安全、沒有核廢料問題、社會高度共識的三個前提之下,我們可以來討論先進、新式核能發電,如剛剛提到的SMR;但是眾所皆知,以目前的技術,即使再怎麼進步,我們當然期待,SMR在2030年前不太可能商轉。因此,在國內社會大眾還沒有形成共識之前,我們今天就要倉卒且片斷式地修法,讓核電廠延役,我想我們仍要面對核廢料如何處理及核電廠的安全問題。
1 以目前核廢料處理的技術及最終處置場的設置仍然有困難的情況之下,還有很多、很多需要解決、面對的困難。已經除役的核一、核二的核廢料到現在仍然沒有辦法完全處理完,更何況還有今年5月就要退役、除役的核三廠的核廢料,這些核廢料何去何從?我們又要花多少的資源、多少的經費?還有,依賴現行的技術,如何來處理這麼龐大的核廢料?這個是我們要三思、深思的。
2 所以在核廢料問題還沒有辦法解決、在核能技術還沒有完全先進之前,現在就要開始修核管法,將核電廠40年延役到60年,相關的安全檢測並不是像修理、檢查汽車這麼簡單,尤其核電廠除役之後要重啟的安全檢測在臺灣過去是從沒有過,完全沒經驗,相關的重啟程序、安全檢測,還有現行臺灣的地質、地層及地震帶的影響及威脅等等,這些都是問題,甚至已經使用40年、非常老舊的核電廠設備就算要更新,可能也買不到零件、配備了。
3 所以我再強調一次,核安是不能妥協的,安全才是讓我們臺灣子孫代代相傳唯一的道路,這是我們的責任,所以我請在野黨大家要深思、三思再行,謝謝各位。
4 主席:謝謝何欣純委員的發言。
5 報告院會,本次會議沒有委員提出臨時提案,不進行臨時提案之處理。
6 現有台灣民眾黨黨團、國民黨黨團分別針對本日會議(5月13日)提出延長開會時間至討論事項第二十一案處理完畢再行散會。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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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院會-11-3-11
speakers ["韓國瑜","葛如鈞","張啓楷","郭昱晴","王鴻薇","劉書彬","范雲","莊瑞雄","賴士葆","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黃健豪","吳沛憶","謝龍介","鍾佳濱","王育敏","林宜瑾","許宇甄","陳秀寳","牛煦庭","徐富癸","翁曉玲","張雅琳","邱志偉","蔡易餘","邱議瑩","陳亭妃","賴瑞隆","林岱樺","蘇巧慧","張宏陸","黃捷","李柏毅","陳素月","許智傑","陳培瑜","何欣純","林俊憲","王正旭","黃秀芳","林淑芬","劉建國","吳思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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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5-05-13"]
gazette_id 1144405
agenda_lcidc_ids ["1144405_00002"]
meet_name 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第11次會議紀錄
content 討論事項 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修正第六條條文─ 完成三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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