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VOD / 161254

賴瑞隆 @ 第11屆第3會期第11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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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賴委員瑞隆:(16時3分)主席、各位同仁。臺灣地震頻繁、人口密集、土地狹小,都使得核能安全的風險遠高於其他國家,任何主張核電機組延役的修法,若未明確提出更嚴格的安全把關與核廢料的處置對策,形同將風險轉嫁給全體國民跟未來的世代,這是我們所無法接受的。
1 現行法律規定運轉執照最長年限為40年,這是基於科學評估、工程壽命以及國際標準所訂定的明確時限。藍白立委的修正條文竟然明定屆滿得向主管機關提出申請,形同忽視核電的安全。我想請問藍白立委,國人的生命安全對我們來說最為重要,藍白仍要忽視嗎?這樣的修法將使核能管制淪為形式,極為不當。
2 核三廠位於恆春半島,距離恆春斷層僅1.1公里,鄰近更有西恆春外海斷層、馬尼拉隱沒帶及淺部區域震源,這都是過去建廠的時候沒有掌握到的重大風險,此外核三廠也曾發生瀕臨核災的緊急事故,早就引發當地居民的不安。我們應該投資在安全、再生、可持續的能源,而不是選擇高風險、低彈性的老舊核能設施。過去在朝野共識下,環境基本法第二十三條已經明確的規定臺灣非核家園的目標,既然已經明確規定了非核家園,就應該積極來發展再生能源、能源轉型,在太陽光電、風力發電、地熱、海洋能儲能等持續來進展,保障環境永續以及穩定的發展,與其在政治上重啟核能的爭議,不如更務實的提升再生能源的比例,強化電網的韌性跟需求管理,這才是符合全球淨零轉型的一個長遠之計。
3 我也要提醒,核電的延役絕對不是技術上的問題,更涉及到社會的信任跟正義,福島核災之後,人民對於核安的議題敏感度極高,若未經社會的充分討論就貿然修法開放延役,勢必引起人民的不安跟社會的爭議。因此我呼籲各位同仁,應以國人安全與臺灣永續為念,審慎面對此次修法的提案,我們更應該堅持以非核、低碳、永續為基礎,審慎規劃未來的能源政策,這才是攸乎國家安全跟世代正義最好的一個價值選擇,希望所有的朝野立委們大家共同來支持,不要通過這樣的修法,謝謝大家。
4 主席:謝謝賴瑞隆委員的發言。
5 接下來我們請林岱樺委員發言,蘇巧慧委員請準備。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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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院會-11-3-11
speakers ["韓國瑜","葛如鈞","張啓楷","郭昱晴","王鴻薇","劉書彬","范雲","莊瑞雄","賴士葆","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黃健豪","吳沛憶","謝龍介","鍾佳濱","王育敏","林宜瑾","許宇甄","陳秀寳","牛煦庭","徐富癸","翁曉玲","張雅琳","邱志偉","蔡易餘","邱議瑩","陳亭妃","賴瑞隆","林岱樺","蘇巧慧","張宏陸","黃捷","李柏毅","陳素月","許智傑","陳培瑜","何欣純","林俊憲","王正旭","黃秀芳","林淑芬","劉建國","吳思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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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5-05-13"]
gazette_id 1144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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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name 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第11次會議紀錄
content 討論事項 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修正第六條條文─ 完成三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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