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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廷瑋 @ 第11屆第3會期第11次會議
| Index | Tex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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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羅委員廷瑋:(16時3分)謝謝院長。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三讀通過,我們再一次的成功。近年來,偽造車牌案件日益猖狂,這些違法的行為,基本上都是犯罪的起手式,影響社會的治安,偽造、變造車牌常用於逃避違規取締,甚至在網路社群平臺公開販售,形成一個地下產業鏈,已經成為難以遏止的現象。更甚者,這些車輛往往成為犯罪的重要工具,涉及搶劫、竊盜、肇事逃逸等重大刑案,成為警方追查時的阻礙,嚴重威脅整個社會的治安跟民眾的安全。 |
| 1 | 本次修法有四個重點,汽車所有人若有未領牌照行駛,吊扣牌照行駛,未掛車牌,牌照業經報銷、繳銷、報停、吊銷、註銷,無牌照仍行駛,牌照遺失未補發仍行駛,報廢車上路之情事,我們修正為最高3萬6,000元的罰款,增訂非汽車所有人駕駛一樣併罰3萬6,000元,使用偽造的車牌加重罰款到7萬2,000元,還增訂了偽變造他人車牌、肇事傷亡、10年內累犯2次的偽造等3樣態車輛將直接沒入銷毀或拍賣。 |
| 2 | 今日道交條例完成三讀,最主要的目的就是向偽變造車牌宣戰,以符合社會的期待。修法的重罰雖是必要手段,但應加強源頭管理,我們一起來阻斷車牌網路境外的流入,減少影響社會安定的變數及相關的犯罪手法。 |
| 3 | 主席:謝謝羅廷瑋委員的發言。 |
| 4 | 報告院會,現在進入討論事項第五案。 |
| 5 | 五、本院交通委員會報告審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函為修正「電信管理業務規費收費標準第十四條條文」案。(本案經提本院第11屆第3會期第5次會議報告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茲接報告,爰於本次會議提出討論。) |
公報詮釋資料
| page_end | 2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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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eet_id | 院會-11-3-11 |
| speakers | ["韓國瑜","牛煦庭","吳思瑤","羅智強","麥玉珍","蘇巧慧","王育敏","張啓楷","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廖偉翔","林國成","黃捷","許宇甄","張宏陸","張智倫","王義川","李彥秀","林楚茵","高金素梅","郭昱晴","涂權吉","陳培瑜","洪孟楷","李柏毅","陳玉珍","王鴻薇","傅崐萁","林倩綺","羅廷瑋","徐巧芯"] |
| page_start | 64 |
| meetingDate | ["2025-05-09"] |
| gazette_id | 1144401 |
| agenda_lcidc_ids | ["1144401_00002","1144401_00003"] |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第11次會議紀錄 |
| content | 紀念日及節日實施條例─ 完成三讀─ |
| agenda_id | 1144401_000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