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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捷 @ 第11屆第3會期第11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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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黃委員捷:(11時51分)謝謝主席,還有在座所有委員,大家午安。國定假日法其實在我們委員會也經過諸多的討論,但是非常可惜一直都沒有共識,是為什麼呢?因為提出版本的委員就多達二十幾位,每一個人放假的天數、放假的日子以及用意都不一樣,所以才會希望在協商的時候再認真來討論,但是非常可惜,在協商的時候也沒有進到任何的實質討論,今天就要表決了,甚至我們看到在準備表決的前一刻,我們都還沒有看到最後的版本,不知道到底共識是什麼、到底決定要放哪幾天、總共有幾個紀念日、總共有幾個節日、到底要放多少天數都還不知道,所以我必須要說,我們反對倉促的上路、反對倉促的立法,甚至是在表決的前一刻才看到手上的修正動議,甚至是我們在委員會裡面討論到的,包括我提議的婚姻平權紀念日、白色恐怖紀念日,還有1996年總統直選的國家主權日,全部都沒有被放在最後的修正版本,我也認為非常地遺憾。
1 所以我在這邊要講,我們大家都希望勞工可以多放假,但多放假要考慮的面向非常多,包括一些工商企業還有很多服務業大家要怎麼輪班、輪休,包括接下來的交通運輸要怎麼調整,還有包括政府為民服務的效率會不會因為這些多放假要進行調整,這些都是要細緻討論的。我認為裡面有兩個最大的差異點,一個是大家的史觀不一樣,因為決定哪幾天是紀念日,必須要經過大家的共識,例如我認為剛剛提到的12月10號美麗島事件很重要,為什麼沒有被放進紀念日?我認為1996年3月23號總統直選是國家主權日,很重要啊!為什麼沒有被放進去?甚至5月19號是白色恐怖紀念日,這些對臺灣民主的歷史來說都非常地重要,但是我認為的史觀都沒有被放在國民黨版本的紀念日條例裡面,所以非常地可惜,如果大家的史觀都還沒有辦法進行更進一步討論,又何來定義哪一些節日要放假呢?再來放哪幾天,像是到底要放小年夜還是放初四,也很多人在討論,為什麼最後決定是小年夜而不是初四?為什麼最後決定是放教師節,而不是統一放軍人節跟警察節?這個都需要詳細的討論,所以拜託大家,真的需要更多的對話、更多的討論才可以達到共識,謝謝。
2 主席:謝謝黃捷委員的發言。
3 接下來我們請許宇甄委員發言,張宏陸委員請準備。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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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院會-11-3-11
speakers ["韓國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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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5-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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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enda_lcidc_ids ["1144401_00002"]
meet_name 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第11次會議紀錄
content 報告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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