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VOD / 161087
張雅琳 @ 第11屆第3會期內政委員會第18次全體委員會議
| Index | Text |
|---|---|
| 0 | 張委員雅琳:(11時17分)謝謝主席。有請署長。 |
| 1 | 主席:吳署長有請。 |
| 2 | 張委員雅琳:部長可以先休息一下。 |
| 3 | 吳署長欣修:委員好。 |
| 4 | 張委員雅琳:謝謝署長。根據都市計畫法第四十五條的規定,公園、體育場所、綠地、廣場及兒童遊樂場,應依計畫人口密度及自然環境,作有系統之布置,除具有特殊情形外,其占用土地總面積不得少於全部計畫面積10%。但是我調閱國土署相關的統計資料,從110年到112年,基本上最高的只有澎湖縣達到接近10%,也就是9.6%,其他都是低於的;第二高的是高雄市,有到8.7%,許多縣市大概是持平或是維持逐步微微的上漲。但是有三個縣市,第一個是嘉義縣,從3.3%到現在已經只剩2.9%,包括嘉義市也是;其中彰化縣是從6%降到2.4%。我想我們做這些調查應該是希望能夠逐步達到10%,針對這些比率掉下來的,你們有沒有去了解原因是什麼? |
| 5 | 吳署長欣修:報告委員,針對10%的比率,的確當時的定義是希望臺灣都市計畫區的公共設施品質,尤其是公園、綠地能夠逐步成長,但是在修法之後,回過頭去檢視才發現既有的都市計畫區幾乎都不太可能,後來有些為了要補足這樣的面積,在規劃的過程當中大肆地做了很多的補強規劃,但是事實上劃了以後,又要面臨徵收的問題。長期間二、三十年下來,也發現確實是難以執行,所以後來在相關的公設保留地策略裡面,允許它做一些檢討,如果確實難以執行的部分,可能必須要檢討去取消,所以才會有這樣的政策循環。但是另外一點,大家對於可以取得的項目就加強做建設,希望補足都市計畫區內民眾的實際需要,其他部分就透過比較大型的開放空間的設計去做要求,也就是說,你有大的建案,我就鼓勵你留設開放空間出來,這是另外一種類型的補足公園綠地的不足。 |
| 6 | 張委員雅琳:但是我想要了解的是,今天為什麼要公園、綠地或是兒童遊戲場的空間?最主要是為了提升生活品質對不對? |
| 7 | 吳署長欣修:是。 |
| 8 | 張委員雅琳:這是世界的一些要求嘛!但是我想針對的是彰化縣原本是做到6%,可是現在卻降到2.4%…… |
| 9 | 吳署長欣修:這或許是統計上的落差,因為我們不太可能讓它減那麼多,這部分是不是容我們回去再調查清楚。 |
| 10 | 張委員雅琳:這個部分是不是可以詳細了解一下,然後再給我們一個簡單的說明好不好? |
| 11 | 吳署長欣修:好。 |
| 12 | 張委員雅琳:第二個部分,因為剛剛有講到現在要達到10%非常難,但是你們有透過一些方法,設法爭取一些開放空間,我想了解一下更精確的部分,針對一些重劃區的案子,是不是可以從這裡面也來要求呢?有沒有一些更積極的作為可以要求他們開設這樣子的綠地,特別是兒童遊戲場的部分? |
| 13 | 吳署長欣修:跟委員報告,關於委員這樣的要求,我覺得事實上是可行的,只是過去在相關重劃的公共建設項目裡面,公園、綠地通常都是先以綠地化的方式配上少部分的遊憩設施去執行,當時擔心的是做了以後,萬一5年內人口不夠多,很可能又要面臨設施更新,所以在早期重劃工程的項目裡面並不會特別去做,通常都是透過事後的追加,也就是透過重劃工程的盈餘再去補足這樣的設施。有關這一點,我想我們可以再跟地政司…… |
| 14 | 張委員雅琳:有沒有可能再更積極的…… |
| 15 | 吳署長欣修:我們會再跟地政司討論,看看是不是請他們來要求各地方政府,在執行重劃區公園、綠地的工程項目裡面,主動把兒童遊戲設施納進去,這樣他在第一時間就可以去執行。 |
| 16 | 張委員雅琳:對,不然就會變成等到都已經蓋好了之後,這一塊又變成只能在那個很有限的面積裡面去做。 |
| 17 | 吳署長欣修:對,到時候又變成大家互爭空間。 |
| 18 | 張委員雅琳:是,沒錯,所以這個部分我們大概什麼時候可以來追相關的進度? |
| 19 | 吳署長欣修:關於委員的垂詢,我想我來跟地政司討論一下,因為地政司必須找各縣市政府討論把它納到項目裡面去。 |
| 20 | 張委員雅琳:好,那一個月之後我們再來跟您了解一下進度好嗎? |
| 21 | 吳署長欣修:好。 |
| 22 | 張委員雅琳:謝謝。 |
| 23 | 接著我問一下住都中心,抱歉,剩下24秒。 |
| 24 | 主席:請花董事長。 |
| 25 | 花董事長敬群:委員好。 |
| 26 | 張委員雅琳:董事長好。因為住都中心就是管很多社宅的建置,但是我之前看了一些社宅的建案裡面,通常兒少休憩設施是比較少的,可能是一些開放空間或是有一些步道。針對這個部分,我們是不是也可以在相關的社宅把兒少遊戲空間主動納入呢? |
| 27 | 花董事長敬群:跟委員報告,當然就開放空間的部分,我們會做一些整體規劃,委員今天提起來,我們回去就來規劃檢討。 |
| 28 | 張委員雅琳:最後一點時間,我希望這次可以把它納入,因為既然是社宅,就會有很多年輕家庭,也有可能是長照的設施,大家會需要一些休憩的設備,這個部分應該要主動納入。同時我也希望在做這些相關規劃的時候,我們可以找一些兒少的專家團體,一起來看這些設施是不是有符合那邊未來的需求好不好? |
| 29 | 花董事長敬群:好,謝謝委員指導。 |
| 30 | 張委員雅琳:謝謝。 |
| 31 | 主席:謝謝張雅琳委員,剛剛委員詢答要求提供的相關資料,請部會會後提供。 |
| 32 | 下一位請吳琪銘委員質詢。 |
公報詮釋資料
| page_end | 46 |
|---|---|
| meet_id | 委員會-11-3-15-18 |
| speakers | ["牛煦庭","蘇巧慧","張智倫","張宏陸","麥玉珍","許宇甄","王美惠","黃捷","李柏毅","徐欣瑩","林俊憲","徐富癸","張雅琳","吳琪銘","王鴻薇","高金素梅","邱鎮軍","丁學忠"] |
| page_start | 1 |
| meetingDate | ["2025-05-08"] |
| gazette_id | 1144701 |
| agenda_lcidc_ids | ["1144701_00002"] |
| meet_name | 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內政委員會第18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
| content | 一、邀請內政部部長、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董事長就「都市更新與危老重建之執行成效及未 來展望」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二、審查委員牛煦庭等17人擬具「都市更新條例增訂第四十 四條之一條文草案」案;三、審查委員賴惠員等23人擬具「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 第三條及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第一案至第三案綜合詢答並處理法律提案】 |
| agenda_id | 1144701_00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