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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亭妃:(9時49分)謝謝主席,先請數發部的法制處、數位產業署及資通安全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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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數發部的法制處、數位產業署及資通安全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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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亭妃:我們今年剛好在談法,我想請教你們三位副處長,還有副組長。現在不論是在所謂的國際情勢或是國內情勢,基本上,馬上很多狀態會慢慢浮現,尤其選舉又要到了,我想請教一下,對於目前如果有假帳號、假帳號喔!假帳號反串攻擊,用所謂一條龍的方式再去做散播,請問我們現在有法源可管嗎?有嗎?如果依照數位部,有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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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副處長宜倫:報告委員,如果依照委員剛剛所提在打詐部分的話,我們目前的打詐條例還是針對詐欺妨害的狀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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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亭妃:不是打詐、不是打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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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副處長宜倫:對,如果是有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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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亭妃:不是打詐,就是一般現在如果在所有的狀況,他是用假帳號反串攻擊,我們現在有法源可管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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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副處長宜倫:目前我們還是透過跟業者的合作來處理這方面的事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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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亭妃:假帳號反串等你已經跟業者合作,然後業者再傳給所有相關調查完之後回來,這所有一條龍的局勢,都已經不知道跑到哪裡去了,所以表示我們現在假帳號反串攻擊,然後再做散播,這是無法可管的,是不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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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副處長宜倫:我們目前還是要依照個案的狀況來判斷,就這樣的行為有沒有符合其他法令上的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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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亭妃:如果2018年那時候非常嚴重的內容農場再現,當時候就是莫名其妙,所有中共的網軍做內容農場的生產,然後一條龍、一條鞭,整個往外擴,當時候的狀況是如此,那時候還沒有數發部,現在有了之後,還是無法可管嗎?還是無法可管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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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副處長宜倫:跟委員報告,這個部分在當時行政院的督導之下,其實各部會一起制定了針對訊息的「識詐、堵詐、阻詐、懲詐」相關的綱領,還是會依照這個綱領,大家再去做一個精進的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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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亭妃:怎麼精進的措施?現在所有的手法是越來越厲害,他用假帳號反串,然後深入到每一個粉絲專頁裡面,比之前2018年的內容農場更厲害囉!我剛剛問數發部,你們這幾位可能比較有相關的,表示現在也是一樣沒有任何的方式,是不是?有嗎?現在有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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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副處長宜倫:報告委員,我們目前針對訊息的部分,還是要從訊息的本身內容來判斷是真是假之後,我們才會去做相關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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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亭妃:就訊息是不是怎麼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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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副處長宜倫:是不是假訊息這個部分還是仍然在個案,我們會先去做判斷,會依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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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亭妃:你要怎麼判斷?是不是假訊息,你要怎麼判斷?有窗口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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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副處長宜倫:我們其實是依照行政院當時訂的綱領,各部會根據它各自的領域去針對這個訊息判斷是否為假,我們會再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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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亭妃:你怎麼判斷是否為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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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副處長宜倫:可能要看具體內容的部分是涉及哪一個部會的權責,我們數發部是會跟其他平臺業者採取合作的管道,再儘速對這個部分提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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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亭妃:可是2018年當時候的內容農場都是針對個人、都是針對政府的政策,然後去污衊、去扭曲,你怎麼判斷這個何以為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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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副處長宜倫:這個部分其實我們仍然還是在行政院督導之下,跟各部會去做合作的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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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亭妃:對嘛!所以你還是一樣。2018年到現在,別人一直在精進,科技網路一直在精進,假訊息一直在精進,但是我們政府沒有精進,你們所回答的跟2018年有什麼不同?2018年的內容農場,那時候的嚴重程度你們應該還記憶猶新吧?是不是?現在是越來越變本加厲,可是你們束手無策,還是以當時候的綱領,然後辨別是否為真,等你辨別出來,你知道嗎?現在的LINE及現在的粉絲專頁都已經傳過好幾波、連好幾波了,2018年LINE還沒有發展得這麼樣快速,現在LINE無遠弗屆,訊息在第一時間傳出去,你怎麼收回來?沒辦法收了,可是人民已經很直接看到錯誤訊息的傳遞,數發部如果還是這樣的態度,那請問成立數發部有什麼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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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副處長宜倫:報告委員,如果在技術部分我們有精進,我們也會跟資安院有共通的合作措施,這個部分我們會持續根據外在環境做技術的精進。另外,在實質內容的判斷仍然還是要回到各部會的權責,而去對內容做判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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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亭妃:副處長,從整個過程到現在,科技的發展跟不一樣的轉變,速度比我們政府還快,我們頭腦還沒想到那裡,人家早就已經作為一條龍、一條鞭,然後從假帳號反串、攻擊,甚至給假訊息,等你要去辨別的時候,早已經在LINE的群組當中不知傳多少波出去了,你要怎麼擋?我們的臉書、粉絲帳號也是一樣。副處長,你要多久啦?我今天正式要求,有關假帳號的反串跟廣傳、錯誤訊息的傳遞,你們何時要給我們一個比較確切的處理方式?窗口在哪裡?否則你說要查,我們連窗口都不知道在哪裡,我們要怎麼查?要怎麼給出資料?沒辦法給資料啊!副處長,多久要給我們一個資料?一個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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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副處長宜倫:報告委員,這個部分可能涉及跨部會,可不可以給我們比較長一點的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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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亭妃:兩個月?三個月?沒關係,你要多長嘛?有總比沒有好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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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副處長宜倫:謝謝委員,這個部分可不可以給我們大概三個月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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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亭妃:好,三個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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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副處長宜倫:我們研議一下再跟委員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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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亭妃:好,三個月,麻煩!這太重要了!我們發現2018年內容農場已經非常猖狂,結果你們還是這樣的態度,好,三個月,請你把假帳號的反串、假訊息的傳遞這部分要怎麼遏止、要怎麼去做單一窗口的管理,給我們一個報告。你說各部會,各部會散播在各部會,無法可管,單一窗口要怎麼處理,三個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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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請李世德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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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請李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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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主任世德:委員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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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亭妃:主任,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的籌備處跟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到底要在打詐綱領當中扮演什麼角色?如果依照你講的,你們也希望可以有關鍵性、積極性,可是我們看所有的資料,你們現在只有提供個資法的法律解釋和各單位個資事件的諮詢,就只有這個樣子,這是很被動的,非常被動!極度被動!個資法算是防詐的源頭,如果你們這麼被動,我們怎麼強化保護,去避免個資的外洩?然後你又怎麼去監督各部會去管理個資跟防範外洩?你們是很重要的一個關鍵,你要怎麼扮演這個角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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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主任世德:是,跟委員報告,在目前我們規劃的版本裡面,我們本身會形成一個很重要的個資保護政策推進會議的架構,原則上就是由我們來做主導,中央、地方的相關機關會納入我們這個平台,我們以這樣一個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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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亭妃:好啊,納入這個平台之後,你只是給他們諮詢,還是你有強化性,可以要求各單位作為防詐的源頭,去保護我們的個資不要外洩,然後要求、監督各個機關在打詐的部分必須要有保護人民的堅決立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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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主任世德:對,跟委員報告,未來這個政策推進會議不是只有諮詢,它會以我們為主,因為在修法裡面第一條之二的第一項就已經強烈規定了一個很重要的原則,所有中央、地方各級機關都有義務要來協助個人資料保護信賴環境的建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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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亭妃:話大家都會講,原則大家都會訂,執行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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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主任世德:是,我們未來在這裡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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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亭妃:你認為你有辦法嗎?你有辦法要求各部會做到位,成為打詐的關鍵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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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主任世德:是,畢竟未來它是一個獨立機關,本身在個資法裡面所賦予的職權,以及中央、地方各級機關要配合的義務,還是會載明在法律裡面,基於這一點,未來的政策推進會議不會淪落到只是一個被動諮詢的角色,這邊還會再訂一個子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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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亭妃:主任,我要問的就是這一點,今天法過了之後,我們到底可以給予你們什麼樣的武器?你沒有武器,你要怎麼動?誰要聽你的?如果各部會都不聽你的,你要怎麼去保護所有的人民?個資現在是上位,每一樣東西只要牽扯到個資,就是非常嚴重的事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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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主任世德:是,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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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亭妃:更何況現在在打詐的關鍵時間。為什麼我一直在催促?你知道這個保護法我們已經催促多久了?好不容易今天看到要開始審了,所以我們期望個資保護法給你們之後,你們是有武器的,而不是只是一個被諮詢的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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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主任世德:不會,不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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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亭妃:不會哦?你保證,你要保證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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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主任世德:是,裡面還要訂一個子法,就是有關政策推進會議,它的子法還要規範如何來運作剛剛所說的這樣一個機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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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亭妃:今天我們這樣的質詢,就是希望你要給自己非常重要的一個壓力,在這個子法當中,你要訂到什麼樣的程度,才能給你保護人民個資的立場,這才重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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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主任世德:我們會把委員的意思在訂這個子法的時候也一定會納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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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委員亭妃:再麻煩,拜託!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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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主任世德:好,謝謝委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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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謝謝陳亭妃委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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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位請鄭正鈐委員發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