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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會議 @ 第11屆第1會期第22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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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33:37,830 00:34:01,535 報告院會現在繼續開會討論事項第27案本院民進黨黨團針對第11屆第1會期第16次會議報告事項第18案、第39案至第43案及第84案院會所作決定提出復議請公決案本案經第1會期第17次會議決議另訂其處理
00:34:06,016 00:34:34,190 報告院會本案留待處理討論事項第28案本院民進黨黨團針對第11屆第1會期第18次會議報告事項第6案、第15案及第16案院會所作決定提出覆議請公決案本案經第1會期第19次會議決議令定期處理報告院會本案留待處理
00:34:36,996 00:35:04,205 討論事項:第29案:零四零三政災重建條例草案:本案經第一會期第13次會議決議協商後再行處理報應會本案留待處理討論事項:第30案新住民權益保障法草案
00:35:05,804 00:35:27,669 請宣讀審查報告本院內政委員會於113年4月29日、6月12日分別召開全體委員會議審查本案由高津趙錦委員宋梅擔任主席除邀請提案委員說明提案要旨並邀請相關經關列席報告並被質詢於報告及詢答完畢進行條文之逐條審查
00:35:28,829 00:35:37,611 與會委員經準備討論並審慎演唱後:將全案併案審查完據:令通過副大局亂相全案併案審查完據擬具審查報告提報約會討論約會討論前需經黨團協商約會討論時由高經、趙錦武、袁素梅做補充說明宣讀完畢
00:35:51,993 00:36:16,441 請召集委員、高經委員、素美補充說明無補充說明本案經審查會決議需交由黨團協商令行政院、委員范雲等、委員吳佩儀等、委員吳思堯等分別之提案分經第一會期、第二十次、第二十一次、第二十二次會議決定
00:36:18,140 00:36:23,563 近乎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報告委員會本案留待處理討論事項第31案
00:36:32,129 00:36:44,702 《證券交易法》第14條條文修正草案國民黨黨團提案經第一會期第12次會議決定自委員會抽出淨富二讀並由國民黨黨團負責召集協商
00:36:49,636 00:37:05,601 台灣民眾黨黨團提案經第一會期第12次會議決定致委員會抽出淨富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報告委員會本案現已完成協商請宣讀協商結論
00:37:07,845 00:37:29,914 議法院黨團協商結論時間113年7月15日星期一下午30地點紅樓302會議室協商主題《證券交易法第14條條文修正草案》協商結論第14條照協商條文通過如復見協商主持人韓國瑜江啟臣協商代表胡坤吉、洪孟凱、陳玉珍、林思明
00:37:31,275 00:37:45,982 張祺凱、柯建民、吳思瑤、莊瑞雄、黃珊珊、林國成、吳春成、黃國昌宣讀完畢請問院會對以上協商結論有無異議無異議本案主條討論時,盡依協商結論處理《證券交易法》請宣讀第14條
00:37:56,035 00:38:14,589 第14條本法所稱財務報告只發行人及證券商、證券交易所依法令規定應定其編送主管機關之財務報告前項財務報告之內容適用範圍作業程序編制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財務報告編制準則由主管機關定之
00:38:15,269 00:38:34,564 不是用《商業會計法》第4章、第6章及第7章之規定第一項財務報告應經董事長、經理人及會計主管機關簽名或蓋章並出具財務報告內容無虛偽或隱匿之證明前項會計主管應具備一定資格條件並於任職期間內持續專業進修
00:38:37,146 00:38:55,172 其資格條件持續專業進修之最低進修時數其辦理進修機構應具備條件等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股票已在證券交易所上市或於證券櫃台買賣中心上櫃買賣之公司一、第二項規定編制年度財務報告時
00:38:56,693 00:39:19,140 因另一主管機關規定接納公司薪資報酬政策、全體員工平均薪資及調整情形、董事及監察人質酬金等相關資訊前項公司盈餘張誠定名以年度盈餘提撥盈利比率為基層員工調整薪資或分派酬勞但公司尚有累積虧損時應予彌補
00:39:21,381 00:39:35,147 前項調整薪資或分配酬勞金額單自當年度盈利事業所得而減除之宣讀完畢照協商條文通過全案經過二讀現有民進黨黨團提議繼續進行三讀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異議請宣讀經過二讀之條文
00:39:46,516 00:40:09,225 第14條本法所稱財務報告只發行人及證券商、證券交易所依法令規定應定期編送主管機關之財務報告前項財務報告之內容適用範圍作業程序編制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財務報告編制準則由主管機關定之不適用商業會計法第4章、第6章及第7章之規定
00:40:10,505 00:40:24,952 第一項財務報告應經董事長、經理人及會計主管簽名或蓋章﹐並出具財務報告內容無虛偽或隱匿之聲明前項會計主管應具備一定之資格條件﹐並於任職期間內持續專業緊修
00:40:27,453 00:40:45,210 其資格條件持續專業進修之最低進修時數及辦理進修機構應具備條件等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股票已在證券交易所上市或於證券櫃台買賣中心上櫃買賣局公司依第二項規定編制年度財務報告時
00:40:46,691 00:41:07,066 因令依主管機關規定揭露公司薪資報酬政策、全體員工平均薪資及調整情形、董事及監察人之酬金等相關資訊前項公司應與張誠定名以年度盈餘提撥一定比率為基層員工調整薪資或分派酬勞但公司尚有累計虧損時應於彌補
00:41:09,627 00:41:31,237 前項調整薪資或分派酬勞金額等自當年度盈利事業所得檢除之宣讀完畢三讀條文已宣讀完畢請問院會有無文字修正無文字修正決議《證券交易法》第14條條文修正通過
00:41:38,980 00:42:03,614 發言會現有完成立法程序後委員登記發言每位委員發言時間兩分鐘我們請洪孟楷委員發言主席各位立院同仁感謝我們在這一屆會期裡面
00:42:05,325 00:42:27,700 今天是本會期的最後一天但是我們共同努力來推動許多福國利民並且國人所關心的民生法案尤其剛剛三讀通過的《證券交易法》第14條就是鼓勵上市櫃公司如果說有年度一定盈餘的時候提撥比例給基層員工調整薪資分派酬勞
00:42:28,661 00:42:48,919 我們鼓勵企業、我們鼓勵上市櫃公司能夠繼續的獲利而獲利的結果我們更鼓勵公司、拜託公司、要求公司能夠提撥一定比例給基層員工來薪資跟分配酬勞而且我們也有淡出如果公司真的有累積虧損的時候應該予以彌補
00:42:52,286 00:43:10,896 這個是在兼顧公司治理以及能夠讓上市櫃公司獲利的時候讓他們的員工能夠有加薪的主要方向所以在這個會期裡面我們通過兩個鼓勵企業加薪減稅分別是中小企業條例以及今天的證券交易法第14條
00:43:11,897 00:43:40,993 我想更重要有三個目的第一我們能夠讓台灣好的人才繼續留在台灣為我們台灣的企業打拼第二上市櫃公司是我們整個經濟市場裡面的火車頭有火車頭能夠來帶動加薪提前加薪就如同我們公部門率先加薪的時候連帶著讓整個市場能夠有正向幫助以及第三我們希望讓台灣的經濟能夠有正向的循環
00:43:41,753 00:44:03,398 所以在昨天三個黨團共同簽下的協商今天能夠二三度通過這是過去好幾屆的財政委員會相關委員都希望推動但是沒有辦法推動而在今天第11屆的新國會第一個會期我們繳出這個成績單我們希望未來台灣經濟越來越好感謝大家謝謝謝謝黃委員
00:44:10,653 00:44:30,868 發言截止登記報告委員會各黨團推派的委員均與發言完畢討論事項第32案刑事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宣讀審查報告
00:44:32,506 00:44:51,221 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於113年6月12日召開全體委員會議並案審查本案由吳俏杰委員從前擔任主席除邀請提案委員及黨團說明提案要職外相關機關亦應邀指派代表列席說明並答覆委員詢問與會員於聽取報告並清詢答後審略大體討論進行逐條審查並將全案審查完據
00:44:57,466 00:45:07,704 原經決議本案審查完略擬具審查報告提醒院會公決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吳兆吉委員宗憲出席說明宣讀完畢
00:45:09,751 00:45:38,104 請召集委員吳委員中線補充說明吳補充說明本案經審查會決議需交由黨團協商另外,台灣民眾黨黨團提案經第一會期第22次會議決定自委員會抽出淨富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報告委員會本案應上代協商做以下決議協商後提出本次會議處理
00:45:40,455 00:45:40,776 討論事項第33案
00:45:43,578 00:46:12,984 本院國民黨黨團建請院會決議農業部應調整公糧收購價格由每公斤26元調整至每公斤34元一案本案經第一會期第13次會議決定本案及修正動議並同交付黨團協商並由國民黨黨團負責召集協商報告院會本案留待處理
00:46:19,212 00:46:27,718 討論事項第34案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宣讀審查報告
00:46:54,505 00:47:15,257 好,我們請議事人員確認一下報告委員會本案現已完成協商請宣讀協商結論
00:47:18,700 00:47:44,376 立法院黨團協商結論時間113年7月11日星期四下午20時30分地點一廠三樓會議室協商主題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部分條文修正查案協商結論一第四條保留送院會處理二第五條第七條第八條第十條均不予修正維持現行條文三區域照審查會審查結果通過四
00:47:46,877 00:48:00,625 院會進行處理時,非保留部分宣讀後均予以通過保留部分暫保留保留部分院會進行處理前由各黨團推派一人依台灣民眾黨黨團、民進黨黨團、國民黨黨團順序輪流發言每人發言時間為3分鐘發言完畢後即進行保留條文之處理
00:48:10,351 00:48:23,461 協商主持人韓國瑜江啟臣協商代表傅坤祺、洪孟凱、林思明、翁曉玲、柯建民、吳思耀、莊烈雄、鍾嘉斌、黃國昌、黃珊珊、吳春成宣讀完畢請問院會對以上協商結論有無異議
00:48:27,441 00:48:51,978 無依本案主條討論時竟因協商結論處理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第4條保留第5條維持現行條文第7條維持現行條文第8條維持現行條文第10條維持現行條文報告委員會非保留部分
00:48:52,839 00:49:03,750 均已處理完畢保留第四條條文留待協商討論事項第35案
00:49:06,974 00:49:27,176 本院委員翁曉琳等建請院會決議將郭國文委員移送紀律委員會議案本案經第一會期第16次會議決議協商後再行處理報告院會本案應上代協商協商後提出本次會議處理
00:49:31,850 00:49:45,317 討論事項第36案:本院委員翁曉琳等建請院會決議將中嘉賓委員移送紀律委員會議案:請議事人員宣讀提案內容
00:49:46,437 00:50:13,249 韓越委員翁曉琳、羅志強、徐宇貞等13人有鑑於中加密委員於5月17日約會中暴衝上主席臺二度撲倒陳金輝委員而將其摔傷在地中委員不僅手抱陳委員之臂腿更以頭緊貼其下半身造成陳委員臀腿處有大片淤漆傷痕、疼痛、難癌中委員此舉不僅違反《立法委員行為法》第7條第1項第5款
00:50:14,609 00:50:24,903 立法委員應秉持理性問證、共同維護一場秩序﹐不得有暴力之肢體動作之規定﹐各有違反刑法第277條﹐傷害罪與第304條強制罪﹐性騷擾防治法等之餘
00:50:29,910 00:50:55,237 因予以嚴重的譴責,原提案將中教兵委員移送本院紀律委員會及性別平等委員會等相關委員會處以最嚴厲處罰以維護本院立法委員之人身安全,是否有當請供決案宣讀完畢依照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8條第3項之規定本案經提案人說明提案子趣,大體討論後
00:50:56,840 00:51:24,139 即議決交付審查或禁付二讀或不予審議報告院會提案委員不說明未有委員登記不發言現在有國民黨黨團提議禁付二讀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異議本案禁付二讀
00:51:26,021 00:51:39,564 依據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74條之一規定另有民進黨黨團提議交付黨團協商做以下決議本案交付黨團協商並由國民黨黨團負責召集協商
00:52:29,534 00:52:53,176 法院會現在處理討論事項第37案本院民進黨黨團建請院會決議要求立法院應針對2024年7月8日立法院紅樓二樓走廊監視引帶檔案外流儀式進行調查議案請議事人員宣讀提案內容
00:52:54,384 00:53:22,094 委員民進黨黨團建於立法院系全國最高民意殿堂為維護院區內安全因應各項維安需求在院區會議室、研究大樓等均設有監視器而院區監視影像之調閱有一定的申請程序監視錄影畫面檔案並僅供申請人釐清時使用不得作為其他用途為2024年7月8日立法院紅樓二樓走廊監視影像
00:53:23,234 00:53:49,082 黨案竟由立法院流出在媒體大肆播放、轉傳不僅有違調閱原則亦有侵害各資之餘立法院監視影像涉及全體立委練習立法院相關會議之各部會人員採訪外賓、採訪媒體人員及前來立法院恰公民眾的出入、動態及隱私應嚴守《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相關規定避免遭不當利用
00:53:49,662 00:54:14,151 原此建請院會作成決議,要求立法院應針對2024年7月8日立法院紅樓二樓走廊監視影像檔案外流儀式進行調查,與依照內項院會提報調查結果,並追究相關人員責任是否有當請公決案。宣讀完畢依照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八條第三項之規定
00:54:14,775 00:54:35,835 本案經提案人說明提案子去大體討論後,即議決交付審查或禁負二讀或不予審議報告委員會本案提案黨團不說明請提案黨團民進黨黨團代表林委員、楚英說明提案子去
00:54:46,827 00:55:14,878 謝謝主席以及各位大院同仁大家早安大家好立法院是最高的民意殿堂但是立法院現在也出現了老大哥正看著你立法院已經成為一個立委辦公的時候被監控的場域嗎在上個星期一也就是7月8號的時候立法院竟然出現了
00:55:16,158 00:55:40,107 有錄影帶可以直接外流的狀況我想要請問各位大院同仁立法院屬於大家的而在這裡辦公我們所面對的一言一行這樣的監視錄影帶在沒有一個合理公告的流程竟然就轉瞬間外流甚至於被拿來到處的轉播跟狂播
00:55:41,380 00:56:04,273 民進黨團認為這是屬於一個大家辦公的場域所有的任何一個研究大樓任何一個研究室任何一個委員會甚至於現在在我們開會的這個場域我們錄影錄音是為了做下記錄但是不是為了針對個人來進行監控
00:56:07,515 00:56:26,980 台灣是一個自由、民主的國家,屬於我們的影像、我們的發言在公開場域當中我們對外播送,但是為了安全的個人的影像,沒有經過當事人的同意,可以這樣流出嗎?這是一個什麼示範?
00:56:28,220 00:56:45,052 我們今天走在自己家裡的大樓當中我們今天走在街上難道說立法院現在要示範的是要告訴大家台灣成為一個被監控的地方嗎台灣變成是一個民意當中
00:56:45,812 00:57:06,629 最高的民意殿堂但是屬於立委的影像可以就這樣私自流出請問有詢問過立委個人嗎請問有詢問過民進黨黨團嗎所以在這裡民進黨團具體的要提出就是希望院會能做成決議針對立法院在2024年7月8號立法院紅樓二樓監視錄影帶外流儀式來進行調查也希望在一週之內向院會提報結果
00:57:14,875 00:57:32,606 今天只是民進黨團受到了這樣的不明原因的外流沒有一個合理的程序如果說今天另外的兩個黨團不論是國民黨團或是民眾黨團你們也認同默許這樣的狀況那麼我們在做一個什麼樣錯誤的一個示範
00:57:38,345 00:58:00,047 所以民進黨團要求針對這一次錄影帶的外流的過程要做一個報告如果今天這種在走廊上在公共空間個人或是個別黨團的影像可以流出那麼也請立法院韓國瑜院長告訴我們
00:58:02,037 00:58:20,546 申請程序是什麼?什麼理由可以申請?否則就會變成公報私仇、私相授受、政治操弄跟政治操作這是在立法院當中其實大家最不願意看到的議事公房可以有各自的論述
00:58:21,667 00:58:45,662 但是不應該用這種私密影像或者是私自的影像來做對外公開的政治操作跟政治報復因此民進黨黨團要求在最高的民意殿堂維護院內安全因應各項維安需求我們期望大院的所有同仁可以一起支持
00:58:47,203 00:59:06,937 來把整個報告還原也讓所有的立法委員不論朝野的立委在自己的工作場域獲得必要的安全與保障而不至於自己的個資或相關的影像會做外流否則這將是一個最錯誤的民意的示範
00:59:10,850 00:59:26,881 好,謝謝林委員說明提案子趣現在進行大體討論,未有委員登記,不發言現有民進黨黨團提議禁覆二讀,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異議本案禁覆二讀
00:59:29,651 00:59:43,279 現在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74條之一規定另外國民黨黨團也有提案交付黨團協商本案作以下之決議交付黨團協商並由民進黨黨團負責召集協商討論事項第38案
00:59:55,899 01:00:09,453 本院民進黨黨團建請院會決議要求立法院針對2024年7月8日本院第11屆第一次會議內政委員會第27次全體委員會會議進行調查議案請議事人員宣讀提案內容
01:00:19,639 01:00:33,276 本院民進黨黨團鑒於立法院各委員會會議之召開包括初練習人員簽到、發言、登記時間等依規定居用一定的作業程序立法院各委員會會議室規則第7條規定會議室門口詮釋會議名稱並設簽到處
01:00:38,382 01:01:06,665 依慣例上午會議於7時30分以後下午會議於1時30分以後於會議室被妥簽到表供初列席人員親自署名簽到立法院議事規則第6條本院會議出席者及列席者均應署名於簽到簿即第60條規定各種委員會發言委員委員發言之登記由委員於開會前一小時起親自登記於該委員會登記簿長久以來
01:01:07,706 01:01:36,201 為各委員會所遵循辦理2024年7月8日本院第11屆第一會期內政委員會第27次全體委員會議據開會通知會議時間為上午9時起依規定及慣例上午7時30分起應與會議室備託簽到表公簽到並於上午8時起辦理委員發言登記然當次會議未有委員會人員於時間內到場辦理初列席人員簽到
01:01:36,901 01:01:55,338 一位依法與開會前一小時起本里委員發言登記明顯違反立法院議事規則各委員會會議議事規則嚴重侵害本院委員出席會議發言之權益原此建請委員會作成決議要求立法院針對2024年7月8日本院第11屆第1會期內政委員會第27次全議委員會議為依規定辦理簽到
01:02:02,324 01:02:28,747 委員發言等籍相關作業已是進行調查與一座內項院會提報調查結果並追究相關失職人員責任是否有當請公決案宣讀完畢依照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8條第3項之規定本案經提案人說明提案子去大體討論後及議決交付審查或淨附二讀或不予審議
01:02:31,548 01:02:37,304 請提案黨團民進黨黨團代表蘇委員巧惠說明提案子序
01:02:45,967 01:03:04,309 主席各位同仁立法院是一個開會的地方不管是委員會或者是院會我們都應該要遵守開會的各項規則這樣才有辦法大家好好的討論在這個殿堂裡討論這不但是慣例更是規定
01:03:05,390 01:03:29,404 所以說實在的我們就這一次在我們7月8號的內政委員會會議發生了諸多不可取的事項我們當然希望能夠在這裡好好的請整個立法院同仁一起來討論大家可以看到這幾年來我們的委員會其實按照慣例都是在7點30分以後並
01:03:32,826 01:03:52,334 議事人員就會拿出了簽到表單讓各位委員逐一簽到並且在8點左右的時間讓在場的委員可以依序簽到未來發言的順序這是在立法院各委員會會議室規則第7條明擺規定會議室門口懸掛會議名稱並設簽到處
01:03:59,196 01:04:25,551 甚至是在立法院議事規則第6條本院會議出席者及列席者均應署名於簽到部60條規定各種委員會委員發言之登記由委員於開會前一小時起親自登記於該委員會登記部所以我剛剛說不但是慣例更是規定這當然應該要各委員會可以遵守
01:04:26,351 01:04:43,606 可是我們可以看到就在上個禮拜7月8號這個禮拜7月8號本院的第11屆的第一會期內政委員會27次的這一次全體委員會議我們非常遺憾的看到明明就有開會通知會議時間是在上午9點
01:04:46,108 01:05:08,041 7點30分不但沒有議事委員到會場來布置會場當然更沒有所謂的簽到表之後8點也沒有所謂的發驗登記單這讓所有已經到場的委員包括我本席也是內政委員會的委員完全沒有辦法依照既有的慣例
01:05:09,121 01:05:31,086 應該有的規則來就會議事項進行討論這是一個侵害立法委員問政權利極大的傷害如果這個事件可以就這樣輕輕帶過那麼未來是不是各委員會就可以據此主張這即將成為是新的慣例這難道是我們希望這一屆新國會
01:05:32,106 01:06:00,527 作成的表率、作成的慣例是這樣開先河的嗎所以我們在這裡明白的、清楚的要求建請院會能夠作成決議針對這一次的會議未依規定辦理簽到委員發言登記等相關作業這樣的事情進行調查並且於一週內向院會提出調查報告追究相關失職人員的責任請大家支持
01:06:05,529 01:06:25,897 謝謝蘇委員現在進行大體討論未有委員登記不發言現有民進黨黨團提議禁覆二讀請勿願會有無異議無異議本案禁覆二讀現在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74條之一規定
01:06:28,413 01:06:36,028 另外國民黨黨團也有提議交付黨團協商本案做以下之決議交付黨團協商並由民進黨黨團負責召集協商
01:06:44,319 01:07:03,292 討論事項第39案本院國民黨黨團建請院會決議針對紅樓二樓招人入侵一事進行詳細調查並建請本院應加強院區管理議案請議事人員宣讀提案內容
01:07:04,059 01:07:29,175 本院國民黨黨團有鑒於2024年7月8日立法院紅樓二樓有可疑小小之徒以不當手段開鎖、破窗、擅闖會議室嚴重影響本院安全為維護立法院院區之秩序和環境安全以及立法委員職員及相關部會人員之人身安全建起院會作審決議針對紅樓二樓遭人入侵一事進行詳細調查並建起本院應加強院區管理
01:07:32,717 01:07:57,798 嚴懲擅自闖入本院內政委員會202會議師之人事:以及考慮更換不易被外力破壞之門所是否有當請公決案宣讀完畢依照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8條第3項此規定本案經提案人說明提案只去大體討論後即一決交付審查或禁負二讀或不予審議
01:07:59,452 01:08:04,982 請提案黨團國民黨黨團代表陳委員喻貞說明提案子去
01:08:13,277 01:08:36,943 主席各位同仁立法院議事衝突所在多有但是呢本黨團提出這個提案是相對應於因為前一個提案民進黨在霸占內政委員會前一個禮拜7月8號的前一個禮拜霸占內政委員會軟禁議事人員之後不讓議事人員可以
01:08:37,542 01:08:54,045 不讓我們的這個召委可以順利的主持會議之後竟然還怕人話叫人的提出剛剛前面的那個那個相關的調查案所以本黨團不得已只好提出相對應的這個提案就是有關於7月8號
01:08:56,067 01:09:17,323 上午正常門被開的時間是7點但是在前一個晚上我們就發現根據調閱立法院相關的監視錄影帶我們就發現內政委員會在前一個晚上就有不明的小小之徒以不明的手段 雞鳴狗道之速入侵本院院區裡頭的紅樓202會議室
01:09:21,506 01:09:36,981 剛剛蘇曉薇委員說得很好我們身為立法委員、國會議員是應該身為人民表率我們來這裡是來做審查議案、增進全民福祉的事情不是來做小小之數7月8號前一個晚上根據監視錄影帶竟然有
01:09:44,689 01:10:04,802 我們的立法委員及不明人士一同進入以不知道什麼方式進入內政委員會用破壞門的門鎖的方式不管說有沒有破壞就是用特別的方式進入了內政委員會造成當日重要的法案無法進行因此
01:10:06,514 01:10:34,395 國民黨黨團提出為了保護我們立法委員職員及相關部會人員之人身安全建請請院會作成決議針對紅樓、二樓在2024年7月8日遭人入侵一事要進行詳細調查同時加強本院的院期管理嚴懲擅自闖入本院內政委員會202會議之人事我們知道除了
01:10:35,336 01:10:59,735 立法委員以外還有一個不知名的人士以及考慮更換因為我看到我們這個立法委員同仁裡頭有特別的有一些有特別的機敏狗道之術不知道如何就可以把鎖很任意的這個打開所以本黨團也建議請本院立法院考慮更換不易被外力破壞之門鎖以上是否有當 見請公決 謝謝
01:11:04,796 01:11:29,219 謝謝陳委員現在進行大體討論未有委員登記發言不發言現有國民黨黨團提議禁覆二讀請問院會有無異本案禁覆二讀現在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74條之一規定另外民進黨黨團也有提議
01:11:29,864 01:11:56,128 交付黨團協商本案作以下之決議交付黨團協商並由國民黨黨團負責召集協商討論事項第40案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建請院會決議成立國家發展基金不當投資暨管理失職調查委員會一案請議事人員宣讀提案內容
01:11:56,997 01:12:19,597 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有建於國家發展基金下升國發基金近年投資目標逾過半嚴重虧損如2017年投資如新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投資聯合再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由新日光能源科技、玉晶能源科技與深陽光電科技合併成立
01:12:20,197 01:12:42,296 於2019年投資東北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國發基金以輪紓困基金由有勝者如心股份有限公司以造假財報坑殺投資人聯合再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不僅涉及官商勾結還將中國產製品裝設於軍事要塞國發基金投資弊案易落荒
01:12:42,976 01:13:06,087 而多家令人匪夷所思之投資標的﹐其公司近與府院高層關係密切﹐更讓人懷疑政府罔顧納稅人之權益﹐只顧謀取自家政商利益﹐為釐清國發基金不當投資暨管理失職之原因﹐是否存有不當外力介入﹐以及對投資標的所引申之弊案﹐有無護航放學之行為﹐
01:13:06,787 01:13:31,761 原依據《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8章調查權之形式﹐建請院會作成決議轉禮國家發展基金不到投資暨管理私資調查委員會﹐要求國家發展委員會及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管理委員會等有關機關﹐就特定議案涉及事項提供相關調查資料﹐於必要時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59條之一舉行聽證會﹐以落實國會監督保證納稅人之權益
01:13:36,804 01:14:03,767 是否有當請公決案宣讀完畢依照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8條第3項之規定本案經提案人說明提案子去大體討論後即議決交付審查或寄附二讀或不予審議報告委員會本案提案黨團未推派委員說明現在進行大體討論未由委員登記不發言
01:14:05,695 01:14:26,221 現有台灣民眾黨黨團提議禁覆二讀請勿院會有無異議無異議本案禁覆二讀依據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74條之一規定另有民進黨黨團提議交付黨團協商作以下之決議本案交付黨團協商並由台灣民眾黨黨團負責召集協商討論事項第41案
01:14:35,509 01:14:41,750 全民健康保險法第62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宣讀審查報告
01:14:43,444 01:15:09,276 本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於113年5月2日舉行全體委員會議審查本案:會議由王肇慶為域名擔任主席 邀請提案委員說明提案要旨並請衛生福利部部長薛瑞元等代表練習說明並備諮詢與會員於聽取說明及詢談後進行逐條討論 完成本案審查另有保留附帶主義三項
01:15:10,456 01:15:27,765 原經決議,併案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本案與院會進行二讀前,須交由黨團先生院會討論本案時,由王召集委譽名補充說明宣讀完畢請召集委員王委員譽名補充說明好,慢慢來
01:15:40,324 01:16:00,476 謝謝主席各位院會同仁大家好有關於全民健康保健法第26條條文的修正草案那我作為衛環委員會的召委已經在委員會裡面排了兩次的審議然後兩次的協商那韓院長其實也主持了
01:16:01,356 01:16:26,364 兩次的院會級的協商那這個條文呢我想主要它的目的就是希望可以保障點值讓我們所有醫療院所它的運作、它的營運都可以是正常的運作而不是因為我們健保總額的限制然後被七折八扣影響到醫療品質
01:16:28,635 01:16:46,000 所以這個事情在選前的時候包括當時的總統候選人侯友宇總統候選人還有當時是總統候選人的賴清德總統候選人都允諾希望可以調高到
01:16:46,640 01:17:01,041 建保點值1.1元的目標那今天國民黨黨團還有蘇津全委員還有包括我本人所提出來的是不同的版本有1.1元也有1.1元
01:17:03,169 01:17:15,464 0.95元那所有的目的就是希望來支持我們的醫療體系我們的醫護人員不要讓他們再繼續的血汗我想最近醫療現場急診
01:17:17,506 01:17:19,448 王美惠等18人擬具 «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草案:請
01:17:35,434 01:17:50,065 這次的修法其實要達到三個目的非常的重要第一個就是保障點值那保障點值是多少大家可以來討論那昨天最新的朝野寫商的版本
01:17:53,146 01:18:17,478 1.0.95那希望這個可以有共識大家往這個目標來邁進第二事實上他希望可以提高的就是我們健保總額的成長率因為我們的健保總額如果沒有適度的成長那當然餅就這麼大然後醫療院所如果他的個案量多的時候他的點值就會自動下降在疫情期間
01:18:18,218 01:18:20,219 審議案:本院委員王美惠等18人擬具
01:18:31,960 01:18:54,182 我們希望透過這樣子的一個立法跟修法可以為醫事人員加薪我想醫護人員在第一線真的非常的辛苦在疫情期間我們都看到他們多麼堅守第一線的崗位為大家打拚然而他們所受到的待遇其實跟他們的付出
01:18:54,462 01:18:55,242 審議案:本院委員王美惠等18人擬具
01:19:21,915 01:19:41,721 這個賴總統他當選之後他說他要打造健康台灣但我要講的是健康台灣不能是一句口號健康台灣你就要去投資我們所有的這一些醫療人員他的薪資的提升跟設備的提升我們
01:19:42,261 01:19:42,521 本院委員
01:19:59,753 01:20:00,393 審議案:本院委員王美惠等18人擬具
01:20:23,780 01:20:24,280 王美惠等18人擬具
01:20:45,660 01:21:09,146 本案經審查會決議需交由黨團協商另外委員謝玉鳳等、委員楊瓊英等分別提案經第一會期第12次會議決定近負二讀並由國民黨黨團負責召集協商抱怨會本案應上代協商做以下決議協商後提出本次會議處理
01:21:13,583 01:21:38,932 討論事項第42案中華民國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宣讀審查報告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於113年4月17日召開全體委員會議並按審查本案由吳仲傑委員沖縣擔任主席除邀請提案委員及黨團說明提案要職位相關機會應邀指派代表列席說明並答覆原詢問
01:21:40,412 01:21:41,453 請召集委員吳委員中線補充說明
01:22:04,791 01:22:28,242 無補充說明本案經審查會決議需交由黨團協商另外委員賴世寶等、委員陳金輝等、委員盧憲宜等、委員盧明哲等分別提案分經第一會期第11次、第13次會議決定近乎二讀必允相關提案併案協商委員徐宇貞等提案經第一會期第12次會議決定
01:22:29,563 01:22:40,695 致委員會抽出近乎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報告委員會本案應上代協商做以下決議協商後提出本次會議處理
01:22:44,356 01:22:59,001 討論事項第43案電業法第49條條文修正草案國民黨黨團提案經第一會期第12次會議決定自委員會抽出禁覆二讀
01:23:00,121 01:23:28,204 並由國民黨黨團負責召集協商委員鄭天才等提案,經第一會期第13次會議決定淨富二土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委員陳昌明等提案,經本次會議決定,自委員會抽出淨富二土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報告院會本案因上代協商做以下決議,協商後提出本次會議處理
01:23:31,159 01:23:54,317 討論事項第44案地方制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宣讀審查報告委員內政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於113年4月18日召開聯席會議審查本案由內政委員會高清召集委員素梅擔任主席除邀請提案委員說明提案要旨並邀請相關經過列席報告並備諮詢
01:23:57,259 01:24:20,875 於報告集詢答完畢,選集進行條文審查,與會委員於聽取說明並進行準密討論後,將全案併案審查完畢,擬具審查報告提報約會討論。約會討論前需經黨團協商,約會討論時由高經召集委員素美補充說明。宣讀完畢請召集委員、高經委員素美補充說明
01:24:30,523 01:24:50,366 主席在場的同仁們大家早安地方制度法第33條審查報告補充說明由我召委高津素美在座跟大家說明現行的地方制度法第33條縣市議員以及鄉鎮市民代表選舉制度裡面僅僅對平地原住民有完整的參政權的保障
01:24:51,187 01:25:20,194 對於人口1500人以上的山地原住民或者涉及在原鄉以外地區的山地原住民卻沒有制定相關的參卷保證的政策這種沒有正當理由的差別待遇造成了政府制定原住民族政策沒有辦法落實在地方山地原住民的權益也沒有人監督也沒有人爭取
01:25:20,874 01:25:47,319 本席在3月13號率先提出了修法的版本並且我以召委的身份在4月18號排審將我跟鄭天才委員的法案版本逐條仔細的審查而委員會審查總共有四個大的重點第一個是法制上我們首次打破了山原平原的隔離
01:25:48,459 01:26:16,413 未來都會區山園平原的人數只要合計達一定的門檻就可以共同選出原民議員第二縣市山園人口達1500個人以上應該要保障一席山地原住民的議員的名額第三新增議員的席次我們是採外加保障
01:26:17,540 01:26:39,575 不會影響現在既有原住民還有一班議員的權益:第4 非山地鄉的鄉鎮市山園的人口:只要達1500個人以上:應該要保障一席山園鄉的鎮市民代表席次
01:26:41,117 01:27:08,936 經過本席溝通並且統整各方的意見之後﹐最終審查的結果﹐就按照召委高金、樹梅等21個人提案通過﹐在這裡我要特別感謝各位內政委員會的支持﹐也要謝謝我們辛苦的議事人員﹐希望待會三讀通過的時候﹐我們的族人能夠聽到這個好消息﹐謝謝
01:27:13,293 01:27:31,699 謝謝高金委員本案經審查會決議需交由黨團協商令委員盧憲一等、委員徐富奎等分別之提案分經第一會期第11次、第16次會議決定近乎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
01:27:32,299 01:27:44,588 委員吳立華等提案.經第一會期第16次會議決定致委員會抽出淨富二讀與相關提案並按協商報告院會本案現已完成協商請宣讀協商結論
01:27:48,206 01:27:56,231 與法院黨團協商結論時間113年5月15日星期三下午27分至30、21分113年7月5日星期五上午11時11分至12時43分地點紅樓302會議室協商主題地方制度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01:28:07,977 01:28:27,801 協商結論一委員盧憲一等16人提案徵定第4條之1、第83條之9至第83條之11不予徵定二、第83條之2、第83條之3及第83條之7均維持現行條文不予修正三、第33條照協商條文通過盧復建
01:28:30,342 01:28:53,353 協商主持人高金素梅、協商代表傅坤吉、洪孟凱、林思明、鄭天才、盧憲一、柯建明、吳思堯、莊瑞雄、吳立華、陳瑩、王美惠、徐富奎、鍾嘉斌、黃國章、黃珊珊、吳純哲、麥玉珍宣讀完畢請問院會對以上協商結論有異議、無異議本案主條討論時進一協商結論處理
01:28:57,554 01:29:21,934 地方制度法委員盧憲一等提案第4條之一不予增訂請宣讀第33條第33條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民代表分別由直轄市民、縣市民、鄉鎮市民依法選舉之任期4年連選得連任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民代表名額
01:29:23,455 01:29:44,937 應參酌各該指轄市、縣市、鄉鎮市財政區域狀況並依下列規定與地方立法機關組織準則定之一、指轄市議員總額一、區域議員名額指轄市人口扣除原住民人口在200萬人以下者不得超過55人超過200萬人者不得超過60人
01:29:46,138 01:30:02,340 二、原住民一元名額﹐有平地原住民人口在2000人以上者﹐應有平地原住民選出之一元名額﹐有3地原住民人口在2000人以上﹐或改區前有3地鄉者﹐應有3地原住民選出之一元名額
01:30:04,693 01:30:26,761 2、縣市議員總額1、區域議員名額縣市人口扣除原住民人口在1萬人以下者不得超過11人人口在20萬人以下者不得超過19人人口在40萬人以下者不得超過33人人口在70萬人以下者不得超過43人人口在167
01:30:28,402 01:30:41,460 萬人以下者不得超過57人人口超過160萬人者不得超過60人但依第二目規定計算無原住民議員名額者原住民人口應計入之
01:30:43,092 01:31:02,628 二、原住民一元名額有平地原住民人口在1500人以上者應有平地原住民選出之一元名額有山地原住民人口在1500人以上或有山地鄉者應有山地原住民選出之一元名額無山地鄉之縣市山地原住民
01:31:03,208 01:31:24,719 平地原住民人口數均為達1500人以上者且原住民人口數在2000人以上者應有原住民選出之一元名額有離島鄉及該鄉人口在2500人以上者依前二目規定計算之名額內應有該鄉選出之一元名額鄉鎮市民代表總額
01:31:27,201 01:31:44,532 鄉鎮市人口在1000人以下者不得超過5人人口在1萬人以下者不得超過7人人口在5萬人以下者不得超過11人人口在15萬人以下者不得超過19人人口超過15萬人者不得超過31人
01:31:48,252 01:32:02,671 鄉鎮市有平地原住民人口在1500人以上者於節目總額內應由平地原住民選出之鄉鎮市民代表名額主鄉市議員由原住民選出者以及行政區域內之原住民為選舉區
01:32:04,213 01:32:18,725 並得按平地原住民、山地原住民或在其行政區域內劃分選舉區本法中華民國113年7月16日修正制條文施行後依第二項規定計算之縣市區域議員名額多於111年11月26日選出名額者
01:32:24,129 01:32:38,400 除黎大我縣人口多於111年5月31日之人口5000人以上其餘縣市人口多於4萬人以上整位以111年11月26日選出名額為其名額不適用第二項規定
01:32:40,512 01:33:09,011 各選舉區選出之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民代表名額達4人者應有婦女當選名額1人超過4人者每增加4人增1人直轄市及有山地鄉之縣市選出之山地原住民平地原住民名額在4人以上者應有婦女當選名額超過4人者每增加4人增1人市及無山地鄉之縣
01:33:10,332 01:33:29,958 選出之原住民名額在4人以上者應有婦女當選名額超過4人者每增加4人增一人山地鄉以外之鄉鎮市選出之平地原住民名額在4人以上者應有婦女當選名額超過4人者每增加4人增一人
01:33:31,098 01:34:00,185 依第一項選出之指向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民代表應於上屆任期屆滿之日宣誓就職該宣誓就職典禮分別由行政院內政部、縣政府召集並由議員代表當選人互推議員主持之其推選會議由曾任議員代表之諮詢者主持之年資相同者由年長者主持之宣討完畢
01:34:02,631 01:34:31,730 照《企業商條文》通過第83條之2、第83條之3及第83條之7均維持現行條文委員盧憲宜等提案第83條之9至第83條之11均不予增訂全案經過二讀現有國民黨黨團提議繼續進行三讀請問院會有沒有一議沒有一議
01:34:33,014 01:34:55,526 請宣讀經過二讀之條文第33條 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民代表分別由直轄市民、縣市民、鄉鎮市民依法選舉之任期四年連選連任直轄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民代表名額應參酌各該直轄市、縣市、鄉鎮市財政區域情況
01:34:56,486 01:35:10,222 並依下列規定與地方立法機關組織準則定之一、直轄市議員總額一、區域議員名額直轄市人口扣除原住民人口在200萬人以下者不得超過55人
01:35:11,383 01:35:31,224 超過200萬人者﹐不得超過62人二、原住民一元名額﹐有平地原住民人口在2000人以上者﹐應有平地原住民選出之一元名額﹐有山地原住民人口在2000人以上﹐或改之前有山地鄉者﹐應有山地原住民選出之一元名額
01:35:33,185 01:35:56,352 2、縣市議員總額1、區域議員名額縣市人口扣除原住民人口在1萬人以下者不得超過11人人口在20萬人以下者不得超過19人人口在40萬人以下者不得超過33人人口在70萬人以下者不得超過43人人口在160萬人以下者不得超過57人人口超過160萬人者不得超過60人
01:36:02,314 01:36:27,292 但依第二目規定計算﹐無原住民億元名額者﹐原住民人口應計入之二、原住民億元名額﹐有平地原住民人口在1500人以上者﹐應有平地原住民選出之億元名額﹐有山地原住民人口在1500人以上﹐或有山地鄉者﹐應有山地原住民選出之億元名額
01:36:28,172 01:36:50,904 無山地鄉之縣市山地原住民平地原住民人口數均未達1500人以上者且原住民人口數在2000人以上者應有原住民選出之一元名額有離島鄉且該鄉人口在2500人以上者依前二目規定計算之名額內應有該鄉選出之一元名額
01:36:53,185 01:37:11,620 3、鄉鎮市民代表總額1、鄉鎮市人口在1000人以下者不得超過5人人口在1萬人以下者不得超過7人人口在5萬人以下者不得超過11人人口在15萬人以下者不得超過19人人口超過15萬人者不得超過31人
01:37:15,162 01:37:33,043 2、鄉鎮市由平地原住民人口在1500人以上者於前幕總額內應有平地原住民選出之鄉鎮市民代表名額職交市議員由原住民選出者以及行政區域內之原住民為選舉區並得按平地原住民、山地原住民
01:37:33,604 01:37:59,776 或在其行政區域內劃分選舉區本法中華民國113年7月16日修正之條文施行後依第二項規定計算之縣市區域議員名額多於111年11月26日選出名額者處離稻藕縣人口多於111年5月31日之人口5000人以上其餘縣市人口多於4萬人以上者外
01:38:00,648 01:38:05,419 以111年11月26日選出名額為起名額,不是用第二項規定
01:38:07,580 01:38:32,014 各選舉區選出之直鄉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民代表名額達4人者應有婦女當選名額1人超過4人者每增加4人增1人直鄉市及有山地鄉之縣市選出之山地原住民平地原住民名額在4人以上者應有婦女當選名額超過4人者每增加4人增1人
01:38:32,874 01:38:54,836 日籍無山地鄉之縣選出之原住民名額在4人以上者應有婦女當選名額,超過4人者,每增加4人增一人山地鄉以外之鄉鎮市選出之平地原住民名額在4人以上者應有婦女當選名額,超過4人者,每增加4人增一人
01:38:55,777 01:39:22,552 以丁向選出之指向市議員、縣市議員、鄉鎮市民代表應於上屆任期屆滿之日宣誓就職該宣誓就職典禮分別由行政院內政部、縣政府召集並由議員、代表當選人、互推議員主持之其推選會議由曾任議員、代表者之身者主持之年資相同者由年長者主持之宣讀完畢
01:39:26,047 01:39:37,328 三讀條文已宣讀完畢請問院會有無文字修正無文字修正決議地方制度法第33條條文修正通過
01:39:44,755 01:39:56,894 完成立法程序後現有委員登記發言每位委員發言時間兩分鐘並截止發言登記首先請伍麗華委員發言
01:40:18,171 01:40:45,523 主席各位立院同仁大家好很高興地方制度法第33條在今天終於三讀通過在去年4月的時候我特別在質詢中提出以彰化縣為例3100人的平原可以選出平地原住民一員但3192人的山地原住民卻不能有山地原住民一員
01:40:47,268 01:41:13,939 並且山原也不能參選一般區域議員的選舉也不能參選平地原住民議員的選舉這不僅僅違背了憲法第129條選舉普通的原則也就是說不得以族群等因素限制人民的選舉權這不但是剝奪了個人的權利也是剝奪了族群集體的權利
01:41:15,339 01:41:27,712 因此我主張同樣的一部地方制度法我們一般縣市應該要立刻比照我們的直轄縣市的做法區分出三元平原的議員選舉
01:41:29,673 01:41:53,950 今天我很高興在過去我們的族人所提出這樣不公平不正義的陳情終於在今天在大家的努力之下在內政委員會的排審大家的協商之下終於能夠走到三讀我對於今天這樣的一個結果我想要告訴我們的族人
01:41:55,307 01:42:19,374 在下一次的選舉張化縣雲林縣新竹市基隆市族人們我們終於可以擁有山地原住民一人的選舉未來我想參政的這條路我們的族人還有很多的權益要來共同的爭取我們會跟大家一起繼續努力謝謝大家
01:42:23,087 01:42:25,863 謝謝吳委員下一位請高金素美委員發言
01:42:36,226 01:42:54,755 主席、各位同仁、大家早安這個會期由我擔任召委之後原住民的法案我們通過了非常多所以今天我也特別感謝地方制度法第33條在這邊三讀通過了本次修法我完成了三大里程碑
01:42:56,596 01:43:16,896 法制上我們首次打破了山園和平原的隔離未來都會區的原住民不分山園或平原人數如果合計達到一定的門檻就可以共選原住民的議員完成了族人23年來未盡的志業
01:43:20,339 01:43:34,998 自從90年開始就有立法委員提案三元的參政權必須保障平原之後終於在今天在我召委任內
01:43:36,579 01:44:04,060 三讀通過了在這裡我要謝謝國民黨團一路的支持謝謝民眾黨團的支持當然也要謝謝民進黨回頭是岸那麼再來呢我還要再談的是我要恭喜彰化縣基隆市新竹市雲林縣因為我們的保障是比照平原之後呢
01:44:04,921 01:44:19,069 在這以上的幾個地區都會更增加一席的山地原住民議員第三個是守護屏東鄉親的權益避免少子化的關係會減少了12席的議員
01:44:22,671 01:44:38,547 我想原住民的族人是想要來實質解決問題的立法委員高津素梅、吉瓦斯阿利一定會堅持繼續捍衛族人的權益謝謝高津委員下一位請鄭天才委員發言
01:44:59,284 01:45:12,407 主席、各位委員,非常謝謝達達米阿賴國發落罪高軍宿美召委在今年4月18日內政委員會協商完成之後
01:45:13,519 01:45:37,317 在5月15號、7月5號兩次的黨團協商促成了今天的這個法案的通過地方制度法這個已經實施很久但是對於原住民在都會期的參政前一直是保障不足今天三讀通過的條文基本上有三個幾個重點第一個就是
01:45:38,188 01:46:04,782 我們縣市一眼的保障名額是採外加的保障也就是在區域的總額之外所以不會影響到非原住民的名額第二個就是我們保障了沒有山地鄉的縣市只要人口達到1500人就可以有山地原住民的一眼名額另外就是如果這個都會區這個縣市
01:46:07,657 01:46:11,202 本院委員何欣純等21人擬具 «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草案:本院委員何欣純等21人擬具
01:46:26,500 01:46:39,003 還有雲林縣3地原住民各1期另外雲林縣也會增加平地原住民1期的名額另外就是為了因為因應少子化
01:46:40,431 01:47:03,570 這個屏東縣因為人口不斷減少所以我們把80萬的人口修正為70萬讓我們屏東縣的區域的議員區域選出來的議員的名額不會減少在這邊再次的來謝謝我們所有黨團能夠支持因為這次的地方制度法
01:47:11,774 01:47:31,801 謝謝政委員報告院會各黨團推派委員均已發言完畢討論事項第45案花東快速公路建設特別條例草案本案經第一會期第13次會議決議協商後再行處理報告院會本案留待處理
01:47:35,541 01:47:55,362 討論事項第46案本院國民黨黨團建請院會決議立即解除禁止人民組團赴大陸觀光之限制並優先開放大陸公安課、尋小山通、赴金馬棚等三里島縣旅遊觀光一案
01:47:56,323 01:48:06,564 本案經第一會期第13次會議決議加附黨團協商並由國民黨黨團負責召集協商報告院會本案留待處理
01:48:09,894 01:48:28,365 討論事項第47案本院國民黨黨團建請院會決議本院於新任行政院院長施政方針報告前邀請賴清德總統至立法院就職權相關之國家大政方針
01:48:30,407 01:48:42,184 進行國情報告一案本案經第一會期第13次會議決議交付黨團協商並由國民黨黨團負責召集協商報告院會本案留待處理
01:48:45,679 01:49:13,499 討論事項第48案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建請院會決議本院於新任行政院院長施政方針報告前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15條之二規定邀請賴清德總統至立法院就國家大政方針進行國情報告並依法回應立法委員提出之問題一案
01:49:14,332 01:49:42,948 本案經第一會期第三次會議決議交付協商並請院長召集協商報告院會本案留待處理討論事項第49案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建請院會決議本會期延會至113年7月31日一案請議事人員宣讀提案內容
01:49:44,008 01:50:00,800 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有鑑於截至113年7月9日前﹐全院委員會及交通、政與及文化聯繫委員會﹐軍事委將第14屆考試院人事同意全案及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人事同意全案之審查報告提報委員會﹐
01:50:02,141 01:50:26,313 且各委員會均仍有如公益階壁者保護法草案、不在籍投票法草案、衛星廣播電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促進全國住宅使用特別稅條例草案、法院組織法第66條職務條文及第73條副表修正草案及高級中等校學及幼兒園、午餐公餐法草案等重大法案及待審議
01:50:27,868 01:50:41,638 為落實實施審查第14屆口吸院人事同意權案及國家通訊承諾委員會人事同意權案履行我國在聯合國反貪腐公約內國法化之效之國家義務及106年司法改革國際會議所達成之決議
01:50:47,982 01:51:12,231 保障及鼓勵接壁者踴躍揭發不法弊案建立聯能政府維護公共利益去實現保障無法返回戶籍地行使投票權之民眾參與政治的權利強化一般人民對於經營新聞節目之業者進行公眾監督而有必要可與電視新聞業者公開發行義務股權資訊揭露業務
01:51:15,292 01:51:32,739 財務資訊揭露義務以及採購補助與廣告收入來源揭露義務﹐以促進資訊透明並確保新聞專業自主﹐增加動物足跡控制房屋持有稅負﹐以鼓勵房屋釋出﹐減少空置並兼顧以稅制引導健全方式
01:51:33,919 01:51:58,436 為校園飲食安全保安、建立營養、使農教育及完善校園供餐體系實踐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與人道經濟之進步價值以促進學生健康飲食及健全學生身心發展:建請院會作成決議本第一會期研會至113年7月31日星期三至是否有當請供決案宣讀完畢
01:51:59,864 01:52:27,103 依照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8條第3項此規定本案經提案人說明提案只去大體討論後即議決交付審查或禁副二讀或不予審議報告委員會提案黨團未推派委員說明現在進行大體討論未有委員登記不發言現有台灣民眾黨黨團提議禁副二讀
01:52:29,800 01:52:47,278 請勿院會有無異議本案禁覆二讀依據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74條之一規定另有民進黨黨團提議交付黨團協商做以下之決議本案交付黨團協商並由台灣民眾黨黨團負責召集協商
01:52:54,038 01:53:00,568 討論事項第50案學生輔導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宣讀審查報告
01:53:02,148 01:53:26,027 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於113年6月26日召開全體委員會議併案審查本案會中邀請提案委員說明提案指趣教育部部長鄭英耀及相關人員列席報告並備諮詢事後於同年7月4日召開全體委員會議繼續併案審查本案再於同年7月8日召開全體委員會議繼續併案
01:53:27,988 01:53:41,037 審查本案:三次會議均由柯照吉委員之恩擔任主席與會員於聽取說明及詢談後進行逐條討論:完成本案審查令通過附帶全議八項
01:53:43,206 01:54:06,332 令有附帶決議實案均保留送院會處理本案審查文件併案領據審查報告提醒院會公決院會討論前需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柯召集委員致恩補充說明宣讀完畢請召集委員、柯委員致恩補充說明無補充說明本案經審查會決議需交由黨團協商
01:54:09,335 01:54:35,001 令行政院委員吳思瑤等分別提案:今本次會議決定近乎二讀與相關提案併案協商報告院會本案應上代協商做以下決議協商後提出本次會議處理討論事項第51案警察人員人事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宣讀審查報告
01:54:36,598 01:54:53,368 本院司法及法制內政委員會於113年6月13日召開聯席會議併案審查本案由吳兆景委員宗憲擔任主席除邀請提案委員說明提案要職外內政部及相關機關應邀指派代表練習說明及答覆委員詢問
01:54:55,905 01:55:12,623 余或緣於聽取報告並經巡大後進行逐條審查並將全案審查完略原經決議審查完略擬具審查報告提醒院會公決本案須交由黨團寫生院會討論時由吳兆己委員宗憲出席說明宣讀完畢
01:55:15,189 01:55:28,906 請召集委員吳委員中現補充說明吳補充說明本案經審查會決議需交由黨團協商報告院會本案應上代協商做以下決議協商後提出本次會議處理
01:55:32,076 01:55:48,676 法院會現有民進黨黨團、國民黨黨團針對討論事項第一案通過之《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提出補充立法說明列入公報記錄法院會現在休息
03:00:15,745 03:00:28,657 八院會現在繼續開會進行討論事項第29案403政災重建條例草案現有各黨團共同提議本案不予審議並通過決議請議事人員宣讀決議內容各黨團
03:00:37,398 03:01:04,157 同意《討論事項》第29案403政災重建條例草案《討論事項》第45案花東快速公路特別條例草案軍部與審議並通過決議如附件優惠處理時﹐各黨團同意軍部發言與完成程序後依協商結論推派代表發言復婚期柯建銘、黃國昌宣讀完畢選委員會對各黨團提議有依
03:01:08,462 03:01:23,909 五議各黨團提議通過做以下決議本案不予審議通過決議一你要繼續念主學議啊好那請繼續念主學議
03:01:30,686 03:01:51,675 主決議一、403地震影響花蓮盛聚行政院自地震發生後由院長成立災害重建小組並擔任召集人協調各部會內政部花蓮0403花蓮重建專案辦公室匡列超過300億經費投入復原重建花蓮重建不難等
03:01:53,055 03:02:20,649 應從速從優重建尤其是因地震受損之房舍為使花蓮民眾盡速重建家園在租金補貼、弱層補強拆除重建皆投入預算補助照顧花蓮鄉親目前多數紅單房舍已進入都更及危老作業程序未來可得到容積獎勵以降低負擔如意願參加危老都更原地重建者補助以原地
03:02:21,429 03:02:49,170 原容積之興建成本85%為原則並為上限其辦法於2個月內定之二、0403地震災區住戶房屋因地震毀損不堪居住地方損失重大且經認定為洪灘之房屋其拆除運輸巨化之費用依法由地方政府先以災害準備金致應其餘不足部分應由中央政府全額負擔相關費用
03:02:51,713 03:03:05,626 3、0403大地震造成花蓮觀光重創,為災後振興地方產業,以行政院以匡列之振興預算,由經濟部交通部與花蓮縣政府共同研議,經濟部活絡業市商圈0.3599億元
03:03:07,908 03:03:28,564 交通部旅遊振興12.7億議員提出振興辦法以促進活絡花蓮經濟發展提案人傅坤祺、鄭天才、黃國昌、洪孟凱、吳春晨、林國成、李思明、黃珊珊、林益君、柯建銘、吳思堯、莊瑞雄宣讀完畢委員會對於各黨團的提議有依
03:03:37,540 03:03:43,264 沒有異議各黨團提議通過做以下決議本案不予審議通過決議如下一
03:03:48,073 03:04:12,509 0403地震影響花蓮盛聚行政院自地震發生後由院長成立災後重建小組並擔任召集人協調各部會內政部花蓮0403花蓮重建專案辦公室匡列超過300億經費投入復原重建花蓮重建不能等因重塑、重優、重減
03:04:13,490 03:04:42,309 尤其是因地震受損之房舍為使花蓮民眾盡速重建家園再租金補貼、落成補強、拆除重建皆投入預算補助、照顧花蓮鄉親目前多數紅單房舍已進入督更及危老作業程序未來可得到榮基獎勵以降低負擔如無意願參加危老督更原地重建者
03:04:43,368 03:05:00,900 補助以原地原容積資興建成本85%為原則並為上限其辦法於2個月內定資二、臨時離山地震災區住戶房屋因地震毀損不堪居住
03:05:01,721 03:05:18,716 地方損失重大且經認定為紅單之房屋其拆除、運輸、去化之費用依法由地方政府先以災害準備金指引其餘不足部分應由中央政府全額負擔相關費用
03:05:22,670 03:05:40,862 3.0403大地震造成花蓮觀光重創為災後振興地方產業以行政院以匡列之振興預算由經濟部、交通部與花蓮縣政府共同研議經濟部活絡業市商圈0.3599億元、交通部
03:05:44,505 03:06:11,419 旅遊振興12.7億元提出振興辦法以促進活絡花蓮經濟發展現在我們有委員登記程序後的發言我們每位委員發言時間兩分鐘並截止發言登記首先我們請林玉君委員發言
03:06:20,509 03:06:37,035 林委員有要先發言嗎還是要讓副委員先發言還是副委員要先發言我們讓林委員休息一下那現在請副坤祺委員發言時間兩分鐘
03:06:50,120 03:07:18,728 主席、各黨委員先進、全國的各位父老鄉親今天非常的感謝在立法院由國民黨、民進黨、民眾黨三黨共同協議來推動零四零三災後重建以及振興相關的主決議並在院會正式的來通過台灣有風有雨
03:07:26,131 03:07:44,059 臺灣的靠山臺灣島之所以形成是由大陸板塊跟菲律賓板塊擠壓而成而接縫的地方就在花東所以不管是天災地變往往臺灣的靠山花東人民必須很堅強地在第一線為臺灣來阻擋這些
03:07:47,757 03:07:51,640 王美惠等18人擬具 «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草案.請
03:08:10,922 03:08:28,284 兼949戶的紅單跟黃單阿阿代補需要各界共同的支持更需要跟中央來攜手完成所有重建的工作讓災民不再無家可歸有一個安定生活的家還有所有善後的工作
03:08:28,844 03:08:29,285 併案審查行政委員
03:08:57,308 03:08:59,161 下一位請林益君委員發言
03:09:25,513 03:09:41,927 各位大家好零四零三花蓮大地震後觀光客都進不來國旅失衡加上道路中斷對花東的交通不方便一大堆問題造成花蓮的觀光一落千丈
03:09:42,788 03:10:03,725 然後現在國人照花蓮住宿不分平日都有提供補助然後就是要開始透過花蓮用以最以傲的觀光業來振興經濟然後蘇花鹿廊也因為地震就開始土石流然後也讓大家居民都不敢回來然後這一次的0403的大地震
03:10:04,245 03:10:20,491 王美惠等18人擬具:「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草案:本院委員何欣純等21人擬具:「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草案:本院委員何欣純等21人擬具:「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草案:本院委員何欣純等21人擬具:「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草案:本院委員何欣純等21人擬具:「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草案:本院委員何欣純等21人擬具:「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草案:本院委員何欣純等21人�
03:10:28,854 03:10:29,695 本院委員王美惠等18人擬具
03:10:45,934 03:11:08,445 三黨都有做成協議就是要希望能夠快點搶救到我們花蓮能夠重建我們花蓮的光光所以現在今天是真的是讓我們花蓮人真的感受到在那麼多年那麼多次的努力下我們終於有一絲絲的曙光可以來花蓮把花蓮好好的重建
03:11:09,085 03:11:18,509 所以希望還有一點希望能夠趕快把捐款還有相關的預算下放真正落實在我們花蓮這次的災後重建謝謝好謝謝林委員現在登記發言的委員均已發言完畢發言會現在進行
03:11:31,871 03:11:41,485 討論事項第45案花東快速公路建設特別條例草案現有各黨團共同提議本案不予審議並通過決議請議事人員宣讀決議內容
03:11:47,425 03:12:10,477 為促進花東地區的交通安全及便捷﹐為帶動花東產業發展的重要關鍵﹐並持續提供花東地區居民一條更安全便捷道路﹐立法院權益交通部﹐儘速推動花東快速公路興建﹐花東快速公路可行性評估﹐於今年8月份完成期末報告﹐請交通部儘速完成審議程序﹐
03:12:12,237 03:12:38,764 並積極辦理環境影響評估、原住民部落諮商、建設計劃審議、供預算籌編、工程設計、用地取得等作業﹐依法完成相關程序後,儘早發工施工確保花東居民等通行安全﹐前後期程以12年完工為限﹐提案人﹐福崑起﹐賺天才﹐黃國昌﹐洪孟凱﹐吳春成﹐林思明﹐林國成﹐林益君﹐
03:12:39,624 03:13:02,160 黃珊珊、柯建銘、吳思瑤、莊瑞雄宣讀完畢請問院會對各黨團提議有無異議沒有異議各黨團提議通過做以下決議本案不予審議二、通過決議如下為促進花東地區的交通安全及便捷
03:13:04,087 03:13:27,520 為帶動花東產業發展的重要關鍵並持續提供花東地區居民一條更安全便捷的道路立法院決議交通部儘速推動花東快速公路興建花東快速公路可行性評估於今年8月份完成期末報告請交通部儘速完成審議程序
03:13:29,801 03:13:54,992 並積極辦理環境影響評估、原住民部落諮商、建設計畫審議、公務預算籌編、工程設計、用地取得等作業依法完成相關程序後,儘早發包施工,確保花東居民等通行安全,前後期程以12年完工為限
03:13:57,929 03:14:10,076 發言會現有委員登記完成程序後的發言每位委員發言時間兩分鐘截止發言登記首先我們邀請傅坤祺委員發言
03:14:25,454 03:14:51,326 主席所有立法院各政黨的委員全國所有各親愛的鄉親今天在立法院我們各政黨共同來寫歷史在花東人民一直迫切的希望能夠一條安全回家的路經過了幾十年花東人民用血淚這麼多的悲劇
03:14:52,745 03:15:18,224 我們後山的人民一起走過在今天立法院各政黨共同連署讓花東快速道路能夠正式來做成主決議並通過這次的大地震0403光是花蓮地區6次到8次的崩山蘇花公路
03:15:19,582 03:15:21,623 審議案:本院委員何欣純等21人擬具:本院委員王美惠等21人擬具
03:15:44,680 03:16:08,839 這都是來自於全國跟全世界的好朋友這條安全回家路的新建是給所有中華民國國民共同來使用我想今天要特別的感謝大家能夠讓安全的路順利的來達成從台北到宜蘭通過國道5號接著銜接蘇花改再加上蘇花安
03:16:09,744 03:16:36,312 在銜接花東快從台北到台東市有一條完整的安全的回家的路再一次謝謝立法院各政黨大家同心協力為台灣人民一起找出路讓大家都能夠平安謝謝各位 謝謝謝謝副委員下一位請林益君委員發言
03:16:59,022 03:17:16,768 小小的台灣西部和東部的交通和區域發展竟然可以那麼嚴重的失衡東部的交通便利性與西部相比竟然是天差地遠西部已經好幾條高速公路但是東部連一條都沒有
03:17:17,668 03:17:33,137 所以其實不曉得是不是怎麼會有人反對呢那這樣大家是不是有將心比心呢所以怎麼可能對怎麼會對得起我們花東人的人民呢好站在台北的看台灣和台北觀點和西部人的觀點來決定我們花東人的命運這是我們一直長期以來
03:17:37,299 03:17:37,579 審議案審議案審議案審議案審議案審議案審議案
03:18:00,427 03:18:27,166 甚至國外的人要來花蓮都有一條安全快速的道路感謝大家的支持花東快此次真的是迎來後山日仙照謝謝大家當然也希望不是只上談兵要快速執行謝謝謝謝林委員報案會登記發言委員均已發言完畢報案會現在休息
06:00:36,312 06:00:50,673 報告委員會現在我們繼續開會剛才由各黨團共事各黨團同意本次會議議程所列討論事項之議案廣泛討論時由台灣民眾黨推派一位
06:00:51,434 06:01:09,985 民進黨黨團推派兩位國民黨黨團推派兩位發言逐條討論時由台灣民眾黨推派一位民進黨黨團推派一位國民黨黨團推派一位來發言我們現在休息繼續協商
06:31:31,445 06:32:00,778 報告委員會我們現在繼續開會討論事項第18案洗錢防制法修正草案本案上待溝通留待處理報告委員會討論事項第19案科技偵查及保障法草案本案上待溝通留待處理
06:32:02,503 06:32:21,209 報告委員會討論事項第20案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做以下決議協商後再行處理報告委員會現在我們議場二樓旁邊的是臺北延平高中的同學歡迎大家歡迎你們哈歡迎歡迎
06:32:24,110 06:32:32,719 報告事項第23案野生動物保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作以下決議協商後再行處理
06:32:35,626 06:33:01,013 官員會報告事項第27案本院民進黨團針對第11屆第一會期第16次會議報告事項第18案、第39案至第43案、第84案院會所作決定提出復議請公決案本案經第一會期第17次會議決議令定期處理現在我們進行處理我們
06:33:02,281 06:33:03,463 我們按鈴7分鐘並分發表決卡請按鈴
06:40:15,472 06:40:32,510 報告委員會請問每一位委員是不是都有簽到都有拿到表決卡每一位委員都有拿到表決卡OK好報告委員會再一次相應會報告針對民進黨黨團
06:41:28,410 06:41:44,641 每個委員的表決卡都有拿到吼?好的現在針對民進黨黨團所提復議案我們進行表決現有民進黨黨團要求記名表決記名表決時間一分鐘現在開始
06:43:15,814 06:43:30,945 報告院會現在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110位贊成51位反對59位贊成者少數報告院會現有民進黨黨團提議重複表決我們現在進行重複表決時間一分鐘現在開始
06:44:49,773 06:45:04,843 報告委員會現在報告重複表決結果出席109位贊成51位反對58位贊成者少數我們決議復議案不通過本案報告事項照原作決定通過
06:45:07,232 06:45:23,740 現在我們討論事項第28案本院民進黨黨團針對第11屆第1會期第18次會議包括事項第6案、第15案及第16案院會所作決定提出復議請公決案本案經第1會期第19次會議決議
06:45:25,535 06:45:41,054 定期處理現在進行處理八月會現有民進黨黨團所提復議案要求進行表決而且進行記名表決記名表決時間一分鐘我們現在開始
06:47:01,325 06:47:07,011 報告院會現在宣布表決結果出席委員109位贊成51位反對58位贊成者少數報告院會現有民進黨團體重複表決我們現在進行重複表決時間一分鐘現在開始
06:48:31,721 06:48:35,808 報告現在報告重複表決結果出席委員110位贊成51位反對59位贊成者少數
06:48:41,462 06:49:08,293 決議附議案不通過本案報告事項照原作決定通過報告委員會現在報告討論事項第30案新住民權益保障法草案報告委員會本案應上代溝通留待處理報告委員會討論事項第32案刑事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本案上代溝通留待處理
06:49:11,118 06:49:36,183 現在我們進行報告事項第33案本院國民黨團建請院會決議農業部因調整公糧收購價格由每公斤26元調整至每公斤34元一案報院會因協商已超過一個月無法達成共識依立法院職權行事法第71條之一規定由院會定期處理
06:49:37,407 06:49:50,965 緣於本次會議提出討論報應會現在我們進行廣泛討論依黨團共識由各黨團派代表發言首先我們先請台灣民眾黨張祺凱委員發言時間3分鐘
06:50:11,155 06:50:33,345 我們廣大的農民朋友們苦等了13年的供糧收購終於有機會要調整了最近軍工教的薪水就要調高了今天立法院應該很有機會調高苦等13年沒有調整的供糧收購的價格
06:50:35,152 06:50:54,982 這次的調整只是滿足幫我們最基層、最辛苦的農民一個最基礎的生活所需因為我們現在的農民朋友啊貪無價最近這13年啊我們的物價、基本工資漲太多了只有我們農民的公糧收購13年
06:50:57,329 06:50:59,010 本院委員王美惠等18人擬具
06:51:24,161 06:51:31,419 台灣民眾黨是一個理性、務實、科學的政黨所以我們精算完之後我們提出
06:51:32,728 06:51:56,757 每一公斤的公糧收購調漲五塊錢公糧收購每一公斤調漲五塊錢另外台灣民眾黨作為一個解決問題務實的政黨我們要提出以後不要變成看天田每一年都要喊價我們期待今天調漲的同時我們制定一個公式包括把
06:51:57,797 06:52:21,560 物價把基本工資放進去以後工糧收購每三年依照浮動的公式來調漲一次這個在社會福利在台北市的公車的票價都是用這樣子以後工糧收購變成是一個有公式不是看天田每三年我們浮動來檢討一次這次的討論過程非常謝謝
06:52:23,154 06:52:42,340 有各黨的立委後來也都是支持的國民黨現在提出的版本是一公斤要調漲八塊錢經過初步的溝通兩黨已經有初步的共識我們今天往五塊錢來走那我們也期待民進黨有非常多的立法委員對我們的農民朋友也是很照顧的
06:52:43,960 06:53:11,670 等下表決的時候大家能夠支持台灣民眾黨所提出來的最新版本一方面每公斤調漲五塊錢第二個用公視以後每三年來讓公兩決定要不要漲漲多少第三個更重要台灣民眾黨一直在強調的是我們要這次是要滿足跟幫助我們最基層的這個農民一個生活所需所以請大家共同來支持謝謝大家謝謝
06:53:17,939 06:53:21,320 謝謝張祺凱委員的發言 接下來請登記第二號 邱毅英委員發言
06:53:38,510 06:54:04,021 主席、各位同仁我們現在要討論的是關乎台灣整體農業發展秩序的公糧收購價格提高的議案公糧收購價格是不是應該提高要提高多少在立法院甚至在民間經過多次的討論我想請教大家我們很多的農民現在都在看
06:54:05,181 06:54:21,848 臺灣的稻農繳交公糧的大概只佔3成所以國民黨的委員說為了這3成的稻農提高公糧的收購對整體影響不會太大所以國民黨提出的版本公糧收購價格要調漲8塊錢
06:54:24,369 06:54:30,913 我們必須提醒大家的是公糧收購價格一旦調漲整體的產業鏈生產也會跟著調漲請問大家調漲8塊錢之後總苗業者會不會調漲會
06:54:42,620 06:54:56,256 待耕業者會不會調漲會肥料會不會跟著也調漲會整個稻米產業鏈的成本就會跟著一步的大幅調漲
06:54:57,577 06:55:26,070 而七成不繳公糧的這些稻農面對到代耕、種苗、肥料所有的產業鏈跟著調漲的時候這七成的稻農它的生產成本會不會也跟著增加一定會這就是為什麼我們反對公糧價格調漲的一個主要因素我們初步算過如果按照國民黨提的版本
06:55:26,670 06:55:32,612 公糧收購價格調漲8塊的話預計所需的收購經費是194.6億元194.6億元比現行的收購預算81.6億元足足要增加113億元
06:55:48,597 06:56:10,395 臺灣的農業應該照顧但是不是只有照顧這三成的稻農臺灣有很多包括花卉、雜糧、果樹其他的農產業都需要政府給予大力的輔導所以我們應該要支持農業部所提出來的
06:56:11,215 06:56:33,001 一極二轉3加3我們讓更多的農民能夠去種植優良的稻米讓農民的稻米產銷來進行集團的產作甚至轉做各些旱作的雜糧甚至我們第三個3加3我們就是提高水稻收入保險優質加強的項目
06:56:36,123 06:56:52,952 讓整個台灣的農產業都能夠全幅提升:懇請大家支持公糧價...謝謝邱毅英委員的發言接下來請登記第三位楊瓊英委員發言
06:57:04,943 06:57:30,196 我們尊敬的韓院長各位同仁、新聞界的朋友我要請教公糧收購13年不多我請問民進黨的朋友這13年我們的肥料有去嗎有沒有漲不要顛倒是非不照顧農民還要片面的污衊請大家冷靜下來
06:57:31,604 06:57:59,700 本集在主持經濟委員會我要特別感謝藍白綠的委員全力支持我們的農民所以因此我要說公糧收購價格13年沒有調漲嚴重的影響我們農民的權益我們看到我再次強調公糧收購價格2011年起就不動了
06:58:01,558 06:58:06,562 13年來基本工資漲幅53.64% 營苗每盤從28塊漲到40塊 漲幅43%我們的物價指數上漲15%以上 農藥肥料上漲將近25%
06:58:22,233 06:58:42,081 本卿也說農民耕作的成本不斷地在增加那麼因此國內的工資也不斷地在調整所以我們堅定認為必須要全面照顧農民我在這邊懇求所有我們的
06:58:43,581 06:59:04,997 藍綠白的委員待會我們希望看到一致的同意綠燈讓我們的公糧收購13年來我們給他調整五塊全面的照顧農民農業部提出針對農民有利的方案我們非常的樂見而且公開來討論
06:59:07,301 06:59:23,506 各位委員我們心想以農立國的台灣有什麼理由不照顧我們的農民對不對所以我要拜託我們所有藍綠白的委員待會我們要還給農民的一個公道
06:59:24,386 06:59:49,828 我更要告訴農業部針對農民有利的方案請你也要一定一定的精進方案出來比如說你的轉作方案我們的老農要更改要轉作不是那麼容易你要怎麼樣來協助我們的老農這應該是我們的農業部應該要提出
06:59:50,609 06:59:55,451 尤其我們農業的人力不足農業部你應該要提出所以最基本的我們的公糧收購價格13年沒有調漲拜託大家全力同意調漲五塊還農民公道謝謝謝謝楊瓊英委員的發言接下來請登記第4號鍾嘉斌委員發言
07:00:23,704 07:00:24,846 王美惠等18人擬具
07:00:38,171 07:00:59,788 主席 各位董事 沒對一個國家的政府沒要照顧農民沒對一個政黨沒要照顧農民但是公牛和保家政策 咱們真正現出是在照顧人民半世紀進程 因為台灣人口多 咱中農生產不足所以政府有這個公牛保家的制度
07:01:00,589 07:01:06,032 但是經過這半世紀的演變,第一,國際農業目標,我們很多牛是可以進口第二,我們社會因此的習慣改變,我們台灣吃米吃得少,因此,這個供牛補給制度,變成補充照顧農民的生活
07:01:19,921 07:01:39,109 但正在想,台灣的農民雖然生意是第一大作物﹐但正在想,我們農民的土地不是只有土地﹐現在是土農當中﹐三成才符合到供牛收工的主計﹐七成的土農﹐是沒有收到這個政策的保護﹐但這個政策的結構﹐造成這幾年來﹐請愛企業機制受到迫害﹐
07:01:43,110 07:02:03,725 本院委員王美惠等18人擬具:「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草案:本院委員王美惠等18人擬具:「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草案:本院委員王美惠等18人擬具:「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草案:本院委員王美惠等18人擬具:「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草案:本院委員王美惠等18人擬具:「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草案:本院委員王美惠等18人擬具:「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草案:本院委員王美惠等18人擬具
07:02:08,809 07:02:14,315 在13年前,我們在市內一群島介紹條件三項,其他的補貼條件兩項,忽然間,條件五項的結果,加過去三項跟兩項的区間的差別很大。因此,大多數不是紐西哥的長農現在來專注擴大面積,作為先第二年的介紹的方法。
07:02:29,753 07:02:55,897 是在向公牛介紹水田收工提款﹚但像剛才說的﹚歸了各種人工的全部都增加﹚農民在中性的福祉並沒有改善﹚是在向這幾年來政府雖然沒有大幅提升公牛收工的介紹﹚但是透過其他種種的促進﹚包括說對地的綠色環境補助﹚這樣的一個制度也鼓勵農民實施轉作的制度﹚
07:02:56,797 07:03:10,602 實際上,農民、豬農也沒辦法全部交公牛,我們有居委收工,有福德收工,有漁農收工,所以實際上這三個小的豬農,或是所有的政策都可以在公牛介紹的步驟所以我們來看,這憲書是猜出一群人有挑戰及誤會的情形
07:03:15,064 07:03:34,247 是在向中農、地域、來地、看起來、歡喜、介紹提款但是在向英雄、英雄給我們其他戰友作物的介紹包括我們屏東省紅島的,現在大家都來省下,這時候英雄有企業介紹的普通對農民真的不好,第二,我們在吃飽多餘,我們未來14多年,專來對農民是更加好的,我們保育農務部來照顧中農,照顧全體農民
07:03:51,892 07:04:10,021 謝謝鍾嘉斌委員的發言接下來請登記第5號丁薛忠委員發言感謝議長、縣長、各位立委、黨領大家好我在這要向我們修正各位黨領報告
07:04:16,879 07:04:22,843 農民的生活正正正正正正正正正正正正正正正正正正正正正正正正正正正正正正正正正
07:04:46,220 07:04:59,791 日經已經13年都沒有調整經濟統計這段期間國防部的指數升至25%基於我們公司也調供5成以上委員國一半年的基於我們公司1萬7千多個到此時已經調供到2萬7千多個另外 農民的行政主宰也跟公司都不斷的企劃
07:05:13,923 07:05:22,647 經濟、生活一直在增加:在官府之後:介紹、企業之後:農民的養育費:經濟費用、肥料、農業:都已經企到非常嚴重:農地所需要:
07:05:28,851 07:05:34,054 大幅上漲的成本,造就給我們農民已經苦苦甘願。農民推到我們台灣流失穩定有重大的貢獻。這33年來,農民各行費用,贏領到重大的一個帳戶,造成我們農民經濟、經濟、利益來求遂。我們農業公共收工,所應援不可。
07:05:57,746 07:06:18,194 這是口頭說,照顧農民,所有生意都要做,更何況提供公牛收工介紹﹐也會對抗提供其他農作物的收益。對於農民照實際的一個工作﹐為了我們農民的管理,我們是在這裡鼓勵要求﹐行政院應該要提供公牛收工介紹﹐為公經國庫﹐
07:06:21,895 07:06:25,179 讓我們由26項調整至31項依然復旧擴充地產農園成分的增加﹐落實到照顧農園的一個政策﹐我們現在都聽過說的﹐
07:06:36,442 07:06:36,642 本院委員
07:07:06,822 07:07:07,763 好 感謝大家
07:07:24,130 07:07:42,134 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針對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第22次會議.事日程討論事項.33案擬具在修身動椅如下藉請用會作成決議一、有鑑於公糧收購價格自民國109年起﹐期間已長達13年未調整﹐期間物價到幅上漲﹐
07:07:46,195 07:08:03,316 包括人工肥料、農業資材等成本提升導致農民耕作利益嚴重減損基層農民難以維持生計二、政府應對農業政策進行整體通盤考慮並平均產業發展保障國家糧食安全
07:08:04,057 07:08:31,529 運用科技智慧化打造農業防災安全網本院要求農業部應綜合考量各項成本包含人工肥料及物價指數將公糧收購價格在每公斤26元調升5元以上並加速提升整體雜糧種植面積之計畫以因應近年物價劇烈波動導致物農成本提高體恤基層農民之政策
07:08:34,622 07:08:45,067 本院國民黨黨團有鑒於公糧收穫價格自2011年起,迄今已長達13年未調整。反觀13年間,基本工資從17,880元漲到27,470元,工資漲幅53.64%。
07:08:52,811 07:09:16,380 央苗由每排28元上漲到40元上漲43%物價指數上漲超過15%其他如農藥、肥料上漲近25%農民耕種成本不斷增加為公糧收購價格軟體流13年前水準嚴重影響農民權益故公糧收購價格應每公斤至少提高5元以上
07:09:17,000 07:09:45,146 加以極端氣候嚴重威脅、威脅農業生產力導致農民收入的不穩定性加劇原此建請院會作成決議農業部應綜合考量各項成本及物價指數調整公糧收穫價格由每公斤26元調整至每公斤30億元提高農民基本利潤以因應近年物價劇烈波動導致物農成本增加
07:09:45,886 07:10:09,103 陸神照顧農民主政策:同時加速推廣國產藏糧種植:保障糧食安全:並進行建構有蓄意任性的臺灣農業:降低氣候變遷帶來的衝擊:是否有當情工決案宣讀完畢報告委員會請問委員會我們照臺灣民眾黨黨團、國民黨黨團修正動議通過有無異議
07:10:15,083 07:10:31,902 沒有異議好沒有異議的話我們就照台灣民眾黨黨團、國民黨黨團修正動議通過現在報告委員會現在做以下決議一
07:10:32,918 07:10:47,154 有鑑於公糧收購價格自民國109年起迄今已長達13年未調帳其間物價大幅上漲包括人工、肥料、農業、資材等成本提升導致農民耕作利益嚴重減損
07:10:48,195 07:11:13,826 基層農民難以維持生計二政府應對農業政策進行整體通盤考量並平均產業發展保障國家糧食安全運用科技智慧化打造農業防災安全網三本院要求農業部應綜合考量各項成本包括人工肥料及物價指數將供糧價格至每公斤26元調升為5元以上
07:11:17,285 07:11:44,088 並加速提升整體雜糧種植面積之計劃以因應近年來物價劇烈波動導致務農成本提高體恤基層農民之政策四、農業部應綜合考量各項成本及物價指數調整公糧收購價格由每公斤26元調至每公斤31元提高農民基本利潤
07:11:45,560 07:12:00,047 以因應近年物價劇烈浮動導致務農成本增加、落實照顧農民的政策同時加速推廣國產雜糧種植保障糧食安全並積極建構永續韌性的台灣農業降低氣候變遷帶來的衝擊
07:12:08,418 07:12:15,211 報議會現在有兩個附帶決議我們來處理繼續處理院會所做的附帶決議先處理國民黨團體附帶決議共一項請議事人員宣讀附帶決議之內容
07:12:20,988 07:12:49,321 國民黨黨團附帶決議為保障農民權益公糧收購價格應每年參考物價指數平穩化肥價格政策後決定是否調整相關調整基準之檢討價格調整後之成效應定期公告之宣讀完畢請問院會對國民黨團所提附帶決議有無異議沒有異議我們照案通過
07:12:50,523 07:13:05,817 法院會現在處理台灣民眾黨團所提附帶決議共一項請議事議員宣讀附帶決議之內容民眾黨黨團附帶決議為照顧農民基本生活要求農業部因每半年內公佈公糧收購價格調整機制與共識公糧收購價格因每三年浮動檢討
07:13:13,764 07:13:33,644 調整一次以及時反映農業成本互動調整機制應按年檢討價格公式調整與資訊揭露方法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規則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宣讀完畢請問院會有無異議
07:13:36,325 07:13:38,007 沒有異議,我們決定照案通過。
07:14:05,202 07:14:19,781 主席各位同仁農業在台灣的經濟發展的歷史脈絡中對於促成國家產業的轉型造就當前國家的經濟榮景是功不可沒的
07:14:20,362 07:14:29,489 而我們的政府為了要因應全球化跟自由化以及保障農民退休的福利和減緩農業災損對於農民的衝擊也提出了多項的政策保障我們農民的權益然而公糧的收購價格卻從2011
07:14:40,317 07:14:46,205 至今長達13年不動如山相比基本工資從17,880元已經調漲到27,470元物價指數也增加超過15%
07:14:55,698 07:15:18,564 更匡論人工、肥料、農業、生產對資產成本不斷上漲﹐導致農民耕種成本越來越高﹐權益嚴重受到損害﹐今天立法院三讀通過國民黨立院黨團所提出的《建請農業部調整公糧收購價格的公決案》﹐
07:15:19,364 07:15:33,229 就是要農業部彎下腰來認真傾聽基層民意的心聲予以調整公糧的收購價格來提高農民耕作的利潤本席在這邊強調更要提高公糧收購價格增加了生產力的誘因
07:15:39,071 07:16:07,751 可能會導致價格崩盤的假設不該成為農業部不調漲的藉口政府只要積極的開拓外銷的管道就能夠做到穩定國內的生產稻穀的價格創造政府和農民雙贏的局面最後要呼籲當權者物價近年來漲幅非常的大對於農民而言已經是不可承受之重
07:16:08,671 07:16:34,757 應該要調高公糧的價格謝謝李玉琳委員的發言接下來請登記第二號張家俊委員發言
07:16:52,113 07:17:12,479 首先我要感謝國民黨團提案為農民發聲也感謝民眾黨的支持更要感謝韓院長辛苦主持協商剛剛大家都有看到民進黨講了半天結果他們也不敢表決你們說對不對民進黨只看到政治利益完全沒有為農民考量對不對
07:17:23,240 07:17:37,175 提高公糧收購價格5元只是農民最基本的請求農業部必須遵守決議讓基層的農民得到最基本的一份溫飽的尊嚴
07:17:41,058 07:17:59,904 會繳交公糧的農民都是最基層沒有能力轉型的弱勢農民農業部要鼓勵去做做品牌我們都支持但我們需要照顧這些最辛苦的農民國家政策推行了幾十年為了戰備糧食為了糧食安全
07:18:04,545 07:18:05,566 委員王美惠等18人擬具
07:18:21,642 07:18:35,487 王美惠等18人擬具:「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草案:本院委員何欣純等21人擬具:「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草案:本院委員何欣純等21人擬具:「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草案:本院委員何欣純等21人擬具:「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草案:本院委員何欣純等21人擬具:「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草案:本院委員何欣純等21人擬具:「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草案:本院委員何欣純等21人�
07:18:45,291 07:18:53,338 民生萬物成本都齊漲的時候只有公糧收購價格不漲我想請農業部的官員們你們 我想請問你們 你們敢走到
07:19:11,698 07:19:14,323 謝謝張家俊委員的發言接下來請登記第三號張祺凱委員發言
07:19:27,250 07:19:39,028 我們農民朋友苦苦等了13年的公糧收購今天終於通過每公斤至少要調漲五塊錢了每公斤至少要調漲五塊了
07:19:41,588 07:20:00,418 這是9年底開始柯文哲參選總統同場的政見之一﹐也是台灣民眾黨﹐2015年1月開始﹐不久就提案的重要的政見﹐今天終於落實了﹐印證了柯文哲跟臺灣民眾黨﹐臺灣民眾黨的立院黨團﹐對農民的照顧及支持﹐包括今天市委會在此也要特別強調﹐
07:20:07,282 07:20:23,441 其實這邊每公斤調漲5塊錢苦等了13年只是幫我們最基層、最善良的農民朋友滿足了他們最基礎的生活所需13年苦等13年呱呱最低的小朋友
07:20:24,636 07:20:47,162 王美惠等18人擬具:「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草案:本院委員何欣純等21人擬具:「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草案:本院委員何欣純等21人擬具:「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草案:本院委員何欣純等21人擬具:「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草案:本院委員何欣純等21人擬具:「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草案:本院委員何欣純等21人擬具:「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草案:本院委員何欣純等21人�
07:20:50,603 07:21:17,884 接下來我們要做很多的事情包括最近臺美21世紀的貿易倡議美國期待跟我們談說要進口很多美國的農產品所以我們的稻米如果真的以後可以多一點生產價格可以好一點拜託一下政府應該在外銷包括跟美國談判的時候談一下我們的稻米到外銷到美國去第二個如果真的要轉做政府要多做一些努力更重要的
07:21:18,544 07:21:28,479 以後不要變成是一個看天田不要每年在喊價趕快制定一個公司以後每三年依照物價基本工資幫我們的工糧收購公式化好好照顧我們的農民謝謝
07:21:35,455 07:21:51,529 謝謝張啟凱委員的發言報告委員會每完成陳秀發言已經完畢報告委員會現在我們進入討論事項第34案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報告委員會現在我們處理保留第4條請宣讀條文
07:21:55,510 07:22:24,491 國民黨黨團修正動議第4條本會制委員7人均為專任任期4年任滿得連任一次並不得再任本會委員由行政院院長提名經立法院統一後任命之行政院院長為提名時應指定一人為主任委員一人為副主任委員但本法第一次修正後第一次任命之委員其中三人之任期為2年本會主任委員特任對外代表本會
07:22:25,211 07:22:51,828 副主任委員職務比較檢任第14職等其餘委員職務比較檢任第13職等本會委員擬具電信、資訊、傳播、法律或財經等專業、學識或實務經驗委員中統一黨籍者不得常委委員總數二分之一本會委員自本法第一次修正後不分屆次委員任滿三個月前應依第一項程序提名任命新任委員
07:22:52,668 07:23:08,539 如因立法院不同意或出缺至委員人數未達足額時﹐行政院院長應於3個月內補足提名﹐第一項規定執行時同意全程序﹐自立法院第7屆立法委員就職日起施行
07:23:09,961 07:23:24,257 國民黨黨團再修宣動議第4條本會智委員欽然均為專任任期四年任滿得連任一次也連任者不得再任本會委員由行政院院長提名經立法院統一後任命之
07:23:24,858 07:23:51,444 行政院院長為提名師:決定一人為主任委員:一人為副主任委員本把第一次抽選後:第一次任命之委員其中3人之任期為2年本會主任委員特任:對外代表本會:副主任委員職務比照緊任第14職等:勤務委員職務比照緊任第13職等本會委員應具電信、資訊、傳播:法律或財經等專業學士或學務經驗:
07:23:54,685 07:24:14,297 委員中統一黨籍者不得招募委員總數二分之一本會委員自本法第一次修正後不分屆次委員任滿三個月前應依第一項程序提名任命新任委員委員初選時期繼任委員遵任期至原任期屆滿遵任為止
07:24:15,177 07:24:30,488 如因立法院不同意或初宣誓委員人數未達足約時﹐行政院院長應於3個月內補足提名第一項規定之行使同意權程序﹐自立法院第7屆立法委員就職日起施行
07:24:32,267 07:24:50,688 民眾黨黨團修正動議第4條本會政委員7人均為專任任期4年任滿的連任隱私其中一人為主任委員特任對外代表本會一人為副主任委員職務比照檢任第14職等其餘委員職務比照檢任第13職等
07:24:52,330 07:25:13,166 本會議員應具電信、資訊、傳播法律或財訊等專業、學識或實務經驗本會議員自《北法》修正後不分屆次由行政院院長 以下程序任命之一、由立法院推薦9名社會公正人士就由行政院組成提名審查委員會
07:25:14,167 07:25:36,940 二、由行政院提出推薦名單:將由提名審查委員會審查:經全體委員互辦之同意以後:送請行政院院長提名三、就行政院院長提名之人選:經立法院同意後人名之:如因立法院不同意或出缺:是本會委員人數未達足為時:准用請向會定
07:25:37,880 07:26:03,632 行政院長提名時應決定一人為主政委員:一人為副主政委員:第三項第一款之提名審查委員會由陸政委員團:其在立法院所佔席次比例推薦之本會議員任其屆門為能依第三項規定提任時事同出缺本條修正規定之行使同一全程序自公佈日起施行
07:26:06,473 07:26:29,754 臺灣民眾黨黨團在修正動議第4條本會計委員7人均為專任任期4年任滿德理任一次其中一人為主任委員特任對外代表本會一人為副主任委員職務比照檢任第14職等其餘委員職務比照檢任第13職等本會委員應具電信、資訊、通訊
07:26:32,678 07:27:01,389 電信、資訊、傳播法律或財經等專業學士或實務經驗本會議員自本法修正後不分屆次由行政院院長依下列陳述以任命之一,由立法院推薦9名社會公正人士交由行政院組成提名審查委員會二,由行政院提出推薦名單交由提名審查委員會審查經全體委員過半之統一後,送請行政院院長提名
07:27:02,129 07:27:22,559 三、就行政院院長提名之人選﹐經立法院統一後任命之﹐如因立法院不同意或出缺﹐是本會委員人事未達阻力時﹐准用前項規定行政院長提名時﹐應指定一人為主任委員﹐一人為副主任委員第三項提款之提名審查委員會﹐
07:27:23,539 07:27:47,887 由各政黨團因其在立法院所佔席次比例推薦之本會員任期間滿位能議第三項規定提轉時視同出缺本條促進規定執行時同意全程序自公佈日起施行宣讀完畢報告委員會依協商結論保留條文處理前由各黨團各推派一位
07:27:48,871 07:28:05,882 一續台灣民眾黨團、民進黨團、國民黨團順序輪流發言每人發言時間3分鐘發言完畢之後我們即進行保留條文之處理現在進行各黨團推派之代表發言首先請台灣民眾黨黃國昌總召請發言吳思瑤委員請準備
07:28:24,943 07:28:52,214 院長本院委員過去這幾年號稱要獨立要專業的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也就是NCC的表現可以說是讓台灣社會失望透頂走到今天我們認為有必要再度冷靜的審視我們現行NCC組織法
07:28:55,149 07:29:14,969 所產生的NCC委員要透過什麼樣子的機制真正能夠確保他的專業性跟獨立性我們同意NCC委員的提名權應該要由行政院院長所來駕以掌握
07:29:16,684 07:29:27,799 我們並不贊成透過政黨比例的方式來產生NCC委員因為這樣只會讓NCC委員更為政治化
07:29:28,746 07:29:57,154 但是在另外一方面我們希望行政院院長他推出他的人選能夠有一個更慎重的審查機制這個更慎重的審查機制可以確保行政院院長送來立法院的名單不會是曾經自己就已經涉入弊案違法洩密的人選
07:29:58,396 07:30:17,250 也不會是某一個有限電視系統大亨透過他的政商影響力塞給行政院院長的人選行政院院長在提這樣人選的時候他知道沒有辦法透過審查委員會的審查
07:30:20,114 07:30:41,306 我們這次所提出來的修正草案的確是參訪所謂公式的模式有文言說以前公式的模式造成了程序非常的冗長沒有錯但是這個程序的冗長跟當初高比例的表決門檻
07:30:42,907 07:31:04,718 以及本來所提出來的人選就不是任高度相關我們在這個審查委員會當中我們並沒有設置高比例的表決門檻我們期待透過這樣的審查委員會讓我們行政院院長所提出來的人選是真正符合專業性
07:31:06,159 07:31:30,366 獨立系而不再是某一個政商媒體集團甚至是有線電視系統大亨所派出來的馬前卒這樣子的修正希望能夠得到各位委員的支持謝謝謝謝黃國昌委員的發言接下來我們請吳思瑤委員發言請翁曉琳委員準備
07:31:35,373 07:32:03,560 主席、各位同仁在審查NCC組織法修正案之前應當要試著替NCC的業務執掌去汙名化、去政治化我相信朝野的立委及社會大眾卸下有色的眼鏡不要把NCC視為高度政治性的機關剛剛民眾黨的代表說要捍衛NCC的專業性、獨立性但是
07:32:05,055 07:32:21,145 難道就是透過一個政黨比例產生審查會的機制就能夠捍衛它的專業性或獨立性嗎又或者這不就是大剌剌的讓政治政黨的黑手介入NCC的人事同意權嗎不過是轉了個彎但是殊途同歸
07:32:27,029 07:32:44,981 事實上NCC每年辦理4到6萬件的民生業務不管是電信網路基地台的審驗、消防警用電台、廣播電台、建築物電信設備、國內外電信設備的驗證、發照等等這些都攸關人民的生活
07:32:45,862 07:33:03,742 如果國會遲遲延宕了NCC的人事同意權或是透過修正組織法的方式設下構成了NCC正常運作的層層阻礙對於人民的日常生活將發生巨大的影響
07:33:05,143 07:33:20,528 NCC的委員名單4月30就送達立法院了:到今天是第78天:非常遺憾在在野黨的阻礙之下程序委員會院會就擋了9次:到上週五才復為審查
07:33:22,689 07:33:37,444 組織法的部分雖然國民黨已經撤回他們的違憲版本但是民眾黨以公式的模式要產生新任委員我要再說一次本質都是一樣都可能有違憲之餘
07:33:39,346 07:33:55,714 公共電視第5屆董事嚴當了968天第7屆嚴當了966天民眾黨黃國昌委員說他們的版本沒有以高比例的表決門檻所以不會發生這種嚴當產生NCC委員的阻礙誰能負責
07:34:00,916 07:34:25,446 誰能保證公共電視慘痛的教訓NCC要重蹈覆轍嗎又譬如說國民黨團所提的修正動議限制了NCC委員的連任限制以及對於現在穩定NCC運作的這個過渡條款我們都認為應當維持原案不應採行這個修法的版本
07:34:26,326 07:34:35,309 立委再大也不能比憲法大再怎麼對NCC有意見也不應當無限上綱民進黨認為應當維持現行條文不予修訂謝謝
07:35:00,165 07:35:27,339 主席以及各位委員大家好本席代表國民黨黨團向各位說明這次NCC組織法第4條的修正理由NCC作為獨立機關本來就應該要排除上級機關對具體個案的指揮監督讓NCC有更多不受政治干擾依專業自主決定的空間如此才能確保通訊傳播自由並且建立人民對通傳會公平合理的信賴
07:35:28,439 07:35:51,176 但是從中天新聞台不予換照案、禁電視的深射案以及近來的王逸川手機定位泄露各自的事件當中可知道社會大眾其實對於NCC委員的立場偏頗受到政治力的操縱以及NCC功能不彰的情形多所批評嚴重質疑NCC委員的公正獨立性
07:35:52,498 07:36:12,934 為了確保NCC委員的超然中立本次修法經過多方整合之後主要還是在修正NCC委員的任期相關規定以防止任何NCC委員在政府當中長期掌握權力避免NCC委員濫權、集權而造成的擴權
07:36:14,275 07:36:35,882 同時這項修正規定也有助於幫NCC注入活水﹐讓新委員有更多的發揮﹐帶來更多的新的監理氣象首先本條修正通傳會委員﹐未來僅能夠連任一次﹐並且不得再任﹐如果一個委員已經任滿了8年﹐就不應該再任﹐以免他長期掌控和前置機關的運作
07:36:37,918 07:36:52,254 其次為了避免NCC委員的任期計算混亂本條也參考公平會處置法的修正規定若NCC委員出缺的時候NCC繼任委員的任期應該只能夠做到原任任期屆滿為止
07:36:53,695 07:37:07,551 第三為了避免委員出缺過久新增的規定要求行政院院長應該要在三個月內補足委員的提名最後就廢除現任委員在新任委員沒有上任之前可以自動延任的規定
07:37:08,632 07:37:36,779 眾委已經確定離職卸任的委員不僅不適合在新委員未上任前的空窗期做成任何的處分決定而且這些要卸任的委員沒有再經過立法院同意就繼續延任也是違反民主原則的綜合上面所述本次修法是希望能夠讓NCC真正符合民主專業多元並且成為真正的獨立機關希望各位委員能夠大力支持本次的修正謝謝
07:37:41,228 07:37:42,256 謝謝翁小林委員的發言
07:37:43,564 07:38:10,481 報言會現在我們各黨團推派委員均已發言完畢我們現在依序進行表決如果其中有任何一案通過我們就不再處理其他案報言會我們現在表決國民黨黨團再修正動議條文現有民進黨黨團要求記名表決我們記名表決時間一分鐘現在開始
07:39:34,158 07:39:55,394 本院會初席委員101位贊成51位反對50位贊成者多數本院會現有民進黨黨團提議重複表決我們現在進行重複表決時間一分鐘現在開始
07:41:18,271 07:41:24,161 報告委員會宣布重複表決結果出席委員103位贊成52位反對51位贊成者多數
07:41:30,578 07:41:49,289 多數通過報院會現有謝依鳳委員聲明剛才表決與國民黨團一致報院會現有張雅玲委員聲明剛才表決與民進黨黨團意見一致列入公報記錄報院會全案經過二讀現有國民黨團、台灣民眾黨黨團提議進行三讀請問院會有無異議沒有異議我們現在請宣讀經過二讀之條文
07:42:00,472 07:42:26,591 第4條本會智委員7人均為專任任期4年任滿得離任1次已連任者不得再任本會委員由行政院院長提名經立法院同意後任命之行政院院長為提名時應指定一人為主任委員一人為副主任委員但本法第一次修正後第一次任命之委員其中3人之任期為2年
07:42:28,112 07:42:49,933 本會主任委員特任對外代表本會副主任委員職務比照檢認第14職等其餘委員職務比照檢認第13職等本會委員應具電信、資訊、傳播法律或財軍等專業學士或實務經驗委員中統一黨籍者不得超過委員總數二分之一
07:42:50,573 07:43:15,291 本院委員自本法第一次修法後不分屆次委員任滿3個月前應依第一項程序提名任命新任委員委員出缺時其繼任委員之任期至原任期屆滿之日為止如因立法院不同意或出缺至委員人數未達足額時行政院院長應於3個月內補足提名
07:43:16,392 07:43:24,058 第一項規定之行使統一權程序自立法院第7屆立法委員就職日期施行宣讀完畢
07:43:45,106 07:43:50,476 現在我們要處理審查會所作之附帶決議請議事人員宣讀附帶決議之內容
07:43:53,646 07:44:14,086 要求113年7月任期屆滿之原任委員應比照陳耀祥主任委員公開對外宣誓除不再接受行政院提名續任外若行政院與原任委員任期屆滿前未能依規定提任時亦不再接受原任主動辭職以示負責選讀完畢
07:44:17,831 07:44:29,709 報告委員會依協商結論我們照案通過報告委員會我們現在完成立法程序後發言首先請登記第一位洪孟凱委員發言葉元之委員請準備
07:44:41,701 07:45:04,910 主席各位同仁我們剛剛通過NCC組織法第4條的修法我想在這個修法的過程裡面我們就是捍衛公平性、公正性以及公開性在這個修法裡面有三大重點第一公正性我們要求NCC的委員連任以一次為限以連任者不得在任
07:45:05,510 07:45:29,690 而公平性則是當委員有出缺時繼任委員的任期至原任期屆滿為止不得延用以及第三公開性行政院院長應該在三個月內補足相關的提名所以我想這跟現行的條文其實大致方向一致但是我們把現行條文有所不足之處給補齊
07:45:31,691 07:45:56,796 剛剛有執政黨的委員也在大體廣泛討論的時候有提到這一次NCC的委員名單我們再一次強調其實NCC的委員名單裡面4月30號以前是由陳建仁前院長提出當時我們就說責任政治應該要由新任的行政院長來提但是新任的行政院長5月20號上任之後他也沒有參與相關的提名
07:45:57,276 07:46:12,284 在5月31號總質詢時候要求行政院長對其提名的委員來做確認當時佐隆太子講了會儘快提出名單一直到7月9號一個半月過去了佐隆太才願意為
07:46:13,685 07:46:31,741 陳建仁前院長提的名單來做背書也因此我們要說在這一次的NCC委員提名的時候嚴當的時間全都是由行政院這邊來嚴當立法部門並沒有任何的嚴當我們也在上一次院會的時候就已經讓他進入了委員會能夠來做討論
07:46:33,482 07:46:44,269 所以再次強調今天通過的第4條就是修正過去的不足之處讓公平性、公正性、公開性能夠讓NCC的提名更加嚴謹謝謝
07:47:03,919 07:47:22,698 主席各位同仁我們今天通過這個法律是讓舊有的NCC委員即便是沒有新任委員產生一樣不能延任本席認為這是一個非常公平的做法因為我們國家其他機關的委員包括像是大法官包括監察委員
07:47:23,559 07:47:52,198 即便是新的提名的候選人沒有經過立法院同意通通舊的都沒有延任唯有NCC委員在既有的法律是可以延任的難道NCC委員我不知道為什麼他的位階是高於大法官跟監察委員這件事情我是非常不清楚第二個如果我們可以保障舊有的委員可以不斷的延任下去那舊有的委員做得不好他還可以繼續做這也是一件很奇怪的事
07:47:52,978 07:48:15,109 那我們國民黨說NCC做得不好民進黨會說我們有偏見我就講民進黨也對NCC委員抱有期望譬如說當自由時報報導中共有介入政論節目的時候隔天民進黨的立委是說中共介入政論節目而藍白卻阻擋NCC的立法
07:48:16,009 07:48:36,459 當時他們是把這件事情把NCC跟調查中共介入責任節目畫上一個等號認為這個責任就是NCC的可是經過了這麼多個禮拜我們看到NCC對於這個事情完全沒有任何動作只有發文給工學會問他們有沒有會員有類似的狀況
07:48:37,279 07:48:55,878 那沒有會員承認他們的調查就此結束看得出來NCC現任委員也非常不符合民進黨的期望可是如果沒有修這個法的話這些委員就可以無止盡的延任下去因此卓榮泰院長也沒有很積極的跟立法院溝通溝通四個新的人選為什麼
07:48:57,279 07:49:19,155 因為他心裡還有陳耀祥這個寶阿他認為即便新的沒有經過立法院同意陳耀祥還可以繼續延任阿這就是他打算嘛所以通過這個法可以讓立法院...謝謝葉元志委員的發言接下來我們請登記第三號鍾嘉斌委員發言
07:49:23,151 07:49:25,657 本院委員王美惠等18人擬具
07:49:30,814 07:49:55,449 主席在同委員先進剛剛聽了我們葉元智委員的說明其實忽略了事實上在我國行政院三個獨立機關當中公平教育委員會跟NCC委員一樣都有這樣的一個不斷電的裝置就是說現任委員借滿錢新任委員未產生時由現任委員繼續延任
07:49:57,240 07:50:13,809 為什麼一個獨立機關要有這樣的機制呢其實如果仔細看公民教育委員會裡面還有一個設計就是一個半半交錯的任期制什麼叫做半半交錯任期制每次公平會跟NCC都有兩年有半數委員屆滿
07:50:15,350 07:50:32,896 因此經驗得以傳承為什麼這兩個獨立機關這麼重視他的經驗傳承正是因為他的性質有延續不可中斷性國民教育委員會負責我國產業秩序的重財所以七位委員非常重要
07:50:33,556 07:50:56,153 在新任委員未到任之前未完成提任程序之前原任委員延續他的工作這就是原來公平教育委員的設計NCC也是比照這個原理可能誤以為這個獨立機關所謂的所謂的延任條款會造成的把持其實在這次的修正當中國民黨在這次的修正當中國民黨在這次的修正當中國民黨在這次的修正當中有提出了一些進步的更好的設計我們也予以支持
07:50:56,633 07:51:24,185 但是很可惜的一個對於獨立機關它的獨立性的保障以及信念傳承的設計本來就應該是越求越好但是把這個延任的設計拿掉之後會造成未來只要有獨立機關的提名未能順利的時候這個獨立機關所負責的業務就會因此而中斷所以在這裡我們對於NCC第4條第5項被因為這樣的政治量考量而予取消未來造成NCC的運作造成國家相關產業的中挫
07:51:25,245 07:51:31,954 我們期期與而不可也希望未來能夠持續的以更進步的修法來取代來挽回以上說明
07:51:44,165 07:51:59,484 主席各位同仁在探討NCC委員的產生包括行政部門的任命權以及立法院行使同意權我們不得不回到大法官解釋第613號的規範其中有一段我想分享給大家
07:52:00,305 07:52:17,331 基於權力分立原則行使立法權之立法院對行政院有關通傳會委員之人事決定權故非不能施以一定限制以為制衡為制衡仍有其界限除不能抵觸憲法明白規定外亦不能將人事決定權予以實質剝奪或進行取代之
07:52:18,271 07:52:40,661 就是這個613號的釋字案我們在委員會在朝野協商那透過充分的論述、討論、對話終於阻絕了國民黨原始要以政黨比例來提名委員的任命乃至於剛剛民眾黨團的公式模式沒有在這次修法入法我們予以肯定我們擋下了違憲的條文
07:52:42,122 07:52:56,713 但是呢 剛剛所通過的國民黨的修正動議第一項規定通常會的委員他的連任限制以及刪除第五項有關嚴任的規定事實上都對於NCC的職權行使造成焊隔
07:52:57,814 07:53:20,099 NCC守重於通訊傳播產業監理的經驗傳承:實在不一定定在任的限制:可以擔任NCC委員的:都是長期在相關領域:有相當長才:有業界:有學術的基底:但是因此來限制了他們的延任:這是非常不智:也相當可惜
07:53:20,879 07:53:48,168 至於過度的條款:絕非在野黨所解釋的萬年條款:是為了基於穩定NCC的日常運作:來重視台灣的通訊的民生:所以說:這一次的修法非常遺憾:但是未來:希望在野黨如他們所說的:不再阻絕NCC的人事同意權:希望能夠履行我們立法委員應付的職責:讓NCC的委員能夠完成投票:
07:53:54,566 07:54:17,799 謝謝吳思堯委員的發言報告委員會各黨團推派委員均已發言完畢報告委員會我們進入討論事項第35案本院委員翁曉琳等人建請院會決議將郭國文委員移送紀律委員會議案報告委員會本案應上代協商做以下決議協商後再行處理
07:54:19,670 07:54:38,184 報告委員會我們進入討論事項第41案全民健康保險法第62條條文修正草案本案經本次會議決議協商後提出本次會議處理報告委員會本案現已完成協商請宣讀協商結論
07:54:41,843 07:54:59,929 立法院黨團協商結論時間113年7月5日星期五下午10時31分113年7月15日星期一下午30時10分地點藝廠三樓會議室紅樓302會議室協商主題全民健康保險法修正草案協商結論一第62條維持現行條文
07:55:03,470 07:55:22,441 並主決議如附件二、審查會保留三項附帶決議不予出力三、新增附帶決議四項通過如附件協商主持人韓國瑜將啟程協商代表柯建民、吳思瑤、莊瑞雄、傅坤祺、徐宇貞、王玉敏、王振旭、洪孟凱、廖偉祥
07:55:24,449 07:55:37,874 陳瑩、黃國昌、林思敏、邱振軍、黃珊珊、林月琴、劉建國、劉許廷、吳春城、陳昭芝、蘇清泉、羅志強、張志倫、張家俊、徐巧欣、盧憲毅、陳金威、楊瓊怡、徐欣穎、羅廷偉、鄭振前、蘇巧慧
07:55:48,480 07:55:53,703 請問院會對以上協商結論有意義?沒有意義,我們本案逐條討論時,僅因協商結論處理。全民健康保險法第62條維持現行條文,並通過決議,請議事人員宣讀決議內容。
07:56:13,702 07:56:29,031 為改善醫療環境維護醫事人員專業權益衛生福利部應進行健保改革具體措施於114年6月30日前達到平均點值1.0.95元以維護全國醫事人員權益宣讀完畢
07:56:37,908 07:57:03,478 委員會本案作以下決議全民健康保險法第62條維持現行條文不予修正並通過決議為改善醫療環境維護醫事人員專業權益衛生福利部應進行健保改革具體措施於114年6月30日前達到平均點值1.0.95元
07:57:06,823 07:57:17,409 以維護全國醫事人員權益報告委員會現在我們處理附帶決議審查會原附帶決議三項一協商結論均不予處理繼續處理黨團協商所作之附帶決議共四項請醫事人員一併宣讀附帶決議之內容附帶決議一
07:57:31,277 07:57:56,606 要求行政院應召開跨部會醫療改革會議提出具體改善方案及相對應之期程以回應國人的期盼並落實本次修法的意旨二要求衛福部針對指示要退出健保給付擬定時程表三個月內提交該報告至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議三
07:57:58,854 07:58:22,550 要求衛生福利部應認定或修訂相關法規規範健保點值保障之範疇應優先用於提升醫事人員之薪酬待遇與落實本次修法之意旨四、要求衛生福利部應借鑒日本之做法一年內制定要價調整機制並與醫業界溝通
07:58:27,884 07:58:30,728 逐步達成合理要價宣讀完畢國民黨黨團附帶決議
07:58:46,041 07:59:13,291 政府應盡速持續滾動式檢討以積極回應民意往朝向一點議員的目標邁進確保全國醫事人員的權益宣讀完畢報告委員會請問有無異議沒有異議我們決定照案通過報告委員會現在完成程序和發言請登記第一號蘇青前委員發言陳昭之委員請準備
07:59:36,209 07:59:55,994 主席、各位同仁還有媒體朋友大家好對於今天健保法的修法沒有成功我個人是非常的失望那用主決議跟附帶決議這到底有多少效力我都打問號醫界也打問號
07:59:57,543 08:00:16,716 我們健保法裡面的總額制度已經實施了22年22年尤其是最近15年越來越嚴重我請問你們全民健保的滿意度是79.3%醫護人員的滿意度只有三成
08:00:21,564 08:00:41,519 有這個制度一直壓榨一直剝削一直踐踏一直蹂躪所有的醫護人員然後來迎合政府的光彩跑到WHA跑到瑞士在那邊吹牛台灣can help台灣沒有辦法can help現在人點滴都要need help
08:00:42,529 08:01:11,436 所以建保法尤其裡面的總額這三條是該道要整修要好好的徹底檢討的時候我們一些大公家醫院的院長也跑出來說一點一塊錢會衝量這是胡說八道公家醫院它的土地它的醫院的建築幾百億都是公家拿錢出來蓋每一年還有公務預算公務人員的補貼等等
08:01:12,791 08:01:36,684 施仁醫院、社團法人醫院﹐自己要買地、自己要買基礎﹐自己要傳解析﹐還有付薪水﹐還有更新設備﹐他們拿的健保的費用﹐跟公家醫院是一樣﹐所以最沒有立場講點責任﹐就是臺大跟榮總﹐這個是我個人的看法﹐事實上也是這樣﹐所以﹐給醫務人員一條深路﹐大家一起加油﹐謝謝
08:01:42,605 08:01:48,588 謝謝蘇清泉委員發言接下來請登記第二號陳昭芝委員發言請王振旭委員準備
08:01:56,018 08:02:11,643 主席、各位同仁本黨科主席在競選的時候確實曾經提過希望能夠讓健保點值提高到至少0.95%以上這是因為全球的醫療快速進步但是台灣長期對健康投資不足導致面臨財務困境醫療人員的專業服務費不足
08:02:17,505 08:02:43,948 醫療人員大量的流失新藥新科技的引進很不順利甚至這個健康醫療指標都不斷的落後臨近國家跟先進國家我在數次的協商會議中也指出健保資源的承受確實能力有限保障這個急重男悍症保障每個家庭甚至每一個人一生無法避免的這個重大疾病避免因病而平
08:02:44,588 08:03:02,780 這才是社會保險的主要精神然後我也要強調整個醫療的服務要仰賴各個角色包括醫療院所、醫療服務提供者以及投資及帶領新藥新科技研發的廠商跟學者都是缺一不可必須共存共好
08:03:03,220 08:03:18,265 民眾黨在這一次的修法中提出幾項配套措施﹐包括指示要依法退出健保﹐讓民眾適度地減少就醫的次數﹐妥善地處理過去因為專業不足而造成對藥價差的依賴﹐讓醫療人員能夠正正當當地賺取他們應有的收入﹐讓醫療院所營養有一定比例供應給改善同仁﹐由於護理師薪資待遇﹐
08:03:28,869 08:03:53,100 那感謝各黨三長及委員們接受我們的主張以這個主決議跟附帶決議來處理我也鄭重要求衛福部能夠正式醫療的這個體系重新檢視例如包括醫療分級重新檢視是否要這麼多的醫學中心跟擴增病床確保醫療品質也算妥善的處理這個醫療資源的分配希望能夠保障醫療品質讓健保永續也達成賴總統對於健康台灣的期待
08:03:58,542 08:03:58,742 主席
08:04:19,619 08:04:32,760 各位委員同仁大家好有關《健保法》第12條修正草案經過各黨團數個月來的密切的討論、審查、協商終於在今天的院會裡提出議程來處理
08:04:34,827 08:04:54,374 經過這兩天密集的協商最後大家一致的認為第62條應該要維持現行的條文以主決議的方式來代替原先的修法明定要求衛福部應進行健保的改革並於明年中達平均點值1.0.95元
08:04:57,811 08:05:14,780 事實上昨日協商的時候衛福部邱部長也具體的承諾保證明年度的點值一定達到0.9%以上甚至可以更高此外已經清點應該由公務預算支出了一共17項
08:05:17,073 08:05:35,181 總費用約為300億元:花3年的時間陸續轉由公務預算來支應藉以提升健保點值:本席認為這代表衛福部重視改善點值現況的態度:也說明了執政黨已經積極地拿出各種具體的辦法應應各界對於健保現況的訴求
08:05:37,422 08:06:00,256 過去這段時間以來許多一屆的代表其實也針對保障點子1.1元表達憂心擔心弱勢保障點子可能因為部分院所充量服務而造成總額制度的名存實亡這對於健保的永續真的是一個很大的風險那賴總統今日也出席活動也表示打破健保總額制度可能增加醫療浪費與民眾
08:06:02,017 08:06:20,829 保費的負擔他認為簡單的方法不一定是最好的方法這就是包含衛福部以及民進黨過去這段時間以來提醒保障點子入法可能會面臨未來的風險一方面要感謝在野黨願意退讓維持條文
08:06:36,419 08:06:39,287 謝謝王振旭委員發言接下來請登記第4號陳金輝委員發言請吳思瑤委員準備
08:06:48,154 08:07:10,206 各位國人守護人民健康的基層醫護夥伴大家好健保點值打折就是人民健康打折經過好幾個月不斷爭取朝野協商我們終於達成協議要求政府必須在114年6月30號以前達到健保點值平均1.0.95元以維護全國醫護人員的權益促進全國人民健康
08:07:16,950 08:07:36,389 其實本席從來沒想過這種基礎保障人民健康權醫護工作權跟尊嚴的議案不是政府的職責怎麼會需要面臨這麼大的困難我覺得我們國民黨有義務要向大家把朝野協商的風波真相揭露
08:07:37,210 08:08:05,988 昨天我們在草野協商痛訴醫護地域的慘況有病患4天前在急診因為缺病床必須要坐在輪椅上接受電擊連執政黨委員都坦承自己收到沒有病床的陳情今年空前的多因此韓院長非常認真遊走於各黨團之間做溝通協調就是因為此案涉及全體的國民健康
08:08:06,628 08:08:33,029 最不希望看到的就是協商破局好不容易我們決定退讓以主決議的方式來處理連文字都是邱泰仁部長一筆一畫寫下來的結果民進黨團不簽就是不簽一直堅持在決議上用建請兩個字建請根本沒有法律效力說穿了沒有效果就是一張芭樂票對不對
08:08:35,714 08:08:51,867 從2015年蔡前總統承諾健保改革提高點值到2016年邱太元委員質詢主席總長應該取消總額再到2018年邱太元委員林靜儀委員提案保障點值1.1元
08:09:16,776 08:09:19,030 謝謝陳清輝委員發言 接下來請吳思瑤委員發言
08:09:23,066 08:09:50,701 主席、各位同仁健保是台灣的驕傲國人的滿意度高達89.7%愛知就不要害知我用幾個數字來以正視聽2003年我們的健保支出是3000億到2024年國家不斷的投資健保支出來到8700億我們再比一比蔡英文執政跟馬英九執政
08:09:52,261 08:10:21,321 2015年馬英九政府對於健保的支出是5908億蔡英文卸任前2023年來到8364億成長了41%也就是蔡英文的任內健保的成長年平均是4.7%相對於馬英九執政只有4.2%所以民進黨重視全民健康維持健保制度的穩健跟高品質的運作是我們的職責而我們也做到了
08:10:22,061 08:10:36,234 我們都支持改良醫護工作環境民進黨都支持增加健康跟醫療的投資同樣的我們會全力來投入改革健保的制度但是保障點直入法是最好的方式嗎
08:10:37,435 08:10:53,582 我們都希望他是強心針但可能是下錯藥因為典值入法實質取消了總額制度讓健保的制度崩潰了因為健保典值入法讓健保的財務沒有辦法控制沒有辦法預估更不要說他贊成國家財政7705億到1155億的支出更甚至這個猛藥會造成健保的
08:11:04,487 08:11:27,707 強者越強弱者恆弱城鄉差距的失衡更可能造成我們的健保財務難以支出會對人民的荷包開刀要調漲健保費所以沒有入法我們用主決議的方式給衛福部機會相信會在行政的措施裡頭做到國人的期待增加健康的投資維持健保的制度運行謝謝
08:11:31,595 08:11:52,852 謝謝吳石瑤委員的發言報告委員會各黨團派委員均已發言完畢報告委員會現在我們進入討論事項第42案中華民國刑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本案經本次會議決議協商後提出本次會議處理報告委員會本案現已完成協商請宣讀協商結論
08:11:56,874 08:12:08,460 立法院黨團協商結論時間113年7月16日星期二上午9時40分地點紅樓302會議室協商主題中華民國刑法部分條文修正查案
08:12:10,052 08:12:36,825 寫商結論一、第77條不予修正維持現行條文二、增訂第272條之一及第286條之一均不予增訂三、第286條照寫商內容通過相如附件寫商主持人韓國瑜將啟程寫商代表傅坤祺、廖偉祥、吳思瑤、林月琴、柯建銘、林思銘、張祺凱
08:12:38,911 08:12:58,317 徐宇珍、徐巧欣、鍾嘉斌、羅廷瑋、黃孟楷、黃國昌、黃森翰、楊瓊英、劉許廷、盧憲伊、黃建豪、黃森翰、楊瓊英、沈伯陽、莊瑞雄、邱振軍、鄭振淺、黃珊珊、徐欣穎、吳淳澄宣讀完畢請問議員會對以上協商結論有無異議
08:13:02,922 08:13:05,025 我們本案逐條討論時進行協商結論處理中華民國憲法第77條維持現行條文第272條之一不予增訂請宣讀第286條
08:13:16,721 08:13:44,358 第286條對於未滿18歲之人施以凌虐或以他法﹐所以妨礙其身心之健全或發育者﹐處6月以上5年下有期徒刑﹐意圖盈利而犯前項征稅者﹐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300萬元下罰金﹐犯丁項征稅因而致人與死者﹐處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5年以上12年以下有期徒刑﹐
08:13:44,958 08:14:02,354 犯第二項之罪因而致人與死者處無期徒刑或12年以上有期徒刑至重傷者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對於未滿7歲之人犯前四項之罪者依依各該項是規定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宣讀完畢
08:14:04,397 08:14:14,340 第286條照協商條文通過第286條之一不予增訂報告院會全案經過二讀現有國民黨團提議繼續進行三讀請問院會有異議沒有異議好請宣讀經過二讀這條文
08:14:23,803 08:14:50,902 第286條對於未滿18歲之人是以凌虐或以他法足以防害其身心之健全或發育者處6月以上5年以上有期徒刑意圖營利而犯前項之罪者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300萬元相罰金犯第一項之罪因而致人與死者處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至重傷者處5年以上12年以上有期徒刑
08:14:51,522 08:15:14,048 犯第二項之罪因而致人與死者處無期徒刑或十二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對於未滿七歲之人犯前四項之罪者依各該項時規定加重起刑至二分之一宣讀完畢報院會三讀條文已宣讀完畢請問院會有文字修正
08:15:15,250 08:15:38,086 沒文字修正我們決議中華民國刑法第286條條文修正通過報言會我們現在進行完成立法程序之發言首先我們請登記第一號黃建豪委員發言請曲曉欣委員準備
08:15:45,814 08:16:01,343 主席、各位委員大家好感謝各界努力我們今天終於三讀修正通過刑法286條針對虐待7歲以下兒童的加重刑期條文加重二分之一這個結果雖然不滿意
08:16:02,063 08:16:19,124 但至少有進步我想近年台灣各地發生了多起兒虐、校園霸凌等社會的矚目案件兩年前我看到一個新聞有一個女童被繼父虐待長期哀惡8歲的時候她體重只有13公斤而且全身傷痕
08:16:19,865 08:16:45,439 雖然最後有依刑法286條防害兒童發育罪來起訴但就是因為這個286防害兒童發育罪最重本刑只有5年而且無法加重期刑所以最後這個個案這個加害者最後只被判了4年2個月連法官都在判決書寫下這個是立法瑕疵這是我們立法委員不盡責是我們立法委員的怠惰
08:16:45,919 08:17:09,115 而這個刑法286條正是本席在這個會期最早完成修法連署提案的委員我們不只回應社會期待也回應了法官的審判那這次的修法經過各黨與司法院法務部協商的結果我們比照了刑法傷害罪及兒童法112條精神我們列入了七歲以下加重期刑二分之一畢竟我想虐待一個
08:17:09,855 08:17:35,559 高中生跟虐待一個學歷前的兒童不管從法律上或社會情感上適用同一種刑度是不合理的事所以我們今天第一步先來修正這個不合理我想這是一個基於法理共識覺先求有我們再求好的修法但是身為一個兩歲女兒的父親我認為對於兒童施虐本身就是罪無可赦尤其是虐童致死
08:17:36,319 08:17:58,255 這個施暴過程無論是故意的或是過失我想都讓兒童面臨難以承受而且無可挽回的傷痛也是國家的重大損失這樣的加害者其實我個人認為死刑並不為過這才是社會多數的聲譽期待所以希望為了修法我們能夠更加回應多數基層民眾的心聲謝謝
08:18:01,206 08:18:01,226 討論事項
08:18:20,419 08:18:47,810 發生了在去年12月的時候發生了保姆虐死孩童一案這一對保姆的姊妹呢對於年僅1歲的男童凱凱施虐致死全國嘩然大多數的民眾對於立法院希望看到的要求是對於未成年未滿7歲的孩子其實是希望能夠屬於死刑或是無期徒刑的
08:18:48,770 08:19:13,426 這也是本席在提案的時候的主張但是呢不管是在修法的體力或者是我們在黨團的協商當中我們都還是希望能夠再進一步所以最後的這個協商結論裡面我們呢通過了是對於未滿7歲之人犯前四項罪者依各項規定加重其刑的二分之一
08:19:14,526 08:19:33,031 加重刑期的二分之一我不清楚國人認為夠或不夠但是我知道當凱凱案發生的時候群眾嘩然都認為這樣子霸凌傷害孩子的兇手應該要判他們死刑或是無期徒刑
08:19:33,991 08:19:56,761 所以我當然也希望通過了這樣的草案之後能夠有惡毒的效果我們不要再看到下一個凱凱不要再看到下一個被霸凌致死的幼童如果還有這樣子的情況再發生的話我想這是一個開始這是一個往前的一步但是如果未來還繼續發生這樣的狀況
08:19:59,162 08:20:18,564 沒有辦法只用刑期加重二分之一來威嚇這些惡徒的話我相信未來在立法院我們還會繼續的來修法來保障兒童的權益不讓他們因為虐待而致死保障我們的孩子中華民國的孩子們謝謝
08:20:24,210 08:20:30,777 謝謝曲巧欣委員的發言接下來請登記第3號沈伯陽委員發言請黃國昌委員準備
08:20:43,412 08:21:08,975 好 謝謝主席那這一個關於286條這個修正當然很多人會提到最近這一個虐童的案件但我還是要這個再次呼籲就是虐童相關的案件有很多的行政措施他其實可以在第一步的時候就預防讓這件事情不要發生不管是地方政府的一個審查的機制然後還是說機構本身的審查機制這其實無名是更為重要
08:21:09,475 08:21:25,769 我們不希望是等到事情發生以後然後用重刑當然用重刑的確可能有威嚇的效果但很明顯的是從這幾次的修法看來它的邊際效益會越來越低但是在這邊還是要講就是專於這次286修法的一個過程
08:21:27,130 08:21:49,806 這個過程當中提出了很多各式各樣的刑度那這些刑度很多跟刑法的立法令有很多不合的地方那希望以後不會再有一些這些爭論但是286條本身就有一個很大的疑義是在於說當時277跟286一同在修正的時候277提高的比較多286提高的比較少那就會形成一個詭異的現象
08:21:51,067 08:22:20,046 因為如果我直接直接做傷害我會因為兒少法112條加重二分之一我用286的時候沒有辦法直接做加重因為它是一個特別規定但它如果是一個特別規定那你直接做傷害刑度高286即使按照這一次因為它的法定型沒有修正我們只有針對未滿7歲的加重所以我今天在協商的時候有講得很清楚它是一個比較快速大概我們因為必須要先提高刑度來做一個威嚇可能不得已的做法
08:22:20,606 08:22:43,053 但是在未來如果真的要預防或者說真的要以橫平性跟比例原則來講的話其實還是應該要回到第一項跟第二項去研擬到底凌虐跟傷害的不同在哪裡因為畢竟凌虐不一定會造成傷害那用這樣的一個方式呢才更能夠反映目前台灣社會的現狀也才能夠真正預防未來事件的發生謝謝
08:22:46,970 08:22:52,353 謝謝沈博洋委員的發言接下來請黃國昭委員發言請鐘嘉斌委員準備院長本院委員
08:23:11,110 08:23:35,283 當初新法在修正286條的時候我相信所有立法委員心裡面都想的是我們要對於未滿18歲的人提高對他的保護加重對他進行凌虐的處罰可是沒有想到286條在我們實務上面實際的運作上事實上已經被架空了
08:23:35,933 08:24:01,280 因為當傷害罪透過俄哨法112條加重期刑二分之一以後在法定刑的比較上面286條幾乎沒有適用的可能性最高法院依照想像競合從一重處斷直接適用了刑法277條的普通傷害罪跟俄哨法112條的加重期刑
08:24:03,709 08:24:15,047 這個問題出現在實務上面反映出了我們對於兒少保護這件事情的重要性在立法上面的確有在加強的必要
08:24:16,107 08:24:36,697 我也感謝看到了這個問題當初非常多的提案委員他們的用心他們對於民意的反應勇敢的提出了這個修正草案在最後修正的時候我們強化了對未滿7歲的人犯前四項的罪
08:24:37,597 08:25:01,874 他們的處罰就是希望對於沒有辦法保護自己的幼兒們能夠透過刑法所產生的硬報以及特別預防希望能夠加深對他們的保障這樣的修法希望讓台灣未來兒虐的事件能夠急劇減少的發生謝謝
08:25:06,285 08:25:10,330 謝謝黃國昌委員的發言 接下來請登記第5號鍾嘉斌委員發言
08:25:18,891 08:25:45,505 主席在場委員先進對於兒少的保護是個人政府不分黨派共同的願望也是我們努力的目標其實在兒少的保護上刑法是最後手段我們都知道誠如前面幾位委員所說的在預防、阻卻、嚴懲跟嚇阻上我們必須在每一個階段都必須嚴密把關事實上對於兒少的保護我們有賴行政機關、相關主管機關在預防上做好嚴密的防護
08:25:46,545 08:26:11,965 然而我們也必須要求行政機關實時維持高度警覺對已經發生兒少凌虐案能夠及時加以發覺然後呢及時加以嚇阻避免不幸的發生然而當事件已經造成了我們需要有效的法令做出迅速的審判然後對它進行嚴懲那目前社會各界都對於刑法286條認為呢在適用上沒有辦法像傷害罪277條以及我們
08:26:14,126 08:26:40,785 《兒少法》第112條的加重期刑的方式結合來處理因此這一次我們刑法286條的一個修正我們各黨派各黨團都共同的來努力我們共同的修正了包括在年齡適用上過去有各黨團的版本有3歲有6歲有未滿18歲但是我們最後採用刑法當中關於7歲未滿7歲這一個部分行為能力者
08:26:41,545 08:26:46,168 本院委員何欣純等21人擬具 «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草案:本院委員何欣純等21人擬具
08:26:57,856 08:27:13,450 以各該項之規定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希望我們有效的在未來提供適當的法條工具讓未來的法官法院在良心上能夠及時加以嚴懲最後達到嚇阻的效果我們希望虐童案這場慘劇永遠不要再發生謝謝
08:27:16,475 08:27:22,719 謝謝鍾嘉斌委員的發言報告委員會我們各黨團推派委員均已發言完畢報告委員會現有國民黨黨團體針對本次會議7月16日提出延長開會時間處理討論事項請問院會有異議
08:27:32,045 08:27:40,755 沒有異議我們宣告本案照國民黨團提議通過本次會議延長開會時間處理討論事項報告委員會現在進入討論事項第43案電業法第49條條文修正草案本案經本次會議決議協商後提出本次會議處理
08:27:54,947 08:28:08,067 報院會因協商已超過一個月無法達成共識依立法院職權行事法第71條之一規定由院會定期處理願以本次我們會議提出討論報院會現在進行廣泛討論
08:28:11,052 08:28:21,401 各黨團並沒有派出代表參加我們現在請宣讀三個黨團共同所提的第49條條文修正動議條文請宣讀
08:28:35,194 08:28:55,627 三黨團提議修正動議條文第49條公用售電業值電價與輸變電業各種收費費率之計算公式由中央主管機關定制公用售電業及輸配電業應依前項計算公式擬定電價及各種收費費率
08:28:56,948 08:29:20,965 報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後公告之修正時一同中央主管機關定定第一項電價及各種收費費率之計算公示前應舉辦公開說明會修正時一同中央主管機關為辦理電價、收費費率及其他相關事項之審議及核定應邀請政府機關、學政專家及相關民間團體召開審議會
08:29:23,687 08:29:48,819 請向審議會之學者專家及相關民間團體代表﹐不得少於二分之一審議方式及其他應注意事項﹐應基於公平、公正、公開、透明的原則﹐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宣讀完畢請問院會本條照三個黨團共同所提修正動議條文通過﹐有無異議﹐沒有異議﹐
08:29:51,550 08:30:02,820 我們第49條照三個黨團共同所提修正動議條文通過報告委員會全案經過二讀現由台灣民眾黨黨團、國民黨黨團、民進黨黨團三個黨團共同提議繼續進行三讀請問委員會有異議沒有異議我們請宣讀經過二讀這條文
08:30:15,031 08:30:35,445 第49條公用、收電業、收電價與輸配電業各種收費費率之計算公式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公用、收電業及輸配電業應依前項計算公式擬定電價及各種收費費率報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後公告之
08:30:35,965 08:31:05,183 修正室一同中央主管機關定定第一項電價及各種收費費率之計算公示前應舉辦公開說明會修正室一同中央主管機關為辦理電價、收費費率及其他相關事項之審議及核定應邀請政府機關、學者專家及相關民間團體召開審議會前項審議會之學者專家及相關民間團體代表不得少於二分之一
08:31:06,123 08:31:33,429 審議方式及其他應注意事項應基於公平、公正、公開、透明的原則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宣讀完畢報告院會三讀條文已宣讀完畢請問院會有無文字修正沒有修正我們決議《電業法》第49條條文修正通過報告院會現在我們繼續處理
08:31:35,276 08:31:42,062 附帶決議臺灣民眾黨黨團所提附帶決議共一項請議事人員宣讀臺灣民眾黨黨團附帶決議要求電駕審議會會議記錄應於會議結束後兩週內公告並比照央行理事會公開發言紀要以維持公開透明之原則宣讀完畢請問院會有無異議
08:32:02,386 08:32:27,945 沒有異議我們照案通過報議會現在處理民進黨黨團所提附帶決議共一項請議事人員宣讀建請電價費率審議會中有關學者、專家及相關民間團體之人數不得少於二分之一因為增加各界不同面向之意見能納入考量確保審議決策過程中之專業及多元性
08:32:28,973 08:32:48,961 委員組成背景需廣納專業多元原則審議會審議電價時﹐除參酌依公式擬定之電價及各種收費費率﹐確保電價審議機制發揮正向作用﹐兼顧制定合理電價及維護社會公益宣讀完畢請問議員會有異議
08:32:52,776 08:33:21,468 沒有異議我們照案通過報言會我們現在進行完成立法後發言首先請洪森翰委員發言林思明委員請準備主席各位我立法院的同仁
08:33:24,349 08:33:37,074 電價審議的機制一直以來都是能源政策甚至是我們經濟產業政策裡面非常重要的環節那也在不管是媒體上面或者是在立法院都有很多的討論
08:33:38,234 08:34:05,915 那確實一度在本會期關於電價的討論裡面有再一檔提出要將電價的審議從經濟部的電價審議委員會審完之後要再拉回到立法院裡面再次審議那這樣的主張當然引起很多包括產業界也包括能源專業的機構、團體很大的疑慮我想大家在媒體上面都有看到
08:34:06,840 08:34:21,141 所以後來我們在黨團的協商裡面在朝野協商裡面其實很謝謝各個黨團的成員我們做了很充分的討論在這充分的討論裡面最後我們一起通過了
08:34:22,765 08:34:39,315 修改《電力法》第49條也就是我們希望未來電價的審議可以更專業可以更多元而不是有更大的政治決定的陰影甚至落入政治攻防的境地裡面
08:34:40,543 08:35:08,675 所以這一次大家一起三個政黨一起做出最後的這樣子的提案讓電價審議委員會從過去是得招級改成應招級那也要求民間的專業的委員要超過二分之一我想這都符合了後來大家希望電價審議應該要往更專業更多元的方向來改革的這樣目標
08:35:09,955 08:35:16,027 那最後這樣子的提案的版本獲得了大院大家
08:35:17,639 08:35:42,727 共同的贊成通過我想這也是一次朝野合作大家一起來修改修正我們的電價審議機制包括政策非常非常重要的一次示範那很謝謝很謝謝朝野各代表我們最後做出了這樣的修正的決議那也希望這一次修正的模式可以供未來
08:35:43,647 08:35:57,465 朝野我們一起往對的方向正確的方向來改革一個好的模式跟範例謝謝大家謝謝謝謝洪森翰委員的發言接下來我們請林思明委員發言張祺凱委員請準備
08:36:06,102 08:36:27,358 院長各位同仁大家午安我想我們電價的審議是在2015年經過我們立法院的決議之後陸續入法電價的調漲就是由審議委員會來做決定依照各種收費的費率的計算公式來做決定
08:36:28,464 08:36:47,093 而對於審議的電價我想在過去我們看到就是說對於電價的調漲我們人民是毫無智慧的餘地也就是說審議委員會說電價要上漲我們就要全盤接受完全人民是非常的無奈
08:36:48,410 08:37:10,980 我想立法院是最高的民意機關我們代表的是所有的多數的一個民意所以立這個電價的調漲是否要經過我們立法院的一個監督讓我們立法院能夠適時的表達我們的民意我想這也是一個非常重要的一個民主的一個原則所以我們本黨
08:37:12,000 08:37:40,552 原本我們在這一次的電驗法第49條的第4項我們就增訂了前項審議會的決議應於一個月內送交我們立法院審議後實施我想這樣的一個立法就是要彰顯說人民也要參與整個電價審議委員會他審議出來的電價讓我們人民能夠了解讓立法院能夠代表民意來表達我們的看法
08:37:41,172 08:38:09,512 否則就會造成說今年這個4月份即便是我們通過了決議電價要動漲但是仍然我們的行政院還是依照電業法第49條仍然這個漲我們的電我想我們整個電價的調漲會造成我們的人民的生活痛苦指數增加物價的上漲連動的就是帶來我們整個人民生活生活這個
08:38:25,663 08:38:50,893 本院委員何欣純等21人擬具:「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草案:本院委員何欣純等21人擬具:「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草案:本院委員何欣純等21人擬具:「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草案:本院委員何欣純等21人擬具:「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草案:本院委員何欣純等21人擬具:「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草案:本院委員何欣純等21人擬具:「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草案:本院委員何欣�
08:38:53,806 08:38:56,247 今天電價審議的改革終於向前跨出了一大步
08:39:17,654 08:39:45,222 我們打破了長久以來官方跟行政體系獨大獨裁的電價審議方式台灣民眾黨在5月份就提出了今天的版本謝謝兩大黨願意認同採用台灣民眾黨的版本我們今天共提今天不是哪一個黨的勝利今天是台灣全民的勝利因為
08:39:46,994 08:40:11,507 我們回應了民意民意從2月開始民意從2月開始電價漲升不斷的時候台灣民眾黨就一直在提醒沒有改革沒有漲價你要漲電價以前的台電為什麼從金雞母變成了敗家子前續3年一直漲價包括今年10月份可能都還要漲價一次
08:40:13,720 08:40:41,945 我們要求政府跟人民對話跟立法院對話可是呢民進黨政府不採不理不回應民意電價委員會開完之後事業要漲了電價到現在也沒有一個明確的說明所以今天是一個改革的開始我們非常謝謝當台灣民眾黨提出了這個改革的方案之後國民黨也從善如流國民黨本來是要求
08:40:43,225 08:41:06,881 電價委員會審議完之後一個月內是要送到立法院的民進黨本來是抵死不從的後來我們終於有共識了我們回應了民意今天台灣民眾黨要強調這是全民的勝利更重要的再過幾天馬上我們就要審查10月份的電價要不要漲了當今天三讀通過之後我們期待新的審議委員會
08:41:08,897 08:41:37,109 這個二分之一的民意民間代表跟這個社團的這個代表跟寫者專家能夠真正的回應謝謝張啟凱委員的發言接下來我們請劉許廷委員發言謝謝主席各位同仁
08:41:39,031 08:41:57,110 國人正在為錯誤的能源政策共同承擔後果電價的調漲不只傷了百姓的荷包帶動的通貨膨脹問題正嚴重衝擊千千萬萬中小企業的營運並且對於庶民經濟造成重大的打擊跟影響
08:41:58,491 08:42:14,236 過去我們給予政府裁量空間起料電價費率審議會竟然淪為政府在為錯誤的能源政策洗地收爛攤子的工具形容橡皮圖章也讓民意無從伸張
08:42:15,496 08:42:29,248 這次《電解法》第49條修法通過後我們明定電駕審議委員會出席者、民間團體及學者專家代表不得少於二分之一保障人民參與電駕審議的機會而且政府應邀請而減少其獨裁專段的機會
08:42:35,433 08:42:51,611 我們相信電業法修正通過之後公開透明的電價審議過程可以讓人民更加有效的來監督政府並且讓政府無法再閃躲民意直接面對人民對於能源政策改革的需求
08:42:52,432 08:43:21,128 我們期待未來電價審議會採廣納社會各界的建言尤其應注意對於中小企業以及庶民經濟之衝擊更重要的我們也在此嚴肅要求我們現在執政的民進黨政府應認真嚴肅地檢討能源政策用務實的角度改革正本清源以迎向全球減碳的趨勢謝謝大家
08:43:22,772 08:43:34,260 謝謝牛許廷委員的發言報告委員會我們各黨團推派委員均已發言完畢報告委員會我們現在進入討論事項第46案本院國民黨團現請院會決議
08:43:37,745 08:43:59,905 立即解除禁止人民組團赴大陸觀光之限制並優先開放大陸觀光客尋小山通赴金馬棚三個離島線旅遊觀光議案報院會因為協商已超過一個月無法達成共識
08:44:01,755 08:44:25,091 一、立法院職權行事法第71條之一規定由院會定期處理我們本次會議請提出討論現在我們進行廣泛討論一、黨團共事由各黨團推派之代表發言首先請國民黨團推派陳玉珍委員發言、洪森翰委員請準備
08:44:34,212 08:44:48,479 從這個法案齁在草野協商中我充分的體驗到了民進黨怎麼樣的說一套做一套民進黨說他們重視醫療人員的福利但是不肯把點子入法
08:44:49,349 08:45:08,132 民進黨說他們在乎警察的退休生活但是在這個警察人士條例的時候也不願意讓這個所得替代率提高民進黨說他注重觀光產業但是呢卻遲遲不肯解除禁團令
08:45:10,370 08:45:35,758 在草議協商的時候我聽到柯總召說這個是總統的職權我們不能那個陸委會跟交通部在那邊說他們沒有辦法決定我們不能超越我們不能讓他們超越總統的職權我想請問這個民進黨團中華民國憲法第10條說人民有居住遷徙的自由所謂居住遷徙自由是包括旅行的自由
08:45:37,179 08:46:04,461 我想請問柯總召你們到底有沒有看到我們總統的就職典禮裡面說他就是希望兩岸客人觀光客多多往來多多交流大家沒有看到的是觀光產業非常的凄慘我前天到宜蘭一個飯店去那個老闆經營了55年的飯店他告訴我說這是疫情以來最慘的時刻因為沒有什麼客人
08:46:05,677 08:46:20,964 大家如果到金門去可以看到我們金門各行各業幾乎都沒有生意比疫情期間還慘因為很多現在旅客也出國沒有台灣客也沒有大陸客禁團令不但剝奪了人們的工作權
08:46:28,906 08:46:35,988 違反了憲法而且再再的體現出民進黨團完全不在乎老百姓的死活在你們的心目中只有政治沒有民生經濟所以今天本席在這裡懇請在座的各位為了我國的觀光產業發展為了我們金馬鵬離島居民的生計
08:47:00,171 08:47:20,246 希望這一次的提議可以順利通過在兩岸交流的歷史中小山通一直扮演著很重要的角色一直有著先行先施的角色在這一次的旅展中我們也有看到大陸有來的相當多的這個客人陸委會也核准了
08:47:22,079 08:47:45,995 今年這個月7月20號很快也有150個大陸的人士要到金門來我希望在座的各位都可以秉持你們的良心支持開放解除禁傳令開放小三通大陸旅客來金馬棚謝謝謝謝陳益臻委員的發言接下來請洪森翰委員發言李博義委員請準備
08:48:06,758 08:48:26,977 院長還有立法院的同仁我們今天在這邊討論這個附中禁團令的問題我想我們應該先確認一個前提其實我想不管各黨對於我們的觀光旅遊的經濟我們都是大力的支持也希望未來可以更活絡
08:48:28,223 08:48:51,545 但今天當討論到中國的旅遊的時候我們不得不面對當下的即刻的一些現實其實一直以來現在的執政黨政府面對對於中國旅遊的問題我們的態度一直很簡單就是要對等就是要尊嚴很明顯我們現在看得到
08:48:52,853 08:49:16,905 其實對於兩岸之間的旅遊問題目前的問題是出在中共並不是出在中華民國的政府所以剛剛國民黨的一些委員有很多對兩岸觀光深切的期待我們都覺得很好但應該要跟中國共產黨來訴求應該去跟習近平要求
08:49:22,503 08:49:42,239 不要再用過自己威權的一己之師來打擊打壓兩岸之間的觀光問題我也要提出現在其實對於中國旅遊的風險的問題安全的問題也是國際上面現在非常非常關注的議題我要舉例
08:49:43,991 08:50:13,068 美國在2023年已經調整了對中國旅遊的事情現在要求大家非必要不要前往愛爾蘭政府其實在今年的5月16號也提醒中國當局可能會對個人實施出境的禁令以阻止愛爾蘭的國民離開該國加拿大政府一樣也是提醒他的國人由於在中國有任意執行當地法律的風險請在中國保持高度警戒
08:50:13,968 08:50:42,923 澳洲政府也是一樣現在其實也在警告自己的國民從7月1號開始提醒中國當局可能會用危害國家安全而拘留外國人我們要說這麼多的國際社會尤其是民主國家在在都在提醒自己的國人附中旅遊有非常嚴肅的安全風險上的問題的時候很遺憾我們現在看不到包括國民黨
08:50:44,526 08:51:10,816 對於這些國人附中的安全問題跟風險有一絲嚴肅的討論這不是只是民進黨的問題而已我剛才講的這些國家並不是都只是民進黨在執政啊所以我要問我們希望大力的發展觀光發展旅遊但面對安全的風險我們也希望在野黨可以更加的嚴肅來
08:51:23,907 08:51:47,945 謝謝洪森翰委員的發言接下來請登記第三位李博義委員發言謝謝各位從疫情後到現在疫情後中國是在2019年停止
08:51:48,925 08:52:13,678 主團來台灣台灣是在2020年1月宣布停止到中國2023年9月台灣已經恢復第三地而且宣布準備迎接團客中國在2023年的5月開放139個國家的地區主團出遊裡面沒有包含台灣
08:52:15,049 08:52:32,768 在2024年4月28日中國國民黨組團到大陸訪問之後回來中國立刻宣布在附帶條件下要開放注意聽喔福建居民來台旅遊組團來台旅遊請問
08:52:37,533 08:52:53,391 這個是把台灣當作台灣省用福建來跟台灣省對談做對等的條件嗎請問我們會接受這個條件嗎再者從2024年的3月到5月
08:52:54,485 08:53:18,945 我們開放的組團旅遊副路其實都有出去從3月到6月台灣一共組了11萬人士出去請問從4月28日之後中國國民黨反台之後國台辦宣布福建地區人民旅客可以組團來台灣到現在
08:53:21,267 08:53:39,689 有沒有一團有沒有一個人來到台灣旅遊沒有這一個提案要我們先片面開放組團赴中國其實也是要先讓請問這有符合對等有符合利益嗎
08:53:41,971 08:54:08,627 台灣對於自由行的旅客沒有限制反而是中國對於自由行的旅客有限制片面的開放先開放台灣旅客組團到中國而台灣所有的石、樹、車的業者完全沒有任何一個中國的團客來到台灣請問這也是對等嗎?
08:54:11,618 08:54:24,442 我們當然照顧離島、京、馬、澎、居民所有的生計但是對於整體台灣旅遊產業我們也必須要照顧所以
08:54:24,960 08:54:40,916 在這邊呼籲也希望中國國民黨這一個提案不是為了四月組團赴大陸之後回來的承諾希望中國國民黨也會為台灣所有的旅行業者來設想謝謝
08:54:44,833 08:54:53,531 謝謝李博議委的發言報言會現在由國民黨團、台灣民眾黨黨團共同提出修正動議請議事人員宣讀
08:54:55,720 08:55:15,126 中國國民黨黨團、台灣民眾黨黨團共同提案修正動議本院國民黨黨團為積極爭取離島經濟發展京馬鵬等三離島縣均以觀光財為主要經濟收入來源小三通集圍渠等三離島縣之主要經濟名門
08:55:16,726 08:55:40,137 盡請院會作成決議在維護我方安全、增進兩岸和平穩定發展解除人民組團赴大陸觀光之限制並優先開放大陸觀光客尋小森通赴金馬棚等三里島縣旅遊觀光適合遊蕩請供決案宣讀完畢報告委員會請問對國民黨黨團、台灣民眾黨團所提共同修正動議有無異議
08:55:45,506 08:56:03,544 沒有異議有異議那有異議我們就要表決民進黨團提出有異議那我們進行表決現在表決國民黨團、台灣民眾黨團共同提出修正動議我們現在記名表決贊成國民黨團、台灣民眾黨團請按贊成反對請按反對時間一分鐘現在開始
08:57:48,804 08:57:55,508 報應會報告表決結果出席107位贊成59位反對48位贊成者多數報應會現有民進黨團體重複表決我們現在進行重複表決時間一分鐘現在開始
08:59:17,247 08:59:17,551 法定人數不足
08:59:18,803 08:59:45,869 委員會現在宣布重複表決結果出席108人贊成60人反對48人贊成者多數我們現在做以下宣告在維護我方安全、增進兩岸和平穩定發展解除人民組團赴大陸觀光之限制並優先開放大陸觀光客尋小山通赴金門、馬祖、澎湖等三離島線旅遊觀光
08:59:48,750 09:00:12,302 報告委員會現在有兩個聲明郭國文委員聲明剛才表決與民進黨團意見一致列入公報紀錄蔡易瑜委員聲明剛才表決與民進黨黨團意見一致列入公報紀錄報告委員會現在我們進行完成程序後發言首先請登記第一位吳思瑤委員發言王紅薇委員請準備
09:00:20,305 09:00:29,790 主席各位同仁非常遺憾剛剛通過了這樣一個提案我想不是台灣不開放是中國不放行數字會說話2023年台灣附中有176萬人中國來台只有22.6萬人
09:00:37,814 09:00:53,751 今年上半年臺灣附中超過100萬人中國來臺只有15萬人非常清楚臺灣是開放的一方未能恢復兩岸觀光旅遊的障礙是中國
09:00:55,092 09:01:16,277 國民黨應當向中國要求去除障礙而不是對自己的政府施壓這是搞錯了方向而現在是對的時機嗎我們看看7月1號中國開始了新的制度警察可以任意翻查旅客的手機筆電查看上網跟對話的記錄甚至6月中國的懲讀22項意見書
09:01:22,659 09:01:44,987 剛剛陳玉珍委員說怎麼可以不顧國人的死活呢對你通過了這個提案無視於附中旅遊的風險才是無視於人民的死活所以當我們看到世界各國不只台灣都對附中提出示警難道台灣這個時候要鼓勵國人附中嗎
09:01:46,207 09:02:03,928 更甚至不只對於國人釋放了錯誤的訊息﹐恐怕也對世界傳達了錯誤的訊號﹐讓民主同盟的國家誤以為﹐台灣在此時此刻兩岸險峻的情勢當下﹐是在迎合中國﹐
09:02:05,029 09:02:24,936 如果聚焦於金馬鵬山離島的觀光旅遊陳玉珍委員您應當去向習近平反映現在的福州市的採線團已經採完了請中國趕快開放請中國也趕快開放到金門旅遊因為障礙都在路方謝謝吳思堯委員發言接下來請王宏威委員發言羅志強委員請準備
09:02:37,961 09:02:40,964 響鐘
09:02:44,158 09:03:09,279 好 謝謝主席及各位同仁剛才我們所表決的提案通過我們可以達成兩大目標第一個就是解決現在台灣觀光業的困境我們都知道在去年我們在疫後全面恢復觀光之後我們來台觀光的人次雖然達到將近650萬人
09:03:12,321 09:03:37,682 但是仍然百比一前只有達到六成而已但是我們其他的鄰近國家包含韓國已經達到九成日本也都恢復疫情的一個水準我相信今天在座不管你是哪一個政黨一定都有接受觀光旅遊產業的陳情因為他們真的太慘了
09:03:38,783 09:03:54,844 所以今天我們要如何的協助觀光產業的我們這些從業人員我們一定要拿出辦法更何況今年我們原定是1200萬人次可是呢我們的交通部已經下下調降
09:03:56,366 09:04:10,502 即便調降到1000萬人次可是到現在6月底為止整個赴台觀光的人次只有380萬其實非常非常的悲觀我們一定要做一些事情
09:04:11,543 09:04:25,972 剛才我們也注意到我們的很多的民進黨的委員都說這個有國家安全的問題有人民安全的問題讓我提醒大家剛剛結束的臺北國際夏季旅展
09:04:26,932 09:04:48,441 包含大陸官員以及旅遊的相關人士有高達155人這也是陸委會還有交通部所放行的我想請問一下難道我們的政府也在不顧人民的安全嗎更不要說羅文嘉海基會的秘書長
09:05:09,810 09:05:36,899 謝謝王宏威委員的發言接下來請羅志強委員發言兩岸在推動直航的時候賴清德總統曾經說這會木馬屠城兩岸直航了
09:05:37,984 09:06:06,995 也沒有木馬塗層當馬總統在推動兩岸的經貿往來的時候民進黨說推動經貿的關係加強啊雜貨賺沒工 雜貨賺沒銀 硬要去歐良工結果呢 我們簽訂了ECFA民進黨到現在愛不釋手啊糖衣毒藥吃得愛不釋手賴清德、蔡英文八年愛不釋手
09:06:08,171 09:06:32,705 今天我們來談到我們的所謂的民進黨的荒謬可笑的陸克的進團令我曾經徒步環島我走在花東臺東的海岸有一次一個海產店的老闆他知道我要經過這個花東的海岸他出來說要請我吃個便當他指著他的海產店空蕩蕩的說他說請你幫我謝謝馬總統
09:06:35,421 09:06:52,055 在馬總統執政的時候我的海產店不但是滿的旁邊兩家還有兩家海產店三家海產店面對著台東無敵的海景旅客絡繹不絕到現在左邊的倒了右邊的倒了我這一家改賣便當了
09:06:53,473 09:07:11,548 民進黨在過去今天他說我們的觀光人數他從1200萬目標下修了1000萬大家不要忘了台灣的觀光人數破1000萬是在馬英九總統執政的時代結果你民進黨越走越回去
09:07:12,860 09:07:29,871 因為你今天沒有辦法開創我們的觀光人口觀光的產業你結果去懲罰我們的旅遊業者懲罰台灣人民違反憲法的遷徙自由跟大家講說不准組團去大陸這叫做什麼樣的民進黨荒謬謝謝羅志強委員的發言
09:07:38,400 09:08:05,002 現在陳旭委員會各黨報告院會各黨團推派委員均已發言完畢報告委員會我們現在進入討論事項第47案本院國民黨團建請院會決議本院於新任行政院院長施政方針報告前邀請賴清德總統至立法院就職權相關之國家大政方針進行國情報告一案
09:08:06,820 09:08:34,620 報告委員會因協商已過一個月:無法達成共識:立法院職權行事法第71條之一規定:由院會定期處理:願與本次會議提出討論:我們現在進行廣泛討論沒有政黨團推敗代表發言報告委員會現有國民黨黨團提出修正動議:請議事人員宣讀
09:08:36,089 09:08:53,535 本院國民黨黨團有鑒於美國法國總統至國會進行國情諮問制度為民主國家之典範我國憲法再修台灣籍立法院職權限時法定有總統府立法院國情報告相關規定為自我國修憲以來未曾落實
09:08:54,835 09:09:17,410 總統依憲法為國家元首、三軍統帥、任命行政院院長等重大之人事選組成內閣團隊實質主導國防外交事務及國家大政方針、寄予責任政治原理總統至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必時立法院及全國人民知悉總統治國理念及施政方向
09:09:18,230 09:09:33,173 對於捍衛民主憲政以及公眾溝通堅具正面意義面對國內能源政策困境淨零排放挑戰產業轉型、兩岸關係局發展、電價導致物價急漲波及民生經濟、財政收支劃分制調整、健保財務穩定、保障民眾就醫等均攸關國際民生之國家安全事項與總統職權相關如今總統及國會新民意產生
09:09:46,775 09:10:14,955 政治生態變化應新民意托付此刻立法院急需落實相關法治﹐建立優良之憲政管理﹐原件請院會作成權益﹐為確保總統對全民負責之憲政機制﹐本院依立法院《集權行使法》第15條政規定﹐邀請耐心的總統至立法院﹐就集權相關之國家大政方針進行國際報告﹐是否有道公決案﹐宣讀完畢
09:10:17,373 09:10:32,231 請問院會照國民黨團修正動議通過有無異議有異議我們就進行表決我們贊成國民黨所提修正動議請按贊成反對請按反對時間一分鐘現在開始
09:11:51,462 09:11:56,148 官員會現在報告表決結果出席109位贊成59位反對50位贊成者多數官員會現由民進黨黨團體重複表決我們進行重複表決時間一分鐘現在開始
09:13:20,951 09:13:24,483 報告院會議宣布重複表決結果出席109位、贊成59位、反對50位
09:13:28,167 09:13:54,891 我們贊成者多數我們照國民黨團修正動議通過報院會現在做以下決議為確保總統對全民負責之憲政機制本院依立法院職權新制法第15條之二規定邀請賴清德總統之立法院就職權相關之國家大政方針進行國情報告報院會現在我們進行完成程序之發言首先請謝龍介委員發言
09:14:22,547 09:14:38,557 老總統請等一下最近在民間很多鄉親說你看來的腳踏實地還會喘口都白痴的我想要替你解釋幾句我也很抱歉為什麼
09:14:44,926 09:14:53,892 在總統大選辯論時你說依照憲法你要來立法院做國情報告並請來答詢結果選情三明海誓選後再跟你說三明海誓立法院現在一手我通過你說不讓我吃雞骨我沒有來反省我請問你
09:15:11,124 09:15:24,106 如果你懷疑為了中華民國的總統所保留下來這個VIP的寶座若你若是來到這裡你捨得我嗎?抱歉我還要先發一件事選舉去拜媽祖拜觀光、拜翁牙、拜德宮去討選票選了媽祖、觀光、翁牙、拜德宮都選通鑒了
09:15:40,356 09:15:49,845 尤其是平成王整天在那裡想我今天要放這隻嬌娃出去問他要放那隻嬌娃出去你都不怕把那隻嬌娃抓死
09:15:51,127 09:16:14,131 人家說他中他拿的3K帥他煩他惑小人心我們台灣人最忌諱就是說一套做一套你看你包括你的同志來到這裡說北朝的說到自己叫北朝的感動到老百姓你自己想想看我們的國家還能不能繼續下去你要怎麼團結2350萬人呢請聽聽民政界
09:16:21,093 09:16:41,019 何欣純等21人擬具:「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草案:本院委員何欣純等21人擬具:「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草案:本院委員何欣純等21人擬具:「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草案:本院委員何欣純等21人擬具:「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草案:
09:16:42,792 09:16:53,004 本院台灣民眾黨團建請院會決議本院於新任行政院院長施政方針報告前依立法院職權刑事法第15條之2規定
09:16:55,000 09:17:17,811 邀請賴清德總統至立法院就國家大政方針進行國情報告並依法回應立法委員所提問題議案報院會因協商已過一個月無法達成共識依立法院職權新設法第71條之一規定由院會定期處理願以本次會議提出討論
09:17:19,411 09:17:37,692 報告委員會現在我們進行廣泛討論一黨團共事由各黨團推派之代表發言首先請林國成委員發言鍾嘉斌委員請準備林國成委員請發言
09:18:00,686 09:18:19,432 其實這些國情報告我說實在的依照憲法徵修條文這很明確依照我們立法委員之前新十法十五條之二也是很明確所以我賴總統在選舉的時候我要證明蓉蓋欉剛才講的
09:18:24,915 09:18:47,588 習介雄他也公開的宣示總統有義務也有權利到立法院接受國情報告我相信我信賴總統均無細言特別提這個案其實我要呼籲
09:18:49,534 09:19:10,224 我們賴總統這可以展現國家元首的高度也可以創造歷史以來第一位來立法院報告的總統可以提高高度可以創造歷史這有什麼不好
09:19:11,163 09:19:31,593 最後我真的要呼籲請賴總統放心立法院各黨的委員水準層次很高一定要會以理相待、理性請教、習耳恭聽、憲政的慣例
09:19:32,864 09:19:58,112 良好的典範讓台灣的民主再進步我不曉得我們賴總統你是在怕什麼啦你是在擔心什麼啦其實大家可以看得出來今天我們中華民國的立法院不管你們在擔心說我們國會無法啊怕
09:19:58,972 09:20:00,694 本院委員何欣純等21人擬具
09:20:18,234 09:20:28,139 改變歷史才是真正民主國家的重要所以我們還是要呼籲賴總統請你來我們會在大門口迎接你我們絕對會以禮相待謝謝感謝大家
09:20:50,789 09:21:06,516 主席在場的委員先進根據憲法正條文第4條第3項立法委員的全責寫得很清楚立法院於每年集會時得聽取總統國情報告立法院當然可以每年集會
09:21:08,350 09:21:30,384 行政院依憲法第五四條規定向立法院負責那究竟總統來立法院做什麼呢其實本席之前在關於我們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相關的修法不斷地提出當年在2005年通過將國民大會完全廢止後原來國民大會對總統行使的職權就由立法院來行使
09:21:31,246 09:21:38,692 也才有在2008年我們制定了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將總統來聽取總統國簽報告予以具體化
09:21:42,950 09:22:07,571 但是很可惜的賴總統雖然在選前有承諾根據原有的立法院職權刑事法第15條之一到之四來接受立法院的邀請來做國情報告然而在本次的擴權案當中已經克正在立法憲法法庭審理當中這樣的一個15條之一到15條之四已經嚴重的抵觸憲法的原來規定
09:22:09,008 09:22:26,385 因為憲法原來的規定給予國民大會的是得聽取總統國情報告並檢討國事提供建言提供建言是向總統提出但是現在的政修條文並沒有立法院可以向總統提供建言的相關規定
09:22:27,586 09:22:49,002 因此2008年立法院職員行使法將聽取總統國情報告之後透過15條之四擅自增加了立法委員可以向總統提出他們的看法之後他其實至少他保留了由總統一期意願來決定是否做補充說明
09:22:49,775 09:23:14,306 然而這次的我們的立法院職員行事法的擴選法案當中將由總統依其意願來予以做補充說明把它改成了因而這裡面我們看到民眾黨說明雖然它根據的是15條之二來邀請總統然而它在最後面的第二行並依法回應立法委員之提問依什麼法
09:23:15,253 09:23:39,947 一、擴增、擴全扣折立法委員職權新施法嗎?憲法中二條文第四條第三項有說總統要來回應立法委員的提問嗎?沒有所以這明顯的就是一個不理解台灣我們中華民國憲法在中二條文嚴格的過程中由國民大會轉來讓渡給立法委員的職權當中修憲者已經有所修改了
09:23:40,607 09:23:54,700 國民大會可以監討國事提供建言立法院只能聽取總統國情報告所以呼籲大家在憲法法庭上位作出暫時處分前我們這樣的提議還是回歸到舊法來行使以上說明
09:24:14,705 09:24:29,653 關於國情報告其實有兩個層次的點第一個就是本來徵修條文的規定立法院是得聽取得聽取的意思就是說如果今天來做國情報告的話立法院可以聽取這樣的一個國情報告
09:24:32,695 09:24:50,880 這跟你可以積極的叫他過來完全是兩件事情大家可以去想像假設我今天弄了一個告解式大家都可以來去吐露心聲我可以聽取跟我今天可以主動想叫你來告解就來告解這應該是完全不同的兩件事情吧
09:24:51,480 09:25:10,988 所以當我們去創設了這一種新的義務的時候我們就必須要考量它到底跟憲法增修條文到底有沒有合制其實連現行的立法院職權刑事法都有可能跟憲法有衝突的地方就是在還沒有修國會擴權法案之前更不要講說現在的15之1跟15之2這是第一個層次
09:25:14,244 09:25:26,183 第二個層次呢就像各位不斷的在挑戰到底反質詢的定義是什麼現在我發現其實很有可能這個版本連質詢的定義都搞不清楚
09:25:26,854 09:25:49,143 因為目前的規定是不但可以叫總統過來做這個國情報告之外更重要的是可以請他做這個依序來回答這個其實已經是一個類似質詢的一個制度即使在憲法法庭上面有提到說這個及時到底有多及時這個是有爭議的
09:25:50,223 09:26:05,316 但按照目前來講訴訟的相關的一些規定比如說性暴力等等之類的即時是可以非常即時的所以當你創設了一個類似質詢的規定的時候你又再多創設了一個回答的義務
09:26:06,377 09:26:29,917 所以剛剛嘉賓委員有提到創設這個法所不容許的義務其實有兩個層次第一個層次就是請他過來的這一個義務以及必須要依序回答的義務這個都是創設了法所不容許尤其是憲法所不容許的義務那從97修憲之後我們就已經進入了雙原制總統有自己的民意基礎
09:26:30,758 09:26:59,360 而在這個總統的民意基礎之下他任命行政院長之後真正對立法院負責的是行政院長而不是總統台灣有他特殊的這種混合制的制度而這種雙元首長制本來就是在當初修憲之後呢故意的讓總統只有讓他的國情報告立法院有得聽取的義務台灣面臨這些國安的威脅他本來就會把
09:27:00,020 09:27:00,781 本院委員王美惠等18人擬具
09:27:17,824 09:27:28,568 謝謝沈博洋委員的發言報告委員會各黨團推派委員均已發言完畢報告委員會現有台灣民眾黨黨團提出修正動議及再修正動議請議事人員一併宣讀
09:27:31,072 09:27:56,165 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修正動議:針對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第22次會議:事由:討論事項第48案:擬具修正動議如下:漸行任會作成決議本院依立法院政權行事法第15條之二規定邀請賴清德總統致立法院就國家大政方針進行國情報告並依法回應立法委員提出這問題
09:27:59,043 09:28:16,364 臺灣民眾黨黨團再修正動議本院臺灣民眾黨黨團針對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第22次會議:事由:日前討論事項第48案擬具再修正動議如下:進行委員會作審決議本院一立法院政權實施法第15條確認規定
09:28:18,266 09:28:42,513 邀請賴清德總統至立法院就《國家大政方針》進行國情報告並依法回應立法委員之提問其發言時間、人數、順序、政黨比例等事項由黨團協商決定宣讀完畢本院會現在我們要進行處理依序進行處理其中有任何一案通過我們不再處理其他案請問院會
09:28:44,693 09:29:03,621 對照台灣民眾黨黨團再修正動議的通過有無異議有異我們進行表決我們時間一分鐘贊成台灣民眾黨黨團再修正動議請按贊成反對請反對時間一分鐘開始
09:30:20,663 09:30:28,106 報告委員會宣布表決結果出席109位贊成59位反對50位贊成者多數報告委員會現由民進黨黨團體重複表決我們現在進行重複表決記名表決時間一分鐘現在開始
09:31:54,680 09:32:07,877 報告重複表決結果出席109位贊成59位反對50位贊成者多數照台灣民眾黨黨團再修正動議通過報告我們做以下決議
09:32:10,646 09:32:29,046 本院依立法院職權新司法第15條之二規定邀請賴清德總統至立法院就國家大政方針進行國情報告並依法回應立法委員之提問其發言時間、人數、順序、政黨比例等事項由黨團協商決定報議會現在我們進入討論事項第50案
09:32:33,030 09:33:02,470 學生輔導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本案經本次會議結論協商後提出本次會議處理因上代協商做以下決議協商後再行處理報言會現在我們進入討論事項第51案警察人員人事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本案因上代協商決議協商後再行處理報言會現在我們休息進行誘餐
09:33:03,552 09:33:05,078 用餐晚上7點20分繼續開會 現在休息
10:56:29,437 10:56:39,567 報告委員會我們現在繼續開會進行討論事項第18案洗錢防治法修正草案報告委員會現在我們處理保留第19條請宣讀條文
10:56:43,055 10:57:01,427 民進黨黨團修正動議第19條有第二條各款所列行為者處1年以上7年下有期徒刑並科新台幣1億元以下罰金請洗錢之財務或財產上利益為達新台幣1億元者處6月以上5年下有期徒刑
10:57:02,607 10:57:20,021 併科新台幣5000萬元以下罰金﹐發起、主持、操縱或指揮犯罪組織﹐而有第二條各款所列洗錢行為﹐請洗錢之財務或財產上利益﹐達新台幣1億元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台幣1億5000萬元以下罰金
10:57:22,923 10:57:45,586 國民黨黨團修正動議第19條有第二條各款所列洗錢行為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科新台幣1億元以下罰金其洗錢之財務或財產上利益未達新台幣1億元者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並科新台幣5千萬元以下罰金且向之未遂犯罰之
10:57:46,926 10:58:10,100 台灣民眾黨黨團凶震動議第19條有第二條各款所列洗錢行為者處3年以上10年下有期徒刑並科新台幣1億元以下罰金其洗錢之財務或財產上利益未達新台幣1億元者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並科新台幣5000萬元以下罰金第一項之未遂犯罰之
10:58:12,072 10:58:32,605 臺灣民眾黨黨團在修正動議第19條有第二條各款所列洗錢行為者處3年以上10年下有期徒刑並科新台幣1億元以下罰金其洗錢之財務或財產上的利益為達新台幣1億元者處6月以上5年下有期徒刑並科新台幣5000萬元以下罰金前項之為稅販罰資宣讀完畢
10:58:37,458 10:59:01,437 報告委員會依協商結論保留條文處理前各黨團推派一位依台灣民眾黨團、民進黨團、國民黨團順序輪流發言每人發言時間3分鐘發言完畢後我們即進行保留條文處理現在進行各黨團推派代表的發言首先請黃國昌委員發言鍾嘉斌委員請準備
10:59:18,905 10:59:37,372 院長、本院委員這一次洗錢防治法的修正我們希望一方面有事前的管制但重要的事情是對於重大洗錢犯的行為絕對有必要加重處罰現行洗錢防治法不區分
10:59:38,012 10:59:39,233 請審議員王美惠等18人擬具
10:59:56,921 11:00:12,081 這樣的狀態在年輕人涉及到金額比較低的洗錢犯罪的時候我們認為的確有給予自新的必要不宜重判但是當我們今天所考慮到的
11:00:12,641 11:00:36,610 是洗錢所涉及的財產或者是財產上的利益高達一億元以上的話如果我們對於這種犯罪的處罰只是維持現在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再加一個樓地板一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話根本沒有辦法給這種重大洗錢犯適度的處罰
11:00:37,890 11:00:56,678 詐欺洗錢可以說是一體的兩面洗錢犯的存在有他獨自所要保護的利益因此台灣民眾黨黨團在這一次我們針對洗錢防治法第19條提出修正動議認為洗錢如果
11:01:00,520 11:01:19,341 財務或財產上利益高達1億元以上的話必須要處3年以上1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這樣才可以有效遏止重大的洗錢罪犯特別是針對有組織性的長期的系統性的洗錢
11:01:20,543 11:01:39,474 如果說今天我們針對這種重大洗錢犯只是透過組織犯罪防制條例首腦的條文來駕以處罰的話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對於犯罪組織的首腦本來就已經處了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法定刑
11:01:40,214 11:01:55,931 如果再加上洗錢1億以上還是科與相當的刑度的話我們認為這樣子立法上面的規範根本沒有辦法適切反映出他所應該要承擔的罪責因此
11:01:56,974 11:02:17,570 在打仗非常重要的現在切斷不罰洗錢的金流特別是對於這種洗錢大戶加重處罰我們認為是現在社會對我們的期待謝謝謝謝黃國昌委員的發言接下來請鍾嘉斌委員發言林思明委員請準備
11:02:31,465 11:02:57,910 主席在場的委員先進國人所痛恨的詐欺行為我們這次打詐司法當中非常重要的就是洗錢防治法因為可以說大部分的詐欺所得必須透過洗錢的方式才能轉為犯罪集團所使用然而洗錢的過程它牽涉到許多的階段將詐欺所得或是犯罪所得透過洗錢的方式可能包括有類似車手這樣的職場小白他們所從與協助的
11:02:59,352 11:03:21,528 又類似像一些灰色地帶從事地下匯兌或是典當業或是資源回收業大量現金回流的他們兼做這樣的洗錢工作這是另外一種那最為可惡的就是犯罪集團以專門設置的水房來從事洗錢的業務因此根據這三種不同的樣態最早在洗錢防治法第14條它是處以7年以下或罰併科500萬的罰金
11:03:24,730 11:03:49,246 但是在實務上呢往往因為這樣的刑度在法官量刑的時候對於出犯者都是以6個月以下得一顆罰金造成民眾對於說參與洗錢來協助詐欺這樣的罪犯不能得到應有的懲罰因此這次呢部分黨派我們在這次的洗錢防治法改列為19條之後呢就開始產生了需要有兩種不同的刑度首先對於較嚴重者
11:03:50,307 11:04:01,847 以不以他的前置犯罪為目的我們就以單純的洗錢就主張應該定為一年以上七年以下並以一億元的這個財產所得的洗錢的財產
11:04:03,203 11:04:23,348 立意來作為區隔一元以上的就是一年以上七年以下一元以下的就是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那它當中分別可以達一億的罰金但是縱使如此還是讓大家覺得一年以上七年以下仍然會為這些重大的主嫌讓他逃脫為什麼
11:04:24,548 11:04:41,474 一年一年以上七年以下的這樣的一個刑度很容易在初犯或良刑的時候從一年起跳我們知道兩年以下得以緩刑也因此很多以洗錢為業的詐欺祖先在這樣的刑度之下仍然可以倒脫法律的制裁
11:04:42,034 11:04:56,021 因此在民黨團參酌了各黨團的意見之後我們主張仍然以現在的審查會意見我們維持一億以上跟以下分別定有一年以上七年以下的刑度對於嚴重者處以較高的刑度處罰
11:04:57,182 11:05:20,800 在1億以下的我們處以6個月以上、5年以下但是對於符合《組織犯罪條例》所說的這個以發起、主持、操作或指揮者這尤其惡性重大我們予以定到3年以上、5年以下並得課以1億5000萬的罰金相信這樣三個刑度的量刑能夠分別就參與洗錢的罪犯所給予他們應有的懲罰
11:05:21,761 11:05:41,646 當然目前我們看到另外兩個黨團的版本分別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跟這個所謂的以來抱歉我想我們就請大家支持民進黨的版本謝謝鍾嘉斌委員接下來請林思明委員請發言
11:05:49,271 11:06:12,247 謝謝院長、各位委員社會上的詐騙行為推陳出新、陳出不窮而詐騙行為中的洗錢環節是透過犯罪或其他非法的手段所獲得的金錢包含虛擬貨幣、違幣等等經過金融合法作業的流程等方法來操作掩飾、隱匿、洗淨、看似合法的資金
11:06:13,027 11:06:30,162 其實不只詐騙、洗錢也與經濟犯罪、毒品或軍火交易、恐怖活動以及組織犯罪、人口販運、賭博、偷渡等重大犯罪都有所關聯也常透過跨國的方式來進行
11:06:31,403 11:06:50,081 所以我們為了要有效的遏阻各種類型的洗錢行為政府應該以最嚴謹的態度來面對也應以最嚴格的刑罰來做出規定所以國民黨團提出只要涉及洗錢行為者處3年以上10年
11:06:50,862 11:07:05,525 審議案:本院委員何欣純等21人擬具:「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草案:本院委員何欣純等21人擬具:「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草案:本院委員何欣純等21人擬具:「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草案:本院委員何欣純等21人擬具:「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草案:本院委員
11:07:16,928 11:07:32,893 以不法途徑所獲得的不法的財產或財產利益透過洗錢來加以洗白他的犯罪所得予以重罰所以 無論洗錢的原因是什麼犯罪者均應對洗錢的結果
11:07:34,113 11:08:00,653 負起責任所以我希望各位委員支持凡是有洗錢的行為而且他的財務或財產上的利益高達一億元以上者我們要予以重懲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科新台幣一億元的罰金如果是對於剛才講的車手或者小白他的洗錢的金額沒有高達一億元以下者
11:08:02,094 11:08:30,149 那我們就處以6個月以上5年以下的有期徒刑這也可以對於我們的一些這個車手這些不慎觸法的年輕人給他一個自新的一個機會所以希望各位委員我們對於洗錢的防制既然大家這次要阻絕我們的這個詐欺犯那對於這次嚴刑峻罰來遏止我們的詐欺台灣的詐欺王國這樣的惡名能夠予以洗刷
11:08:30,609 11:08:52,984 希望各位委員支持我們這一次的一個修正的一個動議好謝謝謝謝林思明委員的發言報告院會現在我們依序進行表決如果其中有任何一樣通過即不再處理其他案報告院會現在我們按鈴7分鐘並分發表決卡現在開始
11:16:06,232 11:16:09,346 報告委員會請問每位委員是否拿到表決卡
11:16:10,575 11:16:33,409 都拿到好我們現在依序進行表決其中任何一案通過我們就不再處理其他案報告委員會現有國民黨團、台灣民眾黨團再修正動議條文內容完全相同我們一併處理報告委員會現有民進黨黨團、台灣民眾黨黨團要求記名投票記名表決時間一分鐘贊成國民黨團、台灣民眾黨黨團再修正動議請按贊成反對請按反對時間一分鐘開始
11:17:53,527 11:17:59,930 報告委員會報告表決結果出席105位贊成56位反對49位贊成者多數報告委員會現有民進黨黨團體重複表決我們現在進行重複表決時間一分鐘現在開始
11:19:22,956 11:19:25,859 報告重複表決結果出席107位、贊成58位、反對49位
11:19:35,857 11:19:55,810 報告委員會贊成者多數我們做以下宣告第19條照國民黨團、台灣民眾黨黨團再修正動議條文通過報告委員會黃健豪委員、陳清薇委員聲明剛才表決與國民黨黨團意見一致列入公報記錄報告委員會全案經過二讀現有民進黨黨團、台灣民眾黨黨團提議繼續進行三讀請問院會有無異議
11:20:05,509 11:20:33,498 沒有議我們請宣讀經過二讀制條文第一條為防制洗錢打擊犯罪健全防制洗錢體系穩定金融秩序促進金流之透明強化國際合作特制定本法第二條本法所稱洗錢其下列行為一、隱匿特定犯罪所得或掩飾其來源二、妨礙或危害國家對於特定犯罪所得之調查
11:20:34,919 11:20:45,286 發現保全陌生或追偵3、收受持有或使用他人之特定犯罪所得4、使用自己之特定犯罪所得與他人進行交易
11:20:49,183 11:21:00,409 3.本法所稱特定犯罪只下列各款之罪1.最新本行為6月以上有期徒刑之罪2.刑法第121條、第123條、第201條之一第二項、第231條、第233條第一項、第235條、第一項、第二項
11:21:08,232 11:21:14,676 第266條第一項第二項第268條第319條之一第二項第三項即該二項之未遂分第319條之三第四項而分第一項即其未遂分第319條之四第三項第339條
11:21:39,433 11:21:51,525 懲治走私條例第2條、第1項、第2項、第3條之罪破審法第154條、第155條之罪商標法第95條、第96條之罪商業會計法第71條、第72條之罪稅捐基金法第41條、第1項、第42條及第43條、第1項、第2項之罪
11:22:03,877 11:22:06,180 政府裁判法第87條、第3項、第5項、第6項、第89條、第91條、第1項、第3項之罪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第46條、第2項、第3項、第47條之罪
11:22:19,140 11:22:22,484 10.《證券交易法》第172條之罪11.
11:22:22,484 11:22:25,908 《期戶交易法》第113條之罪12.
11:22:25,908 11:22:31,154 《資本防治法》第8條第9條第1項第2項第4項之罪13.
11:22:31,154 11:22:34,118 《本法》第21條之罪14.
11:22:34,118 11:22:37,742 《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第3條第2項第4項第5項之罪
11:22:39,504 11:22:44,008 15.《營業秘密法》第13條之一 第1項 第2項之罪16.
11:22:44,008 11:22:46,471 《人口分域防制法》第30條 第1項 第3項 第31條 第2項 第5項 第33條之罪17.
11:22:46,471 11:22:47,732 《熱衝國際移民法》第73條 第74條之罪
11:22:56,960 11:23:08,828 18.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 第49條 第1項 第2項 前段 第5項之罪19.住宿權法 第91條 第1項 第91條之一 第1項 第2項 第92條之罪20.總統 副總統選舉罷免法 第88條之一 第1項 第2項 第4項之罪21.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第103條之一 第1項 第2項 第4項之罪
11:23:24,502 11:23:40,765 第4條本法所徵特定犯罪所得只犯第3條所列之特定犯罪而取得或變得之財務或財政勝利及其資息前項特定犯罪所得之認定不以其所犯特定犯罪經有罪判決為必要
11:23:42,475 11:23:55,247 第5條本法所稱金融機構包括下列機構一、銀行二、信託投資公司三、信用合作社四、農會信用部五、漁會信用部六、全國農業金庫七、辦理儲金會對檢疫燃燒保險業務者郵政機構
11:23:59,570 11:24:14,939 8.票券金融公司9.信用卡公司10.保險公司11.證券商12.證券投資信託事業13.證券金融事業14.證券投資顧問事業15.證券集中保管事業16.期貨商
11:24:16,860 11:24:36,291 17信託業18其他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指定之金融機構﹐辦理融資性租賃﹐提供虛擬資產服務之事業或人員﹐適用本法關於金融機構之規定本法所稱指定之非金融事業或人員﹐只從事下列交易之事業或人員
11:24:38,031 11:25:00,522 一、銀樓業二、地政事及不動產經紀業從事與不動產買賣交易有關之行為三、律師、公證人、會計師為客戶準備或進行下列交易時一、買賣不動產二、管理客戶金錢、證券或其他資產三、管理銀行儲蓄或證券賬戶四、有關提供公司設立營運或管理者資金籌劃
11:25:02,082 11:25:24,071 法人或法律協議之設立、營運或管理以及買賣事業體信託及公司服務提供業為客戶準備或進行下列教育時關於法人之籌備或設立事項擔任或安排他人擔任公司董事或秘書合夥之合夥人或在其他法人組織之類似職位
11:25:27,576 11:25:46,098 提供公司合夥信託其他管人或協議註冊之辦公室營業地址、居住所、通訊或管理地址擔任或安排他人擔任信託或其他類似契約信職之受託人或其他相同角色擔任或安排他人擔任實職
11:25:48,020 11:26:05,511 持股股東5提供第三方支付服務之事業或人員6其他業務特性或交易型態亦為洗錢犯罪利用之事業或從業人員第二項辦理融資性租賃提供虛擬資產服務之事業或人員之範圍
11:26:06,371 11:26:22,662 第三項第六款指定之非金融事業或人員其適用之交易形態其得不適用第12條第一項申報規定之前項各款事業或人員由法務部會同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報請行政院指定
11:26:23,823 11:26:46,729 第一項至第三項至金融機構事業或人員所從事之交易必要時但由法務部會同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決定其達一定金額者應使用現金以外之支付工具第一項至第三項至金融機構事業或人員違反前項規定者由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處交易金額二倍以下罰款
11:26:47,609 11:27:01,371 前6項之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有疑議者由行政院決定之第4項第5項及前項之指定其事務設司法院者由行政院會同司法院決定之
11:27:04,980 11:27:19,678 第6條提供虛擬資產服務第三方支付服務知識業或人員未向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完成洗錢方式服務難量登記或帶路者不得提供虛擬資產服務第三方支付服務
11:27:20,299 11:27:45,809 境外設立師提供虛擬資產服務﹐第三方支付服務則是業或人員﹐分依公司法辦理公司或分公司設立登記﹐並完成洗錢防制﹐服務難量登記或登錄者﹐不得在我國境內提供虛擬資產服務﹐第三方支付服務提供虛擬資產服務則是業或人員﹐辦理前項洗錢防制登記則申請條件﹐程序撤銷或廢止登記
11:27:49,170 11:28:13,161 虛擬資產上下價值審查機制防止不公正交易機制自由資產與客戶資產分離保管方式資訊系統與安全錢包管理機制及其他應遵形式向之辦法由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定制提供第三方支付服務之事業或人員辦理第一項洗錢防止及服務難量登錄之申請條件
11:28:14,301 11:28:38,998 程序撤銷或廢止登錄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定之違反第一項規定為完全洗錢房置服務能量登記或登錄而提供虛擬資產服務第四方支付服務或及洗錢房置登記經撤銷或廢止服務能量登錄經廢止或失效而然提供虛擬資產服務
11:28:40,439 11:28:56,610 第三方支付服務者處二年下有期徒刑、軍役或科或病科薪財幣500萬元以下罰金﹐法人犯及向知罪者處處罰行其行為人為﹐對該法人亦可以前向10倍以下之罰金
11:28:59,229 11:29:22,285 第7條金融機構及指定之非金融事業或人員應依期前與資控風險及業務規模建立期前防制內部控制與集合制度其內容應包括下列事項一、防制期前及打擊資控制作業及控制程序二、定期舉辦或參加防制期前之暫時訓練三、指派專責人員負責協調監督第一款事項之執行
11:29:28,029 11:29:33,533 4.備制或定期更新防制期間及打擊指控風險評估報告5.
11:29:33,533 11:29:35,035 計劃程序6.
11:29:35,035 11:29:46,024 其當今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注定諸事項前項制度則實行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應定其查核並等委託其他機關共法人或團體辦理
11:29:47,325 11:30:01,832 第一項制度之實施內容、作業程序、執行措施、前項查核之方式、順委託之資格條件及其他應遵警示常識辦法由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會商、保護部及相關機關定制與訂令前應徵詢問相關公會之意見
11:30:05,574 11:30:29,348 違反第一項規定外建立制度或前項辦法中有關制度之實施內容作業程序執行措施之規定者由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限期令其改善藉其為發散者處金融機構新台幣5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罰款處指定之非金融事業或人員新台幣5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款並得按次處罰
11:30:31,289 11:30:48,901 金融機構及指定之非金融事業或人員規避、拒絕或妨礙限地或非限地查核者由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處金融機構新台幣50萬元以上500萬元下發還處指定之非金融事業或人員新台幣5萬元以上250萬元下發還並得按次處罰
11:30:52,384 11:31:06,800 第8條金融機構及指定之非金融事業或人員應進行確認客戶身份程序並留存其確認客戶身份程序所得資料其確認客戶身份程序應以風險為基礎並應包括實施受益人質審查
11:31:09,202 11:31:26,140 傾向確認客戶身份程序所得資料因自業務關係終止時期至少保存5年臨時性交易者因自臨時性交易終止時期至少保存5年但法律另有較長保存期間規定者從其規定
11:31:30,120 11:31:48,525 金融機構及指定之非金融事業或人員﹐對信任或曾任國內外政府或國際組織重要政治性職務之客戶﹐或事務委員與其家庭成員及有密切關係之人﹐應以風險為基礎﹐執行加強客戶審查程序
11:31:49,725 11:32:16,356 第一項確認客戶身份範圍、留存確認資料之範圍、程序、方式及前項加強客戶審查之範圍、程序、方式之辦法由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會商法務部及相關機關定之與訂定前應徵詢相關工會之意見前項重要政治性職務之人與其家庭成員及有密切關係之人之範圍由法務部定之
11:32:18,077 11:32:41,736 違反第一項至第三項規定或前項鎖定拜訪中有關確認客戶身份、留存確認資料、家長客戶審查之範圍、程序與方式之規定者由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處金融機構新台幣50萬元收益千萬元下發款除指定之非金融事業或人員新台幣5萬元以上、500萬元下發款並得按次處罰
11:32:44,093 11:33:02,410 第9條 為配合防止其前期打擊自控制國際合作金融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及決定之非金融事業或人員之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的自行或經營法務部調查局通報對其前或自控高風險國家或地區為下列措施
11:33:02,990 11:33:32,334 一、令金融機構指定之非金融事業或人員強化相關交易之確認客戶身份措施二、限制或禁止金融機構指定之非金融事業或人員與洗錢或滋控高風險國家或地區為匯款或其他交易三、採取其他與風險相當且有效之必要防制措施前項所稱洗錢或滋控高風險國家或地區指下列之一者
11:33:36,120 11:33:56,512 一、經國際防制洗錢組織公告防制洗錢及打擊滋控有嚴重缺失之國家或地區二、經國際防制洗錢組織公告未遵循或未充分遵循國際防制洗錢組織經營之國家或地區三、其他有具體事證任由洗錢及滋控高風險之國家或地區
11:33:57,913 11:34:16,699 第10條金融金融局決定之非金融事業或人員應執行業務而辦理國內外交易應留存必要交易記錄前項必要交易記錄之保存自交易完成時期應至少保存5年但法律令有交償保存期間規定者從其規定
11:34:17,959 11:34:43,935 第一項留存必要交易記錄之使用交易範圍、程序、方式之辦法由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會商、法務部及相關機關定之與訂定前應徵詢相關工會之意見違等第一項、第二項規定或前項鎖定辦法中有關留存必要交易記錄之範圍、程序、方式之規定者由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儲金融機構、新台幣五千萬元上億千萬元下發還
11:34:44,915 11:35:10,520 除指定之非金融事業或人員信貸幣五萬元以上五百萬元向罰款並等案自處罰第11條非信託業之受託人與信託關係存續中必須取得並持有足夠證據與最新有關信託之委託人、受託人、輸贏人及任何其他最終有效控制信託之自然人之身份資訊
11:35:11,540 11:35:34,725 其持有其他信託代理人信託服務業者基本資訊前向受託人應就前向信託資訊進行申報並於資訊發生變更時主動更新申報資訊第一項非信託業之受託人以非信託業之指定之非金融事業或人員或其他法人為限其受理申報之機關如下
11:35:35,405 11:35:51,943 一、指定之非金融事業或人員擔任受託人者為各該業別之主管機關二、遣款以外之法人擔任受託人者為各該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數多人自信託關係終止時期應保存第一項職資訊至少5年
11:35:54,005 11:36:22,646 第一項受託人以信託財產與金融機構指定之非金融事業或人員建立義務關係或進行打一定金額之臨時性交易時應主動揭露其在信託中之地位第二項是申報更新申報之範圍、方式、程序前項一定金額之範圍、揭露方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法務部會上相關機關定之違反第二項、第四項、第五項或前項鎖定辦法中
11:36:23,206 11:36:34,161 有關第二項申報更新申報之分為方式、程序或第五項揭露方式之規定者由第三項受理申報機關處新台幣5萬元以上、500萬元下滑關並得按次處罰
11:36:41,144 11:37:06,439 第12條金融機構及指定之非金融事業或人員對於達一定金額之通貨交易處本法另有規定外應向法務部調查局申報金融機構及指定之非金融事業或人員依前項規定為申報者免除其業務上應保守秘密之義務該機構或事業之負責人、董事、經理人及職員一同
11:37:07,579 11:37:20,594 第一項擬定金額、通貨交易之範圍、種類、申報之範圍、方式、程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會商、法務部及相關機關頂知與訂定前應徵詢相關工會之意見
11:37:24,177 11:37:37,266 違反第一項規定或前項鎖定辦法中有關申報之範圍方式程序是規定者由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處信用機構新台幣5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上罰款
11:37:39,544 11:38:00,374 處指定之非金融事業或人員新台幣5萬元以上500萬元下罰款並得按次處罰第13條金融機構及指定之非金融事業或人員對疑似犯第19條、第20條之最終交易應向法務部調查局申報其交易為完整者異同
11:38:01,374 11:38:26,480 金融機構及指定之非金融事業或人員依前項規定為申報者免除其義務上應保守秘密之義務該機構或事業之負責人、董事、經理人及職員一同第一項之申報範圍、方式程序及其上應遵循時上市辦法由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會商、法務部及相關機關領域之與訂定前應申詢相關工會之意見
11:38:27,700 11:38:51,318 前項第7條、第3項、第8條、第4項、第10條、第3項及前條、第3項之辦法其事務設司法院者由司法院會上行政院定之違反第一項規定或第三項所定辦法中有關申報之範圍、方式、程序之規定者由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處金融機構新台幣50萬元以上、1千萬元下發還
11:38:52,299 11:39:18,099 除指定之非金融事業或人員新台幣5萬元以上500萬元下罰款並等案自處罰第14條與客戶隨交通工具服務之人員出入境攜帶下列之物應向海關申報海關受理申報後應向法務部調查局通報一、總價值達一定金額之外幣香港或澳門發行之貨幣及新台幣現金
11:39:20,381 11:39:40,813 2、總命而達一定金額之有價證券3、總價值達一定金額之黃金4、其他總價值達一定金額且有被利用進行洗錢之與之物品以貨物運送、快遞、郵寄或其他生類型方法運送且向各款物品出入境者依同
11:39:41,933 11:40:03,841 前二項注意定金額、有價證券、黃金、物品、座零申報與通報之範圍程序及其他應遵循市場資本法由財政部、匯商、法務部、中央銀行、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定之外幣、香港貨、澳門發行及貨幣為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申報者其超過前項規定金額的部分
11:40:06,144 11:40:33,533 由海關募入之申報不實者其超過申報部分由海關募入之有價證券、黃金物品為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宣報或申報不實者由海關處以相當於其超過前項規定金額部分或申報不實之有價證券、黃金物品價額之罰還新台幣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宣報者超過中央銀行依中央銀行法第18條注意第一項鎖定性額部分應予退役
11:40:34,754 11:40:46,930 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申報者其超過第三項規定進額部分由海關募入之申報不審者其超過申報部分由海關募入之均不使用中央銀行法第18條之一第二項規定
11:40:49,331 11:40:58,423 納諾地區發行之貨幣以第一項、第二項鎖定方式出入境應依台灣地區、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相關規定辦理總價值超過統條例第38條第5項鎖定限額時海關印象防護調查局通報
11:41:05,231 11:41:21,960 第15條 海關常務委員簽條第一項或第二項規定申報或申報不實之物應予扣留但該扣留之物為簽條第一項的管制務者其所有人、管理人或持有人得向海關申請提供足額支保證金准予撤銷、扣留後發還之
11:41:23,661 11:41:41,673 第16條海關1第14條第4項後段懲處罰款與處分書送達後為防止受處分人營利或移轉財產以逃避之行等免供單表向行政法院申請加工押或加處分但受處分人已提供相當單表者不在此限
11:41:43,374 11:42:12,183 第17條受理第12條、第13條申報及第14條通報之機關基於防制洗劫或打擊自控目的得就所受理申報通報之資料予以分析未辦理分析業務得向相關公務機關或分析公務機關調取必要之資料請向受理申報通報之機關就分析結果任由詐欺犯罪追討犯罪所得競選洗劫防制穩定金融秩序及淺化武器合作之必要時得分送國內外相關機關
11:42:13,343 11:42:28,981 相關公務機關禁於防制洗錢打擊私口目的或因其他法律規定本項第一項受理申報通報至機關查詢所受理申報通報至相關資料前三項資料與分析結果之種類、氛圍、運用、調取、分送、查詢之程序
11:42:29,542 11:42:55,052 方順其其他相關事項指本法由法務部定之第18條陳昌文與珍藏中有事實組任被告利用帳戶、匯款、通貨或其他支付工具判第19條或第20條之罪者得申請高官法院指定6個月以內之期間對該筆交易之財產為電子提款、轉帳、付款、交付轉帳或其他必要處分之命令
11:42:55,652 11:43:18,200 其情況及或有相當理由主任非立即為傷害命令不得不能保全的沒收之財產或證據者檢察官得禁命執行之但應於執行後3日內申請法院補發命令法院如不於3日內補發或檢察官未執行後3日內申請法院補發命令者應即停止執行
11:43:18,940 11:43:46,899 前項禁止提款轉賬、付款、交付、轉賬或其他必要處分之命令﹐法官與審判中得以職權為之前二項命令應與書面為之﹐並準用《刑事訴訟法》第128條規定第一項則決定期間﹐如有繼續延長之必要者﹐檢察官應檢附具體理由﹐正是於期間屆滿生前5日申請該管法院裁定﹐但延長期間不得於6個月﹐並以延長一次為限
11:43:48,340 11:44:12,088 對於外國政府機構或國際組織依第28條所簽訂之條約或協定或經與互惠原則形成我國協助徵案件如所涉之犯罪行為符合第3條所列之罪隨便在我國偵查或審判終者亦待准用前四項規定對第1項、第2項證明令和第4項裁定不符者准用刑事訴訟法第4編抗告之規定
11:44:13,769 11:44:33,105 第19條有第二條個款所列﹐期前行為者﹐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科新台幣1億元以下罰金﹐其期前捐贈或採取上利益﹐為達新台幣1億元者﹐處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並科新台幣5千萬元以下罰金﹐請向之未遂犯罰之
11:44:34,326 11:44:56,895 第20條 收受持有或使用之財權或財者上的利益﹐有下列情形之一而無合理來源者﹐處6月以上5年下有期徒刑﹐得併更新台幣5000萬元下罰金﹐一、冒名、假名或其他與身份相關之不實資訊﹐向金融機構提供虛擬支撐服務﹐或第三方支付服務之事業或人員申請開立帳戶、帳號
11:44:59,136 11:45:16,603 二、以不正方法取得使用他人向金融機構申請開支帳戶﹐向提供虛擬資產服務﹐或第三方支付服務之事業或人員申請支帳號﹐三、規避第8條、第10條至第13條﹐鎖定洗錢防制程序﹐傾向之未遂反罰之
11:45:18,703 11:45:36,551 第21條無正當理由收集他人向金融機構申請開立局賬戶﹐向提供虛擬資產服務或第三方支付服務徵事業或人員﹐申請局賬號﹐而有下列執行之意者﹐除5年下有期徒刑﹐遵意或跟我併格新台幣3000萬元下滑金﹐
11:45:37,091 11:45:59,699 一、冒用政府機關或公務員名義犯之二、以廣播電視、電子通訊、網信網路或其他媒體等傳播工具﹐對公眾散佈而犯之三、以電腦合成或其他科技方法﹐製作關於他人不適應效聲音或電子記錄之方法犯之四、以契約或交付對價﹐使他人交付或提供而犯之
11:46:00,579 11:46:25,551 5、以強暴脅迫詐術、監視、控制、引誘或其他不正方法的犯罪、傑向之未遂犯罰之第22條:任何人不得將自己或他人向金融機構申請開支帳戶向提供虛擬資產服務或第三方支付服務正式約會人員申請之帳號交付提供與他人使用但符合一般商業金融交易習慣
11:46:26,371 11:46:40,227 或經與親友兼性戀關係或其他正當旅遊者不在此限違反前項規定者由直轄市縣市政府警察機關財主告誡經財主告誡後逾5年再違反前項規定者意圖
11:46:41,528 11:47:04,637 違反第一項規定而有項鏈擬行追責﹑處3年下有期徒刑、追業或供貨併客新台幣100萬元下罰金一、其約貨輸售對價而犯之二、交付提供至帳戶或帳號合計3個以上三、禁止強勢縣市政府、警察機關因前項或第4項規定裁除後5年以內再犯前項第一款或第二款前行應依第二項規定由該管機關並與裁處之
11:47:07,778 11:47:36,334 違反第一項規定者﹐輕重機構提供虛擬資產服務﹐及第三方支付服務者事業或人員﹐應對其已開立之帳戶帳號﹐或予開立之新帳戶帳號﹐於一定期間內﹐暫停或限制該帳戶帳號之全部﹐或部分功能﹐或禁與關閉﹐其上帳戶帳號之暫定期準﹐暫停限制功能﹐或禁與關閉之期間範圍﹐程序﹐方式﹐作業程序之辦法
11:47:37,274 11:47:58,587 由法務部會同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定之警政主管機關應會同社會福利主管機關建立個案通報機制與依第二項規定為構建處分室堂之性有社會救助需要之個人或家庭應通報指甲室縣市社會福利主管機關協助其獲得《社會救助法》鎖定社會救助
11:47:59,915 11:48:12,626 第23條法人均代表人、代理人、受惠人或其他從業人員應執行業務五分前四條制罪者處處罰行為人位對該法人並可以十倍影響罪罰金
11:48:14,574 11:48:33,505 但法人之代表人或自然人對於犯罪之發生以盡力為防止行為者不在此限判第19條是第21條徵罪與犯罪後自首如有所得並自動繳交全部所得財務者減輕或免除期刑兵而使司法警察機關或檢察官得以
11:48:34,346 11:49:01,437 後押全部起前尊財物或財產上利益或償獲其他證份或公範者免除其刑犯遣赤條之罪﹐在徵償及歷次審判中均自白者如有所得並自動繳交全部所得財物者檢清其刑兵額許司法警察、警官或檢察官等以後押全部起前尊財物或財產上利益或償獲其他證份或公範者檢清或免除其刑
11:49:02,197 11:49:23,525 第19條、第20條或第21條之罪與中華民國人民在中華民國領域外犯罪者使用之第19條之罪不以本法鎖定特定犯罪之行為或結果在中華民國領域內為必要但該特定犯罪依行為定之法律不法者不在此限
11:49:25,666 11:49:36,704 第24條公務員泄露或交副官員申報疑似犯第19條、第20條之罪之交易或犯第19條、第20條之罪嫌疑之文書
11:49:40,917 11:49:56,313 圖畫消息或物品者處3點下有期徒刑第5條第1項之第3項不具公務員身份之人洩漏或交付官員申報疑性犯第19條第20條之罪之詔意或犯例19條第20條之罪嫌疑之
11:49:57,174 11:50:24,031 文書、圖畫、消息或物品者﹐處案臨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薪條逼50萬元下罰金第25條 範例19條第20條知罪﹐洗錢捐財物或財產上利益﹐不問屬於犯罪行為人與否沒收之範例19條或第20條知罪﹐由事實足以證明行為人所在支配之前項規定﹐以外捐財物或財產上利益﹐
11:50:24,591 11:50:46,986 借取自其他違反行為所得者、沒收之:對於外國政府、機構或國際組織:第28條所簽訂之條約或協定或經與會員則請求我國協助執行後押後沒收之案件如所涉之犯罪行為符合第三條所列之罪:不以在我國偵查或審判終者為謝
11:50:49,775 11:51:06,107 第26條但本法之罪沒收之犯罪所得為現金或有價證券以外之財務者等由法務部撥交檢查機關、司法警察機關或其他協助查緝嫌犯罪之機關作公務上使用
11:51:06,747 11:51:33,995 我國與外國政府經過或國際組織 國際組織依第28條所簽訂之條約或協定或經與互惠原則協助執行沒收犯罪所得或其他追討犯罪所得作為者法務部等依條約、協定或互惠原則將該沒收財產之全部或一部撥交該外國政府經過或國際組織或請求撥交沒收財產之全部或一部款項
11:51:35,795 11:52:01,932 請人向募收財產之報銷辦法由行政院定之﹐第27條﹐法務部辦理防制洗錢業務的設置基金﹐第28條﹐為防止洗錢政府依互惠原則﹐等與外國政府、金融或國際組織簽訂防制洗錢之條約或協定﹐對於外國政府、金融或國際組織﹐請求我國協助政案件﹐除條約或協定另有規定準位﹐
11:52:02,452 11:52:20,139 得盡予互惠原則提供第12條之第14條處理什麼或通報這資料及其調查結果依第一項規定以外之其他條約或協定所交換之資訊能給予互惠原則為防制洗劫或打擊滋口墓地之用
11:52:21,099 11:52:35,156 但依該條約或協定規定﹐禁止或依符合一定要件﹐取得為特定目的外之用者從其規定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香港及澳門間之洗錢防制﹐全用前三項規定
11:52:37,526 11:53:03,060 第29條 外政辦席檢犯罪檢察官得意之權或依司法檢察官申請提書控制下交付之偵查計劃書並檢附相關資料報請檢察長核稿後核發偵查指揮書前項控制下交付之偵查計劃書應記載下列事項一、犯罪行人或被告人聯繫資料二、所犯罪名三、所涉犯罪事實
11:53:04,161 11:53:16,754 4、使用控制上交付調查犯罪之必要性5、洗錢行為、探樣、標的及數量6、偵查犯罪所需期間、方法及其他作為、侵其他必要之事項
11:53:19,574 11:53:48,742 第30條第7條第2項是查核第7條第4項第5項第8條第5項第10條第4項第12條第4項第13條第5項之採取及其調查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等委辦直轄市縣市政府辦理並由直轄市縣市政府定期呈報查核成效第31條本法除第6條及第11條之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外
11:53:49,262 11:54:05,334 自公佈日事行宣讀完畢委員會三讀條文已宣讀完畢請問院會有無文字修正沒有文字修正我們決議洗錢防治法修正通過
11:54:09,400 11:54:33,897 報告委員會 邱志偉委員聲明剛才表決與民進黨黨團意見一致列入公報報告委員會 我們繼續處理審查會及協商結論通過之附帶決議請議事人員一併宣讀附帶決議之內容審查會通過附帶決議二項一 請法務部與內政部警政署針對性質為行政處分之告誡
11:54:35,067 11:54:56,254 嚴釐相關救濟程序並加強宣導相關行政救濟程序並於告誡處分書以明顯可知之方式標明相關行政救濟程序及告誡效果與當面交付受告誡者情形得以延遲告知相關程序二、要求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針對研議
11:55:00,245 11:55:10,637 虛擬資產專法草案資架構內容草案審議進度草案擬具過程在草案提出前每6個月向立法院相關委員會提出報告
11:55:13,406 11:55:39,302 寫章結論通過附帶決議事項一、數位發展部應於本法修正通過兩年內會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提出第三方支付服務業之管理規則並共同於六個月內第三方支付服務之洗錢防制相關監管業務以致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進行研議提出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二
11:55:40,977 11:55:55,262 數位發展部應於6個月內﹐針對電子商務平台及第三方支付業者之管理研議﹐建立適當內控制度及管理機制﹐並確實落實3.數位發展部會商經濟部應於6個月內﹐
11:55:58,919 11:56:24,938 研議對電商平台建立相關管理規範並督導第三方支付服務業者對電商平台落實KYC之可行性要求數位發展部、會商經濟部、經管會及相關部會應於6個月內就未完成登錄之處罰以及管制不得及時兌付等事項共同研議相關管理規範選讀完畢
11:56:28,103 11:56:47,943 本院會依協商結論均照案通過本院會廖先祥委員聲明對剛才表決與國民黨黨團意見一致列入公報記錄本院會完成立法程序後發言首先我們請吳宗憲委員發言黃珊珊委員請準備
11:57:03,075 11:57:28,058 向全國人民報告國內詐欺犯行橫行已成民怨之首只是單獨通過的打詐法案包括詐欺專法以及洗錢防治法使人欣慰原本應該開心但是本席也是覺得沉重畢竟在如此朝野皆對抗下能夠有法案順利過關都實屬難得但是立法院多年來對於
11:57:29,577 11:57:45,705 修法義務的怠惰其實使詐欺案件數節節高升這次執政黨願意修法其實背後都是許多家庭被騙之後的血淚翻開過去的故事很多家庭因為被詐騙之後而自殺
11:57:46,886 11:58:12,140 如果我們執政黨能夠早點重視民生的法案早點回憶也許可以救下更多的家庭根據刑事局2023年一整年民眾被詐騙案件的統計被詐騙的金額高達88.78億元總件數也達3萬件都創史上新高所以打仗打了這麼多年這麼多的打仗辦公室究竟成效如何其實數據都會說話
11:58:14,541 11:58:34,167 對於詐騙我們的要求非常的簡單就是騙得越多就要關得越久我們要追回所有的詐騙金額這樣才是對人民有所交代這次三讀通過立法之後還有一些需要精進的作為例如針對目前第三方支付業者真正有能量登錄通過的
11:58:34,867 11:58:36,948 審議案:本院委員王美惠等18人擬具
11:58:52,894 11:59:12,787 造成成本的浪費然後勞民傷財一切從源頭管理請記住民生要大於政治人民要大於政黨我們一起對好人更好對壞人更壞謝謝各位謝謝吳宗憲委員的發言接著請黃珊珊委員發言請鍾嘉斌委員請準備
11:59:21,958 11:59:38,403 謝謝主席 謝謝各位同仁我們很欣慰今天《刑前防治法》通過那剛剛大家所表決的這個法案我要在這邊特別的再強調為什麼台灣民眾黨非常堅持要在第19條要把它修正的加重因為
11:59:40,044 11:59:56,442 審查會通過的條文裡面很清楚他是一年以上七年以下但是我們的條文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這是在一億元以上的洗錢犯如果按照原來的版本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洗錢大戶是有機會透過
11:59:59,322 12:00:14,401 認罪協商甚至去罰錢他就可以免於刑責可以緩起訴可以緩刑所以我們的法條修得非常清楚我們必須要在最低本刑三年以上我們才能夠懲戒所謂的洗錢大戶
12:00:15,222 12:00:15,642 本院委員王美惠等18人擬具
12:00:37,933 12:00:52,861 這個《洗錢防治法》從頭到尾都在幫金管會擦屁股為什麼?他把虛擬資產業者放進來管一部《洗錢防治法》本來應該好好的去規範洗錢的行為但是我們成為了虛擬資產業者的管理辦法
12:00:55,322 12:01:21,729 所以剛剛聽到了那麼多的附帶決議全部都是在幫金管會在這麼多年以來忽略了新興通路忽略了相關的新興的產業他們對於洗錢的行為這些防制作為金管會視而不見沒有看見所以剛剛下了非常多的決議要他們在6個月之內包括第三方支付包括數位資產、虛擬資產這些都必須要列入管理
12:01:22,569 12:01:43,644 監管會把責任推給了法務部這部洗錢防治法謝謝黃珊珊委員接下來請鍾嘉斌委員請發言
12:01:51,479 12:02:07,970 主席在討論先進《洗錢防制法》三讀通過這是草野共同努力的結果雖然這版本跟民進黨的修正動議有段距離但是我們仍然期待未來洗房的業務能夠持續的精進國家防詐、打詐國家隊的進行
12:02:11,753 12:02:28,135 那麼我還是要重申其實剛剛誠如黃珊珊委員所說的洗錢它是一個複雜的產業關係有程度不一的參與者那麼透過適當的刑度切割我們可以讓不同的參與者得到應有的懲罰
12:02:29,136 12:02:34,158 本院委員王美惠等18人擬具:「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草案:本院委員王美惠等18人擬具:「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草案:本院委員王美惠等18人擬具
12:02:52,043 12:03:19,675 這些涉嫌人那麼因此呢我們對於啊為能夠保留為能夠保留我們條文當中一年以上七年以下這個刑法當中應有的刑度而直接拉高到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呢還是覺得有點遺憾不過誠如剛剛黃委員所說的後面後續的這四個附帶決議都代表著民進黨對於打詐防詐防制洗錢我們所做的努力對於任何新興的金融機構或是相關的
12:03:20,895 12:03:46,958 致富行業包括電商平台包括第三方支付包括電子支付我們都認為未來仍有待相關主管機關持續的努力洗錢防治法不是到今天為止我們希望未來透過更完整的修法再參著日後執行的必要我們能夠進一步的將洗錢防治業務做必要的分析跟分割也未來呢讓這個法條能夠精進有助於包括所有的執法機關能夠
12:03:48,759 12:03:52,162 幫助國人永遠免除被詐欺的噩夢以上謝謝
12:04:07,737 12:04:20,770 協商後提出本次會議來處理報告院會本案因協商過一個月時間無法達成共識依立法院職權新設法第71條之一規定由院會定期處理
12:04:21,363 12:04:47,318 因此於本次會議提出討論現在進行廣泛討論沒有任何黨團推派委員發言報告委員會現有台灣民眾黨黨團依據立法院職權新司法第9條規定提議將本案重複審查請問委員會有無異議沒有異議沒有異議那我們本案我們就退回委員會重新審查
12:04:49,005 12:05:01,779 報告委員會我們進入討論事項第32案刑事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報告委員會本案因為超過一個月時間無法達成共識依立法院職權刑事法第71條之1規定
12:05:04,363 12:05:27,822 由院會定期處理:原於本次會期提出討論:現在進行廣泛討論:沒有任何黨團推派委員來發言報院會現在本案有三個黨團共同所提修正動議本案逐條討論時竟依依照三個黨黨團共同修正動議來處理行事訴訟法請宣讀
12:05:32,947 12:05:54,762 第七十條之一第七十條之一第六十七條之一第六十九條之規定於此物申請串銷或變更檢查事務官、司法檢察官或司法警察處分之期間者准用之宣讀完畢照審查會條文通過請宣讀增訂第十章之一
12:05:55,882 12:05:59,724 第11章之一特殊強制處分宣讀完畢
12:06:05,034 12:06:32,406 委員吳宗憲等提案徵定153條之一 照三黨團修正動議不予徵定台灣民眾黨黨團提案徵定第153條之一吳宗憲等提案徵定第153之二 照三個黨團修正動議不予徵定台灣民眾黨黨團提案徵定第153條之二 照三個黨團修正動議通過不予徵定請宣讀
12:06:34,141 12:06:39,185 台灣民眾黨黨團吳宗憲委員分別提案增訂第153條之3第153條之1153條之3
12:07:47,540 12:08:03,291 第153條之一為調查犯罪情形或搜集證據任有必要時得使用全球衛星定位系統或其他非以辨識個人生物特徵之科技方法對被告或犯罪行為人追蹤位置
12:08:04,331 12:08:29,082 對第3人實施前項調查已有相當理由可信與被告犯罪嫌疑人、證人或因扣押之物或電子紀錄有所關聯時違憲前二項實施期間不得於連續24小時或累計於2日實施當日不足24小時以一日計由再次或繼續實施之必要者致詞應於再次實施前或期間屆滿前
12:08:30,442 12:08:45,557 由檢察官依職權或由司法檢察官報請檢察官許可後以書面記載第153條之五第一項各款之事實與實施調查之必要性及其理由向該管法院申請合法許可書
12:08:46,998 12:09:03,386 實施第一項、第二項調查前﹐可預期實施期間﹐將於連續24小時或累計於二日者﹐得於實施前﹐依前項規定向該委員法院申請合法許可書﹐前二項法院許可之期間﹐每次不得於30日﹐
12:09:04,406 12:09:20,171 有繼續實施之必要者﹐致時應於期間屆滿專案日前﹐由檢察官依職權或由司法警察官報請檢察官許可後﹐以書面記載具體理由﹐向該委員法院申請合法許可書宣讀完畢
12:09:23,598 12:09:29,467 照三黨團修正動議條文通過條次修正為第153條之一請宣讀台灣民眾黨黨團吳宗憲委員分別提案增訂第153條之四
12:09:38,123 12:09:54,265 第153條之二為調查犯罪情形或搜集證據任有必要時得使用科技方法調查被告或犯罪行人管理或使用之行動通訊設備之位置、設備號碼或使用之卡片號碼
12:09:55,386 12:10:09,602 對第三人管理或使用者行動通訊設備之位置﹐設備號碼或使用者卡片號碼實施前項調查﹐已有相當理由可信與被告﹐犯罪行人證人或因扣押之物﹐或電磁記錄有所關聯是違憲﹐
12:10:11,244 12:10:34,933 前二項情形應由檢察官依依職權或由司法檢察官報請檢察官許可後以書面記載第153條之五第一項各款之事實至四項與實施調查之必要性及其理由向該委員法院申請合法許可書前項許可書期間每次不得於30日由繼續實施之必要者
12:10:35,453 12:11:02,813 致詞應於期間屆滿至2日前由檢察官一職權或由司法檢察官報請檢察官許可後以書面記載具體理由向邊外法院申請合法許可書實施第一項第二項調查時應記住上無可避免取得非受調查人之個人資料除為供第一項第二項之比對目的外不得使用且於調查實施結束後應即刪除宣讀完畢
12:11:04,212 12:11:09,954 到三黨團修正動議條文通過條次修正為第153條之二請宣讀台灣民眾黨黨團吳宗憲委員等分別提案增訂第153條之五
12:11:20,475 12:11:45,937 第153條之五為為調查最重本行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有相當理由可信被告或犯罪行人管領或使用具隱私或秘密合理其他之空間內之人或物與本案有關得從該空間外使用非實體侵入性之科技方法對該空間內之人或物監看或
12:11:46,797 12:12:03,135 監看及攝錄影像:對於第三人管領或使用具隱私或秘密合理其在住空間內之人或物實施前項調查:也有事實主任與被告、犯罪行人、證人或因扣押之物或電子記錄有所關聯時違憲
12:12:05,177 12:12:26,571 前二項進行應由檢察官依職權或由司法警察官報請檢察官許可後引書面記載第153條之五第一項各款徵事項與實施調查之必要性及其理由向該管法院申請合法許可書前項許可書期間每次不得逾30日有繼續實施之必要者
12:12:27,051 12:12:44,919 致詞應於期間屆滿之二日前由檢察官依職權或由司法檢察官報請檢察官許可後以書面記載具體理由向該管法院申請合法許可書宣讀完畢照三黨團修正動議條文通過條次修正為153條之3請宣讀台灣民眾黨黨團提案增訂第153條之6
12:12:56,021 12:13:09,052 第153條之6對軍事上應秘密之處所﹐非得該館長官允許﹐不得實施前條之調查﹐傑向僅行除有防害國家重大利益者外﹐不得拒絕宣讀完畢
12:13:10,649 12:13:16,112 照三個黨團修正動議條文通過,條次修正為第153條之4請宣讀,台灣民眾黨黨團提案增訂第153條之7吳宗憲委員等提案增訂第153條之6請宣讀第153條之7
12:13:35,717 12:13:58,462 第153條之一至第153條之三之許可書應記載下列事項一、案有及涉犯之法條二、受調查人或物但受調查人不明者得不予記載三、使用之調查方法及使用該方法調查得取得之標的四、儘管之調查方法、裝飾或實施方式
12:13:59,522 12:14:27,989 5.執行機關6.實施期間合法許可書之程序不公開之法院必得於許可書上對執行人員為適當之指示第153條之一至第153條之三之申請經法院補回者不得聲明不符檢察官或合法許可書之法官等命執行機關提出執行期限之報告執行機關應與執行期間內依檢察官或法官指示作成報告書
12:14:29,170 12:14:48,332 說明執行行為之進行情形:以及有無繼續執行之需要:合法許可出示法官:並等於發現有不應繼續執行之情況時徵銷原合法之許可第128條諸二之規定與實施本章規定之調查時准用之宣讀完畢
12:14:49,093 12:14:54,681 照《三黨團修正動議條文》通過條次修正為第153條之5請宣讀台灣民眾黨黨團提案增訂第153條之8吳宗憲等委員提案增訂第153條之7
12:15:09,262 12:15:29,770 第153條之8與下列起刑之一檢察官檢查稅務官司法檢察官或司法警察有相當理由認為情況急迫而有立即實施之必要者得進行實施並於實施後三日內依各該條規定以書面申請該委員法院不發許可書
12:15:32,623 12:15:57,322 實施第153條之一之調查已於連續24小時或已累計於二日實施當日不足24小時以一日計二實施第153條之二、第153條之三之調查前項之調查有項鍊其行之一者應即停止實施一檢察官不許可獲予報請日其餘三日未為許可之決定二
12:15:57,822 12:16:13,957 法院未補發許可書未於申請日期逾3日未為補發許可書自裁定法院補發許可書者實施期間自實施之日起算第1項之申請經法院補回者不得聲明不符宣讀完畢
12:16:14,998 12:16:29,169 照三黨團修正動議條文通過條次修正為第153條之6請宣讀台灣民眾黨黨團提案增訂第153條之9吳宗憲等委員提案增訂第153條之8台灣民眾黨黨團提案第153條之9委員吳宗憲等20人提案第153條之8
12:16:41,994 12:17:08,766 今法院依第153條之一至第153條之三及前條核發或不發許可書實施之調查結束或依前條第二項停止實施後執行機關應續名授調查人之姓名、住所或居所許可書核發、機關文號實際調查期間有無獲得調查目的之資料及救濟程序呈報該管檢察官及法院由法院通知授調查人
12:17:09,306 12:17:24,873 如任通知有防害調查目的之餘﹐通知顯有困難或不能通知者﹐應一併呈報調查結束或停止實施後﹐執行機關於一個月未為前項之呈報者﹐法院應於14日內主動通知受調查人﹐
12:17:25,493 12:17:41,954 但通知顯有困難或不能通知者﹐法院得不通知受調查人﹐法院對於第一項呈報﹐除有具體理由足證通知﹐有妨害調查目的之餘﹐通知顯有困難或不能通知之情形外﹐應通知受調查人
12:17:42,995 12:17:59,395 第一項不通知之原因消滅後執行機關應呈報法院補刑通知原因未消滅者應於第一項呈報後每三個月向法院呈報未消滅之情形與其未呈報者法院應於14日內主動通知受調查人
12:18:00,596 12:18:14,788 實施第153條之一之調查未於連續24小時或為未於累積二日者除通知有妨害調查目的之餘通知型有困難或不能通知之情形外應由執行機關與調查結束後一個月內
12:18:17,370 12:18:36,625 虛名受調查人之姓、名、住所或居所實際調查期間有無獲得調查目的之資料及救濟程序通知受調查人並應每3個月檢視部通知知情形是否消滅如故通知之情形已消滅應即通知受調查人宣讀完畢
12:18:38,137 12:18:41,020 報告三黨團修正動議條文通過條次修正為第153條之7請宣讀台灣民眾黨黨團提案增訂第153條之10
12:18:51,168 12:19:09,586 臺灣民眾黨黨團提案第153條之10實施第153條之1至第153條之3及第153條之6調查所的資料與本案有關者除法律令有規定外應留存該案捲綜供本案偵查審判使用
12:19:10,066 12:19:31,844 不得作為其他程序之證據或其他用途實施第153條之一至第153條之三及第153條之六調查所的其他案件資料不得作為證據對於實施期間屆滿後30日內埔行純報法院並經法院審查認可該案件與本案具有關聯性
12:19:33,705 12:20:02,435 或為最重本刑5年以上之罪者不在此限誰是第153條之一至第153條之三及第153條之六調查所的資料除符合前二項情形外應即銷毀或刪除之不得作為司法偵查、審判其他程序之證據或其他用途但以供另案遵辦使用者不在此限第二項之呈報經法院補回者不得聲明不符
12:20:03,015 12:20:14,647 宣讀完畢照三黨團修正動力條文通過條次修正為第153條之8請宣讀台灣民眾黨黨團提案增訂第153條之11吳宗憲委員等提案增訂第153條之9
12:20:21,788 12:20:43,583 臺灣民眾黨黨團提案第153條之11委員吳宗憲等20人提案第153條之9為執行刑事裁判除其他法律領有規定外法官檢察官檢查事務官司法檢察官或司法警察而以本章式規定實施調查宣讀完畢照三黨團修正動議條文通過修正條次為
12:20:46,894 12:20:58,094 修正為第153條之9請宣讀台灣民眾黨黨團提案增訂第153條之12吳宗憲委員等提案增訂第153條之10
12:21:00,966 12:21:16,597 臺灣民眾黨黨團提案第153條之二委員吳宗憲等人提案第153條之十受調查人及被告或犯罪嫌疑人之辯護人對於法官、檢察官依本章所為之裁定或處分
12:21:17,097 12:21:31,742 能向該管法院提起抗抗或申請串銷或變更之前向提起抗抗或申請期間為10日﹐自送達後起算﹐法院不得已以執行終結而無實意為由撥回第409條之第414條﹐第417條﹐第418條﹐第二項規定與本條準用之﹐對於第一項制裁定不得聲明不符
12:21:40,425 12:21:57,176 依本章實施調查之方式﹐所得資料之保存﹐管理及銷毀﹐存報與通知、救濟、監督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司法院會同行政院定之﹐宣讀完畢照三黨團修正動議條文通過﹐條次修正為第153條之10﹐請宣讀第245條
12:22:02,827 12:22:29,273 第245條偵查不公開之被告或犯罪行人事辯護人等於檢察官、檢察事務官、司法檢察官或司法警察詢問該被告或犯罪行人事在場並得筆記及陳述意見但有事實足證其有防害國家機密或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充共犯或證人或防害他人名譽之餘或其行為不足
12:22:31,536 12:22:55,094 或其行為不當足以影響偵查秩序者得限制或禁止之前項限制或禁止是由應記名與筆錄檢察官、檢察事務官、司法檢察官或司法警察依第二項單書禁止辯護人在場致被告或犯罪行人或其他辯護人在場陪同應在行告示第95條第一項第二環第三環之事項
12:22:56,395 12:23:17,826 檢察官、檢察事務官、司法檢察官、司法警察、滅戶人、高速代理人或其他與偵查程序依法執行職務之人員除依法令或為維護公共利益或保護合法權益有必要者外偵查中因執行職務窒息之事項不得公安或揭露與執行法定職務必要範圍以外之人員
12:23:19,226 12:23:38,937 偵查中詢問被告或犯罪嫌疑人士應將詢問之日時及處所通知辯護人但情況急迫者不在此限第一項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由司法院會同行政院定之宣讀完畢照三黨團修正動議條文通過請宣讀增訂第245條之一
12:23:45,233 12:24:08,567 第245條之一被告犯罪嫌疑人及其辯護人對於前條第二項單書之限制或禁止不服者得向根管法院申請撤銷或變更之前項申請期間為10日自為限制或禁止之日起算請為送達者自送達後起算法院不得以執行終結而無實意為由駁回第409條至第414條第417條、第418條第二項規定與本條準用之
12:24:15,191 12:24:28,941 對於一定項制裁定不得抗告宣讀完畢照三黨團修正動議條文通過第416條維持現行條文報告委員會全案經過二讀現有民進黨黨團、國民黨黨團、台灣民眾黨黨團三個黨團共同提議繼續進行三讀請問院會有異議沒有異議請宣讀經過二讀這條文
12:24:42,708 12:25:01,319 第70條之一第67條是第69條是規定致詞物與此物申請秤算或變更檢查事務官、司法檢察官或司法檢察處分之期間者准用之第11章之一特殊強制處分
12:25:02,745 12:25:17,731 第153條之一為調查犯罪情形或搜集證據任有必要時得使用全球衛星定位系統或其他非以辨識個人生物特徵之科技方法對被告或犯罪嫌疑人追蹤位置
12:25:18,671 12:25:43,253 對第3人實施前項調查已有相當理由可信與被告、分罪行人、真人或因公押之誤或電子記錄有所關聯時違憲前二項實施期間不得於連續24小時或累計於2日實施當日不足24小時已依日記有再次或繼續實施之必要者至此應於再次實施前或期間屆滿前
12:25:44,634 12:26:01,773 由檢察官依職權或由司法檢察官報請檢察官許可後以書面記載第153條之五第一項任款之事項與實施調查之必要性及其理由向該管法院申請合法許可書
12:26:03,615 12:26:30,931 實施第一項、第二項調查前﹐可預期實施期間﹐將於連續24小時﹐或累計逾2日者﹐得於實施前﹐依前項規定向該管法院﹐申請合法許可書前一項法院許可書﹐期間﹐每次不得逾30日﹐有繼續實施之必要者﹐致實應於期間屆滿至2日前﹐由檢察官移植權﹐或由司法警察官﹐報請檢察官許可後﹐
12:26:31,491 12:26:57,783 以書面記載具體理由向該管法院申請合法許可書第153條之二為調查犯罪情形或搜集證據任有必要時﹐則使用科技方法調查被告或犯罪行人管理或使用之行動通訊設備之位置﹐設備號碼或使用之卡片號碼﹐對地鄉人管理或使用之行動通訊設備之位置﹐
12:26:58,923 12:27:25,199 設備號碼或使用之卡片號碼實施前項調查已有相當理由可信與被告分罪行人、證人或因扣押事物或電子記錄有所關聯時文獻前二項情形應由檢察官依依職權或由司法警察官報警檢察官許可後已書面介在第153條之五第一項各款之事項與實施調查之必要性及其理由
12:27:26,099 12:27:45,880 向該委員法院申請合法許可書請向許可書期間每次不得逾30日由繼續實施之必要者支持英語期間屆滿至2日前由檢察官依職權或由司法警察官報請檢察官許可後引書面記載具體理由向該委員法院申請合法許可書
12:27:47,362 12:28:01,604 實施第一項、第二項調查時﹐應技術上無可避免取得非受調查人之個人資料﹐除未供第一項、第二項之比對目的外不得使用﹐且於調查實施結束後應即刪除
12:28:05,678 12:28:18,417 153 為調查最重本行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有相當理由可信被告或犯罪行人﹐管領或使用具隱私或秘密合理其他之﹐空間內之人或物與本案有關
12:28:19,398 12:28:41,411 得從該空間外使用非實體侵入性質科技方法﹐對該空間內之人或物監看及攝錄影像﹐對於第三人管理或使用具隱私或秘密合理其他之空間內之人或物實施前項調查﹐也有事實主任與被告﹐分罪行人證人或因扣押之物﹐或電子記錄有所關聯時違憲﹐
12:28:44,793 12:29:00,261 前兩項進行應由檢察官一職權或由司法檢察官報請檢察官許可後已書面記載第153條之五第一項各款知識項與實施調查這必要性及其理由向該管法院申請合法許可書
12:29:01,421 12:29:18,431 前項許可之期間﹐每次不得於30日﹐有繼續實施之必要者﹐至此應於﹐期間屆滿12日前﹐由檢察官應職權﹐或由司法檢察官﹐報請檢察官許可後﹐以書面記載具體理由﹐向該會法院申請合法許可書
12:29:20,154 12:29:32,977 第153條之4對軍事上應秘密接觸所﹐非得該管長官允許不得實施前條之調查前項進行除有防害國家重大利益者外不得拒絕
12:29:34,795 12:29:57,871 第153條之5、第153條之1至第153條之3之許可書應記載下列事項一、案由及示範之法條二、受調查人或物、但受調查人不明者得目與記載三、使用之調查方法及使用該方法調查得取得之標的
12:29:59,713 12:30:03,055 4.檢管時調查方法、裝飾或實施方式5.
12:30:03,055 12:30:04,616 執行機關6.
12:30:04,616 12:30:12,380 實施期間合法許可書這程序不公開之法院並得予許可書上對執行人員為適當之指示第153條 至申請經法院補回者不得聲明不符
12:30:20,506 12:30:34,507 檢察官或核發許可書致法官等命執行機關提出執行情形之報告執行機關應與執行期間內依檢察官或法官指示作成報告書說明執行行為之致進行情形
12:30:35,589 12:30:52,164 以及有無繼續執行之需要合法許可書之法官﹐並得於發現有不應繼續執行之情況時﹐撤銷原合法之許可第128條諸二之規定﹐與實施本章規定之調查時準用之第153條之六
12:30:55,936 12:31:13,621 於下列情形之一檢察官、檢察事務官、司法檢察官或司法警察有相當理由認為情況急迫而有利其實施之必要者得進行實施並因於實施後三室內依各該條規定引書面申請該委員法院補發許可書
12:31:15,001 12:31:41,622 一、實施第153條之一之調查已於連續24小時或已累計於2日實施當日不足24小時已於日計二、實施第153條之二、第153條之三之調查其中之調查有下列進行之一者應即停止實施一、檢查會不許可或於報請日期
12:31:44,441 12:32:03,533 或於報請日期逾3日未為許可之決定二、法院未補發許可書或於申請日期逾3日未為補發許可書之裁定法院補發許可書者實施期間自實施之日起算第一項之申請經法院補回者不得聲明不符
12:32:05,205 12:32:32,589 第一百五十三條之七經法院依第一百五十三條注意至第一百五十三條之三即檢調核發或補發許可書實施至調查結束或依檢調第二項停止實施後執行機關應續名授調查人之姓名、住所或居所許可書核發、機關文號實施調查期間由獲得調查目的之資料及救濟程序呈報該管檢察官及法院
12:32:33,149 12:32:56,528 由法院通知受調查人如任通知有防害調查目的之餘﹐通知行有困難或不能通知者﹐應疑並呈報調查結束或停止實施後﹐執行機關於一個月未為結箱之呈報者﹐法院應於14日內﹐主動通知受調查人﹐但通知行有困難或不能通知者﹐法院得不通知受調查人
12:32:57,228 12:33:25,282 法院對於第一項呈報除有具體理由足證通知有妨害調查目的之餘通知行有困難或不能通知之情形外應通知受調查人第一項目通知之原因消滅後執行機關應呈報法院補習通知原因未消滅者應於第一項呈報後每三個月向法院呈報未消滅之情形與其未呈報者法院應於14日內主動通知受調查人
12:33:26,603 12:33:42,604 實施第153條之一之調查未於連續24小時或未於累計2日者除通知有妨害調查目的之餘通知顯有困難或不能通知之情形外應由執行機關於調查結束後一個月內
12:33:43,565 12:34:01,115 虛名受調查人之姓名、住所或居所﹐實際調查期間﹐有無獲得調查目的之資料及救濟程序﹐通知受調查人﹐並應每3個月檢視不通知之情形是否消滅﹐如不通知之情形已消滅﹐應即通知受調查人
12:34:02,662 12:34:22,777 第一百五十三條之八實施第一百五十三條之一至第一百五十三條之三及第一百五十三條之六調查所的資料與本案有關者屬法律另有規定外應留隨個案卷宗供本案偵查審判使用不得作為其他程序之證據或其他用途
12:34:23,537 12:34:33,882 實施第153條之一至第153條之三及第153條之六調查所得其他案件則不得作為證據但予實施期間屆滿後30日內補刑呈報法院
12:34:39,685 12:34:59,372 並經法院審查認可該案件與本案具有關聯性或為罪重本行5年以上之罪者不在此限實施第153條之一至第153條之三及第153條之六調查所的資料除符合前二項情形外因其銷毀或刪除之
12:35:00,532 12:35:27,173 不得作為司法偵查、審判其他程序之證據或其他用途但以供另案遵辦使用者不再辭現第二項制審報經法院補回者不得聲明不符第153條之9為執行刑事裁判除其他法律另有規定為法官檢察官、檢察事務官、司法檢察官或司法警察等依本章制規定實施調查
12:35:29,284 12:35:50,071 第153條之十﹐受調查人及被告或犯罪行人之辯護人﹐對於法官檢察官依本章所為之裁定或處分﹐得向該管法院提起抗告或申請撤銷或變更之﹐其向提起抗告或申請期間為10日﹐自送達後起算﹐法院不得以
12:35:52,592 12:36:19,890 以執行終結而無實役為由駁回第409條出第414條第417條、第418條第二項規定與本條準用之對於一定項制裁定不得聲明不符依本章實施調查之方式所得資料之保存管理及銷毀、承包、通知、救濟監督及其他相關事項之本法由司法院會同行政院定之
12:36:21,271 12:36:42,230 第245條 偵查不公開之﹐被告或犯罪行人事辯護人﹐等於檢察官、檢察事務官﹐司法檢察官或司法警察﹐詢問該被告或犯罪行人時在場﹐並得筆記及陳述意見﹐但有事實足證其有防害國家機密﹐或有湮滅、偽造、編造證據﹐
12:36:44,191 12:37:08,838 或勾串共犯或證人或妨害他人名譽之餘﹐目前行為不到足以影響偵查秩序者﹐得限制或禁止之前項限制或禁止是有應記名與筆錄檢察官檢查事務官﹐司法檢察官或司法警察﹐依第二項單書禁止編護人在場﹐致被告或犯罪行人﹐或其他編護人在場白頭
12:37:10,238 12:37:30,885 應在行告知第95條第一項、第二款、第三款知識上檢察官、檢察事務官、司法檢察官、司法檢察、滅戶人、告訴代理人或其他與偵查程序依法執行職務之人員除依法令或為維護公共利益或保護合法權益有必要者為
12:37:31,765 12:37:55,410 偵查中應執行職務窒息之事項﹐不得公開或揭露與執行法定職務必要範圍以外之人員偵查中詢問被告或犯罪嫌疑人士﹐應將詢問之日時及處所通知辯護人﹐但其刑急迫者不在此限第一項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由司法院會同行政院定之
12:37:57,321 12:38:16,340 第二百四十五條之一被告犯罪行為人及其辯護人對於前條第二項單書之限制或禁止不服者則向根管法院申請撤銷或變更之曾向申請期間為十日自為限制或禁止之日起算其為送達者自送達後起算
12:38:16,940 12:38:41,577 法院不得以以執行終結而無實役為由撥回第409條至第414條第417條、第418條第二項規定與本條準用之對於第一項制裁定不得抗告宣讀完畢辦會三讀條文已宣讀完畢請問院會有文字修正
12:38:42,878 12:38:53,803 沒有文字修正我們作以下決議行事訴訟法增訂第70條之1條文第11章之1章名第153條之1至153條之10及第245條之1條文並將第245條條文修正通過歡迎先讓我們進行
12:39:09,963 12:39:38,726 完成立法程序後發言美委委員發言兩分鐘首先我們請黃國昌委員發言莊瑞雄委員請準備院長、本院委員歷經了多年的等待
12:39:39,960 12:39:51,796 我國的《刑事訴訟法》終於在今天賦予了科技偵查手段法源基礎這是一部遲到太久的法案
12:39:52,981 12:40:21,206 我希望利用三讀後發言的機會把這個遲到太久的法案向我們所有基層的檢察官、調查員還有警察致上最高的敬意謝謝你們辛苦的在第一線幫我們打擊犯罪但我同時也希望利用這個機會讓下他們深深的致歉
12:40:22,373 12:40:40,856 對不起讓你們等待太久了在過去這麼長的時間當中我們的罪犯我們的犯罪組織是利用日新科技的樂意在侵害人權在犯罪但我們基層的檢警
12:40:42,510 12:40:55,001 卻完全是停留在石器時代的土法煉鋼苦苦的追趕我們不能夠再讓壞人精神抖擻而好人已經疲憊
12:40:56,614 12:41:11,935 這一部在《刑事訴訟法》裡面所賦予科技偵查手段法源基礎的專章是我們邁向科技偵查跟人權保障重要里程碑
12:41:12,876 12:41:32,722 我要感謝所有在這一路上來針對在《刑事訴訟法》裡面制定科技偵查手段法源基礎非常多的朋友他們在幕後默默的協助謝謝你們也謝謝大家共同的支持謝謝黃國昌委員接下來請莊瑞雄委員發言吳宗憲委員請準備
12:41:48,870 12:42:05,787 謝謝院長我們在場所有的同仁大家晚安各位可能會發現我們的科技偵查法我們審理了那麼久不見了其實就在我們現在所審理的審完的行入訴訟法在153條之一
12:42:09,053 12:42:36,427 這部法令審理到現在本席有非常大的一個感慨立法院在審理任何的一個法案其實就是在憲法保障人權的架構之下同樣的邏輯這一部放在最後一刻放在刑事訴訟法的科技偵查法裡面我們在最後一刻把它放進去了四年前我們在審製部法令的時候中國國民黨的好朋友說這個叫做科技東廠法
12:42:38,096 12:43:02,222 4年後隨著犯罪形態的日新月異大家可以看到了科技偵查真的是一個好的法寶它就搖身一變了變成一個重要的武器但是4年前跟4年後到底有什麼樣的一個差別其實就是我們在審理的時候加入了干預的一個授權讓偵查機關找到了法律的授權的一個依據
12:43:03,422 12:43:27,967 同時搭配可能受侵害第三人發動科技偵查的嚴格的一個規定確保秘密偵查的手段不會波及到無辜所以我們強化了事後的一個通知跟後續的一個救濟本席非常清楚只要偵辦的機關動用這樣的一個秘密手段偵查機關有義務在調查結束以後通知當事人讓他有後續的一個救濟的一個手段
12:43:29,599 12:43:31,100 本院委員王美惠等18人擬具
12:43:58,876 12:44:02,979 謝謝莊瑞璇委員的發言接下來請吳宗憲委員發言請羅志強委員準備
12:44:18,261 12:44:39,980 工欲善其是必先利其器在數位的時代我們急需要科技偵查的法律依據我過去偵辦過很多的刑案所以我非常的清楚沒有這些科技偵查的手段根本無法溯源也無法瓦解犯罪集團的核心對好人更好對壞人更壞是我一貫的主張
12:44:41,277 12:44:48,903 我修科技偵查專章就是希望檢警能夠擁有更多的武器來對抗壞人來守護善良的百姓
12:44:49,997 12:45:13,026 在此之前連GPS、M化車都沒有法制化我們其實在國際上就像時器時代的國家在面對許多高科技的犯罪罪犯沒有辦法有效的增加犯罪集團的成本你刑度再怎麼增加都沒有辦法遏止犯罪這是科技專章的通過絕對可以有效改變我國目前所面臨的窘境
12:45:13,726 12:45:36,284 然而利用科技設備比起傳統的方式更為巨大侵害數位隱私層面會更廣不容忽視所以在這次的修法當中我也確保檢舉為了科技偵查的手段是合法符合比例原則的要法官能夠介入審核讓民眾有更全面的保障最後 敦請司法院
12:45:37,245 12:45:44,498 能夠盡力培養成神法官在面對科技思維的時候能夠在修法上與時俱進能夠盡事實修法之責
12:45:47,663 12:46:16,833 我曾經擔任過檢察官所以我非常的了解科技偵查對於我們國家的重要性以及對於保障人民的必要任何的犯罪偵查以及犯罪被害金額的取回都必須要有科技偵查為後盾在此我對於各位在場的立委獻上最深的敬意謝謝你們為了檢警為了這個國家為了偵查犯罪做出來的努力讓法案能夠順利三讀通過謝謝各位
12:46:29,745 12:46:55,910 謝謝吳宗憲委謝謝吳宗憲委的發言接下來請登記第4號羅志強委員請發言詐欺科技上太空檢調還在殺豬公過去台灣深受詐欺之苦
12:46:56,843 12:47:21,008 主要就是詐欺集團的各種的犯罪工具日新月異但是檢調在偵辦所謂的詐欺案件的武器顯不對等所以今天我們刑事訴訟法授予檢察機關、執法機關科技偵查的這樣的武器就是希望能夠來
12:47:22,848 12:47:42,006 制止我們今天詐欺的案件繼續為禍台灣人民我曾經看到一份民調他說96%的台灣人94%的台灣人都接過詐欺訊息我認為剩下6%的人可能不住在台灣啦
12:47:43,221 12:48:08,894 實際上幾乎詐欺已經變成是一個全民的一個悲劇而過去不管是這8年詐欺的金額、詐欺受害的人數、詐欺的案件都不斷創下歷史新高所以今天為什麼催生出科技偵查的法源就是希望今天讓我們檢方讓我們的司法單位有一個對等的武器
12:48:09,790 12:48:23,248 但這邊我也要必須說雖然草野修法給我們的司法檢調打詐的屠龍刀但是我真的希望不要變成侵犯人權以及政治增防的倚天劍
12:48:24,540 12:48:51,153 在我們審查法案的過程當中其實不只是我也包括民進黨的委員其實都提出了科技偵查的這個法律的權利的授予它是兩面刃一方面提高了打擊犯罪的強度另外一方面也要付出侵犯人權的代價所以我們也在這次的科技偵查的相關的法律規定裡面來去增加包括事後通知以及包括
12:49:18,042 12:49:32,027 謝謝羅志強委員報告院會報告院會本次會議所列的所有議程除了新住民制定案其他已經全部都處理完畢
12:49:33,427 12:49:48,248 但是新住民自定案我們還沒有達成共識所以我們現在本席宣布休息15分鐘請黨團幹部到後面院長會休息室我們再來協商只剩這一個案子了我們請休息15分鐘謝謝
13:24:26,601 13:24:51,411 報告委員會我們現在繼續開會報告事項第30案新住民權益保障法草案報告委員會因為協商已經超過一個月無法達成共識依立法院職權新釋法第71條之一規定由院會定期處理原以本次會議提出討論報告委員會本案經各黨團同意以行政院提案為討論基礎
13:24:53,232 13:25:09,765 並依各黨團所提版本其中名稱第一、三、四、五條民進黨版本優先處理其餘依先後次序第二、八、十一條不作發言
13:25:10,866 13:25:24,839 現在我們進行廣泛討論依黨團共識由各黨團推派之代表發言每位委員發言3分鐘首先請羅美玲委員發言張志倫委員準備
13:25:37,516 13:26:04,047 謝謝主席各位委員先進大家晚安那最近呢我們常常聽到有人情緒性的說民進黨政府過去8年沒有在照顧新住民這種說法呢非常的不厚道也跟一般新住民的認知不同其實民進黨政府上任之後呢就積極修正國籍法和相關的法規舉例來說
13:26:06,028 13:26:24,656 我國在108年就將七國東南亞語列入中小學課綱這是全球首見的創舉我們也修了《大學法》增訂新住民就讀大學的外加名額那對於無國籍的兒少
13:26:25,336 13:26:49,156 可以由監護人或社福機構協助申請規劃提早取得國籍這是本席從上一屆開始就積極也在這個會期正式的三讀通過那疫情期間呢本席大力爭取政府辦理彈性處理疫情期間的境外面談超過4000對以上的配偶得以團聚
13:26:50,497 13:27:05,795 協助超過500對以上的跨國辦理團聚2020年上任之後本席也積極地推動減少依親面談的國家已經減少了6個國家除此之外本席也推動
13:27:06,917 13:27:23,297 為涉及孕婦醫療費用開放申請新住民發展基金的急難救助讓為涉及的孕婦納入產檢補助讓涉及前新住民比照國人同樣享有不孕症事管嬰兒補助甚至
13:27:25,640 13:27:40,695 我也協助本國的特殊兒童也就是黑戶寶寶比照國人可接種各種常規的疫苗對於經濟弱勢新住民比照國人補助就醫相關費用及健保欠費等等
13:27:42,016 13:28:04,501 這些措施都是本席任內的努力的成果本席絕不敢自稱是新住民之母可是我絕對是新住民的公僕那這些政策我國政府長年以來為了照顧新住民還有許多優於他國的制度例如新住民入籍一定的時間之後就可以參選民代
13:28:06,521 13:28:11,465 本院委員何欣純等21人擬具:「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草案:本院委員何欣純等21人擬具:「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草案.請
13:28:27,695 13:28:41,545 新住民參加職業訓練是免費的新住民的子女我們也另外編列了教育獎金台灣22個縣市設置有新住民家庭服務中心服務全國
13:29:02,136 13:29:02,336 主席
13:29:18,055 13:29:44,656 各位委員各位全國的好朋友大家晚安新住民專法終於從第9屆第10屆到現在第11屆在歷經三屆國會的共同努力之下期待今天可以順利三讀通過政府也未來即將成立新住民的專責單位這是我國劃時代的里程碑本席深感榮幸共同參與了這個歷史時刻
13:29:46,698 13:30:14,046 我國新住民加上其子女現在已經突破百萬人其中新北市新住民人數正佔全台多數來自不同國度的新住民漂洋過海到台灣在這落地生根從第一代孕育到第二代第三代成為台灣多元文化的一份子本席以及國民黨團為保障新住民權益於今年
13:30:15,273 13:30:43,174 本11屆委員宣誓立法委員後及提出新住民基本法期盼提升藉由提案要求政府正式新住民問題及催出新住民的專責機構雖然今天可能沒有辦法成立新的新住民委員會但在本席跟各政黨委員經過不斷的溝通期待在今天有機會通過三讀
13:30:44,335 13:30:58,721 也在這邊感謝韓院長以及各黨團委員破過多次及密集的協商在7月2號、7月9號以及7月12號相信、今天期待可以取得共識
13:30:59,561 13:31:19,693 以及在今天7月15日通過《新住民基本法》由政府成立專責單位來維護新住民的權益措施包含通益服務提供新住民語言學習保障勞動權益等等非常重要的新住民的權利
13:31:20,433 13:31:35,519 本席認為無論我們所有的新住民來自哪裡只要心在中華民國熱愛中華民國共同在這片土地上我們就是一家人政府應該平等對待為新住民權益
13:31:36,760 13:32:02,799 醫療、就業等方面提供照護及服務並培養新二代以及新南向的語言人才為台灣注入邁向國際的新動力最後非常期待我們三黨共同有共識今天一起通過新住民基本法讓台灣成為亞洲全世界最歡迎新住民的國家感謝各位謝謝大家祝福大家謝謝
13:32:07,391 13:32:35,450 謝謝張志倫委員發言接下來請麥玉珍委員發言蘇巧慧委員請準備院長各位親愛的家人大家晚安
13:32:37,079 13:32:57,441 我所提出來的新住民基本法的立法精神是為了落實匯法保障多元文化的精神保障新住民各項基本權利應不受歧視、排擠、剝奪和限制並協助新住民融入我國社會
13:32:59,076 13:33:22,861 建立共榮的族群關係政府對於不同的國籍和地區之新住民除法律範圍外行政措施一律平等所以為什麼要提出來這樣子的法律因為我們要遵守台灣的律法是要從優從儀邁向名人當本
13:33:24,861 13:33:50,780 本顧邦林的目標發展因為在我們台灣很多就是像說那個保安、食安的問題很多大家就聽到河粉都沒有去查其他店就是往新住民開的店來去查每天都被查不到為什麼去年呢我們有一個新二代他皮膚比較黑所以呢
13:33:51,360 13:34:19,611 警察就當他是移工惡化不溫就打他了現場就毆打他還有我們現在就是因為政黨的關係就把他抹紅抹黑所以呢我們的大陸的姊妹還有他的小孩都是被鄰居來去霸凌所以我們要把就是這一條放進來雖然是說我們是從92年我們移民署就成立了
13:34:20,111 13:34:22,014 本院委員王美惠等18人擬具
13:34:39,475 13:35:03,493 以不要再像那麼多年92年到現在了我們希望立法有一個專責的單位讓我們新住民去發揮有哪裡錯大家都是希望我們永遠變成學生永遠就是要大家照顧但是我們已經在台灣20幾年了我們希望要有一個平台有一個地方讓我們去發揮
13:35:05,334 13:35:20,551 不要說我們有身份證了還要三年限制我們的身份所以我們沒有身份證的時候還要限制我們我們有身份證了還要限制我們還要說身份證後又不能再來被照顧
13:35:21,352 13:35:23,394 審議案:本院委員王美惠等18人擬具
13:35:48,019 13:36:15,590 謝謝麥玉珍委員發言接下來請蘇巧惠委員發言牛許廷委員請準備謝謝好 謝謝好 謝謝各位委員請保持肅靜各位委員請尊重發言的委員
13:36:17,876 13:36:32,765 好 主席各位同仁修法其實就是把不同的意見帶到會議當中大家可以整合並且在這個過程當中也許你聽到了新的意見甚至修改自己原來的意見這都不是壞事
13:36:33,425 13:36:51,788 我必須說其實像在這一次的修法當中我自己本人就是從新住民的基本法改換成為了新住民權益保障法大家都是基於保障新住民的權益這種初衷共同來思考如何的立法是最好的
13:36:52,268 13:37:04,918 而且又可以符合法治的體力最好的形式來保障新住民權益可是很遺憾的在經過內政委員會兩次委員會討論以及7月2號、7月9號甚至7月12號這院長召集的協商這麼多次的會議之後我們本來已經由不同黨派大家經過討論雖然很困難但是有一個共識
13:37:18,229 13:37:28,995 包括名稱我們就是要用新住民權益保障法用這樣作用法的形式來讓新住民的權益可以更快更全面的達到保障但今天這一切都變化了
13:37:33,217 13:37:49,906 本院委員何欣純等21人擬具:「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草案:本院委員何欣純等21人擬具:「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草案:本院委員何欣純等21人擬具:「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草案:本院委員何欣純等21人擬具:「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草案:本院委員何欣純等21人擬具:「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草案:本院委員何欣純等21人擬具:「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草案:本院委員何欣�
13:37:58,951 13:38:00,591 本院委員王美惠等18人擬具
13:38:17,176 13:38:35,093 本院委員何欣純等21人擬具:「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草案:本院委員何欣純等21人擬具:「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草案:本院委員何欣純等21人擬具:「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草案:本院委員何欣純等21人擬具:「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草案:本院委員何欣純等21人擬具:「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草案:本院委員何欣純等21人擬具:「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草案:本院委員何欣�
13:38:41,098 13:38:51,263 那麼我們往後這一部新住民的基本法未接將會架空陸委會和現行法律也就是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還有香港澳門關係條例將產生隔閡未來這個法律競合要怎麼處理
13:38:58,426 13:39:22,122 這就是過去我們在幾次閒商當中大家最認真的討論就是在這個部分而我們本已達成共識但很可惜今天一切被推翻我們必須留在這裡表決我要誠懇的說一部法律到底是基本法還是作用法不是用表決可以來決定的也不是用來
13:39:26,232 13:39:28,714 謝謝蘇巧慧委員發言接下來請劉許廷委員請發言
13:39:36,896 13:39:56,553 謝謝主席各位同仁這個本案經內政委員會審查兩次召委召集黨團協商最終在院長召集協商等程序完備的情況之下即便討論的過程中朝野雙方意見有所不同但大體上依然能夠盡量的互相的妥協讓步
13:39:57,654 13:40:16,497 我們在修正這部法律討論的過程中採取先易後難的策略針對法規較沒有爭議的宣示性的具體內容在委員會審查的時候均已通過完畢針對名稱、身份等相對複雜的條款則是在朝野協商的過程中盡力思考解決的方案
13:40:17,418 13:40:41,654 我們之所以主張應該用新住民基本法是因為避免法律頭重腳輕我們通過法規的具體內容大多屬於宣誓性、原則性較強的規範即便它橫跨了生活輔助、家庭照顧服務、就業權益保障、考試相關類科以及成立新住民發展基金、鼓勵學術研究等等範疇但大體上都是原則性的規範
13:40:42,455 13:41:00,223 如果今天我們以權益保障法之名來通過難免有頭重腳輕的質疑這一部分也是許多民團在我們討論的過程中有提出的意見本來呢我們認為如果在各黨和諧的情況之下大家理性溝通大可各退一步
13:41:00,723 13:41:23,926 我們本來在草野協商最後的時候決定還是可以以行政院希望通過的新住民權益保障法作為通過的版本但是要附加法條通過後執行一年試結果再行修正以這個接納民意保留法條的彈性本來這樣子的草野協商的結論大家都牽制畫押 遺憾民進黨贏了還要贏多了
13:41:25,407 13:41:44,012 這個民眾黨在協商的過程中已經主動撤回不堅持有爭議的相關法條在野黨在協商的過程中其實也多次讓步大家都秉持先求有再求好的精神來討論這個法案但最後很遺憾我們台灣民眾黨還是被扣上了紅帽子
13:41:44,952 13:42:12,041 以至於最終側牽翻桌讓今天大家要繼續加班血傷破裂雖然可惜但既然如此我們不妨回歸初心支持基本法的概念也在此呼籲我們的政府應儘速準備相關的配套政策與法令修正不管怎麼樣法條的內容還是要認真的執行大家共同努力一起給新住民的好朋友更多的保障感謝大家謝謝
13:42:15,793 13:42:28,258 謝謝牛許廷偉的花言報告委員會現在我們進行逐條討論請宣讀名稱民進黨黨團修正動議名稱新住民權益保障法台灣民眾黨黨團與國民黨黨團修正動議相同名稱新住民基本法宣讀完畢
13:42:35,367 13:42:45,672 委員會現在我們每位政黨都有一位發言的代表委員首先我們請陳玉珍委員發言麥玉珍委員請準備
13:42:57,202 13:43:12,383 主席各位同仁現在已經是晚上10點13分了我們還會在這裡繼續討論的原因的確是因為在這個草野協商的過程中本來已經大家都已經簽字了但是就是有的黨派有的個人
13:43:15,977 13:43:25,462 也許不是真心的想要支持這個法案所以可能想要趁機讓這個法案破局所以才會讓我們今天大家還在這裡一百多位委員寶貴的時間來繼續在這邊繼續做表決不過這樣也好台灣的新住民有一百多萬人
13:43:30,985 13:43:56,058 我以我們金門為例金門每15戶每15個人就有一個人是新住民新住民代表的不僅是從他們原生的國家到我們這邊來事實上新住民之子現在也是我們台灣很多各行各業的中流砥柱我剛剛聽到這個蘇曉慧委員說說不應該把它定作基本法他們原來定的條例叫做權益保障法
13:43:56,818 13:44:17,997 但事實上呢我們國家為了表示對某個領域某些族群的重視事實上訂了很多基本法包括呢教育基本法文化基本法客家基本法原住民基本法我想新住民的重要性不亞於這些族群不亞於這些領域所以呢今天我們在這裡
13:44:19,420 13:44:48,193 除了討論我負責的是除了討論這個原來的這個法案名稱以外我也希望民進黨的委員好好的思考中華民國是一個各個族群融合的這個國家各個族群從原來的原來我們有原來的原住民再將後來從大陸移居過來的人民那接著這幾十年來慢慢的我們有東南亞各地不管是從越南印尼馬來西亞來著住民他們的融入
13:44:49,253 13:45:13,906 豐富我們的文化也讓我們的下一代更加的成長事實上對以後我們國立的發展也是非常重要的一件事情我請民進黨委員我想這個執政不要心裡永遠帶著一種帶著一個有色的眼鏡來看我們的族群來看我們的人民我們都一起生長在這個國家生長一起在這裡成長我們大家的努力都希望這裡變得更好
13:45:15,327 13:45:15,807 請各位同仁支持 以上謝謝
13:45:45,224 13:46:10,079 謝謝陳怡珍委員接下來請麥玉珍委員發言羅美玲委員請準備院長好各位親愛的家人大家晚安
13:46:13,274 13:46:40,227 我們是立法每一個都說這個是最高的法所以呢為什麼我們要用基本法不僅是一套法律的紮構它也是一種承帶著精神性和政策方面的範圍就像說道路交通安全基本法交易基本法等這些法律不僅是明確了實證方向
13:46:43,328 13:46:44,570 審議案:本院委員王美惠等18人擬具
13:46:53,291 13:47:03,317 能朝向一致的目標前進當我們今天討論新住民基本法我們不僅是在談論一部法律我們是在為新住民族群確立一個長期確定、支持與保障的系統這部法案的名稱應當反映其精神與重要性新住民法
13:47:21,688 13:47:22,369 審議案:本院委員王美惠等18人擬具
13:47:46,101 13:47:47,142 本院委員王美惠等18人擬具
13:47:57,338 13:48:23,241 要去實施因為我們來台灣已經20幾年的已經希望我們在台灣就會有成長有成長後也要希望我們為台灣貢獻所以我們希望有一個依據一個法讓各個部會來去以各個方向來去照顧我們在台灣我們也要守法也依據這樣子的基本法來去執行
13:48:23,741 13:48:28,603 所以希望大家支持我們《新住民基本法》以上謝謝
13:48:47,130 13:49:05,441 主席、各位同仁、大家晚安新著名專法到底是要用作用法還是基本法其實我們做了很多的討論兩者的差別到底在哪裡基本法是政策性的立法條文內容都是宣示性的效果
13:49:06,562 13:49:20,880 單獨用基本法無法產生實質法律的效力那象徵性的意義呢大於實質的規範如果要讓基本法產生實質的效果還需要訂定其他的關係法或者是執法
13:49:21,821 13:49:40,791 例如我們未來還必須訂定新住民身份法或者是新住民專責單位的組織法等等曠日廢時緩不應急無法落實本法立即保障新住民權益之精神尤其基本法本質是建立於
13:49:41,972 13:50:01,494 法體系的上位性立法如果我們這次的法律的名稱稱為新著名基本法未來將會凌駕於國籍法、入出國移民法、兩岸人民關係以及港澳關係條例等普通法跟特別法不得不慎
13:50:02,455 13:50:27,263 行政院及本黨委員所提出的新住民權益保障法的精神是立即完善移民政策照顧新住民加速適應社會照顧對於我國語言文化相對陌生的族群彌補社會結構所造成之實質不平等以移民共同的尋求為出發點納入包含了工作權、健康權
13:50:28,403 13:50:53,756 資訊禁用、語言無障礙及公共參與等權益因此以作用法為題那過去在審查跟協商的過程當中本席所提的多條的條文都獲得朝野委員的支持行政院也以作用法提出版本將過去政府對新住民族群所實施的政策入法產生政策實施之依據規範政府與新住民族群之權利
13:50:55,077 13:51:07,685 正是新政部會首長更替法制化能確保新住民各項權益福利政策不受到影響必須本法通過之後直接作用、立即生效
13:51:10,182 13:51:26,172 那新住民專法在審查跟協商的過程呢都是用作用法的法律架構來做討論跟通過此法要用新住民權益保障法才正確否則就是牛頭不對馬嘴而且上周上周五的時候呢
13:51:27,352 13:51:50,228 黨團協商是三黨的代表也達成協議也達成了這共識法例名稱就是新著名權益保障法所以我們不希望就是說三黨呢毫無三黨的協議在這個國民黨跟民眾黨的這個提出修正動議之後呢毫無誠信的摧毀上週五所達成的協商共識
13:51:54,794 13:52:02,062 謝謝羅美玲委員的發言報告委員會現在我們開始準備表決按鈴7分鐘請議事人員分發表決卡按鈴開始
13:53:46,544 13:53:58,616 法定人數不足
13:54:23,985 13:54:26,971 響鐘
13:54:57,978 13:55:07,995 響鐘
13:55:34,250 13:55:51,329 本院委員王美惠等18人擬具:「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草案:本院委員王美惠等18人擬具:「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草案:本院委員王美惠等18人擬具:「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草案:本院委員王美惠等18人擬具:「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草案:
13:56:06,783 13:56:35,162 響鐘響鐘響鐘響鐘響鐘響鐘
13:56:53,700 13:57:01,403 法定人數不足
13:57:17,363 13:57:25,630 法定人數不足
13:57:48,558 13:58:14,645 本院委員何欣純等21人擬具:「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草案:本院委員何欣純等21人擬具:「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草案:本院委員何欣純等21人擬具:「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草案:本院委員何欣純等21人擬具:「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草案:本院委員何欣純等21人擬具:「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草案:本院委員何欣純等21人擬具:「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草案:本院委員何欣�
13:58:34,982 13:58:44,286 法定人數不足
13:59:08,915 13:59:10,376 報告委員會,現在我們進行處理
13:59:13,547 13:59:42,610 依序進行表決如果其中有任何疑案通過我們即不再處理其他案首先我們表決民進黨黨團版本以及行政院提案名稱現有民進黨黨團要求記名表決記名表決贊成民進黨黨團版本請按贊成反對請按反對時間一分鐘現在開始
14:00:55,796 14:01:09,074 抱怨會報告表決結果出席107位贊成50位反對57位贊成者少數民進黨黨團版本名稱不通過抱怨會因台灣民眾黨、國民黨團修正動議名稱相同一併處理
14:01:13,119 14:01:17,023 現在表決台灣民眾黨團、國民黨黨團修正動議名稱現有民進黨黨團、台灣民眾黨黨團要求記名表決記名表決贊成台灣民眾黨團、國民黨團修正動議請案贊成反對請案反對時間1分鐘現在開始
14:02:45,526 14:03:02,314 報告委員會報告表決結果出席107位贊成57位反對50位贊成者多數作以下宣告名稱照台灣民眾黨團、國民黨團修正動議名稱通過現在進行第一條請宣讀條文
14:03:03,700 14:03:16,851 民眾黨黨團修正動議第一條為落實憲法保障多元武漢精神保障新住民之基本權益協助其融入我國社會建立共存共融之族群關係特制定本法台灣民眾黨黨團修正動議第一條
14:03:19,113 14:03:37,035 為落實憲法保障多元文化精神保障新住民各項基本人權應不受歧視、排擠、剝奪或限制並協助其融入我國社會建立共存共榮族群關係特制定本法政府對於不同國籍或地區之新住民除法律另有規定外行政措施應一律平等
14:03:37,936 14:04:04,870 國民黨黨團修正動議第一條為落實憲法保障多元文化精神保障新住民各項基本人權應不受歧視、排擠、剝奪或限制並協助其融入我國社會建立共存共榮族群關係特制定本法國民黨黨團再修正動議第一條為落實憲法保障多元文化精神保障新住民基本權益協助其融入我國社會建立共存共榮之族群關係特制定本法宣讀完畢
14:04:06,567 14:04:16,567 以黨團共事由各黨團推派之代表發言首先請麥玉珍委員發言沈伯陽委員請準備
14:04:33,671 14:05:00,867 各位親愛的家人大家晚安我再一次再來說我們的新住民基本法的精神為什麼我們要把說民團要求說我們立法就是要消除歧視所以呢保障新住民基本人權應不受歧視排擠剝奪和限制
14:05:01,767 14:05:30,695 也是因為這樣子的法例我們要把這樣融入在我們的匯法裡面建立共榮族群關係政府對於不同的國籍或地區自新住民除了法律範圍外行政措施一律平等我再強調政府對於不同的國籍或地區自新住民除法
14:05:31,724 14:05:56,779 立範圍外行政措施一律平等這個就是我們要想說把這個放在裡面就是因為很多人收到就是歧視連我在這裡我幫大家來爭取這樣子的平等平權辨明但是呢很多
14:05:57,459 14:06:09,958 一輩子在選舉都說照顧新住民但是在這裡說我們新住民只是一個過程不是我們是族群
14:06:11,420 14:06:11,440 審議案
14:06:42,321 14:06:42,661 審議案審議案
14:07:03,643 14:07:11,910 來去搞分類讓新住民好好在台灣為生根為我們下一代來打拼希望大家多多支持謝謝
14:07:32,121 14:07:52,123 謝謝主席那關於這一個第一條剛好引用剛剛前面的委員也有提到剛剛前面有委員在講的時候一直在講族群融合的字眼但其實在內政委員會審查的過程當中就有提過其實現在不宜再使用這樣的一個字眼最好的說法應該是共存共融
14:07:53,183 14:08:12,479 所謂的不管是新住民還是這個我們現在的這一個本國的國民最終他都是台灣人所以對我們來講只要具有台灣人這樣的一個身份我們都應該要尊重這個在身份底下的多元的文化所以才會有共存共榮這樣的一個字眼
14:08:13,220 14:08:38,815 然而呢在這一次呢因為剛剛已經訂了這一個叫做基本法的這樣的一個名稱但大家要知道如果我們用基本法這個名稱那現在按照民眾黨的這一個版本說政府對於不同國籍或地區之新住民除法律另有規定外行政措施應一律平等這其實就跟名稱會有矛盾啦為什麼呢是因為基本法的位階很高
14:08:39,375 14:08:56,353 那如果你把除法律令有規定外把它排除的話那這個基本法就不知道在記什麼東西了所以呢我覺得那一個比較理想的一個狀況應該是我們不要這個第二項我們可以回歸現在不管是民進黨的修正動議還是國民黨的一個修正動議還是強調共存共榮這樣的一個關係
14:09:00,638 14:09:25,849 那接下來還有一個很重要的地方在於說行政措施疑慮平等剛剛有人說這會不會是扣紅帽子我要告訴大家做壞事不一定要有壞心我們今天並不是說有國安的疑慮什麼法律就不要定我們沒有講過這樣的話我們要提醒的是當你定每一個新的法律的時候哪一個條款有可能會形成國安的漏洞
14:09:26,269 14:09:46,305 而這個漏洞我們要注意也因此就是委員會中心主義的精神我們在委員會去討論這樣的一個狀況要怎麼把這個漏洞彌補起來這才是一種正確的做法嘛所以當我們今天發現第二款這個事情有問題的時候其實我在協商之前我就已經發文章說這個有問題了然後後來我們在會議當中也說這個有問題
14:09:51,149 14:10:17,119 那最後我們的又再度在我們的社群媒體跟大家介紹中間發生什麼事情為什麼這可以構成撤遷為什麼這可以構成翻桌的事由我們只是在陳述一個有漏洞的事實而已啊那既然有漏洞的事實大家予以填補這不是好事嗎怎麼會變成說在被扣紅帽子之後然後說現在要翻桌不認人導致我們現在要在這邊重新討論這個法案
14:10:18,439 14:10:35,807 所以我再次還是要強調就是我們對於這樣的一個漏洞的一個警覺性我們要注意那既然呢如果我們今天在其他的版本沒有這個第二款的話第二項的話我們回歸第一項強調新住民然後之後成為我國國民的共存共榮文化謝謝沈博洋委員的發言也請羅志強委員請發言
14:10:57,779 14:11:18,056 不管來自何方先來後到我們都是台灣人今天很高興也很欣慰雖然大家對於名稱條文還有一些歧義但是這些都無妨我們今天這一步早就該為新住民來訂定的法律通過
14:11:19,136 14:11:45,885 事實上新住民基本法在2017年、2022年都曾經送到內政委員會很可惜並沒有交出立法的成績單但今天在我們新的國會的第一個會期那在很多委員們的努力之下我們終於要交出為新住民交出一個我們該定的法律就是新住民的基本法
14:11:47,581 14:12:01,200 這個法律的名稱我看到大家有一些不同的意見討論可是基本上就我自己的認為就是說新住民權益保障法其實是比新住民基本法這個名稱要狹隘
14:12:02,026 14:12:25,808 為什麼可以從這個我們的第一條規範的元素就可以看到基本上新住民基本法我覺得是相對來講是比較合適的一個名稱因為在我們的新住民基本法的第一條裡面大家所擬的條文雖然版本有差別大概包含兩個元素第一個就是保障新住民的基本權益
14:12:26,468 14:12:54,645 第二是建立共存共榮的族群關係所以換言之其實新住民基本法它想要涵蓋的範圍乃至於它想要把這個法律定的位階都是高於新住民權益保障法這是第一個就有點像原住民基本法也是一樣它也是包含了保障原住民基本權利來建立共存共榮的族群關係在第一條裡面這樣的規範
14:12:55,585 14:13:20,216 所以因此他也以基本法來命名那第二個角度是說其實當我們在思考法律的時候可能不要從所謂的執政的本位去想說我覺得我要用什麼法律的名稱你要從民眾的本位來去看請問大家新住民朋友會希望這個法律名稱叫新住民權益保障法還是新住民基本法
14:13:20,916 14:13:41,823 就像原住民的朋友會希望我們的法律叫做原住民權益保障法還是叫做原住民基本法所以我們當我們立法的時候不要陷入一個立法者的傲慢框架應該要從所謂的人民的角度去思考最後我想要講一個我個人覺得比較稍微今天有點遺憾的地方
14:13:42,463 14:14:01,892 我剛剛聽到這個民進黨立委對著麥玉珍委員說你要感謝台灣對你的栽培光這句話就是一個上對下的一種所謂的語氣麥委員當然會感謝台灣但我們要對新住民要講的是我們感謝新住民為台灣
14:14:23,083 14:14:28,106 好 報告委員會現在我們表決民進黨黨團版本條文現有民進黨黨團要求記名表決記名表決時間一分鐘贊成民進黨黨團版本請按贊成反對請按反對現在開始
14:15:56,069 14:16:15,395 本院會現在報告表決結果出席107位贊成50位反對57位贊成者少數民進黨黨團不通過版本不通過現在表決國民黨黨團再修正動議條文現有民進黨黨團要求記名表決記名表決時間1分鐘現在開始
14:17:39,941 14:17:59,661 報告表決結果出席委員100位贊成100位所以贊成者多數最後以下宣告第一條照國民黨黨團再修正動議條文通過報告現在進行第二條請宣讀三個黨團共同修正動議條文
14:18:01,716 14:18:17,839 三黨共提修正動議第2條本法所稱新住民只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一、僅許可在台灣地區居留、依清居留、長期居留或永久居留之外國人無國籍人民、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
14:18:18,300 14:18:47,154 其配偶為居住台灣地區設有戶籍國民二、依入出國籍移民法第23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七款第九款、第十款、第二項或第三項經許可在台灣地區居留或依該法第25條經許可永久居留或從事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第四條、第四款、第四目、第五目、第八條、第十條之專業工作或依該法第15條第一項取得工作許可
14:18:47,674 14:19:06,445 或經許可在台灣地區居留或永久居留三、依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17條第4項規定經專案許可在台灣地區長期居留或依香港澳門關係條例經許可在台灣地區居留且其居留事由
14:19:07,145 14:19:22,340 於符合法定條件後依法得申請在台灣地區定居四、第一款或第二款規定之外國人或無國籍人民經規劃取得我國國籍以台灣地區無戶籍國民身份在台灣地區居留
14:19:23,061 14:19:49,879 五、第一款或第三款規定之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前款規定之台灣地區無戶及國民或依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16條第二項規定經許可在台灣地區定居前項第一款及第二款經許可居留之外國人以未兼具我國國籍者為限文法保障對象即於新住民子女宣讀完畢
14:19:50,816 14:20:08,265 法院會第二條就三黨團共同修正動議條文通過現在進行審查會保留第三條民進黨黨團修正動議不予採納本條就不予採納法院會現在進行第三條請宣讀條文
14:20:10,646 14:20:22,119 民進黨黨團修正動議第3條本法之主管機關為內政部本法鎖定事項涉及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執掌者由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辦理
14:20:23,988 14:20:50,077 台灣民眾黨黨團修正動議第三條本法所稱主管機關在中央為本法所設置新住民事務專責中央三級行政機關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為縣市政府直轄市與縣市政府應設新住民之單一服務窗口提供新住民居住、醫療、就學、就業、輔助、司法、經濟、文化、族群融合等多元服務
14:20:51,737 14:21:18,220 國民黨黨團修正動議第3條本法所稱主管機關在中央為本法所設置新住民事務專責中央三級行政機關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為縣市政府國民黨黨團在修正動議第3條本法主管機關為內政部本法所定事項涉及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執掌者由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辦理宣讀完畢
14:21:20,097 14:21:27,664 現在我們進行各黨團的發言首先請黃婕委員發言請徐巧欣委員準備
14:21:44,841 14:22:02,552 好在座各位同事大家晚安大家辛苦了剛剛其實麥玉珍委員有提到說台灣都沒有照顧到新住民我必須要在這邊說其實不管是誰來到台灣也都成為了台灣人所以也才會有麥玉珍委員像羅美玲委員
14:22:03,352 14:22:26,878 這些新住民也能夠在台灣成為立法委員因為台灣給予充分的參政權所以我也不希望麥委員這樣子講這種話在這邊撕裂彼此移民署有統計跟我們台灣的新住民包括外籍、中國籍或是已經規劃持有滋留症的人數現在已經超過了59萬人成長的速度非常快
14:22:27,538 14:22:56,750 新住民是我們大家的夥伴在座所有人都是不分朝野大家全力來推動增進新住民的權益的所以真的不需要去劃分誰的努力比較少誰的努力比較多那甚至是在原本的黨團協商其實跟院版一樣最後我們都已經有構思了那我不明白的是為什麼在今天晚上短短的兩個小時之內民眾黨又提出了新的版本要把內政部
14:22:57,090 14:23:23,035 改為主管機關改為署甚至是一個三級機關而國民黨卻也是一改再改一遍再遍原本用了委員會到了黨團協商大家共同有共識說好由內政部來主責最後現在中間又改了要成立新住民委員會直到剛剛又成立了又改為新的版本說要跟院版一樣
14:23:23,695 14:23:31,261 那既然跟原版一樣,我也不明白為什麼我們要在這裡表決一個同樣內容的文字呢?
14:23:32,563 14:24:00,431 那其實這個癥結點既然已經到了這裡我們都有構思是由內政部當時說要由內政部來成立主管機關成立組織機關那現在跟我們最大差異的民眾黨的版本裡面要撕毀協議要成立的是一個三級機關我不明白的是為什麼要舍近求遠為什麼要再用這個三級機關之後還必須要多修基準法必須要多修組織法
14:24:02,172 14:24:24,330 讓這個事情變得曠日廢時沒有辦法盡早的來協助新住民的權益的融入呢那更離譜的是這個三級機關其實遠比我們大家的共識還要降格為什麼要提一個比遠比原本的版本還差的一個主管機關呢最後我要強調草案其實第一條就開宗明義說到
14:24:24,930 14:24:44,017 保障新住民的基本權益協助融入我國的社會建立共存共榮的族群關係這個是我們朝野黨團都要努力來推動的新住民是我們的家人台灣是我們的家大家一起相互扶持互相理解我們才能找到最大的共識希望大家共同來支持謝謝謝謝黃婕委員的發言接下來請許巧欣委員發言蔓玉珍委員請準備
14:25:00,595 14:25:21,567 各位大家好首先我還沉浸在剛才的這個驚人的歷史畫面當中彷彿在議場裡面看到一陣極光歷史畫面我們在這裡也許一個願希望接下來也可以持續的出現大家對於新住民的權益共同支持不分黨派
14:25:22,367 14:25:34,550 我們有這樣子的一個祈願可是我們要問的事情是事實真的是如此嗎我們看到的儀表板上面好像所有的人都能支持同樣的法案可是我們要問問你們的心有一樣嗎今天為什麼我們要在這裡表決這麼久當時都已經通過協商了都已經拍了帥帥美美的照片了為什麼協商還是破局了
14:25:46,892 14:26:10,023 就是因為有立委在結束之後去抹紅我們的新住民不是嗎我想要問的是我們在新住民的這個基本法裡面列了這麼多說我們要保障新住民的權益剛才上一位黃婕委員在這個台子上她還說這些新住民也能如何如何
14:26:11,063 14:26:30,377 當你說出這些新住民也能如何的時候 抱歉他們不是也不也能 他們本來就能 他們是我們的一家人他們是中華民國的國民 他們本就應該享有與我們相同的待遇不是這些新住民 他們就是新住民所以我們要再一次強調
14:26:31,698 14:26:58,343 不要抹紅別人很難嗎我們要再次強調這些新住民他們有的是陸配他們有的是外配我們現在統一稱呼他們新住民就是對於他們最大的一個尊重而這部法律躺了好多年現在才終於要通過我來自的選區也有非常多的新住民朋友那他們也一直都在期待有一部新住民的基本法
14:26:58,783 14:27:24,396 能夠讓他們跟台灣的連結感受到更深能夠讓他們的權益能夠更被保障能夠讓他們不要再被這塊土地上面有一些的惡意去抹紅去分化去認為他們不是跟我們彼此切出了一條紅線不是的我在這裡要再一次的告訴我們全台灣的同胞我們中華民國的國民
14:27:25,657 14:27:48,306 包含我們今天所列的新住民基本法的這些所有的新住民朋友不管是你或是你的後代我們都是台灣人現在在台灣超過100萬的新住民以及其子女大家要知道很多的新住民的子女在台灣發展得非常好因為他們有不同的語言
14:27:49,286 14:28:01,433 他們會講國語他們也會講自己的母語所以他們到世界各國的發展都是讓台灣餘有榮焉讓台灣之子成為台灣之光謝謝大家
14:28:25,345 14:28:29,395 謝謝院長各位親愛的家人大家晚安
14:28:33,356 14:28:59,211 跟大家對不起因為我要爭取的公平平等排除歧視大家不認同因為大家覺得這個跟我們的大陸有關抹紅抹黑大家詳細去看我中文沒有像大家那麼懂但是我還是看得懂裡面沒有任何
14:29:00,151 14:29:00,511 新住民的定義身份
14:29:28,238 14:29:42,924 審議案:本院委員何欣純等21人擬具:「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草案:本院委員何欣純等21人擬具:「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草案:本院委員何欣純等21人擬具:「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草案:本院委員何欣純等21人擬具:「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草案:本院委員何欣純等21人擬具:「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草案:本院委員何欣純等21人擬具:「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草案:本
14:29:55,880 14:30:08,285 華人在海外再回來台灣又怕他們變新住民所以我們在台灣新住民就怕我們永久變新住民所以海外的人回台灣要票的時候你們趕快飛回來投給我
14:30:13,508 14:30:35,346 但是選完就說你們不是我的人民你們的小孩回來變成要用我的預算所以你們不是你們不能在這邊讓我照顧就會增加我行政院的預算所以天啊我們台灣是要照顧的是
14:30:36,596 14:30:56,387 想要照顧的人想要撒錢的地方想要花錢的地方是跟你沒有關但是呢需要票的時候跟你有關我要照顧你但是你回來跟我沒有關所以我真的我不知道是說我們的民進黨我從
14:30:58,368 14:30:58,608 本院委員
14:31:26,629 14:31:44,729 謝謝麥玉珍委員發言報告委員會現在我們表決民進黨黨團的版本條文現有民進黨黨團要求記名表決記名表決贊成民進黨黨團版本請按贊成反對按反對記名表決時間一分鐘現在開始
14:32:56,099 14:33:12,067 報告委員會現在報告表決結果出席107位贊成50位反對57位贊成則少數民進黨黨團版本條文不通過報告委員會現在表決國民黨黨團再修正動議條文現有民進黨黨團要求記名表決記名表決贊成國民黨黨團再修正動議請按贊成反對請按反對時間一分鐘現在開始
14:34:34,844 14:34:49,082 法院會初席100位贊成100位贊成者多數作以下宣告第三條照國民黨黨團再修正動議條文通過法院會現在進行第四條請宣讀條文
14:34:51,448 14:35:19,963 民進黨黨團修正動議第4條政府應設專責單位或至專人推動辦理新住民相關事宜台灣民眾黨黨團與國民黨黨團修正動議相同第4條內政部應設置新住民事務專責中央三級行政機關以統籌規劃研究諮詢協調推動促進新住民就學就業賠利關懷協助及多元服務之相關事宜宣讀完畢
14:35:21,909 14:35:30,790 委員會一黨團共事由各黨團推派代表發言首先請王洪威委員發言麥玉珍委員請準備
14:35:44,124 14:36:02,841 好主席還有各位同事大家非常辛苦剛才我們看到兩次的表決結果那很多人都在拍照因為呢那非常特別的我們也看到民進黨的同仁也兩次的來贊成國民黨的再修正動議
14:36:04,022 14:36:29,144 所以也就是在我們對於很多公共政策的一個討論裡面其實我們可以用一個真的更融合而且更寬容的態度但是我們可以看到為什麼我們現在要更多花時間來做討論跟做表決也確實在我們的整個的修法過程裡面
14:36:30,290 14:36:40,230 我們確實在政黨之間是不是在做一些鬥爭或者世上在抹黑或抹紅
14:36:41,556 14:37:08,491 剛才我有注意到比如說沈伯洋委員講說如果我們在整個的條文裡面發生了有疏漏我們做提醒如果是這樣的態度當然沒有問題可是我必須要提出來在過程裡面明明已經達成協商而且如同剛才所說的大家都高高興興地在拍照之後
14:37:09,351 14:37:35,907 竟然一出門之後我們就會發現我們一些委員在他的臉書裡面用非常極具攻擊性的言語來羞辱甚至是上抹黑跟抹紅我們的同事我想請問一下如果今天如果幹事長縣市批裡面還會提到說讓我心裡發毛的字眼
14:37:37,107 14:37:54,055 請問一下這是我們之間本來已經達成協議的一個共識之後踏出這個門之後然後對雖然是不同政黨的同仁做這樣的一個攻擊請問一下這是善意的嗎
14:37:55,575 14:38:23,574 請問一下這是真的我們希望為了新住民大家共榮大家融合大家能夠尊重我們新住民基本權益我們應該有的一個態度嗎所以在這裡我們要特別希望的是在我們的整個的態度中我們認為對於新住民我們應該要予以尊重不是一個
14:38:25,423 14:38:49,819 給予我們也不是施捨這是在台灣將近60萬的新住民如果加上第二代的話是將近百萬的新住民他們對於台灣的經濟對於台灣的家庭照顧對於台灣的勞動市場他們過去幾十年來他們的貢獻其實我們應該心存感激
14:39:07,512 14:39:11,195 謝謝王宏威委員的發言接下來請麥玉珍委員發言
14:39:29,943 14:39:37,059 謝謝院長謝謝大家我們的立法院的朋友還有謝謝我們線上的朋友
14:39:38,234 14:39:58,646 新住民基本法新住民專責單位但是呢我現在看的我們第4條新住民的專人單位只有專人專人不到是一個人還是兩個人但是呢我們國民黨民進黨都是希望設一個專責叫專人
14:40:01,327 14:40:29,361 一個單位所以我不知道說為什麼所以我要的就是我們希望有一個新住民委員會因為呢我們希望有一個新住民委員會讓新住民在裡面服務大家因為我們要栽培人才要給予機會才能有一個平台讓大家發揮不是我們要每年編列預算去照顧新住民只是照顧
14:40:30,041 14:40:30,921 本院委員王美惠等18人擬具
14:40:51,950 14:41:12,257 事實上是叫行政命令沒辦法去照顧全部的新住民所以呢我為什麼這一次我要覺得說好我們不要有一個新住民委員會但是是不是有一個新住民發展署因為我們新住民60萬人他是偏部
14:41:12,817 14:41:32,475 全國我們要落實來去照顧我們要栽培就是讓他們在地服務在地為大家來照顧這個才是我們要栽培人才給予機會才讓新住民發揮不是一輩子都停留在我要照顧你
14:41:33,255 14:41:56,305 不是讓我們來去照顧其他人因為我們學習就是要照顧所以我也很感謝政府感謝我們民眾黨給我這個機會代表新住民來發聲但是呢我要講的民進黨執政那麼多年也是只有一個我們羅美玲委員當立委其他
14:41:57,225 14:42:11,795 有成立新住民委員會永遠只是穿著國服亮個相照個片就是叫做照片就是每一個人在那邊我擁抱新住民都是假的全部都是假的
14:42:12,475 14:42:34,666 你來我照顧你就是穿著狗服選舉的時候來就是一堆人來做說我很照顧新住民新住民來支持我到最後我要一個專責讓他來去服務大家讓大家來去發揮讓新住民為台灣來貢獻來服務這個就是我們想要的
14:42:39,301 14:43:01,793 謝謝接下來請張宏祿委員請發言院長各位同仁
14:43:02,776 14:43:32,099 我想我們大家在台灣的大街小巷都有吃過越南河粉都有吃過很多泰式餐廳我必須要說我們照顧新住民是我們應該的但不是只有照顧新住民跟我們的原住民跟我們的客家人是不一樣的我們的原住民世世代代他都是有原住民的身份
14:43:33,175 14:44:00,273 還有他自己的文化有他自己的語言但新住民我還是必須要說他經過一段時間之後就會成為中華民國的國民當他成為中華民國國民的時候我們要給他的不只是照顧我們要讓他更發展更茁壯成為台灣走向國際的新動力
14:44:01,338 14:44:20,166 這才是我們真正對新住民好啊而不是在這邊說對新住民要照顧要照顧我認為不是單純的照顧我必須要再說新住民跟原住民客家人是不一樣的概念
14:44:22,233 14:44:46,013 我們必須要在台灣在這個過程當中協助我們的新住民認同台灣讓他知道他以後就是中華民國的國民他只要認同台灣我相信他就會做很多很多我們想要幫助他的事情
14:44:46,960 14:45:15,819 而不是把它永遠灌在一個新住民的一個框框裡面所以在這第4條的修法裡面我真的要拜託大家大家支持民進黨的版本支持行政院的版本因為我看到其他政黨他所說的要設新住民族委員會中央三級機關各位這個不是真正要做事這個是在騙
14:45:17,205 14:45:37,793 為什麼如果以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裡面我們70個機關已滿了你要等到什麼時候才能夠真正的成立我們馬上成立一個師我們可以10倍20倍的人力可以馬上來幫新住民做事情但我們如果
14:45:39,209 14:46:03,022 沒有造行政院版本今天這樣子通過我們通過這個法案是空的你在等修法要等多久各位我必須在這邊再說我們要照顧新住民不是嘴巴講我們要付諸行動最好最快的行動就是能夠馬上照顧他們所以希望大家支持民進黨的版本
14:46:05,473 14:46:12,656 謝謝張宏祿委員的發言報言會現在我們表決民進黨黨團版本條文現有民進黨黨團要求記名表決記名表決贊成民進黨黨團版本請按贊成反對請按反對時間一分鐘現在開始
14:47:35,748 14:47:51,553 法院會報告表決結果出席106位贊成50位反對56位贊成者少數民進黨黨團版本條文不通過法院會現有現在表決台灣民眾黨團國民黨團修正動議條文現有民進黨團台灣民眾黨團要求記名表決記名表決贊成台灣民眾黨團國民黨團修正動議請函贊成反對請函反對時間一分鐘現在開始
14:49:17,230 14:49:28,954 報告表決結果出席106位贊成57位反對49位贊成者多數我們做以下宣告第4條照台灣民眾黨團、國民黨黨團修正動議條文通過報告委員會現在進行第5條請宣讀條文
14:49:37,403 14:49:59,731 明星黨黨團修正動議第5條行政院為研議、協調及推動本法相關事務應定及召開新住民事務協調會報台灣民眾黨黨團與國民黨黨團修正動議相同第5條檢調機關設立前行政院為審議、協調本法相關事務涉及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執掌者必要時得召開跨部會首長會議會同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辦理之宣讀完畢
14:50:06,389 14:50:26,145 委員會現在宣讀完畢我們黨團共事各黨團代表發言麥玉珍委員要不要發言放棄好麥玉珍委員放棄接下來第二號林柱英委員要不要發言要發言請時間三分鐘請尤浩委員準備尤浩委員
14:50:38,347 14:51:04,206 謝謝主席各位大院同仁現在時間來到晚上23點20分我想大家都辛苦了但是大家一直堅守在這裡其實當然就是希望表達對於新住民朋友的關心跟支持我想在第5條這個部分跟第4條當然是相連結的不過我想要再清楚的再說明一次那就是在民眾黨的版本的第4條跟第5條當中提到的內政部要偵測新住民專責的三級機關
14:51:06,528 14:51:12,891 這樣的一個三級機關在中央行政組織法當中的第33條就規定了三級機關現在滿邊最多就是70個單位違憲而目前就是處於滿邊的狀態如果說要設立這樣的一個三級機關這樣的一個事務機關的話就意味著會排擠到其他機關
14:51:26,798 14:51:48,791 而且必須在進行組織的修正那在這樣修正情況底下即使今天法案按照民眾黨的版本來通過之後它依舊無法來即時運作我就問大家如果是這樣為什麼不支持民進黨的版本我們就是透過中央部會定期的來召開所謂的專責匯報
14:51:50,652 14:52:16,502 法案通過一旦公布就可以來實施今天大院的大家如此辛苦的在這裡就是要共同的表達一個說法那就是新住民的朋友來到中華民國之後他們在融入我們的生活瞭解台灣的環境之後他是會成為中華民國的國民所以說在中華民國他享有跟國民一樣的保障
14:52:17,322 14:52:36,733 今天這一部法令跟法規應該是協助那些來到台灣出來乍到還不是完全融入台灣社會的過程當中他所面臨的方方面面的權益保障而不是把他拉高成為一個基本法因為這樣子感覺上好像
14:52:37,633 14:53:05,931 這些新住民朋友永遠都不是我們的家人但是剛剛我們看到的不論是民眾黨的委員或是國民黨的委員都講得非常好啊就是新住民的朋友就是我們的家人新住民朋友就是中華民國的國民如果是這樣這一部法令跟法規要協助的應該是那些出來炸到還沒有辦法跟我們共存共榮的新住民朋友
14:53:06,531 14:53:26,605 如果說今天他在獲得了中華民國的身份之後他獲得的是我們憲法的保障是扎扎實實的保障如果是這樣的話那麼就應該回歸到我們現有的法規當中而不是像現在要去再設一個所謂的專責的三級機構我知道時間晚了
14:53:30,907 14:53:45,954 剛剛議事人員來詢問我要不要發言因為我在這裡要代表民進黨代表所有的同仁我們從過去到現在到未來都是支持新住民好 謝謝謝謝林淑英委員接下來請登記第3號油耗委員請發言
14:53:54,292 14:54:17,205 謝謝謝謝院長、議事人員還有在座所有的好朋友那在剛才延續著我們國民黨團及民眾黨團的發言在第五條前條機關設立前行政院委審議協調本法相關事務涉及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執掌者必要時得召開跨部會首長會議會同各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辦理之
14:54:18,730 14:54:39,980 本席在這邊還是要重申國民黨以及民眾黨一直對於新住民的權益還包括新住民的基本法的一個重視與推動相信在2017年10月林立禪立委他起草這部法案到現在歷經了7、8年時間看到了民進黨完全的執政但是新住民基本法依舊沒有通過
14:54:40,900 14:54:57,091 我們也希望說藉由在今天能夠通過還能夠讓大家的表決通過我們也要看到當初大家表決到現在也是因為這麼重要的新住民法案還被標上了抹紅的標籤向各位反思一下
14:54:57,851 14:55:21,472 在支持新住民、捍衛新住民權益、為他們爭取權益的時候不要小和尚念經、有口無心大家在招酸苦,剛才很多新住民都跟他說會支持會盡量跟新住民的權益來斟酌那現在來講在新住民的基本法大家又需要共同一心來支持那我相信今天的基本法它能夠通過表決之後
14:55:21,912 14:55:34,538 未來在我們看待這個機關還能夠有更高的位階來去主責我們看到那麼多跌床降屋的機關機構我們更是要思考如何讓新住民有專責的單位專責的權責來照顧新住民
14:55:37,819 14:56:03,166 未來希望我們中華民國的國民在新住民在裡面的時候我們看他們都一樣他們看我們都一樣權益都一樣未來的發展都一樣那才是真正的為新住民在打拼新住民爭取權益不應該如此辛苦所以本席在這裡還是要代表國民黨以及民眾黨民眾黨團第5條的部分我們一起為新住民加油
14:56:05,515 14:56:22,881 謝謝游浩委員的發言謝謝報告委員會現有蔡易瑜委員聲明對剛才表決與民進黨黨團意見一致列入公報記錄報告委員會現在表決民進黨黨團修正動議條文現有民進黨黨團要求記名表決記名表決贊成民進黨黨團修正動議條文請按贊成反對請按反對時間一分鐘現在開始
14:57:46,240 14:57:59,608 報告委員會現在報告表決結果出席105位贊成49位反對56位贊成者少數民黨黨團修正動議條文不通過報告委員會現在表決台灣民眾黨黨團國民黨團修正動議條文現有民進黨團台灣民眾黨團要求記名表決記名表決贊成台灣民眾黨團國民黨團請按贊成反對請按反對時間1分鐘現在開始
14:59:27,591 14:59:41,639 報告表決結果出席106位贊成56位反對50位贊成者多數做以下宣告第5條照台灣民眾黨黨團國民黨黨團修正動議條文通過報告委員陳穎委員聲明對剛才表決與民進黨黨團意見一致列入公報記錄
14:59:54,875 15:00:07,846 報告委員會現在進行吳思瑤委員提案第6條民進黨黨團修正動議不予採納本條就不予採納報告委員會現在進行第6條請宣讀條文
15:00:11,431 15:00:33,070 民進黨黨團修正動議第6條政府應每年針對我國新住民總體支持事項檢討並改進其內容應包括下列事項一、我國新住民支持政策之基本方向二、我國新住民支持政策於各領域中之具體措施三、相關具體措施之成效分析四、新住民支持經費之來源及分配五、其他新住民支持相關事項
15:00:34,611 15:00:42,919 原理定定或檢討新住民支持具體措施時﹐得邀集相關學者、專家及民間團體﹐代表列席提供意見宣讀完畢
15:00:58,340 15:01:22,587 謝謝謝謝謝謝大家主席要宣告報告委員會第6條我們就行政院提案條文通過現在進行第7條請宣讀條文謝謝民進黨黨團修正動議第7條為研擬、訂定或檢討相關支持事項政府應每5年進行調查擬定計畫並將調查結果公開於網站宣讀完畢報告委員會第7條就照行政院提案條文通過
15:01:24,218 15:01:29,533 現在我們進行第8條請宣讀三個黨團共同修正動議條文
15:01:31,201 15:01:56,446 三黨共提修政動議第8條為推動新住民與其子女及家庭照顧輔導服務人力資源培訓及發展無障礙語言環境建構多元文化社會有效整合政府及民間資源特設置新住民發展基金新住民發展基金管理會之委員組成納入具新住民或新住民子女身份之代表新住民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由行政院定之宣讀完畢
15:01:57,426 15:02:15,658 好 報告委員會第8條就照三個黨團共同修正動議條文通過報告委員會蘇巧惠委員等提案第10條王美惠等提案第9條羅美玲等提案第6條邱振軍等提案第4條民黨黨團修正動議我們不予採納報告委員會現在進行第9條請宣讀條文
15:02:24,332 15:02:39,200 民進黨黨團修正動議第9條政府應與國家考試設立新住民事務相關類科以因應新住民公務之需求宣讀完畢報告委員會第9條照行政院提案條文通過現在進行第10條請宣讀條文
15:02:41,618 15:03:02,452 民進黨黨團修正動議第10條政府應辦理生活適應輔導、醫療生育保健、就業權益保障提升教育文化、協助子女教養、人身安全保護、健全法令制度及落實觀念宣導等相關措施以維護新住民及其子女在台之權益前項服務措施政府應致力提供多語言服務宣讀完畢
15:03:03,473 15:03:08,957 第四條條文照行政院提案條文通過委員會現在進行審查會通過第12條民進黨團修正動議不予採納就不予採納現在進行第11條請宣讀三個黨團共同修正動議條文
15:03:21,485 15:03:39,759 三黨共提修正動議第11條直轄市縣市政府應設新住民家庭服務中心對於在台之新住民家庭提供家庭婚姻及育兒等諮詢服務以及心理與法律諮詢之資源轉介對於新住民家庭之子女政府應提供輔導措施以協助其適應生活宣讀完畢
15:03:40,459 15:03:59,700 第11條就照三個黨團共同修正動議條文通過法院會現在進行第12條請宣讀條文民進黨黨團修正動議第12條政府應規劃結合相關資源及學校積極提供新住民學習五國語言及文字支援以有效
15:04:00,521 15:04:16,270 消除語言隔閡政府應提供獎勵措施結合各級學校家庭與社區推動新住民語言及我國語言學習並提供新住民子女教育協助宣讀完畢第12條照行政院提案條文通過報告委員會現在進行第13條請宣讀條文
15:04:19,366 15:04:39,737 民進黨黨團修正動議第13條政府應獎勵或輔助新住民學術研究鼓勵大專院校院設立新住民學術相關院系所學位學成培育新住民專業人才宣讀完畢第13條照行政院提案條文通過現在請進行第14條宣讀條文
15:04:43,459 15:05:03,004 民進黨黨團修正動議第14條政府應鼓勵相關機關、各團體辦理新住民就業服務提供就業諮詢、就業媒合及輔導取得技術事證促進其就業宣讀完畢第14條照行政院提案條文通過現在進行第15條宣讀條文
15:05:04,994 15:05:27,179 民進黨黨團修正動議第15條政府應提供新住民關懷協助並對弱勢新住民給予輔助宣讀完畢第15條照行政院提案條文通過報院會現在進行吳思瑤委員等提案第17條民進黨黨團修正動議不予採納我們就不予採納現在進行第16條請宣讀條文
15:05:30,680 15:05:53,308 民進黨黨團修正動議第16條政府機關構處理新住民事務因使新住民得以其語言陳述意見必要時應提供該語言之通譯服務政府應於公共領域提供新住民語言諮詢等服務及其他落實新住民語言友善環境之措施助有績效者得予獎勵宣讀完畢
15:05:53,868 15:06:21,684 第16條照行政院提案條文通過現在進行第17條請宣讀條文民進黨黨團修正動議第17條政府應鼓勵各媒體事業自播新著名語言文化之廣播、電視節目或影音並得予獎勵或補助以保障新著名媒體禁用權宣讀完畢第17條照行政院提案條文通過現在進行第18條
15:06:24,025 15:06:40,979 民進黨黨團修正動議第18條政府應鼓勵新住民投入公共參與、增進多元文化交流宣讀完畢第18條照行政院提案條文通過現在進行吳思瑤委員等提案第21條民進黨黨團修正動議不予採納就不予採納現在進行第19條請宣讀條文
15:06:49,326 15:07:06,029 民進黨黨團修正動議第19條本法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宣讀完畢第19條照行政院提案條文通過報告院會全案經過二讀現有三個黨團提議繼續進行三讀請問院會有無異議沒有異議我們請宣讀經過二讀這條文好
15:07:15,919 15:07:29,266 名稱新住民基本法第一條為落實憲法保障多元文化精神保障新住民基本權益協助其融入我國社會建立共存共融之族群關係特制定本法
15:07:31,392 15:07:54,500 本法所稱新住民只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一、居許可在台灣地區居留一、親居留、長期居留或永久居留之外國人五、國籍人民、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其配偶為居住台灣地區設有戶籍國民二、一、入出國籍移民法第二、三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七款、第九款、第十款、第二項或第三項
15:07:55,280 15:08:16,418 經許可在台灣地區居留或依該法第25條經許可永久居留或從事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第4目、第5目、第8條、第10條之專業工作或依該法第15條第一項取得工作許可並經許可在台灣地區居留或永久居留一、一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15:08:17,819 15:08:44,298 第17條第4項規定經專案許可在台灣地區長期居留或依香港澳門關係條例經許可在台灣地區居留且其居留事由與符合法定條件後依法得申請在台灣地區定居第1款或第2款規定是外國人或無國籍人民經規劃取得我國國籍以台灣地區無戶籍國民身份在台灣地區居留
15:08:44,818 15:09:09,040 五、第一款或第三款規定之大陸地區人民、香港或澳門居民前款規定之台灣地區無戶及國民或依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16條第二項規定經許可在台灣地區定居前項第一款及第二款經許可居留之外國人以未兼具我國國籍者為限無法保障對象及於新住民子女
15:09:12,012 15:09:34,685 本法主管機關為內政部本法所定事項涉及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執掌者由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辦理內政部應設置新住民事務專責中央三級行政機關以統籌規劃、研究、諮詢、協調、推動、促進新住民就學、就業、培力、關懷協助及多元服務之相關事宜
15:09:35,906 15:09:48,417 第5條前條機關設立前,行政院為審議、協調本法相關事務、涉及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執掌者必要時得召開跨部會首長會議,會同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辦理之
15:09:52,537 15:10:14,223 第6條政府應每年針對我國新住民總體支持事項檢討並改進其內容應包括下列事項一、我國新住民支持政策之基本方向二、我國新住民支持政策於各領域中之具體措施三、相關具體措施之成效分析四、新住民支持經費之來源及分配五、其他新住民支持相關事項
15:10:16,124 15:10:33,350 定定或檢討新住民支持具體措施時﹐得邀集相關學者專家及民間團體代表列席提供意見第7條為研擬、定定或檢討相關知識事項﹐政府應每5年進行調查、擬定計畫﹐並將調查結果公開於網站
15:10:38,427 15:11:02,202 第8條 為推動新住民與其子女及家庭照顧、輔導、服務﹐人力資源培訓及發展﹐無障礙語言環境﹐建構多元文化社會﹐有效整合政府及民間資源﹐特設置新住民發展基金﹐新住民發展基金管理會及委員組成﹐納入具新住民或新住民子女身份之代表﹐新住民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有行政院定之
15:11:03,444 15:11:29,590 第9條政府應與國家考試設立新住民事務相關類科﹐以因應新住民公務之需求第10條政府應辦理生活適應輔導﹐醫療生育保健﹐就業權益保障﹐提升教育文化﹐協助子女教養﹐人身安全保護﹐健全法令制度及落實觀念宣導等相關措施﹐以維護新住民及其子女在台之權益
15:11:30,630 15:11:54,616 前項服務措施政府應致力提供多語言服務第11條直轄市縣市政府應設新住民家庭服務中心對於在台之新住民家庭提供家庭婚姻及育兒等諮詢服務以及心理與法律諮詢之資源轉介對於新住民家庭之子女政府應提供輔導措施以協助其適應生活
15:11:56,007 15:12:14,454 第12條政府應規劃結合相關資源及學校﹐積極提供新住民學習我國語言及文字之資源﹐以有效消除語言隔閡政府應提供獎勵措施﹐結合各級學校、家庭與社區推動新住民語言及我國語言學習﹐並提供新住民子女教育協助
15:12:16,599 15:12:40,548 第13條政府應獎勵或補助新住民學術研究鼓勵大專校院設立新住民學術相關院系所學位學成培育新住民專業人才第14條政府應鼓勵相關機關構團體辦理新住民就業服務提供就業諮詢、就業媒合及輔導取得技術事證促進其就業
15:12:42,708 15:13:06,566 第15條政府應提供新住民關懷協助並對弱勢新住民給予輔助第16條政府機關構處理新住民事務﹐應使新住民得以其語言陳述意見﹐必要時應提供該語言之同意服務政府應於公共領域提供新住民語言諮詢等服務﹐及其他落實新住民語言友善環境之措施﹐助有績效者得予獎勵
15:13:08,362 15:13:31,434 第17條政府應鼓勵各媒體事業致播新住民語言文化之廣播、電視節目或影音並得予獎勵或補助以保障新住民媒體禁用權第18條政府應鼓勵新住民投入公共參與增進多元文化交流第19條文法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宣讀完畢
15:13:33,885 15:13:55,090 報告委員會三讀條文已宣讀完畢請問院會有無任何文字修正沒有修正我們決議新住民基本法制定通過報告委員會我們繼續處理審查會及院會所作附帶決議請議事人員一併宣讀附帶決議之內容
15:13:58,935 15:14:24,107 審查會通過附帶決議二項一有限於居住台灣地區人民受歧視申訴辦法第三條及第五條之規定顯對不按中文之新住民極不友善要求移民署儘速改善必使新住民便利使用申訴機制二要求內政部就業管部分定期盤點就反歧視相關法案行政命令檢討修正國民黨附帶決議一
15:14:29,890 15:14:50,996 請行政院於本法通過6個月內﹐針對外國人依法取得永久居留﹐盤點現行相關法律政策措施﹐將書面報告送立法院二﹐請內政部於本法通過6個月後﹐邀請民間團體及學者專家檢討《入出國籍移民法》第62條現行執行狀況之問題﹐並嚴提精進對策
15:15:00,586 15:15:27,611 三、為促進國際合作政府應鼓勵推動新住民與其母國之交流措施以促進我國與其母國兼經濟、社會、文化、宗教及學術等四項之交流合作四、本法立法通過施行一年後主管機關應提出新住民權益保障相關措施執行報告以落實新住民各項基本權益之保障民眾黨黨團互待決議一
15:15:30,769 15:15:58,969 教育部於本法通過三個月內嚴提嚴釐由中央主管機關統一定定徵選標準之可行性以嚴加把關施肢專業能力二請內政部於本法三讀通過後一年內嚴議檢討同意制度相關精進作為以確保新住民的權益不會因為語言差異而受到損害民進黨團
15:16:00,302 15:16:14,612 戶待決議一為了確保新住民事務能夠有效協調與推動要求行政院於本法三讀通過後三個月內研議修改設置要點增加新住民事務協調匯報之召開頻率戶待決議二
15:16:20,404 15:16:48,059 要求行政院於本法三讀通過後一年內研議檢討通譯制度相關精進作為並研議設立通譯培訓與認證專責單位宣讀完畢請問院會對附帶決有異議沒有異議我們決定照案通過報告院會現在繼續處理附議案兩件依先後順序處理請議事人員宣讀第一案
15:16:50,558 15:17:13,120 本院民進黨團針對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第21次會議一事日程報告事項第17案委員陳雪生等21人擬具離島建設條例第8條條文修正草案第18案委員陳雪生等22人擬具離島建設條例增訂第12條之二條文草案案院會所作決定提出覆議是否有當進行公決
15:17:16,032 15:17:34,679 本案作以下決定令定其處理繼續請議事人員宣讀第二案本院民進黨團針對立法院第11屆第1會期第22次會議一事日程報告事項國民黨黨團陣列第4案委員翁曉琳等17人擬具憲法訴訟法第4條條文修正長案台灣民眾黨黨團陣列第二案
15:17:46,423 15:18:06,025 臺灣民眾黨團擬具《農資公司法草案》、《第一層草案》、《原列第15案》本院委員陳永康等26人擬具《國家安全戰略法草案》案:委員所作決定提出復議請公決案宣讀完畢本案作以下決定另定其處理報告委員會今天是第11屆
15:18:07,677 15:18:35,862 第一會期宴會最後一個宴會日我想這個會期大家一定都收穫很大學習很多感慨也很多我們是三黨不過半113位立法委員幾乎有一半是新進的立委難免會有碰撞磨合我們也打架吵架拉扯但是我們也有溫暖團結合作30多年前我第一次當立法委員在台下質詢官員
15:18:37,202 15:19:02,922 每天磨刀霍霍充滿著理想想要職強力監督行政部門30多年之後坐在院長席位看到委員跟官員的互動諮詢我真心的感覺民主實在太可貴了所以在這個一個會期我們的磨合、我們的努力、我們的衝突不管怎麼樣我們得到了相當不錯的成果各位親愛的委員同仁我們通過了55個議案
15:19:05,373 15:19:18,282 包括法律案40個案、條約案3個案、復議案2個案以及其他議案10個案這裏面分4大塊包括保障人民的權益提升再生醫療打擊詐騙的危害
15:19:22,385 15:19:40,348 防制詐騙、詐欺犯罪危害等等強化保護海洋生態以及維護軍人跟勞工所以非常非常的不錯的成績來跟大家一起分享都是大家的努力在會期即將結束的時候
15:19:41,309 15:20:06,500 我們國於向代表立法院向所有的黨團所有的委員以及全體工作夥伴以及媒體朋友還有駐衛警的同仁們以及海內外關心立法院所有的好朋友們致上最高的謝意也祝福所有委員在休會期間大家平安健康祝福大家謝謝現在宣布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