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VOD / 161031

黃捷 @ 第11屆第3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0次全體委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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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黃委員捷:(13時24分)謝謝主席。請部長。
1 主席:有請部長。
2 李部長遠:黃委員你好。
3 黃委員捷:好,謝謝,大家辛苦了到下午這個時間。我還是跟部長再次澄清,絕對沒有任何年齡歧視的問題,這整件事情都跟年齡沒有關係,我相信所有的年齡層都非常喜歡追星、都有各式各樣的追星活動,所以我今天也是想要藉這個機會再次跟部長來請教,這是一個已經即將發生的個案,因為它們5月10號就要賣票了,其實早上有委員提到,他們兩位是一個泰劇的女性偶像,即將在臺灣辦粉絲見面會。首先我要請教的是,因為我已經跟文化部詢問過,也進行過調查,這個活動的主辦單位到底是澳門的超奇公司,還是臺灣的藝尚公司?文化部跟我回復,是臺灣的藝尚公司,可是請部長看這兩張圖,一個是官方網站上的頁面,直接寫到主辦單位超奇娛樂,右邊是一位粉絲去私訊它們認定的主辦單位藝尚公司,他想要詢問一些售票的細節,結果藝尚公司跟他說:你好,如果有問題請詢問超奇娛樂,並說它們不是主辦。所以現在出現一個非常大的問題是,有這麼多接下來可能會遇到的消費爭議,可是連主辦到底是誰都不知道,是不是可以請部長在這邊請文化部同仁回去好好的調查,因為這攸關接下來粉絲到底會不會遇到任何的消費爭議問題,現在的消費爭議就已經很多了,這是第一個,想要請部長幫我們回去調查到底有沒有合法?因為如果它是澳門的公司,必須還要符合一些中港澳在臺的商業行為規範,也要符合兩岸條例跟公司法。
4 第二個,我們也去調查超奇娛樂背後的負責人是澳門人,他其實是中國統一戰線工作部底下共青團的成員,如果他的身分又這麼複雜的話,也有可能會違反兩岸條例裡面跟中國黨務有一些合作的行為,所以第二件事情想要請文化部回去再跟陸委會一起協助的部分,就是如果超奇娛樂背後有一些類似統戰相關合作的話,是不是有違反兩岸條例?這個也要拜託部長。
5 再來就進到整件事情最大的爭議點,這是直接在網路上看起來已經是黃牛的販售行為,我說5月10號才開始賣票,可是在還沒有開賣之前網路上已經有人在販售,而且還是加價販售,它們是中國的公司。所以臺灣很多粉絲就很困惑說,請問現在像這個已經是明確的黃牛,我到底要怎麼處理?如果你說在臺灣的主辦單位叫藝尚公司的話,像這種情況到底該怎麼處理呢?這兩張圖都是目前已經出現在中國網站上的黃牛售票資訊,像這部分到底該怎麼辦?是不是先請文化部部長或同仁跟我們說明一下,像這種情形到底該怎麼處理?
6 李部長遠:好,這個問題其實我覺得蠻嚴重,因為這件事情如果不面對,未來這種灰色地帶會一直重複。
7 黃委員捷:沒錯。
8 李部長遠:所以文化部能夠了解,其實我們也已經開始跟經濟部談,將來下一步就是要跟陸委會、經濟部來一起討論,目前我們能做的就是希望大家不要買,因為它是在中國境外的操作,剛剛委員有提供我們一個更勁爆的,就是它的負責人是有官方背景的。我一直很贊成文化交流,可是文化交流的另外一面就是文化滲透,我們都了解中國現在對文化滲透是非常積極的,像這樣的事情其實就已經有點接近了。這件事情很嚴重,我們會積極地去跟陸委會,還有經濟部了解,像這樣的情況我們怎麼制裁它,在這麼短時間內,我們除了呼籲之外,就只能追究在臺灣的藝尚公司。
9 黃委員捷:好,所以我覺得接下來要趕快釐清,因為其實文化部初步給我的回復是說,在5月10號官方開賣之前所有網站的票券都不要買,呼籲大家不要買,因為就很有可能受騙上當,等於是類似詐騙的行為了嘛!它不只是黃牛,因為它沒有任何保障,不是來自官方的訊息,所以在此之前也呼籲大家就不要購買了,一切資訊以5月10號官方網站公告的資訊為主,對嗎?這是第一個。
10 李部長遠:對啊!我覺得委員提出來之後,這個馬上就會變成一個話題、一個議題,應該很多人會注意到這個地方。
11 黃委員捷:好,這是第一個。但是現在的問題是,很明顯現在這個藝尚公司很有可能只是一個境內的代理,它是一個空的、沒有實質在運作的。所以接下來如果消費者跟主辦單位有任何的消費爭議,就例如說它售票、退票、換票,或者有任何可能私下的一些黃牛的行為,我們是可以請這個藝尚公司出來負責的嗎?
12 李部長遠:我們已經通知藝尚公司,跟它講說所有行為,包括ibon要怎麼賣,這些我們都提醒過它,萬一出事,我們就追究。
13 黃委員捷:好,謝謝部長的承諾,這件事情非常重要,因為直到現在官方網站上面寫的主辦單位都還叫做超奇,也就是說,他們大辣辣地把這個澳門的公司,當然背後也是中國的一個母公司,它直接寫它是主辦單位,等於是如果我們沒有去跟它確認在臺有一個合法的公司的話,看起來就是我們讓一個中國的公司在臺灣辦一個非法的活動,這個必須要釐清。
14 李部長遠:它沒有在臺灣登記子公司……
15 黃委員捷:沒錯。
16 李部長遠:所以它是違法的。
17 黃委員捷:它在臺灣沒有登記,所以這件事情一定要讓更多人知道,主辦單位上面寫超奇是不對的!不可以這樣寫。這個也要拜託文化部跟藝尚公司講清楚,你不能在臺灣辦活動,結果卻用一個境外的公司直接大辣辣地寫你是主辦。
18 最後兩個投影片就是我給部長看的一個示範圖,這個是朴信惠的見面會,然後下一個是李敏鎬的見面會,其實從照片就可以很明確看到他們在演出,我在這邊還是最後一次誠摯地建議,我們剛剛也做成了臨時提案的建議,拜託文化部回去研擬,因為實質上粉絲見面會、這種簽名握手會,雖然是叫這個名稱,但它實質上就是一個演藝人員的表演活動,他們這種販售的售票行為其實往往都是更搶手的,因為可以互動可能名額很有限,所以等於有點類似小型的演藝活動,也因為名額很少,所以搶購的樣態更多,很擔心會有人從中謀利,當然我們要杜絕這樣的黃牛,一定是要更積極的查處才行。我也知道因為檢舉量很大,文化部非常辛苦,然後跟各地的縣市政府合作也必須要非常保持密切,非常感謝你們。但是最後我還是建議,像這類型的表演活動都是一種文化產業的型態,所以希望能夠適用文創法,最後建議,謝謝部長。
19 李部長遠:謝謝。
20 主席:謝謝黃捷委員,部長請回。
21 接下來請邱志偉、邱志偉,邱志偉委員質詢不在。
22 今天質詢登記質詢委員均已發言完畢,另外有邱志偉委員提出書面質詢。
23 關於今天會議作如下決議:報告及詢答完畢,委員所提書面之質詢或相關資料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對於委員質詢要求提供相關資料及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機關儘速以書面答復。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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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1-3-22-10
speakers ["林宜瑾","郭昱晴","劉書彬","吳沛憶","葛如鈞","柯志恩","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陳秀寳","張雅琳","羅廷瑋","萬美玲","葉元之","范雲","蘇巧慧","黃捷","陳培瑜","邱志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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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5-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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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name 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0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處理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關文化部主管預算解凍案49案
agenda_id 1144601_00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