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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捷:(10時22分)謝謝主席。我們請主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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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李主委有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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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主任委員進勇:委員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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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捷:主委,先跟您請教一個問題,現在罷免的領銜人,目前我們的法規是規定,如果他在領銜的過程當中,不想要繼續當領銜人了、想跳船了,只有兩個方式可以處理,一個是他遇到死亡,或者是經第一階段提議人總數超過一半簽同意書才可以撤換,對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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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主任委員進勇:是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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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捷:目前為止,如果領銜人遷戶籍,是不是仍有領銜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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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主任委員進勇:戶籍遷出不影響到他的資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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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捷:也就是說,他即便遷了戶籍,他還是有領銜人的資格,但是他不能投三階的投票,對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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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主任委員進勇:是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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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捷:好。如果不是在這兩個條件以下,也就是沒有經歷死亡或者是沒有一半以上的人的同意書,而這個領銜人真的不想要繼續罷免,唯一的方式就是不要把二階的罷免連署書親自送件到選委會,對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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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主任委員進勇:只有合法的領銜人的送件,我們才受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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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捷:意思是說,如果領銜人現在不想要送件,可以由其他人代送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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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主任委員進勇:授權是可以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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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捷:所以如果他要授權,還是必須要有一個授權書,或者是證明領銜人授權給其他人幫他代送二階連署書到選委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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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主任委員進勇:這個都必須要能夠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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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捷:如何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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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主任委員進勇:包括二分之一的同意,這個同意是不是原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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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捷:沒有,我的意思是說,現在沒有換領銜人,但是領銜人授權其他人幫他親自送件,因為本來的規定是領銜人一定要親自送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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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主任委員進勇:他可以委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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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捷:對,他可以委任,而這個委任一定要有一個明確的委任書,是這個領銜人親自委任其他人來幫他送連署書,對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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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主任委員進勇:是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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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捷:因為就這個規定,最近有一些相關事件發生,所以在這邊也要讓所有的團體知道,接下來應該就是照這樣的規定在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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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主任委員進勇: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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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捷:再來第二個跟您請教的是如何保管、確保罷免連署書安全的問題。因為其實上禮拜花蓮微光團隊在送件的時候,發現選委會裡面,不僅沒有人員駐守,也沒有任何的監視器,也就是放在選委會裡面的這些連署書如何有安全的保障,就不得而知了,即這方面的強度是非常非常弱的,甚至在他們反映之後,當地的警方才說會加強巡守,來確保這些連署書的安全。因為這些連署書都是公民風吹、日曬、雨淋,在街頭上一份一份簽出來的,很怕中間有任何的遺漏或者是遭到外力的破壞。現在送到選委會了,但大家對這個選委會並不信任,畢竟其民政處長也被羈押了,甚至中間有非常多行政不中立的情況,那我們要如何確保放在選委會裡面的這些連署書是安全的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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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總統副總統及公職人員選舉選票印製分發保管作業要點,我認為裡面有一些相關規定是可以參考的。裡面提到保管處所的出入管制、環境維護、警衛的駐守,或者是遺失、毀損的通報機制,都有明確的規定。看起來罷免的相關規定適用這部分嗎?如果可以的話,那為什麼我們看到放在花蓮選委會裡面的這些連署書是如此的沒有保障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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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主任委員進勇:我們知道罷免的連署人名冊關係重大,所以它的安全維護,我們要求比照選票的層級來做安全維護。也因此,我們要求各地選委會至少要做到第一個,場地的安全,包括消防安全、包括電或是水,比方說不能有水噴出來,然後把連署書破壞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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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捷:對,不可以變成有外力入侵或者是污染,或者是有人噴水或者是不小心有人放火燒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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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主任委員進勇:這是第一個;第二個是人員的維護,除了我們選委會的地方人員之外,若人力不夠的話,必要的時候還要僱用保全來做維護的工作;第三個,非常重要的就是要跟當地的警務機關保持聯繫,我們也行文給警政署以及各地的警察局,請求他們支援警力,以加強保管處所的巡邏、安全維護的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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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捷:好,謝謝主委的說明,我認為這樣的措施非常重要,也感謝你們有注意到這件事情,因為我們也很擔心以上說的這些情況,萬一有一些意外發生,會不會都是有人刻意為之?我們當然要極力避免這樣的情況發生,而且我也不希望到時候出現一些像漏了幾百份、幾千份的連署書,或者是有人刻意去破壞或者是造成它的遺失,也擔心會不會有人進出這個場所把它影印或是抄錄或者是刻意的洩漏,這都是我們非常擔心的事情,所以在這邊也要再次拜託中選會,一定要確保連署書保管上的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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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一點時間,我要接著前面幾位委員的詢問,就是到底要如何做到選委會利益迴避這件事。因為現在選委會的組成,基本上就是地方的市政府,怎麼說呢?因為通常地方選委會的主委要嘛可能是市府秘書長,要嘛可能是市長自己兼任;在組織規程裡面也是明確規定,總幹事是由民政局長、處長、副處長或是副局長擔任,大概就是這樣的組成,而這些選委會雖然會有一些社會賢達人士的參與,但由於主導的人要嘛就是市長、秘書長,要嘛就是地方的民政處長。所以你會發現在基隆、在花蓮出現如此荒謬的事情,雖然現在這兩位處長都已經被羈押了,但是他們犯案的事實很明確,利用戶政系統,濫查民眾的個資,甚至指派戶政人員,照著連署書上面的個資登門造訪這些連署的民眾,這就是發生在基隆跟花蓮很明確的犯案事實,所以如何確保選委會的公信力,這件事情非常重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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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也要請教中選會,有沒有其他的方式或其他的建議,以加強地方選委會的公信力?以及未來是不是有修正的可能,讓選委會的組成不要與市府如此重疊,避免大家覺得你球員兼裁判,甚至可以直接把黑手伸進選委會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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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主任委員進勇:謝謝委員的指教。第一點我要特別強調,我們的選務非常龐雜也需要大量的人力,所以在每次全國性的選舉,地方政府給我們的幫助很多。一向以來選務機關跟地方政府都是夥伴的關係,所以我們除了感謝之外,我們也對於地方政府願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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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捷:當然,彼此的尊重、信任地方的戶政人員非常重要,我們也都是基於信任,希望他們可以把事情做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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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主任委員進勇:這是第一點,這個基礎非常重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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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捷:但是我必須要講,主委,剛剛有關基隆、花蓮的案例我已經講過了,但是前兩天在臺中甚至還發生臺中選委會的副總幹事過去就是他們南區的區長,現在是專職的選委會副總幹事,可是他現在到選委會裡面當副總幹事之後直接現場查對,甚至用正本套量每一張連署書是不是符合規格,中間一度經過大量的刪除,是據理力爭之後才把多數的連署書留下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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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主任委員進勇:接著我要報告的就是,畢竟兼職的主任委員跟總幹事對於選務的法令、選務的實際運作並不是那麼熟悉,所以當碰到選務運作的時候,我們特別要求專職的副總幹事,副總幹事是專職的,必須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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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捷:是不是這就是我說的?他是專職的副總幹事,可是他過去就是臺中戶政系統出來的區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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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主任委員進勇:當然,我們也沒有辦法完全避免這個狀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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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捷:所以要怎麼辦?我現在問你怎麼辦嘛?很明顯他就行政不中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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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主任委員進勇:中選會有指揮監督之權,我們要求我們專職的幹部一定要隨時提供正確的法令資訊,以及實務運作的相關規定給主任委員或者總幹事,提醒他們依法行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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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一點,如果這樣的提醒還沒有辦法導正的話,那中選會會介入,中選會不會聽任違法狀況進行,眼睜睜看這樣的狀況發生,我們不會這樣子做。至於怎麼做,方法很多,不過我們都是在尊重跟合法的情況之下來運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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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捷:好,謝謝中選會在這邊的承諾,我就是希望中選會要確保每一個縣市政府的選委會都可以做到依法行政,然後不會有任何刁難、查水表、行政不中立,甚至濫用個資的行為發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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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主任委員進勇:我也利用這個機會跟各位報告一下,剛剛提到臺中的陳副總幹事,據我們事後的了解,雖然跟罷團之間有一些意見的出入,但是溝通之後都圓滿解決,我們也沒有發現他因為過去任何的職位經歷而有影響到選務中立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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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捷:他這樣一張一張用正本去套量還沒有影響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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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主任委員進勇:所謂套量這樣子的講法,我不知道意指為何?其實我們查對的時候一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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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捷:他就是拿正本看格式有沒有對、有沒有差,這比用尺量還誇張好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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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主任委員進勇:查對的時候總是要有一個我們的範本在,要比對一下,這個是正常的程序,大家不要把它特別放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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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捷:好啦,那我還是希望中選會秉持你們的職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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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主任委員進勇:我們會注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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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委員捷: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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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主任委員進勇: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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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謝謝黃捷委員的質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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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位我們請許宇甄委員質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