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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雅琳:(11時00分)謝謝主席,我們有請部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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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有請李部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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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遠:委員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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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雅琳:部長好。今天我想要針對一個議題,我想最近你們收到也看到網路上面有非常多討論,有關泰國知名GL劇的組合LingOrm,他們現在要來臺灣辦一個見面會,但是有幾個疑點要跟部長討論,第一個疑點,這一場的主辦單位似乎是境外公司,是中資的超奇娛樂,我們可以看到這個資訊上面,它登記在中國澳門,總公司位於中國珠海,根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或港澳條例,或是公司法未經許可其實都不可以在臺灣舉辦相關的活動、營業,因為它是金流在境外,它會有很多的問題,我想請教,因為我們之前就已經詢問文化部了,但是文化部告訴我們這一場的主辦不是超奇娛樂,而是臺灣一間叫做藝尚公司,但是我們在ibon上面看到的主辦單位都還是超奇娛樂,到底是超奇娛樂還是藝尚製作?這一點可以先幫我們釐清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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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遠:剛剛我其實有回答過,他們是一個合作的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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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雅琳:但是主辦到底是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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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遠:在臺灣的部分,主辦是由藝尚負責,但是超奇是澳門公司,它有負責找藝人,大概是這樣的關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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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雅琳:我想先確認一下,因為這個東西最主要就是如果到時候發生了票務上的糾紛等等,到底是誰要來處理?或是現場發生了一些狀況、意外,而需要求償的時候,到底是向主辦求償還是向協辦來求償?因為我們認定他們是合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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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遠: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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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雅琳:通常我們辦活動都會分主辦跟協辦,所以到時候發生這些糾紛是跟誰來求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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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遠:藝尚公司在臺灣負責全部這些活動,我們當然是找藝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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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雅琳:好,我想問部長,知不知道藝尚的資本多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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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遠:這個我不曉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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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雅琳:100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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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遠: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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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雅琳:我大概算了一下,以這個票價乘以現在的座位數,而且我是以最低票價來算,我不是以7,980塊的票價,我大概以一個5,000塊的票價來計算席次,大概收入就會有1,500萬,到時候如果資本額只有100萬的公司,第一個,它有辦法去負責賠償這1,500萬的糾紛嗎?第二個,如果它到時候說,我只是一個協辦,主辦是超奇娛樂,它推到超奇娛樂身上的時候,會不會最後不了了之?部長,我們需要釐清到底誰要來承擔這些相關的責任,因為這是影響到臺灣追星人的消費權益,所以這個部分我們是要再跟藝尚確認嗎?還是怎麼來處理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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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遠:我們有去跟經濟部了解,剛剛講到超奇的股權結構、資金等等,然後藝尚所扮演的角色,我們目前所知道就是負責全部臺灣這個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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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雅琳: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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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遠:我覺得這種事情就是我們未來要很注意的一個灰色地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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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雅琳:我們現在就要非常注意這個灰色地帶,因為像這樣子的模式,這個不是第一起,今年、去年也都有,有非常多中資用這種方式,它在臺灣沒有落地,它找了一個小型的公司,甚至網路上面有在傳,這可能是個空殼公司,可能在活動的前幾個月它才舉辦,有些資本額可能只有20萬,這個就會變成是一個漏洞,讓中資可以用漏洞的方式來臺灣做這樣的工作,除了消費爭議,可能還會有逃漏稅等等的問題,會不會甚至有詐騙?部長,我們可能需要儘快來針對這個方面去做一些處置,這部分是不是可以請部長儘快來幫我們做個研議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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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遠:這個其實已經不是只有黃牛問題,它可能涉及到國安等等,我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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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雅琳:沒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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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遠:經濟部也好,陸委會也好,我們儘快跟各單位來協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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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雅琳:對,我們是不是可以跟陸委會、經濟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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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遠:像這種事情已經是到國安,或是中資換一個方式進到臺灣來決定這些演唱會的內容等等,這點的確不只是黃牛了,我們儘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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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雅琳:好,但是我先跟部長講,因為這個票10號就要開賣了,可是這可能就已經有我們剛剛講的消費爭議存在,我們是不是可以在這幾天跟文化部一起開個會來討論這件事情,我們可以怎麼來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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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遠:是,其實我們可以接受個案來檢舉,雖然在文創法裡面沒有這一條,比如見面會算不算是文化部?但是我們可以接受個案來檢舉,委員您剛剛講到的,我們儘快跟相關單位來協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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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雅琳:好,這個會後我們來約時間,好不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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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遠:OK。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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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雅琳:因為我們還是要確保我們消費者的權益,讓他們追得到人,找得到錢,好不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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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遠:沒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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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雅琳:再來,第二個部分就是見面會到底適不適用文創法?我先跟部長有個簡單的概念,在我小時候,因為小時候我就開始追星,那時候叫做簽唱會,那是對於歌手的部分,部長也非常清楚,對於演員的部分,過去在臺灣沒有任何形式可以跟喜愛他的粉絲去做交流,所以這也是為什麼後來韓劇大夯之後,我們看到韓國發展出了一個叫做見面會的形式,他就是透過這樣的形式來跟粉絲做互動,這些藝人本身就非常有名,因為他的戲劇作品而受到非常大的喜愛的一個人物,可是我們現在的文創法裡面,卻不把這個東西納進去,而導致我們不能抓黃牛,可是我要跟部長講,在見面會裡面都一定有歌舞表演,而且這些見面會的營收是相當驚人的,如果我們來看2023年,這是我自己從網路上面,我們用工人智慧去手動計算出的一些場次,所以可能有一些沒有抓到的,但是以2023年33場,2024年40場,2025年到4月而已已經11場了,這個場次是越來越多的。如果以不是很大場館的席次來算,以臺大體育館一個館大概2,000席次,我算八成就好,2023年收入大概就1.85億,2024年就2.24億,那2025年到現在4月才就已經0.62億了,這是一筆不小的錢,而且他們的票價都是像剛剛你有看到7,980塊,這個東西不納入文創法,我覺得就是讓黃牛可以鑽漏洞,這部分是不是可以來做一些處理?是不是可以研議把文創法做一些調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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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遠:我們可以討論一下,因為黃牛這個事情,也許有的是在運動、有的是在藝文,我們能夠做到就是先接受個案的處理,再下一步就是法案要不要修?怎麼修?這是我們要慎重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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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雅琳:我聽起來,部長您是開放的,對不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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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遠:對,開放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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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雅琳:因為見面會這個形式跟粉絲的交流跟互動,其實是一直不停的變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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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遠:對,個案每次都做到什麼程度,見面會本身到底有沒有唱歌?剛才講賣票當然沒問題,一定有賣票,我們要怎麼去界定它是屬於文創法裡面可以管轄的,這點我們要慎重地來考慮,但是我們目前能做到就是個案來審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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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雅琳:我到時候可能會再問一下,到底要怎麼提供相關的資訊來審查這個個案,好不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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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遠:沒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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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雅琳:我先問最重要的一個問題,因為之前文化部都有講,如果有大咖要來臺灣的時候,你們一定會先跟他遊說,希望他可以使用實名制,我想要問一下7月GD,這是震撼亞洲非常大的一個大咖,他要來臺灣了,我們準備好了嗎?我們跟他們接觸了嗎?可不可以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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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遠:請我們的司長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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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司長宜璇:委員好。因為基本上民間辦理演唱會還是民間的自由機制,委員提醒的這一場,我們試著找一下臺灣是由哪一家公司來辦理,我們會事前先試著聯繫跟打電話提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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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雅琳:好,因為這個一定會有非常多的關注,大概什麼時候我們可以追蹤後續的進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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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司長宜璇:委員,因為我們現在真的不知道它現在在臺灣是找哪一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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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雅琳: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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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司長宜璇:所以我們真的只能多方的詢問看看,願不願意先事先透露給我們,委員,可不可以讓我們能夠有消息的時候,就趕緊跟您這邊做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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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雅琳:不然這樣,我們5月底之前再來徵詢一下現在的進度,好不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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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司長宜璇: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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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雅琳:這邊我再做一個提醒,之前在周杰倫、蔡依林的時候,這種非常大咖都有黃牛詐騙的問題,我非常擔心GD這一場也會有黃牛詐騙,他們在網路上面說是賣票,可是最後他們是用黃牛這個形式來做詐騙,針對這個部分是不是可以跟法務部及數發部一起來討論,我們要如何預防這樣的詐騙行為?是不是可以來做這件事情?部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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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遠:是,我們其實跟數發部已經有在合作,怎麼樣把詐騙網站下架等等,我們會再進一步來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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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委員雅琳:這部分我5月底再跟文化部做進一步的討論,好不好?我們如何來預防這一場也變成黃牛,因為這是一個犯罪行為,好不好?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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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部長遠:OK,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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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謝謝張雅琳委員,部長請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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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請羅廷瑋委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