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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沛憶 @ 第11屆第3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0次全體委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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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吳委員沛憶:(9時50分)謝謝主席,我請文化部部長。
1 主席:好,有請李部長。
2 李部長遠:吳委員,你好。
3 吳委員沛憶:部長好。國人對於黃牛票的查緝都相當關心,我想請教部長,因為依照文創法,屬於文創產業的部分其實至少15項以上,相當之廣泛。現在有一種樣態,很多是國外影集或電影演員來臺灣舉辦粉絲見面會,像這樣類型的見面會,你認為屬不屬於比如是電影或電視產業相關?
4 李部長遠:這一點我們完全釐清,剛剛我也有講到文創法裡面有限制要真正的表演,如舞蹈、戲劇,還有演唱會才歸文創法所管,你剛才講到這種見面會拍拍照或者別的方式的見面,它只能算是廠商在促銷、增加粉絲的商業行為,這真的不是屬於文化部文創法裡所規範的,它應該是屬社會秩序維護法,這一點對文化部來講是非常清楚而具體的。
5 吳委員沛憶:我認為,針對這種影視、電影演員相關衍生的這些活動,也包括有一些表演,屬不屬於文創法所歸納的範疇應該是在文化部裁量認定的範圍之內,也就是說,法規並沒有限制,但卻是在我們的裁量權之內。所以我認為文化部應該要跟上時代,這種影視演員的粉絲見面會其實數量越來越多,尤其很多是國外特別來到臺灣舉辦,這對我們來講也是很重要的文創產業。部長,你知道最近有一個個案,現在這個個案就有民眾發現可能疑似有黃牛票這樣的行為,部長,你認為能不能夠在未來研議納入文創法規範的範圍之內?
6 李部長遠:目前我們的進度,按照原來文創法所規定的是一定要有表演過程,我剛剛一再強調音樂、舞蹈等等,要有表演過程才屬於文創法,但是如果是剛剛委員講到的那個現象,我們也可以接受個案的檢舉來做判斷,至於要修文創法這件事情非常茲事體大,因為我剛剛一再強調,光是把黃牛這件事情……
7 吳委員沛憶:是,部長,你聽清楚我剛剛講的,所以我認為目前其實按照既有法規,我們在認定裁量上,如你剛剛所說依個案來看,裡面如果確實有表演的活動行為,我們就可以納入文創法來規範,目的是什麼?文創法當初設立就是為了能夠防堵黃牛票,對不對?所以我希望文化部可以按照現行文創法的法規,更仔細去分析跟了解現在這種影視產業所衍生的活動樣態,倘若是屬於文創法的範圍,我們應當在有黃牛票疑慮的時候就要開始來關注,部長,這可不可以做到?
8 李部長遠:黃牛票本身,如果它是一個……還是回到剛才那個商業行為是自己有票券的話,它違反的不是文創法,它違反的是它的商業行為,我們可以接受個別檢舉,在檢舉中,我們再慢慢去了解這算不算文創,因為……
9 吳委員沛憶:所以在個案的檢舉當中,如果你們認定它裡面的活動確實屬於文創產業相關的,文化部就可以來關注嘛,是不是這樣子?
10 李部長遠:對,就是剛才講到,如果它跟……
11 吳委員沛憶:好,我要告訴部長,未來這些個案,我希望你們不要還沒開始了解就直接說這不屬於文創法的範圍,如同剛剛部長所說,你必須要了解裡面的內容,再來看是不是屬於文創法的範圍。
12 李部長遠:對,我們去瞭解。
13 吳委員沛憶:倘若屬於我們的範圍,文化部當然就要來關心,好不好?
14 李部長遠:比如他的簽名會有沒有唱歌,唱一首或兩首等等,我們會來了解。
15 吳委員沛憶:對,我就是這個意思,所以希望文化部要更廣泛就細節來了解。除了個案以外,黃牛票的查緝,文化部給我們的數字在今年3月底總共收到的檢舉案件將近1萬件,最後屬於文創法管轄範圍又完備的是兩千多件,這個比例大概就是四分之一,也就是說4件裡面有3件是不符合我們的範圍,不符合當中有很多、最大宗的是因為你們認為它的資料不完備、不全,這個部分我們在行政的措施上面能不能再透過加強宣導,讓民眾提供完備的資料,讓確實有受到黃牛票影響的受害個案能夠有一個申訴的空間?
16 李部長遠:你是說我們好像只能加強宣導。
17 吳委員沛憶:對啊,我的意思就是說我認為你們宣導不足。
18 李部長遠:是。
19 吳委員沛憶:就是在這1萬件裡面有這麼大量都是因為資料不備、不全,所以根本沒有辦法申訴跟救濟。
20 李部長遠:對。
21 吳委員沛憶:這當中有可能是可以救回來的個案。
22 李部長遠:是。
23 吳委員沛憶:有可能民眾是真的因為黃牛票而受害,只是資料不全,這部分我希望文化部和地方政府可以再來加強,好不好?
24 李部長遠:好、是。
25 吳委員沛憶:關於這個預算的解凍案,我們今天要處理的總共有49案,其中最嚴重的是,當時我們在委員會只刪除了2,000萬、凍結了5億,但是跑到院會去之後,凍結立刻膨脹到6倍,而刪除的部分,膨脹的數字更是達數十倍,我認為簡直是亂刪、亂凍一通,這樣的結果其實等於我們整個委員會中心主義形同虛設,因為我們在委員會是經過仔細討論的。
26 其中我舉兩個最不合理的,公視今年被凍結5億,凍結理由是因為TaiwanPlus,可以說根本是走錯棚、刪錯筆、凍錯筆,TaiwanPlus有另外一筆預算,這會造成什麼樣的影響呢?不只是公視臺本身,包括台語台、小公視的營運一併受影響,然後我們今年有一些新的節目、新的動畫在預算解凍前到現在不敢來啟動,公視有很多相關的協力團隊,例如跨年度的專案,像什麼梳化等等這些到現在都受到影響,但真正到院會去,當時提案委員是國民黨陳玉珍委員,由國民黨黨團提案凍結,但事實上真正跟TaiwanPlus營運有相關的是另外一筆預算──發展國際數位傳播,怎麼會理由跟預算科目根本搭不起來?我覺得非常可惡,不應該出現這種錯誤。
27 真正的這筆預算原列10億,最後被刪減跟凍結加總是六億多,也就是有七成五都遭刪凍,造成什麼影響?TaiwanPlus本來是由公視跟文化部簽約,到現在簽約了沒有?還沒!沒簽約會造成什麼影響?TaiwanPlus不敢做新節目,都還沒簽約,怎麼去跟廠商簽約?所以TaiwanPlus更不敢去找廠商、不敢簽約,而且TaiwanPlus總是要有每日新聞、常態性內容這些日常營運經費,結果甚至有公視先行墊付的情況,所以立法院對於文化部預算,尤其我剛剛舉的這兩筆,我覺得最荒謬的是不成比例、不合比例原則的刪凍,它造成的不是幾個數字的改變,而是連日常營運、整個過去執行的節奏通通都受到影響,今年已經過到5月了,到現在今年度的計畫還沒有簽約,可想而知受到的影響之大。
28 有關TaiwanPlus的定位,目前它是我們臺灣唯一對國際發聲的全英語平臺,我個人也認為TaiwanPlus有很多改進的空間,但是我希望我們委員會在針對預算凍刪的時候,第一個,理由跟預算科目至少要合一,怎麼會出現理由跟預算科目根本不合的情況?相當之荒謬,對不起國人對我們的期待。第二個,要提出具體可改善的理由,依我現在看到的情況,去年對於文化部預算的凍刪造成的結果,不是讓我們業務進步成長,反而是造成業務的阻礙,所以你們文化部也有責任,我希望未來再加強跟立法院、再加強跟國人的說明,在預算審查的時候不只要跟委員說明,我期待你們在預算審查的期間,就可以更積極的向社會說明為什麼文化部需要這些預算,你們打算為國家、為臺灣帶來怎麼樣的文化進步。不只跟委員說明,要跟民眾說明,因為他們是真正的民意,不希望之後再有預算錯誤被立法院凍刪之後,社會才開始了解到,原來我們哪些文化預算已經遭受到災難性的凍刪,好不好?
29 李部長遠:委員說得非常好,他刪到的項目是不相同的,這個是非常荒謬的,想刪TaiwanPlus,卻刪到公共電視所有頻道的錢,如你剛才講的真的最荒謬。文化部也努力跟所有本來對文化部預算結構不太懂的民眾,其實我非常努力去解釋,到底什麼是文化預算、到底要怎麼用,這點我們倒是因為在這一次被刪減的機會,我們的確有努力對外宣導、解釋。
30 吳委員沛憶:是。我的期待是未來我們可以在委員會審查期間,你們可以再積極地跟民眾來說明,因為其實很多國人都相當關心政府的預算到底是如何被運用,他們也相當關心,立委當然是要監督預算,但是監督的理由要合理,這是國人的標準,所以我們可以更積極地向民眾來說明,好不好?
31 李部長遠:好,謝謝。
32 吳委員沛憶:好,謝謝。
33 主席:謝謝吳沛憶委員,部長請回。
34 接下來請葛如鈞召委質詢。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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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1-3-22-10
speakers ["林宜瑾","郭昱晴","劉書彬","吳沛憶","葛如鈞","柯志恩","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陳秀寳","張雅琳","羅廷瑋","萬美玲","葉元之","范雲","蘇巧慧","黃捷","陳培瑜","邱志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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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5-05-07"]
gazette_id 1144601
agenda_lcidc_ids ["1144601_00006"]
meet_name 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0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處理11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關文化部主管預算解凍案49案
agenda_id 1144601_00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