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VOD / 160906

魯明哲 @ 第11屆第3會期交通、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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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魯委員明哲:(12時1分)謝謝主席,有請數位部黃部長。
1 主席:黃部長。
2 黃部長彥男:魯委員好。
3 魯委員明哲:好!部長,今天要開始審查一些法案,針對媒體議價的相關立法,我們看到你昨天有表達意見,就是擔心可能會造成美國的關稅報復,我看到報紙這樣寫,請問是你的意思嗎?
4 黃部長彥男:這是我們研究得出的結果。
5 魯委員明哲:研究出來的結果?好。
6 那麼現在有一個問題,川普總統要讓美國再次偉大,任何一個總統要讓他的國家再次偉大,我是覺得一點錯都沒有。他提出的關稅大戰已經開始了,所有人都知道那是貨品貿易,具體地透過空運、海運運過去的世界互相貿易,是具象的貨品貿易,那請問一下,Google、Meta是貨品貿易還是服務貿易?
7 黃部長彥男:報告委員,事實上有個實際的例子,就是美國貿易代表署和副國家安全顧問提出「10項不公平數位貿易慣例」,因此數位貿易也列為他們的關稅考量,並不是只有實體的貨品,數位貿易……
8 魯委員明哲:所以部長,能不能有一點我們中華民國臺灣的立場,因為我們聽到MAGA(讓美國再次偉大)都已經背得好熟了,那臺灣呢?
9 黃部長彥男:就是……
10 魯委員明哲:我跟你講,現在簡單來說,川普總統的邏輯很清楚,關稅主要是指貨品貿易,因為它都是逆差,認為你們這麼多國家,賣這麼多東西給我,我輸出的具象貨品這麼少,對美國不公平,所以他要用關稅加以調整,這是他的基本邏輯。至於服務貿易,抱歉,是倒過來的,對臺灣來講,這種世界貿易、服務貿易的形態,臺灣對美國是逆差,用川普總統的邏輯就是,抱歉,服務貿易對臺灣不公平。
11 我是希望你們在討論這件事情時要有一些立場,而且你們在談判的時候總是有一些是對我們有利的吧!還是一去就是趴在地下嗎?本來就是他們靠服務貿易賺了這麼多錢,不管是Google、Meta、Netflix,只要是講得出來的,賺錢都不用打關稅就是來來去去,所以對於這個部分,我覺得就應該變成一個政府討價還價的籌碼,我也希望數位部在這方面能夠在談判的時候能就你們的立場,為所有的這種服務貿易幫忙談判、能夠促成。
12 我再請教一下,你今天特別提出說,你對議價相關的法案有一點擔心,當然因為關稅大戰大概是從上個月才開始,那請問一下,你去年在幹嘛?
13 黃部長彥男:報告委員……
14 魯委員明哲:等一下,讓我講完。110年你還沒上任,整個行政院當時就成立國內產業與大型數位平臺共榮發展協調小組,然後到111年、112年總共開了3輪8次的會議,8次會議讓平臺業者和產業不斷討論,到底遇到了什麼問題我不知道,可是到了112年9月最後一場會議開完之後,到113年你5月20號跟著新政府上任之後,你一次會也沒有開。我跟你講,去年還沒發生貿易戰,你今年寫給我的我理解,現在是發生這個事情,那請問一下,你去年在幹什麼?還是你壓根子……講一下數位部黃部長你的心態,我就是不想弄,所以到底是怎麼回事?你去年在幹嘛?
15 黃部長彥男:報告委員,我一上任對這個問題就有很多,不管是公協會、媒體,還有包括所謂的學者跟我討論這個議題,我們一直很關注,我們那時候也跟一家平臺商不斷協商。因為這一年多的變化滿大的,所以讓我們……原來我剛上任的時候,他們有跟我講,經過這麼多次討論的結果,覺得著作鄰接權是一個可走的方向,但是經過這一年也發現,著作鄰接權也有它很多的缺點,所以變成現在這個問題……當然這裡面會有很多討論,剛剛講到的這個共榮小組就有很多關於數位媒體的這個……
16 魯委員明哲:部長,我最主要是說,112年9月6號是8次會議的最後一次,你上任之後,不管是前朝還是這一朝都沒有在開。因為你是主責單位,你要叫NCC、文化部等相關單位大家一起來討論,但你竟然沒有做,讓我們非常懷疑,在關稅大戰之前,你到底認為這是一個麻煩事,你也講出了,就直接說。可是我們看到幾個單位的報告都說,媒體有價,你們都會全力支持,希望能夠促成。
17 第二個我想請教一下,你特別也談了,現在世界各國有在進行的,譬如說2021年澳洲是最早完成的,加拿大是2023年,歐盟則是用另外的,以著作權鄰接權的概念去做。雖然有一點不一樣,但是希望讓新聞是有價的,努力去跟社群平臺協調,這我當然就不一一講了,從澳洲也好,它與Google有達成協議提供資金;加拿大與Google也是,會提供1年1億的加幣,等於1年23億的臺幣,持續5年共115億;再來是歐盟,歐盟有太多國家了,談不清楚,但Meta的立場現在也清楚了,它就是不玩了,談好也不玩了,反正就是翻臉了這樣。
18 對於這種情況,我真的是有個建議,我知道你們有很多顧慮,可是我們也希望是不是能讓臺灣在這上面也有一點立場?我們是服務貿易被人家賺錢的國家,在那邊不吭不哈,什麼都不敢說,也沒有道理吧!好嘛!太過分的不要說、談不成的不要說,那我想以加拿大4,000萬的人口,是我們人口的1.7倍,它的新聞媒體跟Google有5年的計畫共115億臺幣,好不好?現在Google也謝謝它,是臺灣第一個在談的過程,2023年它講3年,1年是1億臺幣,然後就這樣嗎?我是覺得,因為你現在還沒開過會,我覺得不能這樣。我覺得這兩個加起來,人口差1.7倍,但是它提供了讓我們媒體能夠有這樣的資金,不管是版權或是AI提升等各方面,它提供的資金是3億比115億,將近是我們的40倍。我倒是覺得,這個法案有沒有立、什麼時候立起來……但是這個部分我是建議,部長是不是能夠為了國家整體的新聞發展利益,繼續協調可以嗎?
19 黃部長彥男:可以,報告委員,剛剛委員說我們都沒有開會過,這是不對的,因為事實上這個東西我們內部開了好幾次會議,然後我們也跟平臺業者……因為重點是平臺業者要不要配合,所以我們甚至也飛到美國跟Meta開過會。因為這個問題我們本身很關注,所以我們……
20 魯委員明哲:我知道你們開過很多會,什麼詐騙、什麼的都有……
21 黃部長彥男:這個也有。
22 魯委員明哲:我是講整個大的、行政院下面的機構,我們調閱的文件就是沒有這個機構跟你們開會,所以這是兩回事。今天當然真的是鼓勵你,你要去談判……
23 黃部長彥男:對,我們要先確定。
24 魯委員明哲:最後,我們真的也發覺,由於歐盟很多國家在談的過程中,滿難界定的,包括什麼叫新聞,這種對新聞的界定,其版權到底是誰的?譬如是他家的攝影鏡頭,然後媒體拿到了,錢到底是怎麼分潤?是哪一家的個人,還是這個法人,還是……到底要分潤給誰呢?還是錢要跟誰要?我在想這個問題,我是覺得你勢必要認真去研議,委員已經提了這麼多個版本,而且3個黨都有提出版本,就等於各黨派的共識是都希望能夠去推,讓新聞有價。
25 簡報左邊顯然是四種現在常看到的媒體來源,你看到了一個好消息,第一個是媒體自行去蒐集、自行採訪的,這個真的算是新聞最正宗的作法,就是自己採訪,自己發掘,這百分之百就是這個新聞媒體的,這個沒問題;第二個是媒體引述其他人的新聞,像是廠商活動,這兩個部分是媒體的;第三個是現在有超多的新聞,我覺得至少有三分之一就是誰家的行車紀錄器、誰家的監視系統看到小偷跑過去、車被偷,然後用別人的raw material,新聞點是在那個影片,是一個屬於個人或是一個社區的,它拿過來當作民眾提供由媒體報導,但這個錢到底是要分誰?當然,最後一個就是爆料公司了,像在社群平臺爆料被引用的。所以新聞產生的架構滿多的,來源也不一定,如果這個新聞有分潤,到底要給誰,這是一個未來要思考的問題,好不好?
26 因為時間已經超過很多,麻煩……我是覺得那個整個大的平臺,真的要開個會啦!好不好?因為委員提了這麼多個版本,整個行政院的平臺還是要運作起來。
27 黃部長彥男:我們很重視各委員的版本,會再跟委員討論。
28 魯委員明哲:謝謝。
29 黃部長彥男:謝謝。
30 主席:謝謝魯明哲委員。
31 現在請陳培瑜委員質詢。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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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聯席會議-11-3-23,22-1
speakers ["林國成","王鴻薇","張啓楷","洪孟楷","林宜瑾","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葛如鈞","范雲","林俊憲","蔡其昌","許智傑","郭昱晴","徐富癸","李昆澤","何欣純","陳素月","邱若華","廖先翔","魯明哲","陳培瑜","黃國昌","楊瓊瓔","羅廷瑋","吳沛憶","葉元之","游顥","林楚茵","蔡易餘","張雅琳","柯志恩","萬美玲","黃健豪","劉書彬","翁曉玲"]
page_start 61
meetingDate ["2025-05-01"]
gazette_id 1144501
agenda_lcidc_ids ["1144501_00003"]
meet_name 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交通、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紀錄
content 一、審查委員林楚茵等17人擬具「新聞媒體與數位平台議價法草案」案;二、審查委員羅廷瑋等 16人擬具「新聞媒體與數位平臺強制議價法草案」案;三、審查委員王鴻薇等20人擬具「新聞媒 體與數位平臺強制議價法草案」案;四、審查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新聞媒體與數位科技平台公 平發展法草案」案;五、審查委員林宜瑾等21 人擬具「數位新聞發展與民主韌性法草案」案; 六、審查委員范雲等21人擬具「數位新聞發展與民主韌性法草案」案【僅進行詢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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