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VOD / 160708

牛煦庭 @ 第11屆第3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8次全體委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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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牛委員煦庭:(10時58分)謝謝主席,彭部長有請。
1 主席:有請彭部長。
2 彭部長啓明:牛委員好。
3 牛委員煦庭:部長早安。今天要跟你討論一下噪音防制的問題,大概分成兩個部分,因為跟人民生活最貼近、最有關的污染源除了大家常講的空氣之外,恐怕噪音是近期尤其在都會地帶一個非常擾民的大問題。它有兩個主要的來源,第一個,當然就是所謂公寓大廈內部的,像鄰居之間摩擦的這種噪音、高低樓層等等的,這是一個;另外一個當然是噪音車,我們就分別探討。想請教一下有關於淨零噪音的部分,部長,有關於這種鄰居之間噪音的處理,你知道現在是用哪一套法規、哪一套規則在做管理嗎?
4 彭部長啓明:社會秩序維護法。
5 牛委員煦庭:對。
6 彭部長啓明:報告委員,因為我以前也檢舉過,所以我很瞭解。
7 牛委員煦庭:你有檢舉過?
8 彭部長啓明:我檢舉過,例如一樓在營業的,然後半夜在唱KTV,大概就是環保局,這個是看狀況,有的是警察局會來,有的環保局會來查核,因為可能還有低頻噪音等等。
9 牛委員煦庭:部長,你自己做過檢舉人,你回答也非常快速,表示你的概念非常清楚,也就是說,實務上,這種鄰居、大樓噪音的處理,你很快的回答出是社會秩序維護法。上個禮拜我們內政委員會才在審查社會秩序維護法修正案,你知不知道警政署實際上在執行這一套法規的時候,對於現在這一套遊戲規則的評價是什麼?
10 彭部長啓明:覺得很擾民、擾警察。
11 牛委員煦庭:對警察來講是負擔,你知不知道實際上的執行率是多少?
12 彭部長啓明:應該很低。
13 牛委員煦庭:非常低,對不對?所以你們政府部門彼此之間也知道用社會秩序維護法解決鄰居之間的噪音,恐怕都很難成案,原因是什麼?
14 彭部長啓明:其實最重要的是噪音本身一定要監測,我記得我那時候檢舉的時候,例如,他12點還在唱KTV,聲音都傳上來,害我沒辦法睡覺,當然後來就講好我們會通報他,環保局的稽查人力會來我們那個地方實際上去量或去查核,然後就會開罰,那其實應該是地方的環保局人力。不過也跟委員報告,因為臺北市整個稽查人力就一百多個而已,所以其實就是人力不夠。
15 牛委員煦庭:現在其實有幾個問題,持續性和量測的問題,簡單來講就是沒有儀器,也沒有標準,簡單來講是這樣。因為社會秩序維護法的主管機關是警政署,就是由警察去處理,但大部分的警察絕對不會有儀器,也沒有辦法界定標準。現在都會區公寓大廈很多,有些公寓大廈你還要等管委會,基本上大廈裡面的管委會還沒有公權力,所以沒有儀器、沒有標準、沒有公權力,這就是用社會秩序維護法來處理大樓噪音的一個困難之處。
16 我們那時候在內政委員會討論這個法案修正的時候,很多人都講其實環境部應該要多一點角色,比如,噪音管制法,你只是把這個東西丟到社會秩序維護法,結果罰則不夠重,然後又沒有辦法量測,也沒有辦法執行,其實在實務上就形成了法律漏洞。從環境部的角度,有沒有什麼方法可以把這個漏洞給補起來?
17 彭部長啓明:我那時候到最後處理的情況,我跟委員分享一下,基本上,透過我們的環保稽核人力,現在很多縣市做得很好,我打去的時候大概隔天就會來查了,我打1999就來查了。另外,我也打到110報案,警察也來查了,他們有分工,其實這兩個作法就有很顯著嚇阻的效果,就有改善。
18 牛委員煦庭:就本席的瞭解以及我們常常收受到選民陳情的數量,顯然並沒有因為這一套機制的運轉而有顯著的改善,這些問題反而還是很多。
19 彭部長啓明:還是很多,因為人力不夠。
20 牛委員煦庭:那怎麼辦呢?沒關係,我們先把問題打開,我一向都會給行政機關一點時間去思考,是不是在噪音管制法的部分也要有一些加強,或者是把法規補上?這是一種可能。另外一種可能是從環境部的角度,地方基層在執法的時候,你可以提供什麼樣的工具或人力補充等等更好的後勤支援?這也是一種解決方法。所以我要求環境部,我給你一個月的時間稍微去思考一下,你們內部專業考量一下,必要的時候徵詢一下警政署的意見,大家去想一下怎麼讓機制完善,可以嗎?
21 彭部長啓明:可以,謝謝委員。
22 牛委員煦庭:這是有關大樓噪音的部分。第二個是噪音車,環境部現在的新制是排氣管要納管等等,現在上路了,你們覺得執行的狀況怎麼樣?
23 彭部長啓明:目前最有效的是噪音偵測開罰的設備。
24 牛委員煦庭:現在有移動式的科技執法,對不對?
25 彭部長啓明:對。
26 牛委員煦庭:或多或少都有效果。
27 彭部長啓明:這個很有效。
28 牛委員煦庭:各個縣市都非常希望環境部多補充相關的經費,提供更多套的設備,現在預算有增編嗎?
29 彭部長啓明:這個部分在爭取當中,希望爭取公共建設的經費,因為一台大概一百多萬。
30 牛委員煦庭:一台一百多萬沒錯。
31 彭部長啓明:我們在爭取當中。
32 牛委員煦庭:好,這個部分我希望環境部要大力的給地方支持,或者是地方也許未來財劃法修正也會多編經費,只要可以解決人民生活都好。但我還是要從法規面的角度來討論這件事情,即便有抓到,以現行的狀況是罰3,600元,你還要回來再檢查,然後很多東西就不了了之,更不用講很多是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我認為再澈底地提高罰則,並且用最嚴重的手法處分,恐怕有其必要。我剛剛看了一下,立法院現在有9個與噪音管制法修正及噪音車相關的提案,橫跨不同的黨派,民眾黨、民進黨、國民黨都有,除了普遍提高罰金額度之外,也有比較重的,像本席的提案就是直接扣牌,如果你被抓到,不管是用移動式的或怎麼樣,你被抓到確定有問題,也超標了,就是直接扣牌。要不要用這種雷厲風行的方式,澈底把噪音車的問題給處理掉?我現在請教一下環境部,針對噪音管制法就噪音車提高罰則,甚至到扣牌的官方意見?
33 彭部長啓明:報告委員,我的個性是一定嚴格處理,但是執行上,我必須考慮到現實的執行有沒有辦法做得到,因為我們也遭遇很多車主來complain噪音標準的設備可能沒有那麼完善,其實我們也遇到這樣的問題,所以可能要再一段時間確定開罰的角度有沒有辦法做得到,甚至有沒有需要社會的溝通,都還要一段時間,但是我個人主張是強力的,因為噪音就是會讓民眾睡不好,也吃不好,其實是非常擾民的。
34 牛委員煦庭:是很討厭的事情,部長自己有檢舉過的經驗,大家就會比較放心,也表示你可以感同身受,但本席的意思是,有很多不同委員的版本,其實你調高罰則是有裁量空間的,最嚴重的時候可以扣牌或者是可以重罰好幾萬等等,把上下限的距離拉開一點,給環境部更多的裁量空間,我想應該就沒有問題。因為實務上你要把界線劃在哪裡,以及相關的蒐證設備,實務上的溝通狀況,其實是可以調整的,但是你如果不把法律的空間撐出來,加大你在環境稽查以及警察在第一線的裁量權力的話,恐怕還是會無法遏制。我這樣講,部長會不會比較能夠接受?
35 彭部長啓明:對,謝謝委員的支持,如果我們朝向臺灣還是要更安寧,這個也是我們的目標。
36 牛委員煦庭:部長會不會希望這個法案儘速排審,進入審查?
37 彭部長啓明:我們還沒有提對案……
38 牛委員煦庭:環境部會提對案嗎?
39 彭部長啓明:對。
40 牛委員煦庭:針對噪音車的部分?
41 彭部長啓明:我們來思考一下,我們可以來配合委員。
42 牛委員煦庭:思考一下,因為我覺得這個問題比大樓噪音的問題還要更嚴重,造成破壞安寧等等,所以大家對於修法嚴打噪音車這件事是有高度期待的。你要準備的話需要多少時間?
43 彭部長啓明:可能一個月,其實我們自己也關注一個問題,就是很多大樓在興建工程的時候,其實也造成附近鄰居很不舒服。
44 牛委員煦庭:也有很多。
45 彭部長啓明:所以我們希望統一來看這個事情。
46 牛委員煦庭:一個月,可以嗎?一樣,我剛剛講大樓內部針對社維法這塊,你有一個月的時間,噪音車也訂一個月,好不好?針對現在都會區大家關心的噪音問題,一個月之內要有明確的說法,如果有一個官方的版本也很好,就可以加速大家的討論,但是如果沒有,雖然我不是衛環委員會的委員,但本席個人也希望噪音管制法可以儘速進行排案和審查,可以嗎?
47 彭部長啓明:好,可以。
48 牛委員煦庭:謝謝部長。
49 彭部長啓明:謝謝委員。
50 主席:謝謝牛煦庭委員發言。
51 接下來請林淑芬委員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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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1-3-26-8
speakers ["劉建國","陳昭姿","陳菁徽","林月琴","邱鎮軍","蘇清泉","廖偉翔","王育敏","涂權吉","牛煦庭","林淑芬","葉元之","王正旭","劉書彬","盧縣一","鄭天財Sra Kacaw","黃秀芳","楊曜","陳瑩","徐欣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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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5-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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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name 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第8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邀請環境部部長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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