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VOD / 160632

羅智強 @ 第11屆第3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1次全體委員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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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羅委員智強:(10時46分)主席,有請法務部跟警政署。
1 主席:麻煩次長,還有警政署。
2 黃次長謀信:委員好。
3 羅委員智強:首先還是先感謝莊瑞雄委員,我們一起為臺灣的治安打拚,一起來健全我們的法制,讓我們司法犯罪的制度能夠更嚴謹,不要讓犯人逃出司法訴究的範圍。首先我想先請問一下警政署,就警政署掌握,目前有多少通緝犯、棄保潛逃犯是在國外的,能夠推估一個大概的數字嗎?
4 蔡警政監坤益:報告委員,事實上剛才您提到有8,000人這個數字的時候,我們私底下有去了解一下,目前針對這個數據在這個會期並沒有任何索資,我們搜尋到應該是網路上好像有一個記者有去訪問,透過私下管道去……
5 羅委員智強:是。
6 蔡警政監坤益:這個部分我們回去再做一個……因為外逃的部分可能涉及到司法科跟國際科,這部分我們沒有手上沒有現成的資料,是不是容我們後續再提供?
7 羅委員智強:其實這也是我質詢的一個點,事實上我也是根據新聞報導看到這個數字,我有詢問貴部,但你們沒有給我具體數字。我要講的是其實官方還是應該要有這個數字,我舉個例子,我就問次長,我們講犯罪偵防,我們要讓臺灣的治安更好,其實事前各方面跟犯罪有關的資訊掌握就很重要,對不對?資訊有掌握到,你才有後續相關的治安作為、犯罪打擊作為,對不對?
8 黃次長謀信:絕對是。
9 羅委員智強:所以我才想請教一下警政署,你應該也不希望我們有嫌犯棄保潛逃,跑到國外去,對不對?有這樣的人,你們也希望把他抓回來,把通緝犯抓回來。
10 蔡警政監坤益:是。
11 羅委員智強:不管他是在境內或是出境,你們都想把他抓回來,可是問題來了,對於到底跑到國外的有多少人你都無法掌握,那請問你怎麼期待我們把人抓回來呢?我這樣講有沒有道理?
12 蔡警政監坤益:目前只要是院、檢發布通緝之後,如果人就是不見了,在人不見之後,我們也會去追緝,但是有時候比如在他護照沒有註銷的情況下,他可能可以直接用正式管道出去,那可能就會有紀錄。
13 羅委員智強:所以這就連到我們剛剛講的護照註銷的問題,我也是因為這個洞,所以要開始講這件事嘛!
14 蔡警政監坤益:是,有的部分他可能會去用私下偷渡的管道,這個部分他逃掉了,到底是不是已經私下偷渡出去的這個部分,可能數字……
15 羅委員智強:我還是跟警政署說,無論如何還是有一些你已經掌握到在國外的,那個數字你要公布。至於你還不是很明確的部分,你也可以公布一個不是很明確的,或是他到底在臺灣還是在外面並不明確,那就是一個數字嘛!可是我相信你應該還是知道有一些已經跑出去的,沒錯吧?不會完全都不知道吧?只要跑了,就連有沒有在國內都不知道?
16 蔡警政監坤益:這個部分目前手邊沒有相關數字,我相信我們國際科外面也有一些聯繫的管道。
17 羅委員智強:對啊!
18 蔡警政監坤益:應該有辦法像委員講的,可能也會有一些情資上粗估的數字,可能容後再提供。
19 羅委員智強:好,請至少把粗估數字給我,因為這個東西就是我剛剛跟次長講的,你要先了解目前不管是通緝犯逃到海外還是棄保潛逃的問題到底有多嚴重,接下來在法制、防制端,包括立法、行政作業、政策作業,我們才有辦法跟進、跟上。
20 我想請教一下法務部,今天我們討論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十六條之二的修法,關於註銷護照的部分,這背後其實有關聯另外一個我一直關切的法案,就是棄保潛逃罪,我也是本屆第一個提案的委員。我想請教法務部,去年徐錫祥次長曾經承諾在上個會期會把棄保潛逃罪送到立法院來,我知道法務部是支持棄保潛逃罪的立法,對不對?雖然部版已經送到行政院會,可是行政院現在確實一直都沒有送版本到立法院來,我想請問行政院有什麼疑慮嗎?為什麼院版一直送不過來呢?
21 黃次長謀信:法務部當然支持棄保潛逃罪,所以我們有完成相關草案,事實上我們在108年8月、108年9月就已經送進行政院審議,行政院當然對這個法案有各種意見,甚至委員之間也有不同的版本,實在有一些爭議,行政院有行政院要考量的因素,所以目前還在行政院審議當中,還沒有送到大院。
22 羅委員智強:我還是期許一下法務部,因為說實在話,我們立法委員當然是從人民的角度去提很多法案的建議,但是如果有行政院版來做大家的參照比對,甚至相互精進的話,我覺得立法的工作可以更周延。這個事情剛好跟黨派也沒關係,都是為了增進我們的治安的作為,所以一直拖著,我覺得行政院這一塊……雖然我知道當然有各種不一樣的困難,但行政機關不應該將有困難作為一個理由,你有那麼龐大的政府部門、專家學者作為後盾,實際上你還是應該要努力提出一個院版出來,好不好?拜託再去努力一下,否則現在都進到這個階段了,其實我是有一點點遺憾,就是說等到這個階段,結果沒有等到院版,我個人是有一點遺憾,但是如果能夠跟行政院精進一下,也麻煩次長這邊再繼續溝通,好不好?
23 黃次長謀信:好,謝謝。
24 羅委員智強:我想請教,制定棄保潛逃罪其實非常重要,根據110年到112年的數據,毒品跟詐欺的棄保潛逃犯占比是超過85%,對不對?我看你們給我的數據是這樣,以這個部分來看的話,就會發現推動棄保潛逃罪跟反毒、反詐其實也高度相關聯。
25 黃次長謀信:當然。
26 羅委員智強:是牽連在一起的,因此,如果行政院跟法務部都可以再努力一點,你們就政府端執法的經驗,能夠把這些防制棄保潛逃的東西入法,變成一個更好、更專業的依據的話,當然對於防制毒犯跟詐欺犯就會有幫助嘛!這是為什麼我一直在督促的緣故,比方最近除了鍾文智之外,竹北涉及虐童的葉姓健身教練也棄保潛逃,這位葉教練甚至還沒有被限制出境,現在一查發現逃出境外了。其實你就會發現這牽涉到兩個問題,第一個是如果有法源可以主動註銷護照,那就有可能阻止他跑出去;第二個就是還要回到警政署,像這個其實你就知道他在境外了,就知道他跑掉了,所以不會完全不知道哪些人跑到國外,當然我知道有些人你沒辦法確定,但至少就可確定的部分,我覺得行政機關還是有責任把這個數字提供給社會大眾,讓我們知悉、知曉,也才方便行政機關做後續的防範。我相信棄保潛逃這個問題很嚴重,我希望我們大家都再一起繼續努力,好不好?謝謝。
27 黃次長謀信:好,謝謝委員。
28 主席:謝謝。
29 下一位請吳思瑤委員發言。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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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1-3-36-11
speakers ["吳宗憲","羅智強","王義川","陳培瑜","黃國昌","沈發惠","王鴻薇","翁曉玲","莊瑞雄","吳思瑤","傅崐萁","林淑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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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5-04-24"]
gazette_id 1144301
agenda_lcidc_ids ["1144301_00002"]
meet_name 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1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一、併案審查( 一) 委員羅智強等25 人擬具「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十六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委員謝衣鳯等16人擬具「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十六條之二條文修正草案」案;二、審查委員陳 培瑜等16人擬具「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三、審查委員陳亭妃等16人 擬具「刑事訴訟法第四百四十九條及第四百五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四、審查委員許智 傑等22人擬具「刑事訴訟法第四百四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僅進行詢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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