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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玉珍 @ 第11屆第3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0次全體委員會議

Index Text
0 麥委員玉珍:(12時21分)謝謝主席,有請法務部部長。
1 主席:請法務部鄭部長。
2 鄭部長銘謙:委員好。
3 麥委員玉珍:部長好。我們今天要討論的沒有特定個案,要討論的是一個現象,是人民最在意的司法公正與中立的問題。中選會在4月14日稱,針對41名嫌犯偽造簽名或死亡連署的罷免案,已經向高檢察署告發,但是通過新聞媒體我們才知道,也許罷免民進黨立委的領銜人或者關係人已經被帶回偵辦、約談或搜索聲押。依據中選會查的結果,不管是國民黨、民進黨、民眾黨的罷免案,其實都有出現幽靈連署或偽造連署的問題,但是為什麼媒體上鋪天蓋地的都只看見罷綠團體遭到調查?還有其中有15案罷藍團體,以及罷免高虹安市長的偽造簽名案件,目前偵辦的進度如何?手上沒有各地的偵辦概況嗎?還有罷藍的目前是不是只有4月21日基隆林沛祥罷免案在進行查辦?部長可以說明一下嗎?
4 鄭部長銘謙:跟委員報告,反正偵查中的案件,我不會介入、干涉、指導,所以偵辦過程我是不能夠知道的,因為我是管政策的、管法案的,個案偵辦及檢察一體是由最高檢察機關處理。但是我跟委員保證,檢察官在偵辦任何的犯罪,包括這次罷免案的連署問題,我相信檢察官都是本於客觀中立辦案,完全以證據認定犯罪事實及蒐集證據,絕對沒有黨派及特定的立場。
5 麥委員玉珍:很好。
6 鄭部長銘謙:我們檢調偵辦這些案件……
7 麥委員玉珍:我們知道法務部偵辦不公開,是不是?就是偵辦的過程不公開,但是偵辦後媒體就會知道結果,所以我不知道法務部那邊是不是有傳送機,傳一下就過去,媒體就馬上刊登了,這部分請說明一下。
8 鄭部長銘謙:沒有,就是完全沒有嘛!
9 麥委員玉珍:完全沒有?所以說要裝監視器在你們的偵辦場地,還是說媒體怎麼那麼神通廣大都會知道?
10 鄭部長銘謙:媒體有他們自己的消息來源,有多元的管道,而且……
11 麥委員玉珍:針對偵辦過程消息的管道,法務部是不是應該去查一下哪裡有漏洞呢?什麼叫做秘密?秘密為什麼媒體會知道?這個秘密的概念是什麼?
12 鄭部長銘謙:委員可能不清楚這個審查,這個審查的資料裡面的內容,當然是偵辦人員,從檢察官、法警、書記官等及司法警察……
13 麥委員玉珍:所以我們的秘密都不見了,那我們怎麼叫秘密呢?我們一般說偽造文書是違反個資的罪嫌,不等於是一件事情,都要動用強制處罰,還有搜索聲押。罷免案如果法務部收到告發,硬是要用這樣子的力度來偵辦,當然我們也非常尊重,但是我們的執法在各個縣市有沒有同步辦理?你們這麼認真,我們很尊重,所以各個縣市要同步辦理。目前我們看見的就是罷免綠的立委進度有那麼大的落差,讓我們人民覺得是不是罷綠就查,罷藍就沒有查,罷民眾黨的高虹安市長也沒有著落,所以我們嚴重懷疑法務部的認真度在哪裡。
14 鄭部長銘謙:跟委員報告,反正不管任何黨派有涉及犯罪,我們都會依法偵辦,像這一次的罷免連署,41件就是由中選會告發的,這不是檢察官主動偵辦的,這是中選會依照各選委會審查的結果……
15 麥委員玉珍:所以我們才覺得有那麼多,怎麼那麼奇怪?
16 鄭部長銘謙:我們是不分黨派都有在偵辦的。
17 麥委員玉珍:希望法務部秉持人人平等,我們要求的是人人平等,違法就該依法辦理,我們很認同,完全沒有問題,但是我們看到的是,不可能那麼剛好這樣子,因為同樣都是偽造文書,偏偏剛好就是罷綠的就被收押,罷高虹安市長的偽造文書到現在還沒有看到,就是都有,但是沒有看到,這會讓人民對我們的司法有想像的空間。實際上,任何的罷免案有那麼多,不可能只有這樣,所以我們嚴重質疑。我們希望能夠有公信力的司法,檢調要中立,我認為這樣的司法應該要檢討,而不是來跟我反質詢。我們希望司法不單是法而已,同時也有義務對社會跟人民交代,不是說司法的信任就是除了罷免,臺灣的詐騙集團,洗錢、販毒、走私,這些辦不完,對不對?但是我們沒有談個案,大家說你沒有談個案,但是統統都是以一個個案開始嘛!我們看到基隆檢調一大早六點半按門鈴,這樣是擾民啊!他是罪犯還是嫌疑犯嗎?應該要去問他本人是不是有簽名。希望法務部不要讓人民開始有寒蟬效應,叫大家閉嘴。這是不是就是收押人民的權利?政治言論自由是大家的,我們很珍惜,但是那麼極度的去辦理,沒有其他方法了嗎?偵辦查緝金融犯罪,是不是用這樣的精神辦案呢?
18 部長,你對每位委員的質詢都是回答你不介入,我再請教你,你說沒有個案,不查個案,不講個案嘛,對不對?所以你都群辦嗎?你就分不出不同的族群來辦嗎?還是不分政黨來辦嗎?
19 鄭部長銘謙:委員聽我解釋……
20 麥委員玉珍:我們希望你要中立,要中立去做這件事情。
21 鄭部長銘謙:我們絕對會嚴守中立。
22 麥委員玉珍:如果因為政治立場而對許多案件產生偏頗,這樣我們對檢調就失去了信任感。對於我們敏感的法務、司法人員及檢調機關是不是嚴守行政中立,這讓我們質疑。我希望法務部辦案要更中立,人民才會覺得司法是我們最信任、最正義的一個部門。請給我1分鐘,部長答復本席。
23 主席:請部長簡短回應。
24 鄭部長銘謙:謝謝,我再重申一次。檢察官嚴守客觀、中立,且不分黨派、勿枉勿縱,剛才委員關心的就是罷免,這個不重要嗎?這個很重要啊!
25 麥委員玉珍:我沒有說不重要啊,我是希望這個要中立。好,如果你說這個很重要,目前對我們國家,對我們人民的傷害,最重要的是什麼?
26 鄭部長銘謙:每一項犯罪對社會公益都有侵害。
27 麥委員玉珍:對,很重要,但是我們現在最重要的是什麼嘛?
28 鄭部長銘謙:每一項都很重要。
29 麥委員玉珍:你說每一項,是有哪一項嘛?你舉例出來嘛,有哪一項最重要的?
30 鄭部長銘謙:黑、金、槍、毒、詐。
31 麥委員玉珍:對,你辦了嗎?查了嗎?
32 鄭部長銘謙:怎麼沒辦呢?
33 麥委員玉珍:我們詐騙集團一天詐騙的金額高達3億,一天被詐騙了3億,你辦了嗎?有那麼認真嗎?
34 另外,現在安插在我們總統旁邊的共諜,你真的辦了嗎?我們國安的問題,有關總統的安危,你有辦了嗎?
35 鄭部長銘謙:我們把一些我們承辦的相關資料給委員,好不好?
36 麥委員玉珍:好,既然你這樣說,如果你真的認為罷免很重要,我要問你幾個問題。你們要去查的是他們簽名是不是本人嘛,對不對?你們要查的是罷免人是不是本人簽名,這是第一個,是嗎?
37 鄭部長銘謙:委員,這個就是屬於案件偵辦的問題,我就不談這些了。
38 麥委員玉珍:好,你們要去查的諸如:要參加罷免的人是為什麼?他們簽名是不是真的?為什麼要簽名?所要罷免的是誰?罷免的這個人有什麼罪名?你要去查啊,你不能只說他簽名啊,都要查,這樣才是真正的查。還有這個部分有52個人,對這52個人你們都要去查,去調查罪名,這些都要去查才對啊!不能只是查簽名而已,要查他要罷誰。
39 鄭部長銘謙:要勿枉勿縱,當然我們會查犯罪的共同要件。
40 麥委員玉珍:這個全部都要查。
41 鄭部長銘謙:請委員支持。
42 麥委員玉珍:行政中立跟司法獨立說起來是很簡單,但是其中不管是公務人員或調查人員,難免都有自己的價值觀還有立場,所以作為主管機關要避免這樣的情形發生,憲法及人民的各種權利都非常重要,我們顧及國安的問題,不像報告說的只是宣導相關的法律,行政中立的信念希望可以精進,才會達到高度的保證,還有做到中立。請教部長,你覺得法律人是不是站在聲援正義及保障人權的立場?還有法律人的良知是什麼?
43 鄭部長銘謙:委員講的就是我們法律人的信念,我們在落實這些信念,我們在工作都是憑著這種信念依法偵辦犯罪,從事我們法定的職務。
44 麥委員玉珍:所以法律人要遵守的良知是什麼?
45 鄭部長銘謙:依法處理。
46 麥委員玉珍:依法處理,對不對?我們就是要依法處理,伸張正義及人權,事實上,這是法律人職業的靈魂,所以希望法務部站在專業、中立、依法行政的立場,不違背法律人職業的靈魂,謝謝。
47 主席:謝謝麥委員。
48 鄭正鈐委員、鄭正鈐委員、鄭正鈐委員不在。
49 劉建國委員、劉建國委員、劉建國委員不在。
50 林月琴委員、林月琴委員、林月琴委員不在。
51 蔡易餘委員、蔡易餘委員、蔡易餘委員不在。
52 高金素梅委員、高金素梅委員、高金素梅委員不在。
53 蘇清泉委員、蘇清泉委員、蘇清泉委員不在。
54 請羅智強委員。
公報詮釋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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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_id 委員會-11-3-36-10
speakers ["吳宗憲","陳培瑜","黃國昌","王義川","林倩綺","沈發惠","謝龍介","莊瑞雄","吳思瑤","翁曉玲","王鴻薇","洪孟楷","麥玉珍","羅智強","蔡易餘","傅崐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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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etingDate ["2025-04-23"]
gazette_id 1144101
agenda_lcidc_ids ["1144101_00002"]
meet_name 立法院第11屆第3會期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第10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content 邀請司法院副秘書長、法務部部長、銓敘部部長、法務部調查局局長、法務部廉政署署長、行政 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內政部、中央選舉委員會、內政部警政署率所屬 相關單位列席就「選舉罷免程序中,如何落實公務人員含政務官(人員)、司法人員、選務人員 恪守行政中立,且秉持公正執法勿偏頗」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agenda_id 1144101_00001